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当时常见的硝七硫三或是硝九硫一配方不同,这份手札里,洪承畴详细区分并列明了硝石、硫磺以及木炭的比例!
硝石占七成半,
硫磺占一成,
木炭则占一成半。
倘若朱由校在这里,一定能准确识别出这就是后世黑火药最具破坏力的配方之一!
“相比之下,这个配方所需的火药原材料较少,并且配料更为精确。然而,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把这些配方送到宁远火器局去试试吧。”
曹文诏紧锁眉头,反反复复研读了几十遍火药配方及其制作方法,还有记录下来的爆炸威力描述。
假如这种火药制作方法真的威力巨大,为什么工部兵仗局没有发现上报朝廷,甚至未曾进行深入研究呢?
这一切都是未解之谜。
“督师,在我巡查工部兵仗局的时候,曾经试图寻找这手札的主人,最终得知他已经去世了。”
听到主帅提问,洪承畴自然而然地担当起了解释者的角色,稍作停顿,接着说道:“手札主人的祖先是开国时期的大工匠,曾主持设计过皇极殿、坤宁宫等多个皇宫建筑。遗憾的是,传承到他这一代,实在让人惋惜!
手札主人患有脑疾,又痴又傻,但却特别喜欢研究火器,可惜大多数作品都是失败之作。后来工部兵仗局的人看他可怜,便任由他乱鼓捣,不再过多插手。
没想到后来,手札主人因高热不愈而亡,他的手札在整理遗物的过程中被人翻了出来。工部兵仗局的人看过之后,只是付之一笑,便随手丢在一旁不管了。”
“真是个可怜人哪。”
曹文诏不由得发出一声叹息,感慨之余,心中的期待也减去了大半,继而继续翻阅有关铁器火药的记载。
铁器火药的制作比曹文诏预想中的还要简单。
只需分成两部分:弹体和引信。
弹体是由铁片或钢片制成,
引信则是采用普通的火绳制作而成。
总的来说,成本相当低廉,非常适合作为军事武器使用。
不自觉地,曹文诏翻到了第三页——火药包。
将特制的黑火药简单包裹起来,再绑上一根导火线,威力就能变得非常巨大。
然而遗憾的是,火药包并未经过试验,极其简陋的制作方法决定了它必须靠人抱着,用生命去摧毁目标建筑或物体。
手札主人虽然痴傻,但也明白不能真拿自己做实验,因此直至去世也没进行过试爆。
“工部兵仗局这些人,个个该死!”
看完手札后,曹文诏周身涌起一股杀气,冷冷地说:“我朝真是养了一堆蛀虫!”
无论手札记载的东西是否全然正确,其独特的研究方向无疑为曹文诏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黑火药比例的研究;
铁器火药的制造;
以及火药包的制作。
一旦这三个方面取得成功,必将为大明战争史揭开全新的一页!
以火药包为例,假如它的威力真如设想般巨大,那么完全能够撼动沈阳城那些由土坯泥石筑成的城墙。
只要炸开沈阳城的城墙,十三万装备神器的士兵涌入,后金四十万大军就像土鸡瓦狗一般不堪一击,所谓攻城的困境也将迎刃而解!
工部兵仗局里那么多的大工匠们,每天领着皇家俸禄,吃得脑满肠肥,眼光和见识却连一个痴傻儿都赶不上!
在京师时,曹文诏听说过工部兵仗局被清洗整顿,工部尚书陈道亨更是饮鸩自尽,那时他还觉得有些残酷和同情。如今看来,人人该诛九族都不过分!
“传令下去,宁远城火器局以这份手札为蓝本,立即着手实施记载中的三项实验,明早本督师要看实物成果!”
曹文诏把手札郑重其事地交还给洪承畴,叮嘱道:“务必妥善保管,班师回京后,我会在朝堂上为你请功,并且也会向皇上禀报,要求为手札主人举行隆重的葬礼!”
