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舞台
作者:腊月想雪   无声告白最新章节     
    厉夕岩全国巡回演唱会的巡演消息公布,立刻冲上热搜榜第一名。
    粉丝为他重新出山而欢呼雀跃,演唱会上会演唱一首新歌。
    他的歌传唱度和知名度都很高。
    厉夕岩,这个名字,便是口碑。
    在这个网络飞速发展的时代,很多歌手的音乐在大海中淹没,厉夕岩的歌却能一首接着一首火起来。
    他在市中心的小酒吧里看上了一个乐队,连续去了好些天,大概摸透了,这个乐队主唱不是很固定,一个月前换了个主唱,当前这个主唱是临时替补。
    鼓手,吉他手,贝斯手和键盘手也都是业余的,却配合默契,听说合作了多年。
    这家酒吧离舞室很近,厉夕岩最近在筹备演唱会,近日,他每天结束演唱会后,都会来酒吧等米情下班。
    他坐在老位置,米情小跑进来,搜寻一圈,锁定目标,朝他飞奔过来。
    这家酒吧风格不同,和大多数酒吧相比,秩序很好,来这里的人大多数是来喝个酒,和朋友聊聊天,放松放松,听听歌。
    米情跑过来,故意跌到他怀里,仰起头,话语自带娇意,“等很久了吗?”
    “没有。”他亲昵地环着她的腰,“看那里。”
    米情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台上有一个乐队,乐队主唱很年轻,唱功水平一般,但其他人却很默契,看起来年龄不会低于30岁,有的要从40往上数,看得出来,合作多年。
    可以合作很多年的乐队,他们彼此之间早就成为了很默契的是知己和朋友。
    米情记忆回到初三时,那也是个类似这样的清吧,厉夕岩当时在酒吧驻唱,莫名的,她满心感怀。
    那时候他每天不停地打工赚钱。
    米情靠在他怀里,“你看上他们了?”
    “嗯。”他说:“想不想上去试试?”
    米情最近也在学唱歌,厉夕岩演唱会的新歌是要他们两个合唱。
    她完全不太会唱歌的人,经常被他单独训练。
    米情很期待,也很紧张,想到那场景,和他站在台上一起唱歌,应该会郑重而神圣,所以她练得很认真,学会了好几首歌。
    “你没开玩笑?我去?”米情震惊地从他怀里窜出来,“我唱不好,会不会砸了你的招牌?”
    厉夕岩有趣地捏了一下她的脸蛋,淡淡道:“唱那首新学的老歌吧。”
    米情撅嘴看着她,“干嘛!”
    他开玩笑道:“唱砸了别说我教的。”
    米情:“……”
    米情唱了两首,先唱了手老歌,然后唱了厉夕岩的《精灵》。
    她的声线很特别,尤其特别衬《精灵》这首为她量身打造的歌。
    她的声音,活泼有灵气的表情,让她唱这首歌的时候,犹如化作了歌曲主人公,化作了精灵飞了出来。
    酒吧里安静下来,沉浸在歌声中。
    米情唱得比刚才的主唱要好。
    厉夕岩可是调教了好多天,为了让她唱得更自然,除了那首新歌,教她好几首。
    由于从小跳舞的原因,她对音乐有很强的悟性,很轻易就可以将感情融入。
    一个好的主唱和乐队是相辅相成的,可以互相成就。
    乐队明显和米情配合得更默契。
    两首歌结束后,台下响起了掌声,乐队几人也很惊讶,这个女孩竟然唱得这么好。
    米情今天装扮了一番,带着帽子和口罩。
    观众对她唱歌的声音并不是很熟悉,厉夕岩就不一样了,如果是他在这里唱,怕是第一句就会露馅。
    在舞台上的感觉,第一次会很紧张,渐渐熟悉之后,会爱上这里。
    厉夕岩每次站上舞台时,像变了一个人,她从小一直都很好奇,舞台有怎样的魔力,直到她拥有自己的舞台,才渐渐明白。
    舞台,是他可以将自己的心完全敞开的地方,是无所畏惧,能够肆意释放自己的地方,是朋友,是知己。
    他从来没说过,但她知道舞台对他很重要,这个舞台无论是大是小。
    他对舞台的热爱,甚至多于她。
    好在,一切都重新开始了。他又做回了热爱的事,就如他巡回演唱会的主题“start”。
    重新开始了!
    他们两个的舞台有所不同,她跳舞大多安静一些,他唱歌,他的歌摇滚偏多,释放,热烈。
    厉夕岩为了有单独和乐队聊的机会,一直等到演唱结束,酒吧打烊。
    米情在他怀里睡着了,他提前将米情抱进车里,一个人在酒吧后门堵人。
    漆漆的夜里,后门处有几盏路灯,厉夕岩靠在门边,四人前前后后闲聊着出来。
    “一起玩音乐这么久了,他不想玩了,也可以理解,毕竟不像年轻的时候,可以什么都不管不顾。”
    “他就这么走了?就让他这么走了?”
    前三个人聊得入迷,没有注意到门边的人,也许是安静的夜里,厉夕岩身上有着些与夜融为一体的静谧。
    最候一个出来的男人微胖,东张西望着出门,眼睛扫到了鬼魅般一动不动的人影,随口而出,“我靠!”
    “你靠个毛线啊老钱,吓我一跳!”前面高个子的吉他手回眸扫了眼,“我去!谁啊?”
    鼓手是个女生,目测30岁左右,队里最年轻的人,她淡淡看过来,顺手怼了怼旁边那位贝斯手大叔。
    四人很有默契地看过来,厉夕岩扬唇摆手打招呼。
    微胖的男键盘手结巴了,“这这这这这……”
    “厉夕岩。”高冷女鼓手微微勾唇,“他天天都来,连续一个月了。”
    吉他手无语,“那你不说?”
    “你又没问。”
    四人相处方式很特别,每个人都很有个性。
    四十多岁、年近半百的男人一脸和睦地看着厉夕岩,男人长相老些,眼里有种……少年感。
    厉夕岩等他们惊讶完,开口说:“打扰一会儿,去那边聊聊?”酒吧不远处有个小广场,旁边有几个圆桌圆凳。
    话音刚落,下起了下雨。
    众人无语:……
    这奇奇怪怪的缘分。
    厉夕岩于他们而言,是仰望之人,而他平易近人的言语,让他们四个暂时放松下来,心里激动,努力掩盖一下,看起来还算镇定。
    四人故作矜持地跟着上了车。
    厉夕岩只能将他们带到自己车上聊。
    米情还在睡着,闻声醒过来,揉了揉眼睛,四个熟悉的面孔就出现在车上,她还掐了自己一下,确定不是做梦。
    四人拥挤地坐到后座,顺便避个雨。
    几人面面相觑过后,米情笑眯眯地打了声招呼,“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