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诉讼时效
作者:是阿久呀   直播:给老祖们来些新震撼最新章节     
    啊?朕的霍去病,朕的卫青。没了,都没了。是谁瞎说朕害死冠军侯的,其他人有那个能力吗?知不知道什么叫不可替代性朕又没疯。
    “大夫呢?冠军侯这段时间的脉案拿来给朕看看,还有把解忧公主请来,朕要见见她。”
    刘彻看着手里的脉案,等众人离开后轻轻叹了口气。卫霍两位确实能打,剩下的将领也不是不能打,只是对比卫霍中间差的可不是一星半点。武将直接断了茬,也不知道后面谁能扛起武将这面大旗。
    【无效沟通。】
    【客户:明明是他欠了我几十万,为什么我去打官司还判我输了呢?
    律师:判决书给我看一下。
    客户:他欠钱不还,还判我输,这哪来的道理?
    律师:没事,姐。你之前的官司我也不了解,你先把判决书给我看一下。
    客户:我借条,转账记录,啥都有,法院凭啥不承认?
    律师:姐,判决书先给我看一下,我看了才能给你分析。姐,你这已经超过三年诉讼时效了,人家一抗辩你肯定要输呀。
    客户:那他凭啥判我输?
    律师:因为你三年没有催过他还钱,诉讼时效已经过了。
    客户: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凭什么判我输。
    律师:因为你没在时效内起诉,不受法律保护了。
    客户:借钱可以不还,哪条法律这么规定的?
    律师: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你这三年哪怕找他催过一次债,这时效都可以重新计算,谁让你一句话不说呢!
    客户:明明就是他欠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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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极了给父母解释一些事情的我。捂脸)
    (直接告诉客户咨询按小时收费,一小时500她就清醒不纠结了。)
    (可以直接把诉讼时效说成规定时间,直接跟她说法律有规定名字叫诉讼时效,也就是说规定时间内你没催,那法院就管不了了。)
    (规定时间和诉讼时效千差万别,律师这么一说,她回头再给其他人那么一说,这律师职业生涯就完了。)
    (我之前也问过律师这个问题,就算过了30年,你再催他还款,说明金额,只要他承认或者回你我会尽快还之类,微信你有聊天记录,电话你有录音,这个时效就会重新刷新,除非他已经不承认他欠过你钱。)
    (要达成你所说的“就算过了30年,只要他承认就能刷新诉讼时效”这个条件就必须让对方承认,对方要是不承认还不是瞎扯。)
    (所以你要套话,看看能不能骗出来,打电话录音,骗出来就是赢,骗不出来认栽。
    一般情况下,除非对方本来就不打算还,知道这些法律点故意避开。不然你上门问不都是支支吾吾说什么现在没钱了,过段时间再还啥的,如果你连套话都不会的话,那也没办法。)
    (不是说录音需要在对方知情的情况下才有效吗?)
    (法律有一条:合法取得的私自录音证据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就是说即使你录音未经对方同意,但如果是合法取得的,并且符合证据的其他要求,法院仍然可以将其作为有效证据使用。)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借钱时记好对方的身份证号码和地址,保留好借条,快到时效期的时候你写一个比较专业和正规的催款函之类的文件,用中国邮政进行投递,这样的话不管对方是否收件知晓,都会被视为对方已经收件知晓,时间以投递时间为计算标准。)
    (这条真的合理吗?亲戚借你钱了,关系不错一直不好意思催,过几年后自己缺钱了,没办法去找他还钱,对方直接不打算还了,那时候打官司被说过了诉讼时效,这真的合理吗?)
    (只是法院不帮你了而已,对方还是欠着你的钱,你依旧可以在合法范围内去催。)
    (法院不帮那还有谁能帮?不就只能口头催了,不能强制执行的话,那就变成对方愿意给就给不愿意给你你就没辙。)
    (再要好的亲戚,你也不可能三年之内连催都不催一句的吧。)
    (自家亲戚借了他几千块钱,后来听说他到处借钱,家里让我别借给他,就没再借了,一直也不好意思开口跟他要。这都两年了,一次都没催过。)
    (不是?那过了三年期你就好意思要了。)
    (我现在知道他给不出来,没法要啊!如果知道他有钱,那肯定跟他要。)
    (法谚有云: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懒觉的人,你自己的权利自己都不上心凭什么要求人家法院帮你?再说你就发一条微信,诉讼时效就能往后延三年,有啥不好意思发的?他都好意思欠钱,你为啥不好意思催。)
    (那我知道他手里没钱还催他有什么用,我去逼他贷款,逼他去跳楼吗?)
    (也没说你必须立马要他还呀!你可以发一条微信说大哥之前你借了xxx元,目前快三年了,知道你现在有点困难,不着急,等你什么时候手头宽裕了,想着下小弟就行。这不就完事儿了吗?
    你催你的,他还不了是他的事儿,但你催了你就可以刷新三年时间,三年之内催一次很碍事吗?)
    (你觉得俩人关系好不好意思催那你就好意思打官司?说句最难听的话你自己拉不下面子,怕他压力大不去催他,那法律自然也不可能一直保护你。司法资源有限,肯定优先保护自己主张自己权利的人。
    假如你家的祖宗找我家借了几文钱,并且双方说好五天利息翻一倍,如果还不了,就让子孙还。现在我有明确证据证明,最高法也确认了真实性,我现在去打官司?
    这种事情国内太多了,如果不加一个诉讼时间你把法院的那些人当驴使他也忙不过来呀。
    更何况人家还跟你说了,你只要在这三年内催过一次就能从那一天开始重新再往后延三年,你催一次就行,你还要他怎么样?排队打官司的人海了去了,你自己钱自己都不上心,人家干嘛要管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