即使是个痴傻之人,能留下如此珍贵的手札,也应该被国家历史所铭记!
国家拥有越多能人异士,发展速度就越迅猛,终有一日,华夏文明将向全世界证明,我们璀璨不朽!
“末将立刻动手抄录副本,随后将其送往宁远城火器局!”
洪承畴重重地点点头,随后离开城墙前往将领休息的地方,开始仔细抄写手札内容。
虽然文字并不多,且大多笔迹潦草,在烛光下抄写颇为吃力,但对于手札主人的情况而言,这已经算是难得的好字迹了。
城墙上,曹文诏依旧驻足在那里。
无论如何,攻城的方向已经确定下来,实验成功不过是早晚的事,这样一来,肩上的担子确实减轻了不少。
“传令下去,集结整个辽东地区的战马进入宁远城!”
秋风吹拂,曹文诏的衣袂猎猎作响,思索片刻下令道:“派人向山海关守将求助,请他们尽可能快速地调拨一批战马过来。”
“末将遵命!”
侍从接令退下城楼,不久后,数只信鸽从宁远城飞出,向着四面八方疾驰而去。
正如熊廷弼所说,后金是一个骑在马背上的民族,明军若仅靠徒步在东北平原和内蒙古草原上与他们进行追击战,即便手握神器,恐怕也难以将他们全部消灭!
唯有调集大量的战马,组建编制严谨的神器骑兵,最好是做到一人配三匹马的标准,才能化身为平原上的死亡使者,不放跑任何一个后金人!
依靠炸药包破城,借神器骑兵进行屠杀,沈阳城,注定将成为后金将士的坟场!
“主帅,派往沈阳城的使者回来了!”
此时,侍从又匆忙登上城楼,吞吞吐吐地报告道:“只是……”
“只是什么?”
刚刚放下心结的曹文诏,心情由阴转晴,看着侍从犹豫不决的样子,摇头笑着问道:“是不是努尔哈赤那个野猪皮拒绝投降了?”
不仅如此!
贴身侍卫紧咬牙关,豁出去了,愤慨地说:“努尔哈赤撕毁了投降文书,更狠的是,他杀了我们派去的十三位使者,并把他们的脑袋做成了金制品送了回来!”
“什么情况?”
曹文诏转身,看见侍卫身后十三位士兵手中捧着的金色头颅,刹那间,他的身体一阵摇晃!
“这老家伙,真是自寻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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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头颅作为底模,灌注进金液,铸造成了金首!
我国乃天朝大国,统御四海,震慑八荒,送招降书给努尔哈赤,乃是遵循祖制,未曾想,此人竟如此丧心病狂!
范文程,乃宋朝名臣范仲淹的十七代孙,投身到后金,成为努尔哈赤的心腹,这件事曹文诏可是深知的!
正是因为范文程的存在,曹文诏才同意派遣使者进入沈阳,他认为后金有个土生土长的明朝人,应该懂礼节,能让华夏的礼仪之光普照四方!
毕竟,“两国交锋,不斩来使”的古训,在亚欧大陆流传了几千年,理应在华夏周边各国心中铭记!
然而,竟然还有人胆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挑战天朝的尊严!
“击鼓!”
曹文诏亲自捧着一枚金首走下城楼,直奔城内的校场,现在正是时候,要让天朝大国的威严再现!
咚!
咚咚!
咚咚咚!
三通鼓响毕,十六万大军迅速集结完毕!
大概感受到了主将凝重的表情,十六个方阵鸦雀无声,准备听候军令!
熊廷弼、洪承畴来到校场,立刻注意到了一字排开的金首,静静站立在主将背后!
看来,后金真的是野蛮之地!
“这十三枚金首,代表着我们大明的十三位使者,几天前由吴广带着耗牛尾符信进入沈阳,试图说服努尔哈赤投降后金,谁知遭遇残忍杀害,连尸体都被肢解,头颅遭到破坏!”
