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不见血的战场
作者:爱吃土豆的呱   AKM:和队长恋爱后,我一打三最新章节     
    一大早连开两个会。
    江风从会议室出来的时候已经十点半了。
    他看了眼手表,中午说好给林知送饭的。
    “送杯咖啡进来”
    沈鹰走在前面,他旁边是乔远舟。
    乔远舟今天来是带着团队来的,江风早上才知道,集团下半年的服装品牌的秀场是跟他合作的。
    他们早上就是在开这个会。
    乔远舟工作室之前大部分的名气都是在国外,虽然在国内也很出名。
    可国内做大的服装品牌不止他一家,他现在打算回国扩展业务,不管论远近亲疏选择沈氏合作都没问题。
    事实证明,他们相谈甚欢。
    江风放下文件,回头让李晓去倒咖啡。
    李晓小声跟他嘀咕:“乔远舟跟沈总是什么关系啊?这一早上开会我看他俩说话特别熟识,乔设计师是第一个敢在会上打断沈总说话的人唉。”
    不怪李晓大惊小怪,沈鹰这个人比沈朗好说话些,但在公司还是很有威严的。
    他能在几年之内迅速掌管这么大的公司,自然是有脾气的,事实上他的脾气不算好。
    单看沈秋辞就知道了,沈鹰跟他是从小吵到大,即使现在见面,兄弟两个也是要吵上几句的。
    只不过现在当了管理层,收敛了很多罢了。
    所以能肆意打断他的话,他还不生气的,确实也就乔远舟了。
    也许是被偏爱的有恃无恐吧。
    江风抿唇,冷漠的说:“他俩以前是同学。”
    李晓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怪不得。”
    江风之前想的是尽快找一个助理跟他学习,可是面试了好几个都不太满意。
    实习生经验少,而且沈鹰这个人不比沈秋辞好伺候,很多时候他就喜欢为难人。
    江风思来想去还是用原先秘书处的人。
    李晓就挺合适。
    她在秘书处工作两年,心思都用在工作上,从不多嘴多舌,重点是她也是海大毕业的高材生,假以时日上手工作没有问题。
    “小李,你送完咖啡到我办公室来一下。”
    “啊?好。”
    李晓端着咖啡去了。
    办公室的门是虚掩的,李晓轻轻敲了下推门进去了。
    “江风呢?”
    “江助理在整理文件。”
    沈鹰顿时不悦,也没说什么,李晓立马出去了。
    顺便给他们关上门。
    哎呀妈呀!
    每次面见沈总,她这颗小心脏就紧张,真不知道江助理是怎么保持面无表情完成工作的。
    乔远舟端起咖啡,想起来一件事:“说到江风,我们上学的时候我还见过他。他现在这个样子跟那时候还挺像的,没怎么变。”
    沈鹰正在看合同,他们刚才会议聊了很多,最终的合同还是要再看看。
    乔远舟在等着他签字。
    问言,沈鹰冷哼道:“不还是那副蠢样。”
    这几天自己没回去,他连个电话也没有,微信空荡荡的。
    在公司也是恭恭敬敬的叫沈总,多一句话都不说,真不知道谁家老婆做到他这个样子。
    “你这话说的。江风的能力很强的,我听说好几家公司都争着要他,比跟着你这个周扒皮好多了。我要是有这么能干的助理,我都偷着笑了。”
    江风能成为沈鹰的特助,除了一开始是沈鹰的安排外。
    重点是他陪着沈鹰一起进的公司,两个人刚开始在公司的时候常常通宵加班,熬夜看学习管理知识。
    那些东西是学校教不了的。
    这么大的集团哪是那么容易管理的,沈朗那时候是有意锻炼他,不仅给了他总经理的位置,所有事务全由他自己解决。
    沈氏集团的总部在海城的北区,沈朗当时是把东区整个分公司全权交给他。
    那么能不能掌控公司,站稳脚跟就是他自己的本事了。
    所以一开始沈鹰和江风是相互学习,一步一步掌管公司的。
    而且江风因为他跟沈鹰关系的特殊原因,沈鹰非常信任他,公司的大小机密文件从来都是两个人一起研究的。
    所以江风在这些年的能力并不比沈鹰差,这也是他无可替代的主要原因。
    因为比他能力强的,沈鹰不信任。
    “江特助的名号在圈里是受人尊敬的,别看他平时其貌不扬,带着一副呆板的眼镜,但是谁要是小瞧了他的能力,那就等着吃亏吧。这话还是我在酒会上听到的。”
    乔远舟翘着腿,勾着头发:“我还记得我第一次碰到他的时候,他被人撞倒,手里的饭撒了一地。撞他的那个人还骂他没看路。他呢,倒是第一反应趴在地上找他的眼镜,也不还嘴。他到底近视多少度啊?”
