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一家六口联手除恶魔!1992年嵩县“12·28”杀人碎尸案
作者:九月无声   中国近代轰动案件最新章节     
    1992年12月28日清早,河南省洛阳市嵩县大古垛村民组农民王凡,手拿砍刀和绳,沿着陡峭的山路上山砍柴。走到半路他要小解就来到一个山坳的空地上。忽然,他意外地发现半人深的灌木丛中有一行凌乱的脚印,顺踪寻去半山坡苍茫的树林中新垒起了两个石堆,那两个石堆有桌子般高,堆得十分凌乱。他感到奇怪,近前一看,眼前的情景顿时令他毛骨悚然,大吃一惊:只见一只活生生的人手从石缝中露了出来!
    他当即吓得掂起裤子大叫着,没命地朝山下跑去……
    县公安局于上午11时30分钟接到报案后,政委杨全成、副局长王贯军、赵红现很快率领第一批侦技人员火速奔赴发案现场,何村派出所的同志已将现场保护起来。之后,紧张的现场勘查和现场访问工作同时展开。
    发案地位于嵩县东洼村大古垛岭阳坡,这里是一片密密匝匝的槐树林,伴着没膝的荒草,地处在半山腰。技术人员来到现场首先看到的是石块中一只从肩部断离的右臂。扒开另一石堆,发现了同样的一只左臂。由于凌晨时分曾下了一场雪雨,现场附近除了地上已模糊不清的凌乱足迹之外别无它物。
    搜山!
    专案指挥部一声令下,由50名干警和50名民兵组成的10个现场搜索小组迅速行动,在以发案现场为中心、辐射1公里的区域内进行了“地毯式”“搜索”。
    干警先后在远距发案现场的两个不同地点,率先发现了埋在地下的两条大腿和一具被肢解成胸腹两部分的男性躯干;在埋藏躯干地点附近还发现了分尸现场,并拾到了一颗人的牙齿;在760米外的一处沟凹发现了深埋地下的一只人头;在大古垛岭“前嘴”发现了丢弃不用的一辆“飞鸽”牌自行车,在另外两点分别发现了一双皮鞋和一条领带。
    法医拼接后认定上述尸块系同一尸体,但死者人头因面部被砍伤28处,并遭受过猛烈钝器砸击而严重变形失真,已失去辨认价值。
    面对此情,专案干警深感不安,经分析认为这显然是一起性质严重的特大杀人碎尸案!凶残程度为嵩县建国以来所罕见。
    当天晚上,破案指挥部召开了第一次案情分析会议。技术人员首先汇报了尸体和现场的情况:
    1、死者男性,年龄在23岁一28岁之间,血型为a型;
    2、死亡时间为12月25日下午至晚上;
    3、死因是机械性窒息死亡;
    4、死者口中塞有一陈旧布块;
    5、分尸工具为单面刃长刀和斧子;
    6、案犯缺乏人体解剖知识;
    7、已知现场分布于以大古垛岭阳坡为中心的1平方公里的范围内;二人以上作案;案犯进出现场路线不明;埋尸工具为长头单刃镢头和钢锹;皮鞋的号码与死者足长相符。
    在专案人员根据查询情况、各抒己见之后,赵副局长归纳为4点:死者应该是身强力壮的青年,死亡前因特殊原因无法反抗;是否是猝然在完全不备的情况遭受打击;死者系机械性窒息分析,应系熟人作案;从口中塞有陈旧布块说明杀人现场应在室内,已知现场应为抛尸现场。
    案犯杀人之后疯狂分尸,毁坏死者面容,又掩埋尸体于荒野,暴露出其凶残和狡诈,表明二者之间势必有深刻的矛盾点。结合死者为青年男性,应着重考虑仇杀和情杀;案犯之间关系密切,可能为家庭成员。案犯熟悉现场路径,应着重考虑系本地人作案;现场衣物应该是死者的。
    根据以上情况,参战干警分别为死者和案犯“画了像”。案情分析会后,破案指挥部果断地布置了下步工作:一、公布死者特征,查找身源;二、主要警力组成若干查访组,分别深入到离抛尸现场最近的15个村,按照指挥部制定的“25日有无见到死者”、“与死者有无矛盾点”、“有无作案条件”等8个方面的工作内容逐户查访。
    迎着寒冷的晨风,一夜未眠的指战员出发了。
    12月29日上午,一群众反映:死者很像其表弟杨现伟。杨的父母经辨认现场遗物后,首先肯定自行车、皮靴、领带是儿子的,但对血肉模糊的尸体不能辨出。当法医询问杨自身的典型特征时,二人分别提出其上颌两颗门牙中间长有一颗独特的小尖牙。专案人员立刻取出从现场提取的一枚牙齿,交杨的父母辨认,杨父母在分别仔细辨认那颗牙齿后突然放声大哭:这就是俺儿子现伟呀!
