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未曦
作者:潇潇渔歌   晚歌悠扬煦意浓最新章节     
    未轻煦熬好了汤药,打发小凳子送去军所,给几个重症之人分食。他被叫到相近的帐篷里,给几个轻症病患把脉看诊,重新调整了药方,打发一个小学徒去抓药熬药。
    一通忙碌,再次回到那片空地时,已是两刻钟之后,吴岁晚还是不见人影。
    这是做什么去了?遇上难治的,怎么不来喊他呢?
    未轻煦沿着营地的甬道,边走边寻,每个帐篷都瞅了一眼。病人们哎呦喊痛,大夫们扎针抓药,都是老样子,就是不见他心尖上的那个人。
    “见过吴大夫吗?”
    未轻煦向衙门口站岗的士兵询问,还真问对人了。
    “两刻钟之前,营地里做饭的赵大娘把吴大夫叫走了,往那个方向的胡同里,一直没回来。”
    士兵指向西南方,未轻煦眺望,有很多人往那边去了,像是有什么热闹。
    他心中担忧,快步而去,走到半程,就听见一阵叫骂声,还有婴儿的啼哭声。
    “你他娘的是屠夫转世吧?好好的人给我治死了,还要开膛破肚,你让我家婆娘不能转世投胎,你必须赔我银子。”
    “就是就是,必须赔银子。说你是屠夫转世,都是夸你呢!你肯定是从哪个山里蹦出来的妖孽,专门喝血吃死孩子……”
    未轻煦心急如焚,拨开看热闹的人群。一眼就瞧见吴岁晚衣衫单薄,站在一具尸首旁边,怀里抱着斗篷,裹着一团什么?
    “岁晚……”
    未轻煦急声呼唤,两步跨过来,抖开衣襟,揽她入怀。
    吴岁晚应声回头,一见是未轻煦,便柔柔地笑了,放心把后背靠过去寻求温暖。
    “轻煦,你看……多可爱!”
    吴岁晚扯开斗篷一角,露出一个血淋淋皱巴巴的婴孩儿。
    没等未轻煦缓过神来,那边的叫嚷更加激烈。
    “嗨嗨,干啥呢?你说话呀!真不是个东西。你拿剪刀豁开我婆娘的肚皮,取出了个小妖孽,你得赔银子。”
    “你他娘的听懂没有啊?不要以为你会个不入流的法术,我就怕了你。不赔银子,我就找道士收了你。”
    “道士收不了你,不远处还有衙门呢!你就说你掏不掏银子?不掏银子你就给我婆娘陪葬。”
    旁边看热闹的,也是看不下去了,哪有这样缺德的人家,不骂他两句不痛快。
    “我说你可行了吧?你瞅瞅你们一家人都是什么德性?你在瞧瞧地上那个娘们儿有多可怜。这大冷天,一家人出来躲避战乱,你们穿着大棉袄,她身怀六甲,穿着小薄衫。除了肚子,胳膊腿儿都瘦成柴火棍儿了。就是要生产的时候,都没人管没人问的。人家大夫好心过来诊治,女人命苦,挺不过去了。大夫不得已破腹取子,救了你们家的血脉。你们老少都不是人,嫌那孩子是个丫头,口口声声说她生得不吉利,是个妖孽。你们全家都活不起了,想要讹诈几付棺材钱。你当别人都是傻子,看不出来你们那点花花肠子呀?真是缺德到家了,你们这样的畜牲,怎么不死到前线的乱军当中?老天爷咋那么不开眼,咋还把你家这帮狗给放出来了……”
    围观的,闹事的,守着一具尸体,互骂得热火朝天。
    吴岁晚站在热闹中间,心却在热闹之外。只管抱着刚出生的婴儿,与未轻煦低语:“我觉得这个孩子与我有缘,我们养着她好不好?我一直都想要个女儿的,你看……她就是老天爷赏我的。”
    “好……”
    未轻煦柔肠百转,忍不住垂首亲吻吴岁晚的耳侧,喃喃道:“以后,她就是我们的女儿。”
    日头朝西斜,光线渐暗,寒气渐重。
    未家夫妻俩将纷乱抛在身后,抱着小婴儿往回转。
    那家缺德兽可是不愿意了,张牙舞爪地扑过来,银子,孩子,全部留下,要不然就要拼命。
    真敢拼吗?小凳子带着两个佩刀士兵赶过来,那家人即刻蔫了,大气儿都不敢喘一口,咋摆弄咋是。
    未轻煦有吩咐:“将那具尸首好好安葬,再给那几个烂人一点银子打发了,不要留麻烦!”
