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4章 指骨
作者:星月不晚   真千金被读心后,满朝文武癫了最新章节     
    怎么就……就十年劳役了,他的身子别说十年劳役,怕是都到不了边境吧!
    “公公,草民知错了,草民已经和那蒋氏和离,三个孩子里,两个孩子都随了蒋氏的姓,草民已经付出了极大的代价,还请公公饶了草民吧。”
    王大志匍匐在地,满腔悔恨。
    “这是陛下的旨意,难道你想抗旨不遵?!我就是个奴才,你可别害我,我哪有资格饶了你。”
    小太监丝毫不动容,一个囚犯,有什么好同情的。
    若是蒙受了不白之冤,同情可怜也正常。
    可王大志是实实在在的骗了婚,骗了别人的身子。
    “公公,草民想跟陛下解释,求公公……”
    “诶诶诶,你还想见陛下呢?陛下整日忙碌,哪有时间见你这芝麻小民,要是每个人都要见陛下,陛下还有时间处理公务嘛。”
    小太监听着就来气,想见陛下,别说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都不可能。
    做那种丧良心的事,只能投生畜生胎。
    “公公,草民愿意接受任何惩罚,草民的确该罚,只是我爹娘他们年纪大了,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让他们免受流放和劳役之苦?”
    尚宝才虽见这小公公的态度,十分不屑一顾,可他实在无法忍心他的父亲母亲受苦。
    尚宝才有时候恨着自己的父母,可大部分还是可怜又爱着他们的。
    见尚宝才说话还算有礼貌,不像另一个,看似在求他,却有种他施舍自己的感觉。
    小公公语气稍微缓了缓,道。
    “怕是不行,实话告诉你们吧,因为你们骗婚,陛下万分震怒,要知道,陛下可是有两位小公主的,你们……呵,自求多福吧!”
    王大志和尚宝才呆坐在原地。
    尚宝才呢喃道。
    “可她们是公主,怎么会被骗呢,怎么有人敢呢。”
    但其实说这样的话,他根本也说服不了自己。
    他对女儿并没有什么感情,他更看重的是能传家的儿子,可儿子女儿都已经随了母姓。
    所以他从未设想过,如果他的女儿被别人骗婚他是什么想法或者感受。
    因为他心里眼里都没有这个人。
    如果换了王大志,他能为他考虑的面面俱到。
    可见血缘亲人不是天生就有感情的。
    无论是何种感情,都是要培养的。
    只是作为亲人,最先认识,相处的时间最多,因此更容易培养感情。
    血缘并非万能。
    有那么一些人表面上更看重血缘,实则压根没用一分情感。
    不管是王大志还是尚宝才,他们对自己的孩子都没有十分感情,男孩或许有一两分,这一两分是为了将来老了有人伺候他们,目的本就带着功利性。
    何谈真正的亲情呢!
    王大志心里想着,女子本来就是用作工具的,即便是皇帝的女儿。
    他是不相信,宁皇真心疼爱他自己的女儿的。
    乌鸦一身黑,看不到自己黑。
    他将他龌龊的心思,投射到了宁皇身上。
    其实,他眼里的别人,才是真正的他自己。
    “行了,宣了旨,我这也就走了,这大半夜的。”
    “公公慢走啊。”
    “嗯……你留步,我回了。”
    狱中寂静的仿佛刚才并未来人。
    但是王大志和尚宝才知道,方才的一切都不是梦,更不是他们的幻觉。
    “怎么办?难道真的没有什么办法,能让陛下放了我们?!”
    尚宝才六神无主。
    “我能怎么办?我说不行不行,我昨日眼皮子狂跳,你说没事,现在好了,我们俩都要被流放了,你满意了?”
    王大志不耐极了,越是到这个时候,他越不会怪自己。
    他也不承认是自己有问题,所以他把责任推给了尚宝才。
    尚宝才神经敏感,一听王大志这话心里积累的委屈就炸了。
    他是真的觉得自己很委屈,这些年,他像个女子一样,侍候着王大志,依赖着王大志,他反过来却怪他。
    他俩厮混这事没他王大志,他一个人能成事?!
    他享受的时候怎么不说。
    尚宝才像个炸毛的猫。
    “你还好意思说,如果不是你不小心,能被蒋兰那贱人发现吗?她还把我们堵在屋子里,你不是说,她也很听话吗?怎么有胆子来抓奸?”
    “你怪我?你这个骚货,若不是你勾引老子,老子能去?”
    “你才骚货,你这个贱男人,强女干犯,第一次可是你灌醉的我,你自己心里没点数?”
    尚宝才和王大志就这样旁若无人的吵了起来。
    狱友们也不睡觉了,就光听着两人吵架,从他们的话语中得到了许多信息,一个个觉得自己悲催的人生多了一丝丝乐趣。
    与王大志尚宝才同在一间隔间里的那人,只平淡看着眼前这出可笑的闹剧。
    此人名叫高飞彦。
    他身上有个不为人知的故事。
    他也是断袖,因此在看到尚宝才和王大志的第一眼,他就看出了他们的关系。
    他望着望着,耳朵里他们的声音不断钻入,高飞彦出了神。
    他的思绪回到了数年前,他还十分年轻,或许,二十岁都没有吧。
    他那时候爱玩又自大,仗着读过一点书,哦,还考中了秀才,便自视甚高。
    他开始流连于名利场上,青楼内外。
    在一次机缘巧合下,他被朋友带到了服务某些特殊人群的馆里,那次,他见了自己从未见过的世面。
    也迷上了某个小倌,甚至想着要帮那小倌赎身。
    后来,他也的确为他赎了身,两人过了一段很是幸福又无比短暂的日子。
    如果当时,他再坚定一点,或者他该放了他,也不会发生后来那些事。
    在这件事后,他放弃了科举,放弃了读书,独自一人离开了家乡,几十年都未曾回去。
    因为他说,他想看看大江南北,他是替他完成梦想的,带着他的骨灰。
    高飞彦摸着颈间,那一节小小的骨头,是他特意留下来的,他的指骨。
    多年来,他一直随着他走了许多地方,看了许多地方。
    他也不知道,如果回到过去,他还会不会有当初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