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魔心唯美一图卷
作者:苇编三千绝   剑道斩仙最新章节     
    “呯!”
    震天价的巨响,令守在阁楼外的几个弟子一齐打了个哆嗦。
    他们都知道,这是四老爷拍桌子的声音;三公子进去已经一刻钟了,还没有出来,那四老爷拍桌子发怒的对象,不言而喻,就是三公子了。
    孔家四老爷孔长捷,在家族中一向是最让人畏惧的那个,脾气暴躁,一天不骂人就浑身不舒服,更是胆子大到连主峰后鸾峰的使者都敢骂,哪个弟子敢触他的霉头?
    而且三公子这次的祸闯得是有点大,听说已经死了好几个人,“鱼刺”是家族交给他的神秘力量,短短几天就折损了差不多一半的实力,四老爷不骂他,骂谁?
    几个弟子又有些幸灾乐祸,三公子一向骄横跋扈,甚至比他两个哥哥还要纨绔得多,火鸾峰上的弟子们很少没受他欺负的,他能被骂,几个弟子都觉得心旷神怡啊!
    阁楼里,一间宽阔的书房,一个铁塔般的锦衣大汉一脚踩在书案上,脸色铁青;孔非良低着头,离他有一丈来远,目光时不时瞄向对方左手,生怕有什么东西扔过来了。
    吴霞站在书案的另一边,脸色苍白,畏畏缩缩,大气也不敢喘一口。
    书案上有一个深达半寸的手掌印,边缘整整齐齐,像用机器削出来的一般!
    这书案是用铁梨木制成的,十分坚韧,能一掌拍出这么深的手掌印,这锦衣大汉的力量该有多大啊,恐怕已经不止是宗师,而是已经迈入先天之境了吧?
    修炼之路,武徒、武师、大武师和宗师都属于后天之境,以力量大小划分境界,身具五十斤力量,可以称为武徒;达到两百斤力量就晋入武师,五百斤是大武师,一千斤是宗师。
    而要踏入先天之境,除了力量要达到两千斤外,还要能打通全身经脉。
    经脉畅通,武者就能随心所欲地调动真气,还能将自身力量增加三成。
    孔非良眼角余光瞟着那个手掌印,畏惧之中带着一丝艳羡。他要是能达到先天之境,像四叔这样,在家族中的地位就会大为提升,甚至在宗门也能手握大权了吧?
    若是能得到峰主的赏识,那才是真正的一飞冲天呢。
    正美滋滋地想着,锦衣大汉又是一掌拍在书案上,不过这次他用的力气小多了,没有拍出掌印,只是把孔非良和吴霞都吓了一大跳而已。
    “老子不知道你到底能做什么!叫你去谋夺方家的炎虚剑阁,还怕你势单力薄,把‘鱼刺’也交给了你,咱们几个叔叔伯伯对你也不能再好了吧?可是你呢,天天就知道和方漓儿女情长,做事一点魄力也没有,到现在还没能把炎虚剑阁夺下来,反而令‘鱼刺’受到这么大的损失,五个大武师,连徐家两兄弟都死了,你到底叫他们去干什么了?”
    孔非良可不敢承认,自己是叫他们去捉回方柔。若是让四叔知道,“鱼刺”是为了他的邪念而死的,他不被四叔一巴掌拍成肉酱,就说明四叔的确很爱他。
    他只能嗫嚅地道:“对不起,四叔,我的确错判了那个人的实力……”
    错判实力,那只是“工作失误”,虽然会受到惩罚,却不会被判成死罪。
    锦衣大汉孔长捷呼呼喘了几口气,又转头望向吴霞:“你说那人貌似已经成魔?”
    一提到唐逍,吴霞顿时浑身一颤,低声道:“他有一把魔剑,的确很诡异,能吸血,而且是只吸他自己的血,然后,他的实力就像坐火箭一般,噌地就狂升起来……”
    “血祭的秘术?”孔长捷沉吟一下,嘴角一翘,冷笑道,“如果真是那柄剑的关系,那倒是一件宝物!正好,老夫还缺一柄趁手的宝剑,把它夺过来研究一番,倒也有必要。”
    孔非良很想告诉他,其实那柄剑就是方漓炼制的吞云剑,但他不知道“吸血”是怎么回事,生怕一多话,四叔问起来却答不出,那就又会招来训斥,于是连忙死死地闭紧了嘴巴。
    孔长捷眯着双眼,一拍手掌:“好,‘鱼刺’已经不堪大用了,那就出动书院吧!”
    在火鸾峰,孔家的实力无疑是首屈一指的,像“鱼刺”这样的势力,其实只能算他们的外围而已,他们真正的实力在“一府两院”,即至圣府、春晖书院和六艺武院。
    听到“书院”两个字,孔非良不由得浑身一震,他知道,这件事已经超出了他的掌控。书院中的师兄们,任何一个出来都不比他弱,那是家族真正的精锐力量!