    围观的男女老少纷纷称赞,两个大夫心肠好,银子多,孩子有福气。
    随即又骂那家人猪狗不如,不该有好下场。
    小凳子按照未轻煦的吩咐安葬了尸首,也当着围观百姓的面前,交给那家人十两银子。
    至于这笔横财,能在几个无德之人手中待多久?又会招来什么祸患?这兵荒马乱,寒夜漫长,他也没有闲心管呐!
    余晖红彤彤,雪原白茫茫。
    严寒未退的季节,身子娇弱些的大人住得不暖和,都要难受死。别提刚出生的小婴孩儿,冷了不行,热了也不行,没有好地方安置,更是要命的。
    房间少,重患多,让谁腾地方都不好。
    未轻煦花了大价钱,在小镇上唯一一家客栈,商量别人腾出了一间上房。
    虽说是上房,却赶不上从前未府烧火丫头住的下人房。自然也比不上吴岁晚那个小破院子,外边再不好,内里用具都是精品。
    可如今的小客栈里,摸啥都是一手灰,那饭碗茶杯油腻腻的,一年都没刷洗了吧?
    未轻煦深感愧疚,作为一个男人,实在没本事,让妻女遭了大罪的感觉。
    “轻煦,给我们的女儿起个名字啊!”
    吴岁晚坐在软榻上,怀抱婴儿一脸慈爱。
    “岁晚喜欢什么就叫什么。”
    未轻煦朝小二要了一盆热水,用小抹布把茶杯饭碗挨个浸泡,使劲地擦呀蹭啊!
    “我没你读书多呀!女孩子一定要起个好听点的名字,要我来起就是花儿朵儿的,你说好听吗?你这做爹爹的脸上有光吗?”
    “哈哈……可别,女儿长大了会埋怨爹爹的。怎么不拦着娘亲?取了个俗不可耐的名字。”
    未轻煦把手中的饭碗,放入水中,直了直腰身,抬眼瞄向窗外那一缕残阳。
    “夕阳总给人落寞衰败之感,这孩子生在日落之前,得岁晚搭救爱护,就是绝处逢生,改了命格。就叫她未曦吧,日希那个曦。我们的女儿就是初升的太阳,一生迎着光亮,朝气蓬勃,希望满满。”
    “未曦,曦儿,好名字……”
    未轻煦的余生,是日薄西山留下的最后一缕温暖,是因果定数下无人能解的死局。
    吴岁晚和未曦弥补了他的半生残缺。
    不怪她们来得太晚,只怪自己放弃得太早。多情薄命,空落忧伤,唯盼下一个天亮。
    生孩子难,养孩子更难。地方小,人口少,养一个不是亲生的孩子,难上加难。
    小凳子翻遍了落光镇,一个奶娘都没找到,一个怀孩子带孩子的女人都没见着。
    幸好营地里做饭的赵大娘家,有一头下崽的母羊,每天挤来一壶羊奶。
    别看小未曦是个小姑娘,比有些小小子嘴巴还要壮。长到半个月,一顿能喝上小半茶杯羊奶,一日要喝上六顿。
    吴岁晚都担心把她撑坏了。
    而且,小姑娘爱睡觉,只要不饿肚子,天大的动静都不醒不哭,睡梦中,时常咧着嘴笑。
    未轻煦说,他女儿能吃能睡,没心没肺,长大以后,必定是个有福气的,而且是个能干大事的,像她娘亲一样。
    吴岁晚听的不是滋味儿,什么有福气干大事,都是虚话,那句能吃能睡才是未轻煦最真实的表达。
    前线传来北金退军的消息,营地里的病患恢复了大半,有几个重症也没了生命危险。
    此间事已了,多停留一日就多遭罪一日。未轻煦连忙带着吴岁晚母女俩回了希城。
    可惜啊!他女儿不给面子,当不了富贵人家娇小姐。请了十来个奶娘,就是哇哇哭着,谁的也不吃,只有舌尖沾着羊奶,才能安静下来。
    未曦长到一个半月,脸圆得像窝瓜,胳膊腿儿如莲藕,比人家百天的孩子还要壮实。
    吴岁晚又开始担心,她女儿长大以后,像水缸,像粮仓,那可怎么好?能找出婆家去吗?
    未轻煦霸气回应,他家里的银子堆成山,还能教女儿一身赚银子的本领,找什么婆家呀?
