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歌(第三更求收藏)
作者:摇摇-欲坠   我不混娱乐那个圈最新章节     
    酒宴持续到快九点结束,四瓶酒被喝光,但是除了孙姓老贼脸发红,其他人都没有喝多。
    大部分人都走了,只留下了田导和雷朋,师姐三个人。
    他注意到大白似乎想要跟他打招呼,但是看到师姐不敢过来,灰溜溜地走了。
    师姐挽住了他的手臂,把手揣进他的兜里。“走,我们去下一场,就在不远。迪哥,你不要开车,走过去几分钟。”
    田导笑道:“我也回来几年了,自然知道地方。”
    感受着师姐伸进衣兜的手,他突然想起了赵雷的那首歌,就唱了起来。
    让我掉下眼泪的,不止今夜的酒。
    让我依依不舍的,不止你的温柔。
    余路还要走多久,你攥着我的手。
    让我感到为难的,是挣扎的自由……
    她像个小女孩一样靠了上来,惊喜问道:“这是什么歌?”
    “有感而发,还没有名字。”
    她啊了一声,瞪着雷朋。“你刚写的?”
    田迪笑道:“小雷是才子啊,写的好,唱的更好听,嗓子是老天爷恩赐的。”
    师姐抱紧了雷朋的手臂,威胁说道:“你快想好,我要听,我要听你唱给我听。”
    “行,我要赶快找纸笔记下来,别一会儿灵感没了。”
    她一听就急了,松开了雷朋,拉着他的手就跑。“迪哥,快点跟上来。”
    来到一家英式酒吧,一进门,她就在吧台叫道:“快拿纸和笔,有用,”
    服务员显然认识她,立即递过来了圆珠笔和便签纸。
    她想了想问道:“有a4纸吗?”
    旁边一个姑娘问:“信纸可以吗?”
    雷朋点了点头。“信纸更好。”
    拿到纸笔,可是听到酒吧里的音乐,他就忍不住分辨起了播放音乐的音阶,曲调。
    他拿着纸笔说道:“我去外面写,外面冷,你到里面等我。”
    “不,我要跟你一起。”
    雷朋知道她公主病,也不再劝她,跟着一起还更香。
    趴在一辆车的车顶,他开始扒谱,写歌词。
    至于歌词,里面有些地方当然需要调整一下
    第一段歌词写好,第二段的一开始,就需要调整。
    分别总是在腊月(九月),回忆是思念的愁。
    寒冬深夜的街头(深秋嫩绿的垂柳),你亲吻我额头。
    在这座冰冷的城市里,我从未忘记你。
    bj,带不走的只有你。
    和我在bj的街头走一走,喔……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三里屯的街头,坐在小酒馆的门口。
    …………
    等雷朋写完歌词,根据曲调写上简谱,回头一看,师姐竟然已经泪光盈盈。
    她像个小女孩一样拉着雷朋的衣袖。“我想伱在唱一遍给我听,唱完整的。”
    “我进去找把吉他,唱给你听。”
    “不要。”她又撒娇,“第一遍我想你唱给我一个人听。”
    酒吧门口还有人,雷朋觉得有些丢人,却又享受她的撒娇。
    “那我们一起走走,来,把手揣进我的衣兜。”
    她开心地笑了起来,右手挽住了他的左臂,把手伸进衣兜,左手拿着写好的词曲。
    雷朋把手揣进裤兜,开始边走边唱。
    让我掉下眼泪的,不止今夜的酒。
    让我依依不舍的,不止你的温柔。
    ……
    一首歌完整地唱完,她哭的泣不成声了。
    “你知道吗?我失恋了。他离开了京城,回魔都了。”
    “这首歌是你写的,可是我觉得写的是我和他。”
    “王老师吗?”
    她擦着眼泪点了点头。“我们在一起其实很好的,就是给不了彼此想要的。我知道我们都没有错,可我还是伤心……”
    “我也是魔都的,你不担心会再伤心一次吗?”
    “最少现在,你给我带来了快乐。”
    “我会带给你更多快乐……”
    她笑着擦眼泪,问:“你没有纸巾吗?人家眼泪都擦不完了。”
    还真没有……下车时候忘记了,这就尴尬了。
    雷朋拉开了羽绒服,扯开了羊毛衫,露出里面的保暖内衣。“随便擦。”
    她扑哧一笑,也不嫌弃,把脑袋钻进他怀里,擦干净了泪水。
    “还有腹肌呢!”
    “腹肌算什么,你往下摸摸看。”
    她真的把冰凉的手伸了进去,然后摸到了火热的金箍棒。
    她惊讶地瞪大了眼,手一下子抽了出来,转身就跑。
    雷朋傻眼了,这是玩的哪一套啊?
    回到酒吧,看到田导跟几個人已经在喝酒,看他回来都挤眉弄眼。
    没有看到师姐,雷朋走了过去,在一个空位上坐下。
    一问,都是影视圈的,其中一个还是某大佬。
    看形象有些普通,但是名气大的惊人。
    他今年刚好四十岁,身边的女孩年纪可能只有他的一半。
    田导身边也多了一个小美女,有些面熟,但是想不起来是谁。
    另外两个是幕后,身边的美女却也不差。
    雷朋挨个敬酒,从大佬开始。
    他笑着说道:“晴子是我妹妹,在一起玩就开心玩,但是不要伤害她。”
    虽然有点说教,但是态度和蔼,不让人反感。雷朋点头笑道:“不会,我保证。”
    小美女给他们的酒杯倒满,他端起杯回敬了一杯问:“你刚才给她写了一首歌?”
    “兴之所以,贻笑大方。”
    大佬笑了笑。“她就喜欢才子,只要相貌差不离,越有才华,她会迷恋越深。”
    这倒是真的,她后来找的那个大师的弟子,其貌不扬,但从小就是神童,最后还靠才华骗了几十亿(笑哭)。
    可能从那件事以后,她才对男人完全失望吧……
    现在她还没有遇到那个才子,就出现了自己这个才子。
    很快,她从卫生间那边出来,还补了妆,又变成了小公举。
    她深深看了雷朋一眼,走向了吧台那边,很快,她拿着话筒发声。
    “今晚,我很开心,长这么大,第一次有人给我写歌,而且还是一手很好听的歌,现在,有请雷朋。小朋,今天先给我弹奏演唱,过完年,我要你把这首歌录出来,我要让全世界的人都听到这首歌。”
    雷朋无奈地笑着摇了摇头,也没有犹豫,就走向了酒吧的小舞台。
    许青递过来了一把电吉他,已经插上了音响。
    一个服务员搬过来一张高脚圆凳,圆凳还能转。
    雷朋坐在圆凳上,稳定了一下身子,才试了一下音。
    吉他不错,音色很正,他回忆了一下旋律,低头弹奏了起来。
    台下原本还有些杂音,现在也都安静了。
    而雷朋一开口,全场哗然。这是神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