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在秦汉时期是指官阶,而几等秩便是几级官,也可以说是品级。而俸,则是指薪俸,薪俸多少是以官阶的高低作为标准。如果官员的官阶发生了变化,那么他的薪俸也会随之改变。比如官阶提升了,那就叫“增秩”,反之则是“减秩”。
自商鞅变法后,大秦便开始实施秩俸制度,这一制度一直延续到了汉朝。如今的秦国,依然采用这种制度。
在秦汉时期,人们用“若干石”来表示官职的高低。这里的“石”并不是指石头,而是指米谷的数量。俸额是按照秩来确定的,并且每个月都会发放一次,所以又被称为“月食”。秦国虽然继承了秦汉的基本制度,但也对其进行了改进。他们将俸额与秦国的九品十八级相结合,重新确定了俸额的具体数值。
正一品(万石),月俸三百五十斛
从一品(中两千石),月俸一百八十斛
正二品(两千石),月俸一百五十斛
从二品(比两千石),月俸一百二十斛
正三品(千石),月俸一百斛
从三品(比千石),月俸九十斛
正四品(八百石),月俸八十斛
从四品(比八百石),月俸七十五斛
正五品(六百石),月俸七十斛
从五品(比六百石),月俸六十五斛
正六品(五百石),月俸六十斛
从六品(比五百石),月俸五十五斛
正七品(四百石),月俸五十斛
从七品(比四百石),月俸四十五斛
正八品(三百石),月俸四十斛
从八品(比三百石),月俸三十七斛
正九品(二百石),月俸三十斛
从九品(比二百石),月俸二十七斛
秦国之所以保留秩俸制度以及官员等级名称,一方面是为了让原来的汉人能够适应这种制度,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更好地与大汉进行对接,从而保持两国文化制度的一致性。
然而,对于以粮食作为俸禄的方式,刘胥也感到十分无奈。由于当时铜钱的产量有限,无法满足秦国向官吏发放的需求。这反映了那个时代的局限性,同时也说明了粮食在当时社会中的重要性和作为硬通货的地位。
但随着秦国水衡都尉将铸钱机构“三官”在秦国的一京四都全面展开,铸钱产量逐渐增加,秦国开始逐步推行粮食和铜钱一同发放的政策。这样的举措既体现了秦国对官员福利的关注,也反映了国家经济发展带来的变化。
此外,汉代的官吏还有一个特殊待遇——在节日时可以获得额外的赏赐。这种赏赐相当于现代的加薪,可以说是一种非常诱人的福利待遇。至于具体赏赐些什么,则取决于国库和少府的库存状况。如果有多余的绢帛、牛羊等物品,就会成为赏赐的一部分;如果没有这些物资,那么就会以货币形式发放。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官员都能享受到这种赏赐。通常情况下,只有高级官员和朝廷官吏才有资格获得赏赐,而那些处于地方基层的低级官吏则几乎没有机会得到朝廷的额外赏赐。这种差异反映了当时官僚体系中的阶级分化现象,也揭示了官场的复杂性和不公平性。
秦国的休假制度与大汉并无二致,同样分为了休沐、告、宁三种形式。
由于古代的官员通常会在休假期间进行沐浴清洁等活动,因此随着时间推移,休沐逐渐成为了休假的代名词。
休沐是一种定期的假期安排,官吏们每隔五天便有一天休息日,大致相当于现代的周末。官吏们往往会充分利用这一天的休息时间来处理各类家务事务。而在这些家务事中,拜谒父母被视为最为重要的一项。此外,他们也会在这一天接待来访的宾客,并处理其他各种杂务。
除了正常的休沐假期外,官员还享有时节假。这里的“假”主要指的是冬至日和夏至日,这两个特殊的时间段里,官员们能够享受数日的休假时光。
告则是指官员因功或因病而休假。告又分为了予告和赐告两种类型,予告就是指的官员因功而获得的假期,予告实际上是另一种形式获得的赏赐。赐告则是因病请假,官员请病假,时间超过了三个月就会被罢免官职。
对于高级官员来说,他们通常需要向皇帝请求赐告。这种情况下,三个月的期限并非绝对,而是由皇帝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罢免官员。有些官员即使赐告已满三个月,也可能不会被罢免。
相比之下,低级官员则需向上级管理者提出申请,并由其批准执行。这意味着低级官员的请假程序相对较为繁琐,需要经过上级的审核和同意。
宁专门指丧假。官吏宁假时间的长短是根据当时的丧服制度的情况而定的。汉文帝崇尚节俭,也提倡丧制从简。他规定宁假的时间为三十六日。
东汉人应劭认为古制丧期三年(三十六月),文帝以一日代替一月,所以为三十六日。文帝以后,三十六日逐渐成为西汉定制,秦国同样以三十六日为定制。
而秦国的致仕其实就是指的退休,不过这个退休可不是谁都能享受的,在秦汉时期,致仕一般都是针对那些级别比较高的官员而言的,普通小官想致仕,那还是有点难度的。
而且,这些高级官员如果想要致仕,还得符合一定条件才行,比如年纪大了、身体不好或者犯了什么错误之类的。一旦他们决定致仕,那就意味着他们要告别官场,回家养老去啦!
官员主动申请致仕的流程相对来说较为简单,但其中的每一个步骤都是十分重要的。首先,官员需要亲自向皇帝提出申请,表示自己希望辞去官职并退休回家养老,这个环节也被称作“乞骸骨”。
一旦完成这一申请,接下来就是等待朝廷的批准。至于官员致仕后的归养俸禄以及是否还需要朝见皇帝,则取决于他们的官位、功绩以及皇帝对他们的恩宠程度。
通常情况下,古代官员在致仕后便不再享有俸禄。然而,秦国却有着特殊的规定:高级官员能够继续享受一定的俸禄。在秦国,等级最高的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等高级官员在致仕后,可以获得与在职时相同的全额俸禄;而其他低级别的官员只能领取其三分之一的俸禄作为退休金。
因此,秦国官吏致仕后的待遇并非固定不变,而是根据皇帝对他们的恩宠程度来决定。这种制度体现了秦国对于官员的重视和尊重,同时也反映出当时社会对于老年人的关注和照顾。
官员还有一种特殊的待遇叫做恤典,这是指高级官吏死后,朝廷给予的一种抚恤制度。致仕后的俸禄只有官员本人能够享用,但恤典则是其亲属享有的待遇。
当高级官吏去世后,朝廷会根据他们生前的官职大小,赐予其亲属一定数量的钱财、土地或衣物等物品作为补偿。除此之外,如果官员的亲属受到皇帝的恩宠,还可能会得到加官进爵的机会,这种方式被称为荫封。
然而,如果官吏是因执行公务而不幸身亡,那么他们的家属将会得到更多的恩赐和照顾。不但能得到丰厚的赏赐,甚至他们的后代也有可能直接当官,可谓是一门荣耀。
总的来说,恤典也是官员们的一项福利待遇,但由于官职和皇帝的宠爱程度不同,所享受的待遇也有着明显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