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作者:道之光   改命记实录最新章节     
    自从搬家之后,远离了那些不讲武德之人,我的日子过得还是蛮愉快的。
    唯一不足的就是,经济依旧紧张。
    为了省钱,搬家之后,我就开始自己做饭,虽然我并不会。
    幸好,我最喜欢吃的是面条。煮面条,我还是会的,把面条扔水里,搅一搅,水烧开就好了。
    两块钱一捆的面条,可以吃很久很久。
    我最爱吃的蔬菜是大白菜——号称百菜之王。煮面条时,偶尔我会扔一两个白菜叶子进去,感觉健康又营养。
    ***
    这段时间,杜乐和孙奇瑞,在他们班里混成了团宠了。
    《圣经》说,“当上帝关了这扇门,一定会为你打开另一扇门”。
    学习成绩与美貌,可能就是两扇不同的门。
    acca的女生称为妖精的话,那cat的女生们就是小仙女。
    我和白志高也非常眼馋的经常去他们班蹭课。
    一下课,就会被香气飘飘的小仙女们包围住。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在这里,我们交到了很多朋友。
    有御姐风范的李萱,有范二风格的薇薇,还有傻白甜金灵儿。
    在这一群仙女中,有一位尤其的耀眼,如璀璨夺目。
    皮肤白皙,细滑如玉,眉如远山,明眸皓齿,身姿如水,百媚千娇。。。
    杜乐给我们介绍,“她叫采文,看起来家里很有钱,上学都是车接车送的。”
    对我们这些吃饭都成问题的人来说,这都属于阶级隔阂了。
    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对美的欣赏。
    美是一种稀缺资源,赏心悦目,秀色可餐,远远的看一眼就能让人心满意足。
    尤其是这么精致的小仙女。
    我们没课时就喜欢去cat蹭课,就当练听力了。
    有意无意的,我们每次都能坐在女神的附近,或前一排,或后一排。
    似乎在女神的光辉照耀下,每靠近一点,都多一分幸福。
    唯一感觉不到幸福的,可能就是杜乐了。
    他经常崩溃的哀叹,“新加坡华人这么多,为什么要用英文上课?!”
    白志高非常赞同,狂点头,恨不得把头都晃掉,“就是就是!”
    “就是个头,”我抬起下巴指了指孙奇瑞,说道,“人家怎么就没你这种想法。”
    “那是因为他找了个好师父。”杜乐轻声嘟囔着。
    白志高不明所以,也神神秘秘的凑过来,很八卦的小声问道,“为什么?为什么?”
    杜乐调整了一个随时要逃跑的姿势说道,“要想学的会,得陪师父睡。”
    孙奇瑞果然跳起脚来,追着去打他了。
    “啊?怎么回事怎么回事?”白志高两眼放光的问我,“怎么做到的呀?”
    他英语水平不行,华语理解能力倒是很到位。
    但问题是,我也很想知道怎么做到的呀!
    ***
    新加坡虽然是华人居多,但主要的官方语言还是英语。
    别说是四六级的水平,八级的英语在这儿也不够用。
    只能不断的恶补,尤其是专业词汇。
    大学轻松了四年,这会儿又回到了高考备战的状态了。
    看书到半夜,是司空见惯的事。
    一天晚上,我正在房间里看书,时不时的,就听见楼下一阵儿阵儿悉悉索索的响声。
    虽然声音不大,但在安静的夜晚,还是挺明显的。
    好像是匆匆忙忙,走来走去的。
    每隔一会儿,就窸窸窣窣的忙活一阵儿。
    更晚一些的时候,听见威嫂急匆匆的声音传过来,“你检查一下你的证件和手机就行,钥匙什么的我都拿好了。”
    然后就是威哥有气无力的回复着,“嗯,我知道了。”
    威哥威嫂原名叫什么,我一直都不知道。
    只是收房租时,我们的房东并不过来,而是让住一个住的比较久的人代收。
    那个人,大家都喊他阿威或威哥。
    他的女朋友,大家都喊她威嫂。
    威哥和威嫂住在一楼的一个单间。
    厨房也在一楼,所以我每次煮饭时,很容易遇见他们。
    我平时并不是个很爱交际的人,偶尔遇见,也就是点头之交。
    只是此时,听着这声音实在是不对劲儿,便放下了书,好奇的往楼下看了看。
    压低声音问道,“威哥威嫂,怎么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