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本人李飞,巴蜀人氏
作者:我最爱吃牛肉干   让你写故事,你把刀子塞读者嘴里最新章节     
    直播间内好评如潮。
    “对,太对了。”
    “刀子:我上早八!”
    “酱紫发刀,你着刀保熟嘛?”
    “萨日朗!萨日朗……”
    苏昼此时陷入沉思。
    刀子的小传还真不好写。
    其一,因为他是一个地痞流氓。
    其二,刀子的身世隐藏的比较深。
    正当他思考之际。
    姜闻此时发现了盲点。
    “蓉姐和刀子,小撒你想到什么没有?”
    主持人小撒秉承自己一贯的做法,体现他人。
    “还真没看出什么来,姜导这是又有新发现嘛?”
    “谈不上,只是一些推理猜测。”
    “您不妨讲讲。”
    姜闻组织着语言。
    缓缓开口。
    “其实这个就要谈到我们国家的帮派文化了。”
    “苏昼一直以来,将刀子的身份写成是青帮的成员。然而,他从一开始却不是这么设计的。”
    “而且,我认为这是苏昼故布疑阵。”
    “刚才,他写了蓉姐的内心活动,蓉姐和刀子从川蜀出来的。”
    “川蜀的都城成都,又叫蓉城。”
    “蓉姐,蓉城。”
    “这是一个点。”
    “第二点,蓉姐家里那张遗照。”
    “一开始我以为是蓉姐的老公。”
    “现在想来,应该是蓉姐的儿子才更合适。”
    “川蜀地区的帮会势力,叫袍哥会,有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的意思。”
    “范绍增,是袍哥会出来的军阀。联系上下文。蓉姐和家里应该是有人在当兵。”
    “沪江堂是袍哥会在上海的堂口。按道理来说,和杜月笙所在的青帮是没有过多合作的,甚至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
    “从文中细节也能看到,刀子和蓉姐穿的都是西式服装,衬衫西服。”
    “而以杜月笙为首的青帮成员,则大多都是汗衫礼帽。一身黑色。”
    “再结合苏昼几次提到的刀子行礼,行的也是正统的袍哥礼。”
    “一个袍哥,在不属于自己帮会的生死状上画押,舍命送线,还搞成了,也难怪杜月笙要站起来看。”
    “刀子,确实是个人物。”
    “刀子和蓉姐,或许只是苏昼将当年那些为国付出的袍哥会成员的具象化。”
    “其实意义,和写青帮是一样的,我们社会各界已经开始觉醒了,就连那些平日蛮不讲理,甚至有些小恶的帮会都开始组织抗争了。”
    姜闻的推理将完。
    得到大家的一致认同。
    “合情合理且符合逻辑。姜导不愧为世界上最懂苏昼的男人。”
    “真的,结芬吧,不然很难收场。”
    “确实。”
    就在大家讨论之际。
    苏昼也想好了小传的大致走向。
    就这么搞。
    【人物小传:刀子。】
    本人李飞,生于巴蜀,1909年宣统元年,属鸡。父从木匠,长兄年长5岁,传承手艺过活。
    民国十七年,我16岁。
    孤身至上海打拼见世界。
    初来乍到,大街小巷比起家乡显得“热闹非凡”。
    但人人表情严肃紧张,满地传单纸张写着“打倒帝国主义”六个大字。
    问过学生路人才知道是一个小日子纺纱厂的工人被打死了。我认为工人没准不守规矩,但小日子着实可恶!
    民国十九年,我18岁。
    如今的我已对上海的车水马龙不再陌生。
    我心怀梦想,意气风发!
    但光靠着漕运码头工人这份差事早晚是第二个“顾正红”。
    衣锦还乡,更是遥遥无期。
    好在,老天爷待我不薄。我凭借一双好腿。再加上敢打敢拼,很快被商会看中,并顺利加入。
    民国二十六年。我25岁。
    陆先生说:在上海,有三种人。
    头等人,有本事,没脾气。
    二等人,有本事,有脾气。
    末等人,没本事,脾气大。
    先生说,我就属于二等人。
    他常说“处世之道尽在诚字。”“钱财用的完,交情吃不光”。
    我似懂非懂。
    只知道大哥给我饭吃,我给大哥卖命。
    我16来到上海。到现在24代觉字辈十三堂弟子。
    所做之恶事不胜枚举。
    刀子,因此得名。
    小老百姓自然怕我。
    我放高利,九出十三归的驴打滚。
    我做赌局,多少行商富商一夜之间被我榨干。
    我逼良为娼,还不起钱,拿你女儿抵债。
    我所做之事,无一不可对人言。
    我是混混,是浪子。
    也是蓉姐的马仔。
    蓉姐的儿子是军人。
    我敬佩。
    北岸的守军是英雄,我也服。
    我唯一不服的就是小日子。
    我们自己人,打打闹闹的也就算了。
    狗鈤的小日子。
    欺负到家门口了。
    我刀子不懂什么家国情怀。
    我只知道,再这样下去,蓉姐的赌场要开不成了。
    蓉姐对我像亲儿子一样。
    受她照顾,这些年我一直过得很好。
    告别之际。
    我抱拳,冲她笑。
    我想告诉她。
    我一定能回来,你等着我。
    电车来了,你别看着走,我马上就回来。
    我上了电车。
    将衣服给了出去,
    歃血画押。
    插刀立誓。
    巴蜀商会,沪江堂小辈儿刀子,请愿。
    我不是青帮。
    不要他们的钱。
    我一定活着回来,没必要留什么遗言,晦气。
    我中弹了。
    小事而已,接着跑。
    身卧血泊。走马灯开始。
    我知道我活不了了。
    我不是北岸的兵。
    我只是南岸的浪子。
    一个不喜欢做木匠的混混。
    一个商会打手。
    一个看赌场的地痞。
    如果没有这个事儿,我这辈子可能就这样过去了。
    我不需要管这些事。
    我只要看好蓉姐的赌场就够了。
    可为什么呢?我其实早知道自己回不来。
    我把衣服都送人了。
    就没想着能回来。
    可是为什么呢?
    我活得好好的。
    可能是看到陈树生跳下来了?
    或许是天天给兄弟上香的原因?
    又大概是想和青帮的较劲?
    好像都不是。
    我不是天生的混混。
    我只是混口饭吃,混着混着就成了混混。
    我只知道,老大给我饭吃,我给老大卖命。
    可我听到顾正红会难受,听到陈树生会难受。
    就是听到亓黑子也会难受。
    我只是不想当木匠,我没想剁人手,也没想死。
    可我不能知恩不报。
    蓉姐的知遇之恩。
    我还了。
    袍哥人家,绝不拉稀摆带。
    我问了一下自己。
    是想做一辈子的混混,还是一刻英雄。
    我有的选。
    就做一回专诸要离又怎么样。
    荆轲为了一顿饭,就去刺杀秦王。
    我刀子,没比他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