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竹书纪年》:用武力夺权的尧舜禹
作者:青港沉沙   跟着姓名学国学最新章节     
    既然讲到魏国和西河学派,我们不妨停下来,看一看《竹书纪年》这本书。
    公元280年前后,西晋武帝司马炎在位期间,汲郡(今河南新乡卫辉市)的一个盗墓者挖开了战国时期魏襄王(有说魏安厘王)墓,得竹书数十车,经西晋学者整理而成书。因该书原本写在竹简上,且是一本编年体史书,故称《竹书纪年》。由于该书从汲郡墓冢中出土,故又被称为《汲冢纪年》。该书已被确证为战国时期晋、魏史官编着,记载了夏、商、西周、春秋晋国以及战国魏国的历史,凡13篇,以君主纪年为纲目编次,历89位帝王共1847年。书中自平王东迁后改以晋国国君纪年,三家分晋后则以魏国国君纪年,止于魏襄王二十年。该书的起始时间存在不同说法,有说始于黄帝者。然其中涉及五帝记事的内容,疑为后人续编。
    《竹书纪年》经晋人重新编纂,在宋朝又曾亡佚,后来虽被重新搜集整理成册,其可信度已被质疑。且这是一本记载历代帝王争权夺利的斗争史,其中录有不少古代圣贤放杀夺权的历史,其写作思想与儒家孔孟思想迥然有异,故被后世儒家斥为荒诞之书。
    不过我们也应注意到,该书因深埋古墓,未经秦朝焚书坑儒之祸,且其成书时间比《史记》还要早200多年,对于先秦历史尤其是晋魏历史仍是相当可靠的参考文献,所以我国的“夏商周断代工程”便将它作为重要辅证。比如经甲骨文研究考证,我们现在普遍采信古本《竹书纪年》的说法,认为商王盘庚殷后273年,殷商为周朝所灭,而非《史记》记载的700多年。
    《竹书纪年》所记载的历史与《史记》多有不同。《史记》有关尧舜禅让和伊尹放太甲的故事,在《竹书纪年》中是另外一副面貌。
    关于尧舜禅让,《竹书纪年》记载:昔尧德衰,为舜所囚也,舜囚尧于平阳,取之帝位。舜囚尧,复堰塞丹朱,使不与父想见也。尧帝老去,舜于是发动政变,囚禁尧于平阳,夺取了他的帝位,舜还囚禁了尧的儿子丹朱,使其父子不相见。《韩非子·说疑》采信了这种说法:“舜逼尧,禹逼舜,汤放桀,武王伐纣,此四王者,人臣弑其君者也。”
    关于伊尹放太甲,《竹书纪年》如此记载:伊尹放太甲于桐,乃自立,七年,王潜出自桐,杀伊尹。伊尹发动政变,把商王太甲流放到桐,自立为王。7年后,太甲从桐城逃出来,杀掉伊尹,重夺王位。
    这颠覆了我们对上古历史的认知,却又符合我们对历朝历代朝堂之间皇权斗争的认知。自古以来,皇权之争阴暗、血腥、残酷到极致。翻开一本古代史,父子反目、兄弟相杀者比比皆是。从这个角度来看,《竹书纪年》关于暴力夺权的历史记载有可信之处,但是也有可疑之处。
    魏国可以说是法家学派的发源地。法家的源头可以上溯至夏商时期的理官,春秋早期齐国的管仲和郑国的子产则被视为法家先驱。但是魏国西河学派的李悝、吴起、商鞅才是大力发展法家思想并将其付诸实践的关键人物。一代大儒荀子也被认为是法家的代表人物之一,他较早质疑禅让制为虚:“夫曰尧舜禅让,是虚言也,是浅者之传,陋者之说也。”
    在法家集大成者韩非子看来,儒家的礼乐诗书和仁义孝悌都是愚诬之学,应该全部被废除。他认为历史在不断发展进步,如果还在赞美尧、舜、汤、武之道,则“必为新圣笑矣。”
    法家思想不法古不循今,反对德治,提倡法治。他们既然认为禅让制是儒家粉饰之辞,是为了宣传儒家思想而精心构建的谎言,那么为了阐述法家思想,他们是不是同样可以虚构放杀夺权的谎言呢?
    魏国确实有虚构放杀夺权的现实需要。
    韩、赵、魏三国乃是篡权得位,其名不正,需要给天下一个说法。耐人寻味的是,田氏代齐之后第一个会盟的国家就是魏国。两者英雄相惜,心有戚戚,魏文侯更是应齐王之请,向周天子进书,成全了田齐的合法地位。此后,齐威王学习魏文侯的做法建设了稷下学宫,学风蔚然,盛况空前。
    还有更耐人寻味的。韩赵魏三家分晋之后,魏国史官编写了《竹书纪年》;司马氏篡位建立西晋之后,失传多年的《竹书纪年》适时从古墓中出土;明成祖造反夺位后,宋时便已亡佚的《竹书纪年》恰好又再次现世。
    历史哪有那么多巧合?
    我们对自身经历尚且不能记忆无误,对当下局势也不能做到明辨真伪,更何况那些远隔几千年的古人呢?有关尧舜禹的历史,就是一位任人打扮的小姑娘,时至今日,究竟是禅让还是放杀早已成了一笔糊涂账。对于不同观点,我们不妨存论并择其一而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