闻瑞犯愁地看着小绵羊一般瑟缩地跪在面前的少女,这姑娘身材和容貌都在凡人中也算得上一流了,哪怕说她是某个凡间王朝的小公主,也很有可信度。
这样的美少女,若是生在王侯之家,又有些心机,只怕都能在历史上留下倾国倾城或是祸国殃民的记载。
但现在,她的美貌容颜和娇嫩身姿,也只是增加食物风味的作料罢了。
“真是个秀色可餐的雏儿。”
发挥演技,闻瑞的嘴角流下了口水,赞叹道:“好久未曾见过这么美貌……咳,美味的新鲜食材了,鹏兄如此盛情,小弟就却之不恭啦。”
“不先玩玩食物吗?”
鹏魔王就好像个经验丰富的美食家,建议道:“妖族和人族审美不同,看不出美丑,但也有些物种的妖怪,对母人族有特殊的癖好。老弟乃是猴族,似乎就在此类。”
“啊这……”闻瑞一头黑线,摇头道:“你说的是猫族、狐族吧?我们猴族就算偶尔玩弄食物,也是扔扔果子打闹罢了,母人在我眼里,不过是没毛的猴子,看着都有恐怖谷效应。”
吃,还是不吃,这真是个问题。
鹏魔王有备而来,再找借口搪塞,哪怕说得天花乱坠,也必定露馅。
调查毫无进展,身在敌营核心,若是当场翻脸,免不了一场恶战。
闻瑞上前一步,站到了少女面前,那女孩本就如受惊小鹿一般,看到要生吞活剥她的大猴子凑过来,更是再也压抑不住恐惧,碧蓝色的大眼睛定定地看着他,眼泪止不住地从脸颊上滑落。
我见犹怜哪,弱小、可怜又无助。
如果只是被逼当场辣手摧花宰了她,闻瑞倒也不会纠结。
思路打开一点点,当场宰了,将魂魄化作自己的伥鬼,回去克隆一个肉身,再帮她回魂复活就行了。
但现在不单纯是杀了而已,还要吃了她,这就有点太掉san了。
恶心还是其次,万一味道还真不错,吃顺口了,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把持不住的话,一个崭新的食人魔就要闪亮登场。
闻瑞一直很注重自己的心理健康,系统恒定了他的肉身健康,能出问题的就只有心理层面。
活了五百多年,还封了神,想要维持作为“人”的心灵存在,饶是经常拿偷窥师妹和仙女洗澡的办法来纾解压力的闻瑞也有些力不从心。
人性在渐渐流失。
都说残忍的妖魔没人性,其实伟大的神佛圣人同样没人性。
不少谪仙到了凡间,突然开始吃人,并不是本性邪恶,而是早在天庭作神的时候,就已经丧失人性,不把人当人看待了。
所以即便吃了,也没觉得有什么大逆不道,违背人伦。
“求求您,伟大的猴王,吃之前请一定要先将我咬死。”
少女泪眼婆娑地祈求道:“我不想死前承受胃酸腐蚀的痛苦……”
她说的是西域某种部落语言,身为神明的闻瑞有一项被动神通,便是语言通晓,无论对方说什么语言,都可以获知表达的意思。
举个例子来说,就算是哑巴阿巴阿巴的祈祷,神明都可收到愿力,正是这项神通的效果。
死亡快速而少些痛苦,便是弱小生灵面对天敌时唯一的心愿了。少女名字叫诺玛,乃是狮驼国皇族后裔,正牌的亡国公主。
在她很小的时候,国家就已被群妖占据,但魔王却命人将她和她的姐妹们圈养起来,并未立刻加害。
随着她渐渐长大,才知道她能活下去的意义,只在于皮肤白皙,身上天然地有一股怡人香气。
非是老魔看中了她的美貌,而是这样的人肉,吃起来更鲜美。
她不是作为贵人、美人而驯养,是作为精致食材而培育。
过着这样的人生,诺玛早已绝望,自从见过那些大妖怪挥手之间移山平海,张嘴一吸就吞掉上万人族大军,她甚至都不敢幻想有踩着祥云的大英雄从天而降,救她于水火。
只期盼死亡的不要太漫长,下个轮回能活在不用整日担心何时被吃的世界。
“哦?”大猴子像是从她的话里得到了什么启发,饶有兴味地道:“有趣,你叫什么名字?”
“诺、诺玛……阿尔都语的意思是凤尾兰。”
毕竟血液里流淌着皇族之血,她的胆量要比其他的“菜人”大一些,心想反正也要死了,再坏也坏不到哪里去,便轻声回答道。
大猴子接着问:“你想被我先一口咬死,然后再吃下去?”
少女用力点了点头,双手握在胸前,仿佛在祈祷:“求求您,伟大的猴王,这对您来说不过是张张嘴的小事,我的血很甜,肉很嫩,咀嚼起来鲜嫩多汁,若是一口吞了,尝不出滋味,就太可惜了。”
“啊哈哈哈……”闻瑞好像听到了世上最好笑的笑话,转向鹏魔王道:“你听到了吗?食物在向食客介绍最佳赏味方式,这也是鹏大哥调教的?”
鹏魔王伸出尖舌,舔了舔鸟嘴,啧啧有声道:“真羡慕有牙齿的妖怪,我吃人就很少咀嚼,要么囫囵吞下,要么撕烂吞下,都不知道‘口感软嫩’这个词到底是什么意思。”
闻瑞却摇了摇头,对那少女道:“诺玛呀,既然你都诚心实意地请求了,我就大发慈悲地满足你的心愿,好好将你嚼碎,尝尝你的滋味吧。”
如此凶残至极的话说出口,异族少女却如蒙大赦,大大松了口气,满足临终遗愿一般,跪在地上规规矩矩地叩拜致谢。
“她都那么可怜了,你还真要吃啊?”
闻瑞脑海中传来了龙吉公主的神念传音,语气充满了嫌恶与鄙夷。
“不然呢,你替我吃?”闻瑞以神念回她:“你记好她名字,此案了结之后,向王母娘娘报个功,赐她下辈子转生富贵人家,顺遂安乐一生,也算补偿到位了。”
龙吉公主变成的红毛猩猩表情纠结,终是暗暗叹了口气,松开了握紧的拳头,幸好她脸上毛多也看不出神色,未被鹏魔王察觉。
神念悄悄话说完,金丝猴一抖身子,体型猛然膨胀起来,身高足足长到了五米,从猴子变成了巨型金毛大猩猩,头都快顶到了大殿的顶棚。
金毛猩猩伸出巨爪,将那少女抓在手上,举到了嘴边。
女孩神态安详,闭上了双眼,静静地等待着痛苦人生中的最后撕裂一痛,竟有些解脱之意。
“哈哈,傻孩子,想妄想死得痛快,你真以为我会遂你的愿?”
金毛猩猩忽地狂笑起来:“我偏偏就喜欢在死前折磨人族,就是要一口把你吞进肚子,让你泡在胃酸里,一点一点看着自己的皮肉腐蚀脱落,痛苦的惨叫声从肚子传出来的声音,我可最喜欢听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