    经查:死者杨现伟,现年25岁,农民,德亭乡人。12月25日上午,杨向其父要了5元钱后骑着自行车外出,去向不明。杨最近频繁外出找对象。杨现在的恋爱对象叫常燕,树林村人。上个月二人曾商量结婚,最近不知因何原因突然闹僵断绝了来往。杨现伟在五天前曾对其表兄说,最近还在东洼村谈了个对象叫王爱梅。经过专案人员调查,但没发现有与死者矛盾深刻的人。再查,常燕、王爱梅及她们的关系密切人员均无作案条件。于是,常燕、王爱梅家人被排除。
    几经周折,侦破小组查到了杨现伟25日的部分行踪:上午10时半外出;11时许在桥头村西公路上出现,骑着自行车向西走;下午14时10分步行在大刀岭村外大路上,未骑自行车;14时20分步行到杨岭村杨林家,吃过午饭后于15时许离去,去向不明。
    据此,侦破小组分别对杨岭、大古垛等村进行了深入的排查,未能发现嫌疑人。杨现伟15时以后的去向仍然是个谜。经对大刀岭村至桥头村西公路沿途的重点查访也没能找到14时10分以前杨的自行车的下落。
    在其他各村的查访工作也一无所获。
    线索中断!案件的侦破工作陷入迷雾之中。
    直接发现案犯不大容易,那么就从死者追踪吧。25日下午15时以后杨的行踪也不那么好找,因为很可能在案犯家。那么杨14时10分是从何而来到大刀岭一带的呢?想到这里,刑侦队长出身的高峰副局长眼睛一亮,他拉上一名侦查员:走,到大刀岭去!
    高峰他们找来了25日下午14时10分在大刀岭村外目击死者的那位农民,让他准确指示了当时他和死者各自的位置,细心的高峰发现死者当时身后有两条路:一条是大路,通向桥头村。另一条是不被人注意的羊肠小道,通向山下5公里外的张湾村。岔路口至桥头方向大路有一处是缠山的大拐弯,大拐弯之前是一段平直的路。
    目击者肯定地说:当时我走得很快,看到死者时离他约有5米远。已经过了拐弯了。
    高局长问:那你当时在拐弯之前那段路上看到死者了吗?
    目击者答:在那时还看不到。
    高局长又问:当时死者走得快慢如何?
    目击者答:他走得也很快。
    颇有破案经验的高局长笑了。他知道死者从大拐弯经过因为被山挡着而看不见,因此他当即指着那条羊肠小道对侦察员说:死者是由这条小道从张湾村方向走到被目击者发现地点的!
    指挥部成员很快形成了进军张湾村的共识。一条以查自行车下落、杨现伟活动的行踪以及杨的行踪寻找案犯的决策形成了。
    31日清晨,高、王二位副局长带着专案人员开进了张湾村。
    不久,预审股长张岳毅报告:在该村东北200米处发现数块被焚烧过的衣服残片。经死者家属辨认确认是死者的衣服。
    另有质察员报告:25日13时,有两名群众先后看见杨推着自行车过了该村。而该村17户人家均否认见到杨和自行车。经询问一村干部得知:张湾实际上是孔、齐两大家,且两姓之间有内亲关系,群众可能有顾虑。
    局领导决定立即召开该村群众大会。会上,高局长指出:案件的侦破工作已取得了很大进展,可以说我们已逼近了罪犯。接着他讲了对知情人、犯罪分子家属和罪犯的有关法律政策、震慑犯罪,敦促犯罪分子投案自首,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揭露犯罪。
    会场上,细心的侦查员注意到:村民齐建灵神色惊慌,坐卧不安,右手极不自然地藏在腿窝下。
    机警的侦查员向其递过一支烟,在齐接烟时发现齐的右手背上有一小片较新鲜的抓伤痕迹。对此,齐前后言词相矛盾。
    侦破组了解到,齐建灵是齐青发的三子。齐家父子性情暴躁、胆大心狠。
    这时,指挥部也传来消息:根据一细小线索,几经周折已查知,杨现伟最近曾多次向齐家提亲,欲强娶齐青发的小女儿齐玉香,但遭到拒绝。杨为此很恼火。
    然而齐青发父女均称不认识死者!针对上述疑点,指挥部决定:一、立即秘密将齐青发家所有人员监控起来;二、逐人走访群众,进一步搜集线索。
    群众一经发动起来,线索源源而来:
    村民孔强惭愧地向侦查员报告:杨确于25日中午13时到其家存放了自行车,但下午16时50分杨又将自行车推走了;
    村民孔繁荣反映:25日中午13时10分见到杨和齐建灵在村边说话;
    村民孔繁华反映:25日下午17时见到杨推着自行车进了齐青发家,至天黑未见出来。
    村民齐刘海反映:24日清早齐青发说,杨现伟厉害得很,把俺狗打死了,下步还要害俺人!俺得防着他。表现极为惊慌。
    齐家人作案的可能性大大上升。
    指挥部决定:密传齐建灵、齐玉香进行突审,同时到齐家获取物证。
    面对有备而来的专案干警,齐建灵、齐玉香只字不供。细心的侦察员从齐家取来被洗刷过的镢头和斧子各一把。技术人员经过仔细勘验认定这把镢头是现场埋尸工具。法医王汉杰同志也作出结论:在斧子把的一条细缝中检到了a型血物质!
