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意思是可以暴力突破,格院的钢铁的确结实,但也挡不住崔祁的剑。
这也是修仙世界为何科技发展不了的缘故,顶端的人有移山填海之能,人们自然心向往之,不愿低头钻研脚下的土地。
可惜越王理解错了,他高兴地问道:“崔先生是要同唐王交涉吗?”
崔祁心虚不已,他讪笑道:“在下和唐王剑珣并无交情,不能为大王交涉。但在下可以强行砍断水闸。”
“原是如此,崔先生,祝您一路顺利。”
越王兰只想要能去除这个心头大患便好,用什么方法他不在乎。
越国的河流不能掌控在唐国手上,那样,越国以后将彻底失去主动权,被唐国玩弄于股掌之中。
最重要的事情商谈完,三人之间的气氛也放松下来,越王送给崔祁许多茶叶和蔗糖。
现在的越国还不能提炼白糖,糖里明显有不少杂质,不过也是极为难得了。
崔祁对越王道了谢,越王笑道:“崔先生能解寡人的心腹之患,这点糖又算什么?我听说崔先生喜爱将糖和牛奶加入茶水中,不知是何等滋味。”
“那不过是俗人的喝法罢了。”
以崔祁外臣的身份,他不敢太过交心,只是多次自谦。
越王也明白他的意思,崔祁始终是游离之人,纵横家都会有固定的效忠之君,而他却没有,他只忠于自己。
寒暄过后,越王请崔祁赴宴,他热切道:“崔先生远道而来,想来还未品鉴过南方的新鲜物事,此次宴席仅我等三人,还请崔先生不必拘束。”
崔祁从善如流:“多谢大王款待,在下这一年都浑浑噩噩,还请大王宽恕在下失礼之处。”
估计是海鲜加水果的一餐,崔祁不算期待,但尝尝鲜也不错。
果不出所料,宫人端上的盘子里一半海鲜,一半椰子荔枝芒果之类的热带水果。因为有崔祁的法器,食物娇艳欲滴,仿佛刚刚从树上摘下。
因为崔祁伤势未愈,席间没有酒水,取而代之的是椰子汁,用椰壳制作的容器盛放,颇有海滨风情。
越王率先举起椰壳:“孤王在此祝崔先生旗开得胜!”
崔祁便也干了一碗:“多谢越王,在下定不负所托。”
他要破开水闸和越王无关,和唐王也无关,只是担忧唐国会用水攻。
水火都是不可掌控之物,一旦放出,最终受害的还是平民。
赤壁的那把火的确痛快,但死伤的多是底层士兵,崔祁不能把这个定时炸弹留在那里。
扇贝鲜甜,果香浓郁,是好多年没吃过的味道。
不过崔祁以前家在北方,对这些倒不怀念,只是吃个新鲜罢了。
席间越王问道:“崔先生去过唐国了吗?我本欲求娶公主瑰,但唐王不答应,转手便将妹妹嫁给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士子。”
崔祁对政治联姻麻木了,看来唐王还是有那么点良心的,把妹妹留在了身边。
不过场面话不能那么说,崔祁放下筷子:“唐王亦为女子,想来是深知女子远嫁不易。”
此言勾起了越王兰对姑姑的回忆,他叹道:“是啊,当年姑姑被大父以几座城池的价格嫁了出去,若是知道卫王是疯子,恐怕会后悔的。”
卫国的几位新妇都是交换来的,老卫王想要越国血脉对抗疯血,便割了地换来了妻子,他的儿子则需要一个中正平和的妻子,他便聘来了虞国政治斗争中落败者的女儿。
说到底还是贪婪,越王兰的大父贪图富庶的城池,又觉得前一任卫王还算正常,女儿是大邦之女,应该不会吃亏,所以答应了,苦果却要庄王后来承担。
至于虞王则是想摆脱自己残害手足宗室的名声,做太子妃当然很好,做卫国的太子妃就是纯粹的灾难了。
