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报告
作者:一只萌兔咂   我肺癌死后老婆跳楼了最新章节     
    青港市,黄港区滨海大道沿海一侧的沙滩上,我缓步走在沙滩上。
    第十三海水浴场,一棵巨大的黑松树屹立在沙滩上。
    我曾听老人说过,这里原本有一片黑松林,后来莫名其妙地发生了一场大火,那场大火将黑松林烧掉,大火之后只有一棵黑松林还完好无损。
    我望着那棵黑松林,我的思绪回到了高中时代。
    我在宫中时期,我有一段时间特别想要敲碎沈清怡的脑袋瓜,因为这货真的是气死我。
    那段时间,我像是被醋神附体一样,无论沈清怡做什么事情,我都会莫名其妙地不高兴。
    我记忆最为深刻的一次。
    我的成绩一直非常好,我的高中上的是青港附属高中,青港高中距离青港大学只有一条街。
    我放学后,我经常回青港大学等着沈清怡。
    那次我在青港大学的门前足足等了沈清怡两个小时。
    我等到沈清怡后,她却没有搭理我,而是喊着她的同学一起去吃晚餐,完全无视了我的存在。
    那次,我真的特别难过,我以为我要失去了沈清怡,她都不明白她对于我来说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
    那天我一个人缓缓地地走在风中,海风里带着鱼腥的味道,五公里的海岸线我足足走了接近两个小时。
    海岸线的风景很美,但抵不过心境差。
    最后,我累极了,我便依靠在那棵黑松树下睡着了。
    我望着手中调查的报告书,我感觉自己的心像是被利刃刺穿一般。
    我苦笑一下,齐冲根本就不是沈清怡同父异母的弟弟,这几天的时间沈清怡一直在欺骗我。
    原来,齐冲是她的弟弟。
    齐岚,沈清怡高中时期关系最好的同学。
    我知道齐岚是沈清怡的同学,但我并不知道那次意外是因为沈清怡。
    突然,我的电话响了。
    我望着手机屏幕上沈清怡的来电显示,我伸手轻轻滑过手机屏幕,接听了沈清怡的电话。
    沈清怡:“阿时,你在哪?”
    沈清怡的声音听着有点焦急。
    我:“我在海边。”
    沈清怡:“李阿姨说你出门没有开车,你给我发个位置,我过去接你。”
    我:“不用,你上了一天班挺累的,你直接回家吧!”
    沈清怡幽幽地叹了一口气,她突然直接发问道:“阿时,你是不是拜托张旭去调查齐冲了?”
    我暗暗骂了一句旭哥。
    旭哥作为我的至交好友,但他更像是沈清怡安排我身边的奸细。
    大学时期,旭哥作为一个富二代,他的生活非常拮据,原因是他的父亲不愿意资助他的大学生活。
    旭哥的大学主要是靠他之前的一些哥们接济,否则旭哥恐怕都毕不了业。
    后来,我才知道旭哥最大的资助人是沈清怡,条件只有一个那便是和我处朋友,旭哥没有让沈清怡失望。
    我:“我拜托他去调查了。”
    沈清怡:“阿时,你可以呆在海边不要离开吗?我十分钟就可以去到你身边。”
    我:“好!”
    十几分钟后。
    沈清怡开着车走在滨海大道上,滨海大道为青港最为着名的海岸公路,这条公路被誉为海天之路,同时也是青港最美的公路之一。
    车里,我侧着脸望着沈清怡。
    我和沈清怡之间的气氛显得有点古怪,她沉默不语,我也沉默不语,我知道那份报告书是沈清怡想要张旭调查到的结果。
    沈清怡真的很美,我能娶到沈清怡不知道是我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我:“云旭怎么样?”
    沈清怡:“他挺好的。”
    我记忆中,云旭是一年后病情加重去世。
    我:“如果你有遗憾,你可以去……”
    沈清怡突然将车停在路边。
    沈清怡:“你是不是有病?你要我说多少次?我一直爱的人是你,一直都是你,我从来没有爱过别人,你到底要怎么样才能相信我?非要让我把心挖出来给你看吗?”
    我惊奇地望着沈清怡,我不明白她为什么突然如此激动。
    沈清怡突然撕扯开的衣服,露出白花花的锁骨加上乳沟:“你来把我的心挖出来看看到底有没有你。”
    我:“你有毛病吧?”
    沈清怡:“那你自己说,你为什么要去调查齐冲?你为什么要让我去找云旭?”
    我不明白沈清怡为什么会突然炸毛。
    我伸手轻轻将沈清怡撕扯开的衣服整理成原样。
    沈清怡伸手捏住我的后脖颈,她的红唇直接亲吻上我的嘴唇。
    一分钟后,我用力地将沈清怡推开,因为我觉得我再不推开她,我感觉自己就快要闷死。
    沈清怡望着我,她的舌头轻轻添了一下自己的嘴唇。
    我望着沈清怡,我有一种错觉,她像是一只凶狠无比的老虎,而我更像是一只弱小无比的兔子。
    沈清怡:“我知道你可能会生我的气,因为我欺骗了你,但有很多事情我真的不愿意告诉你。”
    我伸手将沈清怡揽在怀里:“那件事情不是你的错,你也不用太过于自责。”
    五个人一起徒步穿过罗布泊沙漠,最后四个人走了出来,一个人消失在了罗布泊。
    我看过那个调查报告书以后,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沈清怡每年都要去一趟罗布泊,原来那里睡着她最好的朋友。
    我微微有些心疼沈清怡,我也佩服沈清怡那种狂傲不羁想要征服自然的想法。
    17岁的年纪便征服了罗布泊,这样性子坚韧的女人,几乎所有的男人都会喜欢。
    沈清怡:“我没想过要将这种事情告诉你,我希望我在你的心里是完美无瑕的,如果你知道是因为我执意要徒步穿过罗布泊致使我最好的朋友死亡,你会不会觉得我任性不可理喻?”
    如果是换了其他女人,我肯定会觉得这个女人不是什么好人,但如果是沈清怡,我便没有那么生气,这或许便是偏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