    齐家人作案已经无疑!
    指挥部及时决定收网:将齐青发、王云竹、齐建灵、齐麦灵、齐玉萍、齐玉香依法拘传!
    突审进行了一个多小时,齐家人无一供罪。但指战员深知,沉默是罪犯的惯伎。
    指挥部制定了审讯策略:政策攻心、先破弱者;分化瓦解,各个击破。
    赵副局长和刑侦队长张全有巧妙配合,首先审齐麦灵。他终于招供:“我好糊涂,俺家人杀了人,已够大错了,我不该参加埋尸呀……”
    赵副局长又安排刑警队员押解齐麦灵至审讯齐建灵的审讯室门口。齐麦灵见到尚在执迷不悟的弟弟,痛心地说:“三弟,别犟了,我啥都说了!”齐建灵像泄了气的皮球瘫倒在地,接着他交待了自己参与杀害杨现伟、移尸灭迹的犯罪事实。
    缺口一经打开,便势如破竹。故意杀人犯王云竹、包庇犯齐玉萍、齐玉香纷纷缴械投降、低头供罪。
    23时55分,杀人碎尸案的元凶齐青发最后一个无可奈何地在供词上签下了名字。至此,“12·28”特大杀人碎尸案在历时84小时后宣告胜利获。全部6名案犯无一漏网。
    原来,1992年12月22日,杨现伟托人到齐青发家提亲,齐以女儿齐玉香年龄尚小为由拒绝。23日,杨到齐家纠缠,被拒之门外,当晚,齐家看门狗被人打死,齐家人怀疑是杨所为。25日中午13时10分,杨在张湾村边对齐建灵说:“你家那座房子宅基地设有批证,我跟乡政府说好啦,罚你家7千块钱,你们准备钱吧,我现在去东洼村。回来后还到你家!”
    齐建灵当即回家向父亲齐青发、母亲王云竹说了此事。齐青发说:“他先打死狗,又要罚钱,再下去还会害人抢人哩!咱把他害了,要不也过不成日子。”二人赞同。
    下午17时许,杨现伟推着自行车到了齐家。当杨再次提出罚款之事时,齐青发猛地从身后搂住了杨的脖子,齐建灵扳着杨的腿,二人将杨捺倒。王云竹拿来了绳子,三个人七手八脚把杨手脚捆绑起来。之后,齐青发将杨活活掐死,还唯恐不死,王云竹又拿来了一块旧布,齐青发将旧布塞入杨的口中,在搏斗过程中,齐建灵的右手被杨抓伤。
    当晚,齐青发将杀死杨现伟之事告诉了女儿齐玉萍、齐玉香,并让她们喊来了齐麦灵。齐青发、齐建灵、齐麦灵父子三人将杨尸体和自行车转移到了5公里以外的东洼村大古垛岭。齐青发用砍柴刀和斧子将尸体肢解后,又向人头连砍28刀,并用镢头猛砸了数下。之后三人将尸块分别掩藏、掩埋,将死者自行车、皮靴、领带分别抛弃,将死者其它衣服焚烧在张湾村河滩。
    这是一起本不该发生的惨案,却因齐家不能依法保护自己,一时冲动而酿成,教训不可谓不痛!
    1993年8月,齐家一家六口分别被判处死缓和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