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受命师父竟杀人灭口!1991年洛阳市“3·5”特大凶杀案
作者:九月无声   中国近代轰动案件最新章节     
    1991年3月5日凌晨2时许,天下着雨雪。河南省洛阳市迎宾旅社简易旅社的服务员照例去叫醒赶早车的208房的旅客,她久叫里边都没有应声,她疑惑地推开还亮着灯的旅客房门,顿时吓得服务员连连后退:只见床上躺着一少一老两个血肉模糊、浑身刀伤的男子,地上血流遍地……
    服务员顿时吓得失魂落魄地大叫着跑出了房门,并火速向公安机关报了警。
    报案人称位于车站迎宾旅社的简易旅社里发生一起特大杀人案,有2个男子被杀。接报后,车站分局局长张金彪、政委谢炳忠、市局刑警队副大队长李天才、刑警队副队长张冠章和侦技人员火速奔赴现场。
    经查,死者二人系父子,老者40多岁,年轻者20多岁,身上被刺均在20多刀以上。死者衣物中有3张渭南——洛阳的长途汽车票,2个人身份证都姓马,系宁夏吴忠市同新县人,回民。
    在走访服务员和登记处发现:另一名旅客登记上写明苏建军,身高1.8米,粗壮结实,年龄在27岁左右,现已不知去向。
    尽管细心的侦查人员从现场反复勘查,也没有发现其它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据服务员讲,当晚一房间曾发生打架吵骂声音和喊叫声,但过了一会儿声音就没有了。
    在局长张金彪、政委谢炳忠主持的专案分析会上,大家一致认为,这是一起杀人抢劫案,从三个人同来一路、同住一室来看,应系知情知根的熟人作案。且抢劫得手后连夜已逃,作案时间应系深夜2点钟,那么罪犯已可能逃离洛阳地区,根据西部人作案特点,极有可能已向西逃窜。
    根据这种情况,局长张金彪、政委谢炳忠当时向市局汇报的同时,迅速决定,立即派出有经验的侦察员兵分两路,全力搜捕罪犯苏建军。一路由李建安、李国庆去渭南展开调查,以期对案情有所突破,另一路由车站分局副局长马进鹏带领刑侦大队教导员吴建国、陈宏伟(刑警队副队长)率人去宁厦原籍展开调查,力争找到犯罪嫌疑人苏建军的蛛丝马迹。
    李建安、李国庆到渭南后,顾不得奔波劳累,立即拿着3张长途汽车票,找到长途汽车的司机、售票员了解情况,司乘人员经过回忆,向专案人员提供了三个人的体貌特征,并告诉他们,发往洛阳的长途车,是由早上5:30分发车。
    专案人员根据这种情况,立即与当地火车站派出所取得了联系,并访问了位于火车站附近的76家国营旅社,并把所有登记本全部拿了回来,望着那厚厚的一擦擦登记本子,他们整整查了半天,才在最后一本的一张登记底册中发现苏建军的名字,但奇怪的是三个人登记的名字均有涂改痕迹,并重新登记,由此而查到了苏建军身份证号码。他们立即赶到那家旅社对情况进行了解。
    据当时登记的服务员讲,当时来了3个人,他们填好后服务员却发现填错了,而由服务员对其重新填写后,才让他们住下,服务员当时就告诉他们,那两个人由于不识字,登记时是由身材较高的那个人登记的。
    专案人员强烈的意识到犯罪嫌疑人苏建军十分狡猾,为了伪装笔迹,而有意填错,让服务员代其重新填写,以掩盖笔迹。
    之后,李建安、李国庆在向指挥部汇报情况的同时,又在潼关发现了苏建军的踪影,据当时服务员回忆,苏建军当时年龄在25岁左右。
    到宁夏调查的吴建国、陈宏伟也来电反映:死者系宁夏同新县下马关人,与苏建军同来者三人系亲戚关系。苏建军其父乃是阿匍,其姐在兰州,其妹去给姐家看孩子,也住在兰州白塔公园附近,其妹来到兰州后,曾从事卖皮货、药材的同时,主要以贩毒为业。苏建军因信教取名苏高,据受害人讲,三个人出来以贩卖毒品、烟膏为主,大约身上带有2000多克毒品。
    得悉此情后,尽管那里交通十分不发达,光秃秃的山上寸草不长,无一点绿意,尽管专案干警忍着冻伤的手脚,水土不服的生活;但为了抢时间,马局长宁肯截货车赶到银川,追踪调查,一刻也不愿浪费。而在兰州守候的洛阳干警坚守阵地20多天,仍然没有任何线索。但把苏建军的照片电传洛阳家里的上案人员,经宾馆服务员辨认,认为现场出现的三人有一人就是苏建军无疑。
    案情迅即有了重大突破。
    专案组对苏建军其妹展开调查,但一直没有发现苏建军的踪影。当时谢炳忠带人从渭南县又直奔宁夏吴忠市,查无结果,当经正值宁夏打击贩毒行动,在天中银行职员被杀案中抢走现金5万元的一案排查中,罪犯系翻墙人室,当时银行围墙很高,对于这个案件,洛阳市警方十分感兴趣,认为苏建军有作案可能,准备合非侦察,但经反复了解,苏建军一直没有回去,显然与此案无关而被排除。无奈,人员全部撤回洛阳。之后,每年尽管多次前往兰州缉拿苏建军,但都没有抓捕到。
