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这感觉对了
作者:胖猴儿   娱乐:我来追星,你们追我干嘛最新章节     
    “真不用说一声吗?”
    进到录音房,郑烨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
    “你要是说了,万一改了密码,以后我们就来不了了。”
    金铃摊摊手。
    郑烨一想有道理,“那不能说。”
    只是他俩不知道,他们进门那一刻,许大龙就收到了提醒。
    之前说过,录音房装了监控。
    他一看就知道肯定是金铃主动带郑烨进来的。
    他家密码就金铃知道。
    再一看金铃那害羞又主动的模样,多半是对郑烨有好感。
    还真让金蕊说对了。
    “怎么了?”金蕊看他老盯着手机看,不由问道。
    许大龙默默将手机收起,“没什么,刷刷围脖,我最近蹭了不少郑烨那小子的热度。”
    兄弟,我再帮你一次。
    郑烨和金铃这次录制的是一首《声声慢》。
    歌曲伴奏郑烨早就准备好了。
    如果时间允许的话,他甚至还可以拿出下一首。
    说到《声声慢》很容易让人想到李清照的那首词,“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
    这首歌的歌名也是来源于此,歌词中也引用了诗词中的句子。
    这首歌通过江南之景,营造一种哀思的氛围,表达了一位男子对一位女子穷极一生的寻觅与相思。
    既有委婉的倾诉,又有诗意的浪漫。
    “青砖伴瓦漆
    白马踏新泥
    山花蕉叶暮色丛染红巾
    ......
    屋檐洒雨滴
    炊烟袅袅起
    蹉跎辗转宛然的你在哪里”
    很明显金铃是比较吃这一类歌曲的,两人合唱完她眼里都快冒出水了。
    “完美,我们两个配合的天衣无缝。”
    郑烨忍不住自夸一下。
    金铃遗憾地说:“我应该换一身衣服的,穿汉服或者旗袍唱应该会更有感觉。”
    郑烨点点头表示认同,生活中有些仪式感,确实会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感受力和幸福指数。
    “没关系,下次的。”
    “如果你会吴语就更完美了。这首歌的女声用吴语唱会特别有感觉。”
    这是郑烨听完统子提供的不同版本后得出的结论。
    “我会的呀。”
    金铃夹着嗓子用吴语说道。
    感觉还挺像那么回事。
    “江城没有说吴语的吧,你怎么会这个?”郑烨是真的好奇。
    “我的妈妈是魔城人,魔城话也算吴语的一种。”
    金铃解释道,然后似乎想起了什么不好的回忆,打了个寒颤。
    “魔城话骂人,好凶的。”
    郑烨:“是吗?我不信。你骂我两句我听听。”
    “侬脑子瓦特啦?!”
    金铃说完,自己都笑了。
    郑烨被她可爱到了,有些女生真的骂人都让人听得很舒服。
    他当然不会认为这是语言的功劳,在他看来,这是金铃独特的魅力。
    “你用吴语熟悉一下,我们等下再录一版。”
    “好的呀。”
    ......
    吴语版录制完成后,郑烨反复听了好几遍。
    太好听了。
    尤其是美女本人在你耳边唱的那种感觉。
    柔情似水。
    回味无穷。
    金铃默默将歌曲上传,没有任何宣传。
    古风圈这个时候还是比较小众。
    小众到那些娱乐公司现在都懒得吃这块蛋糕。
    也有公司曾经做过尝试,始终没有什么水花,最后都不了了之。
    盖因为此时做古风音乐的人大多都是出于爱好,专业人士很少。
    作品质量也参差不齐。
    受众也偏低龄化。
    在网络上没有什么声音。
    金铃此时已经有了五万多粉丝了。
    发歌后,评论区也算热闹。
    “金铃女神又发新歌了!”
    “太厉害了吧,高产似那啥。”
    “为什么都叫她女神,你们见过她本人吗?”
    “这个声音一听就是女神啊。”
    “又是跟洛书合作的,金铃女神不会名花有主了吧?”
    ......
    没人知道,狗娃就是洛书。
    也很少有人还记得,她曾在狗娃路演视频里出现过。
    但很少不代表没有,一些老粉还记得她和狗娃合唱过。
    叫她女神也不是因为她声音像女神,而是她真的是女神。
    不少老粉对洛书的身份有所猜测,只是他们无法确定,狗娃和洛书到底是不是一个人。
    金铃很少回复粉丝的留言,不是她高冷,而是她玩手机的时间也很少。
    和郑烨相处的时间很快乐,但现在她要回去了,不然会被发现。
    “走吧,你不是要回家吗?”
    郑烨看着她站在出租车前不肯上车,上前帮她把车门打开。
    “你不送我回去吗?”
    金铃看着他,语气不舍,眼神期待。
    “多大人了还要人送?”
    郑烨说完就看到金铃表情变得十分失落。
    她坐上车,看了郑烨一眼。
    发现他没什么动静。
    这个人最近应该很忙吧,我已经占用他太多时间了。
    铃铃,要懂事一点。
    关车门。
    没关上。
    郑烨拉开车门坐了上来。
    “里面让让。”
    小孩子的快乐有时候很简单,可能一句话一件小事,就能让她多云转晴。
    郑烨觉得现在的金铃就像个小孩子。
    她给他讲,她一个人在家无聊的时候,会自己玩乐器。
    她喜欢古筝,笛子,二胡,琵琶这类民族乐器。
    后来大一些,接触到古风音乐,就自己学着写词作曲。
    一个人瞎研究,不求甚解。
    但也乐在其中。
    郑烨就安静的做一个倾听者。
    说着说着,就到了她家小区门口。
    说小区可能不太合适,这是一个别墅区。
    江城壹号。
    江城最知名最贵的别墅区,没有之一。
    “回去吧。”
    “那,下次再见。”
    “再见。”
    “我还会去找你的。”
    “我等你。”
    ......
    郑烨回到他的房间。
    他四处看了看,突然觉得,他好像一个人生活了很久了。
    坐在电脑前码字,没码多少,便觉得心绪不宁。
    似乎缺少点什么?
    是什么呢?
    沙发上扔着一顶棒球帽,那是章瑟晚送他的。
    自从他小有名气之后,经常会戴着它,再配一副墨镜出门。
    电脑桌上还有一个小镜子。
    那是陆漫漫平时臭美用的。
    他一个大男人不需要臭美。
    所以这个小镜子成了他手边的一个解压小玩具。
    看电脑累了,就拿起来转一转,玩一玩,放空一下大脑。
    郑烨打开抽屉,里面放着一大包茶包。
    自制茶包种类有好几种,菊花绿茶,茉莉红枣,柠檬薄荷......
    郑烨随手拿出一包,发现没有热水。
    他没有喝热水的习惯。
    烧了一壶水,泡了一杯。
    喝了一口,开始码字。
    这感觉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