    他近视个屁。
    那副眼镜就是用来挡脸的。
    沈鹰自然不会说这话,冷淡的说:“不知道。”
    “话说,当年你怎么会出声帮他,莫不是那时候就看出来他是个学霸,现在能帮你了吧。”
    沈鹰睨了他一眼:“那时候才多大,不过是看不过去。”
    “是啊,当时那个人骂的那么难听。也不能怪他,一中为了扶贫,每年都会收很多贫困生,导致学校贫富差距很大,江风那样的出生在学校不敢得罪那些人也正常。不过如今我看他脾气性格跟以前差不多,开会几个小时一句话都没说。安安静静的。”
    要不是他长的太平平无奇,不符合自己的审美,乔远舟都要心动。
    有能力的又安静的人,他最喜欢了。
    可惜了,他是个颜狗。
    “签好了,你可以走了。”
    沈鹰合上文件,往对面桌子上一扔,乔远舟嫌弃的啧啧。
    “就你这性格,也是难为人家给你打工了。你那藏起来的小美人怎么受得了你的。”
    乔远舟是真的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物能让沈鹰这么藏着掖着。
    “滚。”
    沈鹰下逐客令。
    乔远舟呸一声,扭着腰风情万种的走了。
    门打开,浅歌正抬手准备敲门,看到乔远舟愣了一下。
    乔远舟今天的打扮是非常亮眼的,米色的衬衫配着橘色的薄夹克,下面穿的是黑色紧身裤,两条大长腿修长挺拔。
    紫色的蝴蝶胸针别在胸口,又贵气又时尚。
    浅歌愣了一下,礼貌的点头让开路。
    他今天是来公司给沈鹰送饭的,名义上是自己做的饭实际上是买的。
    当然沈鹰的吩咐是让他来公司送饭,至于他是买的还是做的,沈鹰并不在意。
    乔远舟眼睛上下扫了一圈,又退回办公室,满脸堆满了好奇:“沈总,不介绍一下?这是你的小玫瑰?”
    浅歌听不懂他说什么,见他不出来,自己便进去了,把保温桶放在茶几上,然后乖巧的坐在一旁的沙发上,他背着双肩包来的。
    沈鹰规定他每天必须在公司待满两个小时,只要他谨守本分,做什么都可以。
    他便安静的看专业书。
    至于沈鹰为什么这样要求,他不清楚也不多问。
    “跟你没关系,还不走?”
    乔远舟看着这少年进来就坐在一旁看书,心里的好奇心飙升:“原来你喜欢这种的啊。”
    长的还可以,但要跟沈秋辞比差远了,不应该啊。
    沈鹰以前交往的对象不都是颜值很高的男生,这个充其量只能算小白花吧。
    不过既然是入夜的人,那就不是他的小玫瑰了。
    乔远舟有些失望:“你什么时候口味变了,这种少年郎一看就是好学生,你是不是威逼利诱人家了。”
    见他越说越离谱,沈鹰拧着眉说:
    “他算是姜元新的人。”
    “姜元新的人?入夜的?”乔远舟说:“这小子身上可没有入夜那群妖艳贱货的气质。”
    沈鹰往浅歌那边看一眼,见他安安静静的看书,耳朵里塞上耳机,确实很识趣。
    “我去见姜元新之前就把入夜里的人调查过一遍,不然我也不会挑他。”
    说到姜元新,乔远舟在办公桌对面坐下,声音轻缓:“他的人你这么放心带在身边?不怕反水?”
    沈鹰嘲讽一笑:“他不敢。他妹妹还小,如果不想兄妹俩阴阳相隔的话。”
    “啧!你的手段还是那么狠啊。这人到底是入夜出来的,你这么明目张胆的带着他,姜元新肯定相信你是真想跟他合作。”
    乔远舟说:“入夜这个地方日进斗金,眼红的人太多了。如果等他海上项目也做出来,那海城就有他姜元新一席之地,不再是小混混起家的泥腿子。”
    沈鹰放下手里的笔抽根烟扔给乔远舟,又抽一根咬在自己嘴里。
    “没了姜元新,入夜是谁的还真不一定。”
    “你这是想连入夜一起吞了?”
    “各凭本事。”
    乔远舟这次回来再见沈鹰,跟当年学校里的沈鹰完全不同。
    当年的他在学校身上满满的少年感,笑起来阳光,充满朝气。
    不然当年他也不会看上他。
    而现在的沈鹰,同样还是那张脸,却多了商人的算计和狠辣。
    乔远舟这几年在国外见了太多这样的人,勾心斗角,尔虞我诈。
    商场就是不见血的战场,比的就是谁狠。
    作为合作方,因着过去的交情他完全信任沈鹰,也愿意跟他合作。
    可如果作为另一半就敬谢不敏,这样的男人太可怕了。
    还是软萌小可爱适合他。
    “行吧。我走了。有事电话。”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