曹文诏双臂高举金首,满腔愤怒地大声宣布:“华夏是礼仪之邦,仁德之名让四方景仰,我们认为所有国家都应当受到教化,能被称为人!
直到今天,我才认识到,南方的蛮夷、北方的狄夷、东方的海盗、西方的贼寇,都是茹毛饮血的野兽,而非人类!”
“该杀这些蛮夷!”
“蛮夷当死!”
“寇贼该消灭!”
“寇贼当诛杀!”
十六个方阵之中,此起彼伏的声音响彻开来,每个声音里都充满了愤怒与仇恨!
大明之所以设九边十一镇,号称“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就是表明对相邻国家和民族绝不妥协的态度!
军户世代服役制度下,校场上的将士们,哪一个没有先祖或父辈曾死于蛮夷寇贼之手?这份仇恨世代累积,永世难忘!
此刻,目睹使节被杀,强烈的恨意冲破乌云,只为一战!
“拿剑来!”
曹文诏慢慢放下金首,一声冷喝震撼全场!
尚方宝剑——它跟随袁崇焕在辽东已久,后来落在了曹文诏手中,如今首次展露出了削铁如泥般的寒光!
光芒一闪!
三千烦恼丝一分为二!
又是一闪!
掌心赫然多出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
左手捏着断发,右手流淌着鲜血!
“我曹文诏在此向天立誓,此生愿意为国朝征战四方,斩尽一切蛮夷贼寇,以血洗净今日之耻辱,如有违誓,天人共戮!”
曹文诏如同疯魔一般,向天立下血誓!
熊廷弼震惊了!
洪承畴愣住了!
十六万大军心悦诚服!
将领为军魂,将领刚毅则军队刚强;将领胆怯则军队畏惧!
此时此刻,曹文诏的血性,彻底征服了这些在战场上摸爬滚打了数年乃至数十年的硬汉!
“侵犯我天朝者,无论多远也要将其诛灭!”
熊廷弼终究是个见过大风大浪的人,他迅速清醒过来,毫不犹豫地朝天挥拳怒吼!
“侵犯我天朝者,无论多远也要将其诛灭!”
“侵犯我天朝者,无论多远也要将其诛灭!”
“侵犯我天朝者,无论多远也要将其诛灭!”
那一晚,成为了宁远城的不眠之夜!
无数宁远城的百姓走上街头,耳边回荡的呐喊声让他们情不自禁地随之附和!
天朝虽历经多年积弱,但却从未向任何外族屈服过!
这一点,颇似千年前的汉朝。
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内心深处都怀着无比的热情,深深地热爱着这片土地!
“传达我的将令,三更开始做饭烧水,五更全军出发!”
曹文诏语气坚定,厉声道:“目标:沈阳!
不胜不归!”
“不胜不归!”
“不胜不归!”
“解散!”
十六万大军瞬间散成各个小队,三更将近,已经不可能再去休息了,他们回到营帐重新擦拭兵器,尽管知道明天就会使用上神兵利器,但他们仍然舍不得手中的“老战友”。
“督师,您没事吧?”
……
校场重新回归平静,洪承畴率先一步上前扶住曹文诏,他那原本红润有光泽的脸庞,因为失血过多显得格外苍白!
“没什么大事!”
曹文诏嘴唇干裂,用力支撑住虚弱的身体,撕下衣服当作布料来止血,看着眼前的金首,表情复杂地说道:“立刻把这些金首送回京城,以我的名义为使节团申请抚恤,并且要求内阁追究责任!”
“立刻吗?”
洪承畴注视着主帅的眼神,从中感受到那份痛苦与愧疚,但他还是本能地提出了疑问。
毕竟蓟辽地区的事务已经完全交给曹文诏处理;
派使者前往后金,也是按照朝廷旧例行事;
这十三位金首固然令人痛惜,但是错误并不能怪罪到主帅头上。
即使主帅心中有歉意,在平定后金时,在奏折中表示自己的忠诚便足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