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渐接近王都后,凌霜肉眼可见的心焦起来,并非是怕百越王迁都,而是怕百越王的狗急跳墙。
果不其然,在朝臣义愤填膺的谏言下,苟芦还是领兵来了前线,虽说如今距王都也仅剩两城。
苟芦是个极其自负的人,虽有将星之才,却自视甚高,在听闻封都主将是个戴着吉金面具的年轻将军,便不屑地说出了一句:“叫一个毛头孩子打到家门口,百越真是无可救药了。”
他自信凭着多年的领兵之能,必定能将封都大军一举击溃,更何况如今背靠王都,粮草充足,在出发前,他便已将王权视为囊中之物了。
因此,他便以此要挟,想要同公主即刻成婚,以防百越王临时反悔,放走他好不容易到手的鸭子。
但大战在即,哪里有时间为公主筹备大婚,在众人一筹莫展之际,百越王心急如焚,竟荒唐地提出了出征与大婚同时进行。
苟芦带兵出征,而留在王都的公主则同刻着生辰八字的木头新郎成亲。此话一出,王后母家便极力抗拒,但在这样的局势下,一个皇商,就算是富可敌国,也不会有什么话语权。
在此期间,百越王怕再生事端,甚至将凌柔禁足于宫中,守备森严,连一只虫子也飞不出去,而情报自然也无法传出来。
凌霜在凌柔断联第一日便察觉到了不对劲,她派人去王都打探情况,听到消息时,她神情恍惚,当即便乱了阵脚。
“他怎敢……堂堂王室公主,他怎敢这样折辱……”凌霜双目赤红,似乎愤怒到了极致:“我要去接小柔,小柔定然会反抗,若是他们再因此做些什么……”
尊贵的王室公主与被抛弃的公主完全不同,王室本就势微,如今百越王又明目张胆地用公主做交易,凌柔孤身留在王都,不知又会经历多少龌龊事……
凌霜无意识地咬着手指,焦急地在帐中踱步,全然没有了在大军前运筹帷幄的理智模样,她眼瞳里布满了血丝,清秀温婉的容颜看上去有几分可怖。
狄临看着凌霜心慌意乱的模样,有些愣怔,不知想到了什么,片刻后,他下定决定般地展开了舆图。
“我为你调兵,你去接她回来吧。”
凌霜听到这话,脚步一顿,有些惊诧地看向他,她没想到狄临会同意,也做好了孤身入城的准备,毕竟如今大敌当前,又有苟芦虎视眈眈。
狄临没有抬头看她,而是在舆图上迅速谋划着:“此处距王都并不远,苟芦又带兵出城,王都正是兵力短缺之际,你我兵分两路,我在此处拖住苟芦,我会派白副将同你一起,你们绕小路直击王都,届时也能提前攻下百越。”
狄临说完后,顿了顿,将一块令牌递了出去,严肃的语气缓和下来,声音很轻:“去接她吧,她应当……也很想你。”
凌霜愣了愣,知道时间紧迫,她接过令牌,转身向门外走去,离开前,她神色复杂地看了狄临一眼:“谢谢。”
她垂下眼睛,又说了一句没头没尾的话:“计能规于未兆,虑能防于未然。有些人是天生的谋士,须知螳螂捕蝉,仍有黄雀在后。”她说的声音低,却让狄临听得一清二楚。
她说完便推门大步离开了,黑色的骑装发出冽冽的声响,连带着银饰叮当作响,狄临看着她的背影,若有所思一般敲击着桌面,闷闷的声音传来,他垂着眼睛,目光落在舆图上,鼻尖似乎还萦绕着幽兰的芳香。
狄临带兵迎战苟芦,是在一个清晨,屡战屡胜的少年将军在军中有了极高的威望,在何言的鼓动下,岭南各地,都传颂着獠牙将军的美名,如今的百姓不知谢瑜为何人,只知捷报频传的临将军。
一切都如同狄临所想的那般发展,只等凌霜拿下百越王都……
这样想着,狄临一边透过獠牙面具看向远处面露凶光的络腮胡大汉,一边面无表情地取下了背后的重弓。
与此同时,苟芦也在打量着狄临,他的目光扫过狄临瘦削的身影,面露嘲讽:“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还玩上弓了,断奶了吗?”
狄临没有理会他嘲讽的话,手段干脆地举起弓,对准了他的脑袋。
与此同时,百越王都,凌柔被几个宫女押进了轿撵中,红盖头下,妆容精致的少女目光冰冷,清秀的容颜在红妆的映衬下,隐隐显出几分疯狂,轿撵外礼官的唱声传来,轿撵摇晃着向前移动。
一阵喧闹中,凌柔抬手摸了摸头上的珠翠,银饰叮当作响,青蛇顺着喜服的大袖爬出来,发出嘶嘶声。
凌柔摸了摸青蛇冰凉的鳞片,低声道:“别急,今日不会再叫你们饿肚子了。”
毕竟是公主大婚,即便新郎是个木头人,但该有的礼节却不能废,百越王早早便带着宗室到了将军府,明明敌军都要兵临城下了,宗室却还是穿着绫罗绸缎,戴着玉石珠翠。
战争于百姓而言是灭顶之灾,但于他们而言,不过是从王都离开,换一个地方享乐罢了。
他们才不会在乎哪个公主被送了出去,又有哪个城池被破开城门,只要百越还在,他们便还是高高在上的掌权者。
不过,日后他们也确实不需要在乎这些了。
凌柔想到了什么开心的事,被口脂染红的丹唇轻轻扬起,两眼弯弯,仿佛还是当年那个穿着浮光锦在金殿上献舞的娇俏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