可惜那时的桐被养的太单纯,还不知道等待自己的是什么,受了那么多年压制,最后却白白葬送了自己的性命。
宴席结束已是下午,崔祁告别了越王和季瑗,他要等,等到晚上行动。
原本贫瘠的边境小城驻扎了几千唐国军队,他们人数不多,但装备精良,崔祁不欲打草惊蛇,便幻化做一个佝偻的农户,安静地等待时机。
夜晚执勤为首的是一个壮硕的少年,他满面阴骘,说话的语气也颇为不满。
崔祁打晕了他们,只出了一剑,拘束河流的水闸便破碎了,为了不污染河水,崔祁收拾了碎片,放到那个侍卫身边:“钢铁是可以回收的,不要浪费。”
睡梦中的少年突然大喊道:“熏,你算个什么?你不过就是个玩意,大王瞎了眼睛才选你即位。”
他随后抽搐几下,又打起了呼噜,崔祁笑笑,留下了自己的手帕,在上面写了前因后果后放到了碎片上:“应该是公子杨吧,你和你父亲真是一点不像,不过真性情也算难得,我不能坑你。”
唐王元的长相秀丽苍白,这样的容貌并不符合当下的主流审美,像公子杨这种轮廓分明,鼻子高挺的脸才是更受欢迎的。
不过每个人的审美都不同,昭王后就喜欢那种脆弱精致的容貌,然后她就被骗财骗势力。
毁了水闸的崔祁不敢多停留,他虽然不惧怕军队,但惹怒他们没有好处,给城内的百姓施加结界后,他迅速飞去了南方。
南方已经不像之前那样荒凉了,虽然大部分地区还是荒无人烟,但几处若隐若现的房屋还是证明了此地是有人居住的。
崔祁不欲打扰辛劳一天才得安眠的人们,索性和猛禽分享巢穴。他化作鸟身,蜷缩在道兄身边。
“道兄,此地有鹦鹉吗?”
崔祁还记得当初答应霁儿的事情,只是后来他忙着见唐王元,此事便搁置了。
不过崔祁是不会食言的,就算需要跨过大海,他也得做到。
雨林中的猛禽大多翅膀较短,指爪锋利,但在崔祁面前,它们就是最值得信任的朋友。
猛禽的叫声很是尖锐,它回道:“再向南方而行,我曾听往来的燕子说过,海上的一座大岛上有比鹦鹉美丽千万倍的鸟儿,羽毛华丽鲜艳,但是没什么肉。”
鸟当然爱美,但猛禽更爱吃肉,它们会吃下所有的肉,然后用羽毛装点自己的巢穴。
弱肉强食,物竞天择,这是天性,但人之所以为人,便是在于人能克制本能,不然,人与野兽何异?
随着羽翼的破空声,猴群尖利的鸣叫响起,今夜,它们失去了一个成员。
狩猎归来的鹰慢条斯理地用爪子分割好肉块,它热心地问道:“道友要吃吗?猴子肉很细腻,比老鼠好吃。”
崔祁敬谢不敏,他的鸟身不算大,毛茸茸的一团,现在整个鸟更是尽力缩小存在感,让自己青色的羽毛藏在丛林之中。
鹰享用着它的猎物,血沾上了它的精心养护的羽毛,吃完后,它把骨头和毛发都扔下树,飞去水塘清洗。
天亮了。崔祁告别了鹰,它招呼道:“不喜欢猴子的话下次来我换一个。”
崔祁不知道怎么和它解释自己并不需要生食血肉,但好意他心领了。
一人一鸟在丛林告别,修炼羽灵宗法术的崔祁天然地喜欢鸟类,鸟儿也对他亲近。
按照羽灵宗的规矩,每一只鸟儿都是门下弟子的前辈,要以道兄称呼。
再喜欢鸟儿,崔祁也要回到人间去,他幻化出捕蛇人的打扮,打算来个打草惊蛇。
竹叶的宠物都是开了灵智的,虽然没什么智慧,但也比普通的蛇难抓,崔祁释放出竹叶的气息,惊慌失措的蛇立刻开始聚拢。
它们才不在乎自己的主人是谁,能让它们每日都吃饱就行。
等蛇群都到齐后,崔祁分辨出吃过人的几百条,掐诀杀了它们。
灵物食人会得天谴,是竹叶一直压着才没有立时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