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抓小偷
作者:西瓜吐籽   穿书九零:我成了首富的炮灰前妻最新章节     
    夏宝珠一边骑行游玩一边注意有没有招工广告。
    她想不到自己也有满大街找工作的一天。
    没办法,口袋里就只有十六块钱,不找工作就得饿死。
    每天抢冷家人的饭,她嫌费劲,也不想天天喊打喊杀,那会破坏她的气质。
    就像有的网红专演恶毒嫉妒的角色,导致好好的面相变得真如他们演的那种类型。
    又比如夏招娣,本来有和她一样的脸,却整天一脸苦难相,头永远是低着,背也挺不直,唯唯诺诺的让人看着就直皱眉。
    对于夏招娣的遭遇,夏宝珠表示同情,但也仅此而已,至于为夏招娣报仇则完全没有这样的想法。
    过去吃苦挨骂的是夏招娣,和她无关。
    不过她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性格,如果这些人以为她像夏招娣那么好欺负,大可以过来试试。
    泰城现在的外来人口不多,基本都是附近乡镇农村的,工资也低,夏宝珠问了几个门口写着招工的个体商户都不满意。
    工作内容大部分是打杂,不包吃不包住,一天到晚差不多干十二个小时。
    夏宝珠听到这个时间就歇了心思,这真是拿人当牛马使啊,怪不得招工牌子颜色都褪了还招不到人。
    她能干什么呢?
    夏宝珠的目光扫过巷子口卖早餐的摊位,已经过了上班的点,摊子前基本没人了。
    难道她要学习小说中女主摆摊挣钱?
    夏宝珠瞅了一眼戴着劳工白手套的手,要是练摊,她这双手还能变嫩吗?
    保养是一项持久的工作,她出门时捂得严严实实的,从头到脚,只露眼睛,就是想早日恢复自己原来的细皮嫩肉。
    如果去摆摊,风吹日晒肯定是少不了。
    在心里默默记下摆摊,等她实在找不到工作时再考虑吧。
    至于找冷明辉要钱,她倒是有这个想法,但不是现在。
    以冷明辉现在对夏招娣的态度,很可能一分钱也不会给。
    最好是在冷明辉和他的小娇妻擦出爱的火花后,再以离婚为前提,让冷明辉主动给她钱让她离开。
    当然,这只是设想,具体还要看冷明辉的态度。
    万一冷明辉只想离婚,一分钱也不想给,那她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毕竟是比男频男主还爽的女频男主,还是未来的首富,按女频小说的尿性,她一个炮灰很难斗得过。
    最重要的是他们没有深仇大恨,不值得她动什么开启商业帝国和主角你争我夺的心思。
    她夏宝珠原来也不过是一个喜欢吃喝玩乐的主,虽然看似独立,但事业心基本没有。
    她开的花店都是雇人打理,她只负责出钱,收钱,拍美美的照片。
    不说让她做一个小目标的事业很难,就是让她现在想以后要做什么也很难。
    苦的累的脏的不想做,工资低的不想做,伺候人的更不想做。
    她以前吃过最大的苦也只是学习的苦,后来家里人不管她后她更是放飞自我,随心所欲,享受人生。
    她细数了自己的才能,会小提琴钢琴,会跳舞,会武术,会三门外语,会做饭,会开车,会游泳,会滑雪,会开游艇,有一定的野外生存能力。
    哦,对了,她还是服装设计专业毕业,虽然一天本专业的班都没上过。
    但夏招娣只有小学三年级学历,她当家教别人一打听很容易露馅。
    当翻译?这个城市她就没见过一个外国人,除非出国。
    这根本不切实际,这个年代出国更贵,她有出国的钱还不如用来买房。
    写剧本?但她只会看剧看小说,根本不知道剧本怎么写。
    至于去南方打工,她刚才去了火车站,看到上面的时间她就灭了心思,如果有人出飞机票过去她还能接受。
    现在的她拿着昨天的悠然自在,对着现状挑三拣四,安不下心来。
    这也正常,是个人都很难接受一夜之间自己好好的生活变得面目全非。
    像夏宝珠这样的能不发疯,第一时间想到找工作挣钱就很不错了,说一句心理强大也合适。
    路过人民公园旁边的七狮桥,夏宝珠看到有人在桥上两侧或坐或站,像是在摆摊,还有不少人围着摊子问话。
    她骑过去一看,这些人前面都有张纸,好奇心驱使她推着车子进去看纸上的内容。
    上面都是招工信息,原来这就是早期的劳务市场。
    夏宝珠挨个摊位看过去。
    “招保姆,一个月一百二十块钱。”
    “招装卸工,一天八块七毛钱。”
    内容含糊不清,要找工作的人对招工内容感兴趣的都围着摊主问话。
    有的摊子前围了十几个,挤都挤不进去。
    正看着起劲,夏宝珠觉得裤子口袋处有些不对劲。
    她转头,就见一个贼眉鼠眼尖耳猴腮的瘦子正努力从她裤子口袋里往外掏钱。
    “小偷!”
