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也曾辉煌
作者:帅斌是个小可爱   我在王者里面当李白最新章节     
    曾几何时,勇士之乡也曾辉煌,更久远的时代,被称为“旧神”的神只与追随者在此开创璀璨文明。
    高大生动的雕塑,血染的竞技场,大理石之城,手持方盾与短剑,所向披靡的军团……
    如今,一切随旧神的消失而终结。
    蛮族肆虐,几乎颠覆文明。
    帝国再度崛起,手持胜利与誓约之剑的新王诞生,带领骑士们拯救了这片满目疮痍的土地。
    然而并非浴火重生,帝国从此一蹶不振,东部贵族割据一方,如今更建立联盟,公开对抗帝国。
    王者大陆中部,强大庞大的萨拉森王朝虎视眈眈,一方面援助贵族联盟,另一方面觊觎其土地,雇佣军中潜藏着多少他们的间谍,秘密绘制勇士之乡东部的地图。
    然而他们内心的野心驱使他们觊觎富饶的东方,那里有华丽的丝绸,精致的瓷器,还有香醇的茶叶……远比西方富裕,甚至有冒险家称那里有流淌的牛奶与蜂蜜,取之不尽的食物与高耸的宫殿……
    然而,随着唐骏一役的败北,强盛的萨拉森王朝也不得不悄然收回伸向西域的触角。
    无人胆敢挑战这个庞大的帝国,除非它已不再威震四方。
    所有人都明白,富饶的西域终有一日会再次成为修真争斗的漩涡。
    萨拉森人的暂时退让,被大唐人自豪地记载为“大食等七十二国皆震慑,纷纷归顺”。然而,狼的本性始终不变,战争何时爆发,无人能预知。
    或许……就在大唐盛世转衰之际,萨拉森人东征,从大唐的疆域中割取西域这片肥沃的修炼宝地。
    或许……会在大唐如日中天之时,女帝武则天号令之下,铁骑如洪流,战旗蔽日,凤鸟旗帜在天际飘扬,西征的号角即将吹响。
    或许……当勇士之地的庞大帝国再度统一,天命王者拔出胜利与誓约之剑,率军东征之时。
    或许……北夷一统,在铁木真的领导下,灭亡花拉子模,建立金帐汗国,重现蒙古铁骑踏遍多瑙河的壮丽史诗。
    江山代有英豪出,这是最好的修真时代。
    总有一天,李白会与那些天之骄子般的修士相遇,一较高下,无论胜败,仅是目睹他们的存在,便是一种修行的幸福。
    阳光洒在李白的面颊,他揉揉眼睛醒来,昨晚竟在屋顶过夜,竟无人来此施展“公主抱”送他回房。
    若是感冒了,该如何是好?
    唉,若是花花在,定会将我抱回床榻。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
    他慵懒地伸个懒腰,轻盈跃下,神情轻松,心情甚佳,随口问道:“狄仁杰,早餐准备好了吗?”
    今日便是放榜之日,时间应在午后,数千份试卷能在短短一日内批阅完毕,这些评判大师的修为令人赞叹。
    修行者虽不一定会智力超群,但记忆力和快速吸收、分析信息的能力远超凡人。
    尤其是那些埋首于浩瀚典籍的魔道和机关大师,他们擅长此道,因需翻阅大量文献寻找所需点滴,只为修复某部典籍的残缺之处。
    毕竟,自太古流传下来的魔道,许多已失传或失真,正因如此,传说中的天书才愈发引人追逐。
    李白正思索此事,忽然意识到喊了半天无人回应。
    他略感诧异,随即听见府门开启,迪妮莎提着竹篮从门外归来。
    “你醒了。”
    李白皱眉问:“人都去哪儿了?”
    “狄大人上早朝去了,听说陛下会赐予‘廊餐’,吴老今天家中有事,天未亮就离开了,所以今天没有早餐。”
    “元芳呢?”
    迪妮莎答道:“据说要去衙门点卯,昨晚睡得晚,醒来后就匆忙走了。”
    李白叹了口气,自古以来,打卡上班这种疯狂之事普遍存在,所以……
    他转头望向昨晚忘记关闭的直播,对屏幕前的观众说:“无论古今,上班都如此辛苦,所以还在坚守直播间的你们有何理由不勤奋起来呢?”
    【无所事事的我正要去修炼。】
    【修炼是不可能修炼的,这辈子都不可能修炼,大学四年啥都没学到,只有待在蠢白的直播间里,才能维持生活。在蠢白直播间里感觉比修炼好多了,这里个个都是天才,说话又好听,我超喜欢这里的。】
    【刚结束夜班修炼,来看看蠢白醒了没,随手丢你一株灵草。】
    【对方接住灵草并炼化成功!】
    迪妮莎已进屋,问:“你在跟谁说话?”
    李白面无表情,对这群只会混吃等死,最大的愿望就是不动如废柴的咸鱼们无言以对,敷衍道:“自言自语。”
    “哦。”
    迪妮莎应了一声,又喊:“我去食肆买了一些食物,洗手后过来吃吧。”
    上午时光匆匆流逝,他本想与迪妮莎切磋剑术,可没过十分钟,李白便感到全身骨骼仿佛要散架,连忙叫停。
    于是,他瘫软在椅子上动弹不得。
    值得一提的是,长安乃世界中心,这个时代尚未有的椅子也早早出现在长安,只是尚未普及。
    不过,狄仁杰喜好享受,早已备有一把舒适的躺椅,躺在上面摇晃身躯,借大树的树荫闭目养神,悠闲至极。
    此刻,他只等待科举的结果。
    届时,无论成绩如何,他的诗篇都将激起波澜,诗才俊逸之名定会传扬开来。
    当然,他不这么做也行。
    去那些青楼饮酒作乐,顺势抄几首诗,想必更能名动天下,历史上的李白确是如此。
    但李白不敢。
    为何?
    当初与木兰约定不涉足风月场所,君子一诺,驷马难追,他不会食言。
    况且,才子往往与风流二字相连,即便他不做任何事,总会有些流言蜚语传开,徒增他人担忧。
    等到中午,仍无人归来。
    李白考虑是否亲自下厨?
    不行,懒得动弹,只想做一条混吃等死的咸鱼。
    他试探着问:“迪妮莎,你会做饭吗?”
    迪妮莎正在院中练剑,剑招朴实,但速度极快,剑气破空之声不时响起。
    闻言,她停下动作,微笑道:“你敢吃我就敢做。”
    李白郑重点头,十多分钟后,看着眼前的盘子脸色愈发凝重。
    盘中,一条漆黑的咸鱼张大嘴,圆瞪着眼珠。
    “这道菜我命名为‘绝望’。”迪妮莎微笑,指着咸鱼头部,“你看它的表情,像不像我们斩杀敌人的最后一刻?”
    迪妮莎期待的目光极具杀伤力:“所以看起来应该很美味吧?”
    李白微微一笑,默默点头,能想出这个比喻,我也很绝望。
    他拍案而起:“迪妮莎,昨天狄仁杰给你买了金步摇对吧?”
    迪妮莎轻轻眨动羽睫:“所以呢?”
    李白神色庄重:“你觉得那枚金色的灵韵步摇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