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十点钟,我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简单的收拾了下,准备走人。
我确定我解决不了秋疯子这个麻烦。只能避而远之。
既然她知道了我在这里上班,肯定不会放过我,一个疯子能做出什么事来,这不是我可以想象得出来,可以阻止得了的。
还是走人比较好。现在还有几万块钱,去省城或者南方,随便找个工作避几个月,再回来。
我始终认为,时间可以治愈一切伤痛。过几个月,接受了现实的她,可能就会正常点。
但是收拾了一半,我又停下了,重新坐在床上。
我这是逃避问题,这不是我的作风。
人活着总得向前看,向前进!她以及她的遭遇,是我这一生中最大的困扰。必须解决,不然无法轻装前进........
我下定主意不走了。
一个少爷突然跑来,“江哥,老板要见你!十九楼他的办公室,你知道的!”
说完,他就走了。
林东要见我?
林东为什么要见我?
无所谓。在我的认知里,当初的他并不涉黑。而且整个香格里拉我也默默观察了一个月。这里的保安都是拿个几千块钱的工资,并没有拉帮结伙的迹象。
也就是说,林东只是个正常的生意人,但不正经,也不清白。我又不是什么白莲花,通晓世故。只要这里的小姐不是被强迫的。大环境需要这样的场所。谁也不能跟大环境作对。
人心叵测, 该提防 的还得提防,看看头顶吸顶灯的地方,那里闪烁的微光,算是有备无患。
所以,哪怕是他恨我恨得牙痒痒的,我也不觉得他能把我怎么样,毕竟说起暴利, 我全省系统内散打第二,射击第二的成绩,我才是暴力专家。说起戒备心,说谁也 比不过我。
十九楼的风景很好。以前是忙于工作,无暇去领略这个城市的风景,现在是深居简出,出于好强的心理,也不好意思去逛逛楼下的4a公园,遇见熟人不好。
林东正站在落地窗前,看着窗外的美景,我也走了过去,和他并肩而立,看着眼前有如宝石一般的莫爱湖,郁郁葱葱中,有如一块硕大的碧玉连天无际,苍茫里荡漾着别样的容纳,不由得生出我等何其渺小的感慨。
林东似乎有些不满我跟他并肩而立,似乎觉得我的身份不够和他平起平坐。毕竟我穿的还是土不拉几的保洁服,他穿的是名贵的黑色西装。
反正他不爽我又不是一天两天,已经撕破脸了,还在乎他那不满一瞟?
“说吧,找我什么事?”
“你现在厕所也不扫了。凭什么拿那么高的工资?”
“林总,我可是很清楚,你平均每天十五万的营业额,一个月四百五十万道流水,利润就算摊薄点,算百分之十,就是四十五万。这还只是个ktv。还有一楼的迪厅,听说营业额是ktv的一倍还多。还有三楼的私人会所,四楼的海鲜酒店,五楼的宴会厅,十几层的五星级大酒店.......林总,你是日进斗金的大老板,别太小家子气........”
“哼!”林东冷哼,“我的钱,花的每一分都要值当!花五万块钱一个月养个大爷,我很不舒服!”
我只好耸耸肩,“你又要开除我?你知道的,我现在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我这个人还有个特质,什么事情都能做得很好!所以,你懂的.......”
林东再度冷哼一声,“我当然懂!可是你得让我气顺点!怎么说我都是你老板!”
我点点头,“你就直说吧!反正我是不会走人,不会降薪的!!我特么的受了那么多的羞辱和委屈得来的高薪,谁断我财路,如同要我性命,那就只能拼命了!”
索性把话说死!
林东还是冷哼,“不开除你,不降你薪!”
我不由得一笑,“你说的啊!”
林东明显有些恼火,谁遇上我这么个难缠的员工,谁不恼火,“我说的!我就是想气顺!”
“又要让我去扫厕所?”
林东摆摆手,“不用!我说过,我这人花的每一分钱我都要觉得值得!说白了,我给你开了五万块的工资,你得干五万块的活,我才会觉得气顺!就是你得物有所值!”
“怎么个物有所值?”
“我要把香格里拉所有的安保工作都交给你!”
“就是让我当香格里拉的保安的头头呗?”
“对!”林东也不藏着掖着了,“你我都知道我做的行业跟公安打交道最多。你出身那里,同学同事师傅师兄什么的,都是你的人脉!你当我们公司的副总,主管保安,恰好人尽其才!也对得起那份工资!”
其实一开始周晓强让我来香格里拉的时候,我想到的职位就是这个。没想到兜兜转转到最后,这么戏剧性的又回到了原点。
香格里拉的保安主管,年薪五十万,说出去,跟之前的身份对比起来,还算匹配!
大概也可以闲暇去莫爱湖公园逛逛,不怕见熟人了........
说实话,我心动了。谁也不想被人看不起。特别是曾经志满意得,被系统内公认的明日之星,前途无量的我,要是在ktv做清洁工的消息传出去,大多数人会惊掉下巴。
我很想说,只负责打架闹事,还有跟警方打交道。至于你那些腌臜事,我一概不参与!
可是按照我对这个行业的理解,从事这种行业的,和属地的派出所以及治安大队的关系都应该维护。
而且这种关系的维持,免不了吃喝送。从一个执法者到违法者的心理建设,我还不具备。
我没有表态,突然问了一个问题,“王国宇的老婆叫什么?”
林东一愣神,我死死的盯着他,盯着他的眼睛,以及脸上的每一块肌肉,他脸上的茫然明显不是装不出来的,我是刑侦专业,微表情是必修课。
他若是装傻,我绝对看得出来。
他很诧异,“你说什么?王国宇是谁?他老婆..........又是谁?”
