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半夜惊魂
作者:梦中的虚语   我靠破案养家糊口最新章节     
    王文龙死了。
    送到医院就宣布了死亡。
    死因没有疑问——溺水,大概是因为栈桥的栏杆年久失修导致落水,再加上水草缠绕,这些送医的几个小伙子都拍着胸脯证明。
    还有个少年为了救他差点把自己淹死。
    更没有人怀疑这件事,老旧栏杆上断裂的茬口,湖底茂密的水草,无数的人证,西城分局很快得出意外死亡的结论。
    东城分局没有异议。
    本就是一个人憎鬼嫌的人,居然上班时间跑到北海公园玩,死了活该。
    很快这个人就会被遗忘。
    王文龙一直没有明白的道理,当善良的人摘下面具的时候,他连下跪的机会都没有。
    常威走到无人处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把事情前后再仔细想了一遍。
    隔得远,没人听见他们的争吵,一直到落水前两人也没有发生肢体接触。
    也不会有人相信碗口粗的栏杆是被他一巴掌拍碎。
    而且他参与了救人,还差点死掉。
    从北海公园出来,常威去德胜门的箭楼上坐了很久,很久。
    【消灭威胁,无积分,奖励:书法精通。】
    很好,以后写笔录的事情也可以不用假手于人。
    回家的时候常威的手里提着两只兔子。
    死的,甚至已经扒了皮,去了内脏。
    他杀过鱼,杀过鸡,今天是他第一次杀哺乳动物,还一次杀了......三个。
    活在这个世界上,他得让自己的心更狠一点。
    于是两只兔子成了他练手的道具。
    反正都是公兔子,养的时间太长的话只怕还会变成兔儿爷。
    袁枚在《随园食单》里说:暴者不恤人功,殄者不惜物力,鸡、鱼、鹅、鸭,自首至尾,俱有味存,不必少取多弃也。
    最精简的翻译是:不要浪费!
    既然弄死了,自然不能丢弃,当然是要吃掉的。
    小丫头蹬蹬蹬的跑到近前,又不敢靠近炉火,探着头问道:“大舅舅,这是什么好七的呀?”
    常威用锅铲挑起来一块,在口边吹凉,塞到小丫头嘴里。
    大概是还有些烫,小丫头吃的挤眉弄眼又不舍得吐。
    主要还是太香了!
    “再来一块?”
    “好哒。”
    又一块入口,小丫头吃的高兴,“大舅舅,这是什么肉呀?”
    常威笑容和蔼,“这是兔子肉。”
    小丫头面容呆滞。
    她见过兔子,中院贾家院墙边就有一个兔子窝,里面养了几只兔子,贾家的大肚婶子会用烂白菜叶子去喂。
    毛茸茸的,很可爱。
    她曾经想象过白乎乎的兔子在自己怀里打滚,那时候她还没有小昭,最大的愿望就是有一只兔子。
    长长的耳朵,柔软的毛发和胖乎乎的身体,叫起来的声音细细的。
    想到这些,小丫头的大眼睛不自觉泛起水光,一边抽泣着,一边把嘴里的兔子肉嚼着咽下去。
    “兔兔这么阔奈,我们怎么可以七兔兔?”
    小丫头一边哭,一边盯着炉火上的铁锅。
    “还要再来一块吗?”
    小丫头两只小手搅在一起,犹豫,纠结,过了半晌才小声道:“好哒!”
    能对兔子有怜悯之心的只有小丫头,常珑表示兔兔很可爱,也很好吃,所以她吃了一大碗。
    小丫头不敢再伤心,主动用小手抓起自己碗里的兔肉。
    主要是再犹豫,就会没了!
    因为偶尔吃一次,又放了不少的油水,常威并不担心越吃越瘦的事情。
    吃完他就后悔了,应该留一只公兔子的。
    兔子肉是真好吃。
    他想念成都。
    德胜门外白天晚上都有卖野兔子的,买几只回来,过不了多久又是一窝。
    正好空间里蔬菜大丰收,而且还有不少的红薯藤蔓。
    夜凉如水,等到半夜他又出了门,一路朝着德胜门走去。
    静悄悄的胡同里透着霉味,古老而死寂。
    绕了两个弯刚要走到大路上,清亮的尖叫声打破沉寂。
    “抓贼呀!”