    随着一声惊呼,就听砰得一声,一道人影被打飞出去,撞倒了好几个在专注问工作的人。
    也正因为有这些人垫背,这个小偷才没从石桥上翻滚下去。
    “抓小偷啊!”夏宝珠又大喊一声,想让旁边的人帮忙抓住那个爬起来就跑的小偷,但竟然没人动。
    夏宝珠只能自己重新骑上自行车,朝小偷追去。
    看了一场热闹,市场上的人又把目光聚集在招工摊位上。
    这里每天都有人丢东西,还有硬抢的,看得人都麻木了。
    夏宝珠把自行车蹬得冒火星子,在五分钟后终于追上了跑到马路对面巷子里的小偷。
    这个家伙是飞毛腿吗?这么能跑。
    “没完了是吧。”小偷停下来,没有惊慌失措,反而嚣张地看着追过来的夏宝珠。
    “正好最近还没搞过什么好货,既然你送上门来,我就不客气了。彬哥,看好了,别让她跑了。”
    夏宝珠听到这句话,转头看向身后,一个穿着蓝布夹克灰西裤的年轻男人出现在巷子口。
    “放心吧,跑不了她。”叫彬哥的男人边说边往巷子里走了走,眼神带着猫捉老鼠戏弄轻佻之色。
    夏宝珠下了车,把自行车贴墙放好。
    之前的小偷看她竟然没被吓得哇哇大叫逃跑,反而慢条斯理地摆放车子,想到刚才挨得那一拳,心里有些发紧。
    不过他们有两个人,对付一个女人绰绰有余。
    夏宝珠站在原地不动,等小偷贱兮兮地走过来抓她时,她迅速飞起一脚,正中小偷胸口位置。
    就见一道弧线高过墙头,人飞到五米远的灰色墙根处才停下。
    彬哥一看不好,他们碰到了硬茬子,转身就跑。
    无奈他离得太近,没跑两步就被夏宝珠从后面追上,一脚踢飞出去,着地后脸还擦着地面滑行了一米远。
    夏宝珠一只手拖着叫彬哥的男人的衣领,放到小偷的身边。
    “我们有眼不识泰山,放过我们吧,我们再也不敢了。”小偷抹了一把从嘴里流出来的血,声音凄切可怜。
    夏宝珠不搭理他,少说话多做事。
    把两人的外套撕成布条,她用五花大绑的手法把两人绑成粽子,藏到一个隐秘的角落,然后扬长而去。
    之所以不送公安局,是夏宝珠嫌麻烦,她还要忙着找工作,现在已经耽误了不少时间,不想再浪费时间去公安局做笔录了。
    而且她下手比较重,打掉了两人的几颗牙,还踩伤了两人的小腿,比起那两个人,她更像是可怕的施暴者。
    说不定她进公安局报案容易,再出来就难了。
    还好她捂得严实,还好这个时候没有监控,别人想找她都难。
    她这也算是做了一件好人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