我一摆手,“没事了!”
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这段时间我深居简出,除了购买生活用品,吃饭都是叫外卖,基本不露面。那么姓秋的那个疯子女人怎么会知道我在这里上班?
起初我以为是林东因为有了把柄被我捏在手上,一时半会想不出好的办法来对付我,就想它山之石可攻玉,把我的行踪透露给了王国宇的老婆,也就是姓秋的那个女疯子,让她来找我麻烦,他好在一旁看笑话。
我这突然的一试探,他要是一下子就回答上来姓秋的女疯子的姓名,那我就可以确定无疑是林东这个王八蛋再次玩我。好在他的表现,证明了他根本就不认识那个疯子女人,也就是说我跟疯子女人的再度重逢,就是个意外.......
我点点头,“还有事吗?没事我走了!”
“没事了!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们香格里拉专门负责安保的副总,我已经在工作群里宣布了,二楼给你准备了间办公室,回头我让秘书去给你置办几套西装工作服,还有员工餐厅.........”
我摇摇头,“林总,我又没有答应你!”
林东满脸诧异,“你说什么?你拒绝了.........?”
“对啊!我又不傻!扫个大堂走廊的工作多简单,负责安保得多忙?还有风险。都是一样的工资,我干嘛不接着打扫卫生!”
林东不可思议的看着我,“你..........”
是个人都想光鲜亮丽,权利在手。没有人愿意屈居底层,任人嘲笑,乃至羞辱!
可是人跟人不一样,比如我,就从不活在别人的眼中。
我的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没有什么文化,一辈子都很穷,所以受尽了冷眼与嘲笑。我记得我的父母在送我去省城上大学的时候,最后一句叮嘱。
我爸说,“日子是自己过的!”
我妈说,“不是别人说的!”
老俩口一人一句,简单朴素,似乎道尽了他们这一生的感悟。
老俩口一辈子沉默寡言。对于他们的儿子亦是一样,几乎不干涉我的任何事情,无论是读书还是交际,从不多言,更不指引。
他们似乎从不在意我有没有出息,只希望我过得好。
这应该就是父母对我最深沉的爱!
也许我并没有按照他们说的那样,过自己的日子。我拼命的学习,工作,做人。我想要出人头地,想要光耀门楣。想给他们长脸,想要在众人口中,他们的儿子很有出息........
大概就是因为这样的内因,导致了我用力过猛,忘记了父母那句弥足珍贵的唯一叮嘱,一失手,且不可回头了.......
扫厕所的时候,我想起了这句话,所以,我拒绝了林东。
我可以不活在别人的眼中,不在意别人的看法,只做我自己,过我自己的日子!
林东似乎不相信,“江恒,理由我也已经说过了!五万块就给我扫个大堂走廊..........”
我耸耸肩,“林总,我知道你对我有怨气!我也知道我当初可能做得有些过份!但是没有办法,职责所在!如果你是清白的,我愿意给你道歉!对不起!但是现在的情况是,我已经被你羞辱了一个月,当初是你愿意拿钱砸我的尊严面子的!这就是等价交换!你现在觉得不值,想要反悔。那就不好意思了,你选择了开始,那怎么结束,什么时候结束,就由不得你了!”
不卑不亢,有理有据。说得林东哑口无言!
........
话痨的余雯雯,正坐在我的休息室里等着我,笑得格外的甜,“大叔,不能升官了,就变质了啊!你说你在香格里拉,不就我这么一个朋友吗?再说了,我可是早就跟你混了,可是你的嫡系部队!”
“你什么时候跟我混了?还嫡系部队?”
“前些日子,我不是问过你,跟着大叔你混,可不可以横着走?”
“我也没答应啊!”
“你也没有反对啊?我当你是默认了!”
“呃.........”
论嘴皮子,或者说跟女孩子斗嘴,大概是我最大的弱项。
大概是林东满以为我不会拒绝,所以自作聪明的先在工作群里发布了我要当副总的消息,被余雯雯知道了,特意在这里等着我跟我套近乎!
我也懒得点破,“有事吗?”
她一脸笑的凑了过来,“大叔,作为你的嫡系,我当然要为你分忧!我是来给你打小报告的。就是你始乱终弃的那个美女.........”
她口中那个所谓我始乱终弃的美女,当然就是那个姓秋的疯子女人。
“等会!我跟那个姓秋的疯子女人的关系很复杂,但是绝不涉及男私情!你说话注意点!”
余雯雯瞪大眼睛,“很复杂?多复杂?大叔,你讲给我听听呗!”
我有些不厌其烦,“有事没事,没事赶紧忙你的去!”
“当然有事啊!刚才我去前台我那姐妹那逛着玩,你也知道,我的姐妹都很八卦的!说起你土鸡变凤凰的时候,她告诉我,昨天跟你要死要活的那个女人,订了英皇八包厢.........”
果然是阴魂不散。
我不由得叹了口气,怎么解决这个麻烦呢?
余雯雯凑了过来,“大叔,我跟你说,我是女人!我最了解女人!恨你有多深,就爱你有多深!今晚你去包厢,直接壁咚或者扑倒她,让她欲仙欲死几次,征服她,从她的身体开始。只要征服了她的身体,她的灵魂就被你圈定了,保证小鸟依人,唯命是从,再也不会喊打喊杀了........”
我真的是........有些佩服她,看着年纪不大,什么虎狼至此信口就说,“余雯雯,你真的该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