    常威转过身去,视觉提升下,一个瘦小的青年朝他飞奔而来,手里还拎着一个女士的花布挎包。
    随随便便走在路上还能遇到这种好事?
    常威挠了挠头,慢慢靠到墙角的阴影里,等这个男人跑近,他伸出右脚轻轻一绊,瘦小男人整个人都飞了起来。
    他把地上的花布挎包捡起来拍了拍上面的灰,朝着小贼走去。
    小贼从地上爬来,揉了揉膝盖,从腰间掏出一把匕首,拔出刀鞘丢在一旁,持刀便刺。
    刀尖闪着寒芒。
    常威都乐了,你怎么不按套路来啊!
    电视剧里不是都要先骂上几句,再威胁一下,最后无果才会真正动手吗?
    这让常威准备好的一肚子说辞毫无用处。
    他甚至连工作证都懒得拿,退后一步,掏出短棍用力一甩。
    破老头说过,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要空手入白刃。
    狭窄细长的巷子里,常威和小贼对峙,一人持棍,一人持刀。
    可惜小贼没有一头金毛。
    十秒钟后,小贼仰面倒地,常威半跪着摸他的颈部,求他不要死。
    以为是个王者,结果特么的是个青铜。
    身后哒哒哒的脚步声急匆匆赶来,刚好看到这一幕。
    女孩穿着一件圆领衫,大概是追的有些急,汗珠从脸颊滴落,顺着白皙修长的脖子淌进浅浅的胸口。
    常威见过她。
    艺校里飘逸轻盈的那个女孩。
    蓝小洁。
    常威把地上的匕首和皮鞘捡回来收好,提着手里的花布挎包,“你的?”
    “嗯。”蓝小洁点点头,待走近几步惊呼着:“您是常公安?”
    “对。”常威没把挎包还回去,严肃道:“你可能需要跟我去一趟派出所。”
    “好的,没问题。”蓝小洁的声音很悦耳,说话大大方方毫不扭捏。
    “这么晚了你怎么还没回学校?”常威拽住衣领把瘦小男人像死狗一样拖着,边走边问。
    “啊?我今天去了姑妈家里,回来的时候错过了公交车。”
    “那以后可要注意点,晚上还是不太安全的。”
    “嗯。”蓝小洁点点头,饶有兴趣的看了眼被常威拖拽的小贼,“常公安,您学过武功啊?”
    常威不知道怎么解释,只能浅浅的“嗯”了一声。
    蓝小洁来了兴致,长长的睫毛扑闪着,“您学的是哪一门?是太极还是八卦?”
    “黑龙十八手。”
    “呃......”
    炫酷吊炸天的名字显然把蓝小洁惊住了。
    她学戏曲的时候也会有一些舞台动作,但是武功离她还是太过遥远和神秘。
    蓝小洁说话时总是把身子微微前倾,双手交叉放在身前,轻言细语,态度温柔。
    婉约的身姿,舒缓的语气,展示出她良好的家教和气质。
    再加上一副好皮囊。
    可常威知道她的另一面。
    蓝小洁当初可是因为月事带被偷堵住寝室门破口大骂过的。
    真不明白,是什么环境造就了她两种截然不同的性格?
    然而,这和常威有什么关系?
    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你玩不起,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看不上你!
    在一个还能选妃的年代,美女都是红颜祸水。
    ps:上谕:常威到底是魂穿还是胎穿?为什么对他的亲人感情这么深?
    臣启陛下:常威是第一章开始的时候穿越的,大概是抓住敌特的那个晚上吧,我没有在第一章去写他前世如何如何,也没有写他是如何死掉的,更没有写他穿越后如何震惊。
    想想挺后悔的,那就可以水一章啊!
    不过这样的开场白大概你们也看厌了吧!
    他是魂穿,来到这个世界后他就是常威,有前世的记忆和三观,也有这一世的性格和情感,这不是两段割裂开的人生。
    大概就好像做了一个刻骨铭心的梦,梦到几十年后的另一段人生。
    系统?系统是献祭他爹得来的。
    爹娘祭天,法力无边!
    今天就到这里吧,我得存几章稿子周末加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