    等到未曦十七八岁,就满大靖朝招女婿。我女儿是个夜叉,也有青年才俊排着队随她挑选,岁晚的担心是多余的。
    未曦两个月时,柳树放叶,草色青青,沈长戈安顿好边关,回转希城。
    皇帝陛下又升了他的官位,命他驻守希城,扩充沈家精锐,随时盯着北金和东元的动静。
    升官发财,没有老婆,正是春风得意之时,沈长戈却高兴不起来。
    他借着治腿伤的缘由,每日都来春善堂,却回回见不着吴岁晚。
    未轻煦单独见他,装都不装一下。高兴了在他腿上扎两针。不高兴了,就坐在大门口,悠哉哉地望天,喝茶,数蚂蚁,瞧热闹,也不搭理他。
    若问一句岁晚在哪里,未轻煦就甩脸子。再问其他人,未轻煦就和其他人甩脸子。
    以至沈长戈连续来了七八日,就像送上门来找虐的气包子,没人管,没人问,都拿他当一股气儿。
    再后来,他连未轻煦都看不着了,春善堂的所有人一致对外,守口如瓶。
    其实,吴岁晚就在春善堂后面的一座小宅院里带孩子。得空查查账本,与各地的管事通通书信,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像一个“安分守己”的贤妻良母。
    未轻煦在医馆、药铺、米行之间来回穿梭,扛起了所有杂事,春耕开始之后,更是忙得不可开交。
    沈长戈知道,吴岁晚还在希城。但他要忙着沈家军的挑选和训练,身边也没有个得力助手,操心他的家事。
    要说一个三品将军,全城搜寻一个女人的踪迹,还不容易吗?
    他就是信不着别人,不想扰乱吴岁晚的生活,害怕动用手段,惹得离心的妻子离得更远。只能每天抽出一点空隙来春善堂打个照面,妄图来个偶遇。
    时日一长,沈长戈心中充满了怨念。尤其常常念叨三宝,成个亲,探个亲,跟走出了大靖朝一样。这都几个月了?还没摸过来,真是一点用处都没有。
    六月初夏,风和日丽,吴岁晚背着她家的大胖丫头出了门。先是赶早,在春善堂病人少的时候转了一圈儿。
    小未曦长得壮实,脸盘大,头发黑,不认生。谁打眼一瞧,都以为是个小小子。
    春善堂的十几个人轮番抱来抱去,都稀罕得不行。谁一逗,胖墩墩就是咧嘴笑,哈喇子拉得老长,又健康又喜庆。整天和病人打交道的大夫小工们,能不喜欢吗?
    辰时末,病人多起来,孩子太小,不好在医馆常待。吴岁晚重新背起小未曦,打算去米行药铺转一圈儿,跨过门槛,就见到了台阶下呆立的沈长戈。
    “岁晚……”
    沈长戈投来第一眼,以为自己看错了,再细瞧瞧,这个白皙丰腴、笑意盈盈的女人,真是他的岁晚。
    “岁晚……好久没见你了。”
    沈长戈略显激动,吴岁晚愣了一瞬,很快恢复如常,踏下台阶,寒暄道:“啊……我在家带孩子,不常出门。长戈是来找轻煦吗?他起大早去了乡下,晚一点才能回来……”
    带孩子?什么孩子?沈长戈的心脏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攥住了。
    他伸长脖颈,巴巴地望向吴岁晚背后,越走越近,露出了一个胖娃娃的大脑瓜。
    “这……谁的孩子?”
    总不能是吴岁晚的,四个月不见,这么大个头的孩子,怀不了,也生不了,除非是捡来的。
    “当然是我的孩子!”
    吴岁晚见沈长戈二傻子似的杵在门口,再听他愣头愣脑的问题,就有那么一点不开心,不想跟他多废话。扶了扶背后的孩子,冷着脸就朝前走去。
    “哎……呵呵……”
    沈长戈尴尬一乐,紧随其后,没话找话:“孩子,几个月了?”
    吴岁晚知礼,温和回道:“四个月。”
    沈长戈由衷夸赞:“长得真好,说六七个月,也有人信。”
    吴岁晚谦逊道:“嗯……孩子胃口好……”
    沈长戈继续笑问:“是个女孩儿吧!叫什么名字?”
    吴岁晚惊讶,略微慢下脚步,侧头问道:“你怎么知道是女孩儿?”
    几个月大的孩子,仅仅凭着一张脸,很难分辨出男女。更何况未曦长得结实,小脖子挺挺的,给人的第一感觉是男孩儿。
    因为你说过呀!你想生一个女儿。
    沈长戈把心里的第一句话压下来,不敢与吴岁晚对视,转头盯着未曦的小脸蛋,答非所问道:“这孩子长得圆圆胖胖的,和岁晚好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