    1997年元旦,洛阳市指挥中心忽然接到一匿名电话,内容相当简单:你们要抓的苏建军,他现在在兰州,具体位置不清楚,要抓就马上过来。
    接到电话后,朱来国局长和刑警队马上研究后,朱局长亲率彭海河、许建中、宋建生连夜赶往兰州,这次通过和兰州警方联系,得知其姐家住址位置没变,并了解到其姐的亲戚第二天要结婚,估计苏建军一定会来,朱局长当即分析,如果他亲戚在兰州,肯定他当天要赶到兰州租房或住旅社,时间紧迫,明天就是婚期,朱局长一声令下,连夜展开工作,与当地派出所再联系后,连夜清查旅社。
    经查了20多家旅社,查到最后一个旅社,那是平房,四方院子,院子里连棵树也没有,门口是门卫和寄存室。此旅社系回民开的,据旅社服务员反映,这里住了一个新疆人,30多岁,身高1.9米,带一个系维族人喜欢带的那种大件牛仔包。
    查看登记簿,只见上写新疆伊犁地区,且有身份证号码。他们立即查看了房间,房间里有三张床,他占里边一张床,对面一张,靠门一张却空着。朱来国局长根据服务员提供的面貌特征,觉得很像犯罪嫌疑人苏建军,服务员这时又告诉洛阳警方,此人临走时留下一句话:说有人找我就说我不在,也不在这儿住,没这人,一直未回。
    朱局长怕一时吃不准,但又怕掉以轻心放走此人,就同大家商量,以住宿的名义在此房间里守候,刑警队副队长宋建生在附近拽寻,以期碰到此人。彭海河、许建中就以住宿的名义住在这个房间里,他们拉灭灯,装着睡觉,但衣服却没有脱。
    这家旅社门前地形十分复杂,门口处就是土山下的黄河边,接着是一片开阔地,一点遮挡的东西也没有,既难布控,又难隐蔽防范,但朱局长和宋队长还是耐心地等待着。
    一直挨到深夜1点多钟,睡在门口的彭海河和里边的许建忠忽然听见有了脚步声,接着他们又听见有人问服务员:有没有人找他,服务员说没有,这他才朝着房间走来。
    一开灯,发现屋里有人,他停了一下,然后又去开电视,冷眼观察彭海河和许建忠,见他们没有脱衣服,他觉的不对,就要往门口走,彭海河心里清楚地知道,门口就是开阔地,一旦开门而去,再将此人抓捕已不可能,所以他迅速地用身子挡住了门口,拦住了他的去路。因为彭海河和许建中预先已查看了对方的牛仔包,知道里边有两把菜刀。所以,见势不妙,许建中就率先抢过他的提包,对方一看不对就想硬冲,彭海河一把抱住了他,因为他体高劲大,许建中也过来帮忙,将他推倒在床上,但怎么也戴不上手铐。
    这时,他开口了,说:“你们弄错人了,你松开,让我看看你的手续,你是啥人?”
    “我是公安局的!”
    “那让我看看你的证件。”
    彭海河并没有松手,那人一直在挣扎,用头使劲顶撞了许建中一下,把许建中的眼睛都顶烂了,并趁机又坐了起来,接着用手往彭海河的脸上打来,并说:“不行,让我站起来!”
    二人一看按他不住,对方已掏出了跳刀,彭海河无奈掏枪朝他腿上打了一枪,他一愣的当儿,许建中上去把他按在床上,彭海河也按住他的手,但最大的手铐也铐不住他的大手腕,无奈中二人体力已渐渐不支,没办法,二人就高声喊叫旅社老板,让旅社老板火速去派出所报警……
    许久,当地派出所和洛阳警方的人匆匆赶来,才将其用绳捆住,带他到兰州白塔公安分局后,当他一听说是洛阳车站分局的,他就软了……
    在就地的突审中,费尽了周折,慑于法律的威严,他才吐露出受命于师父,为夺回毒品杀人灭口的犯罪事实。
    原来,苏建军很小的时候,就和一帮人到云南贩毒,后来,因跟那伙人发生了矛盾,才又跟上了师傅。这次他受命于师傅,准备把身上带着2000克毒品到广州贩卖的亲戚在半路上杀死,抢回毒品,原打算在潼关下手,但因潼关要身份证登记住宿而暴露了身份,所以才延至洛阳下了手。
    到洛阳后用亲戚的身份证登记后,深夜趁二人熟睡,才拨门入室,捅死二人,抢走毒品,返回兰州后和师傅一块儿卖后分赃,师傅怕他暴露,劝他到新疆。并在那里找了一个新疆维族姑娘报了假名结了婚,生了孩子后又过了几年,见风声稍平,又归家把家里的妻子和孩子让给弟弟为妻,之后,他一直在新疆,再也没有回过原籍。
    后来因贩毒分赃跟师傅发生矛盾,一气之下他曾身带菜刀、炸药,准备到兰州找师傅报仇雪恨时,当时因公共汽车上人多,无法下手。师傅发觉后,从公共汽车上匆匆跑下,才给洛阳警方打电话报了警。
    本来他没有找到师傅,无法实施报复,便准备第二天帮亲威家办了喜事,准备返回新疆,因下午到部队医院看病,才住了下来,想到当夜就被擒获。
    至此,“3·5”特大凶杀案真相大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