    “叫书院派三个人来帮你,‘鱼刺’负责配合。那人必须拿下,那柄剑必须抢过来;此外,距磁灵渊试炼只有七十来天了,你要尽快了结此事,免得引起你大伯的怀疑……”
    孔长捷换了副面孔,淳淳教导,一点也没有刚才的凶神恶煞。
    孔非良大喜,扑通一声就跪了下去:“多谢四叔,多谢四叔!”
    有了春晖书院三位师兄相助,那唐逍就算再强,也蹦跶不出什么了!
    看到孔非良兴冲冲地走出去,孔长捷双目紧眯,无奈地摇了摇头:“唉,扶不起的烂泥!区区磁灵渊试炼,就把你兴奋成这个样子。你的目光,怎么就不放在后面两场大比上呢?五峰荟聚,百府同辉,咱们孔家能不能继续崛起,就看这两场了!”
    他紧皱着双眉,又叹了一声:“唐逍……吞云剑……”
    站在一旁的吴霞浑身一震,原来四老爷什么都知道!
    唐逍已经离不开吞云剑了,就算洗澡,他也是把它倚在浴桶边的。
    他们已经到了彭口镇,入住于镇子东头的“迎来客栈”。方柔开好了两个房间,就去镇上的钱庄,她要先把灵石换作金银,才能用来付客栈钱、并且给她和唐逍各买一身好衣服。
    逃难这几天,两人都是浑身污渍,脏得不成样。但她还是让唐逍哥先洗澡,而她自己,纵然她很爱干净,却也要先给唐逍哥买齐东西了再说:在她心中,他比她自己重要。
    她要把唐逍哥打扮得帅气潇洒,让人一看就转不动眼睛,羡慕嫉妒恨才行。
    她的一腔柔情,唐逍却有种无法消受的感觉。
    他坐在浴桶里,垂头看着胸前,已经足有小半个时辰没有动弹了。
    因为,那原本海碗大的腐肉,现在已经扩张到布满大半个胸膛!
    刚才一战,虽然杀了三名大武师,吓退一个,但他付出的代价,也是极为惨重的!
    腐肉区域一下子扩张了三分之一,按照他的理解,就表明他的生命,又缩短了一大截!
    两滴清泪悄然落进浴桶里,唐逍轻轻呢喃道:“柔儿,我好像没办法陪你了……”
    突然间,吞云剑轻轻一颤,发出了“嗡”的一声轻响。
    唐逍一呆,心里猛然出现了一丝悸动——在吞云剑身边,他好像还没有过这种感受!
    “柔儿——不对,她已经出去半个多时辰了,怎么还没回来?”
    彭口镇是围绕着鸣鸾山脉众多小镇中间的一个,并不算大,半个多时辰,应该可以在小镇里逛上两三个来回了,方柔只是出去买点东西,怎么会耽搁这么长时间?
    难道是方柔出了什么事,而吞云剑则是在示警?
    唐逍一惊,也顾不得自己的状况,三下五除二穿好衣服,提起吞云剑就出了门,却浑然没有注意到,他的双眼,不知什么时候又变成了一片殷红!
    镇子里熙熙攘攘的,唐逍也没心情游览路边的商铺,找人问了路,径直来到钱庄,只见宽阔的大厅里人潮如织,却没有看到方柔的影子。
    找个店小二问问,幸好他还见过方柔,唐逍一说,他就想起来了:“哦,你问那个姑娘?她在我们店里换了小半块灵石,七百多两黄金呢。不过她小半个时辰前就离开了。”
    再去成衣铺,却听掌柜的道:“没见到什么姑娘啊,要是拿黄金来买东西的话,那我肯定是有印象的,毕竟出手这么阔绰的人可不多。没有,那姑娘应该没来过店里!”
    唐逍有些慌了,彭口镇就这么大,方柔怎么也不可能迷路啊!
    他走出成衣铺,大脑有些恍惚,一时又有种无头苍蝇般的感觉,却似乎并没有注意到,有两个神情诡异的少年,正不远不近地吊在他身后,随着他拐进了一条巷子。
    这条巷子直通镇南的一条大街,再往前走,就是南门。
    彭口镇的东面是上火鸾峰的大道,西面是一片水泽,南面却是绵延的群山。
    唐逍好像自己都不知道,他是为什么要走到南门大街来,所以在即将到达街口的时候,他就停了下来,似乎需要想一想。
    吊在他身后的两个少年也连忙停住身形,躲在一株大柳树后面。
    两个少年都竖起了耳朵,想要听出唐逍的动向,却一点声音都没听到。
    唐逍肯定是不可能就这么停在那儿的,他还要去救人,难道他已经走了?
    两个少年都有些诧异,相互看了一眼,偷偷从柳树背后伸出头,只觉得额头一痛,唐逍已赏了他们每人一个爆栗:“看来,我走这条路,没有错!”
    左首少年眼珠一转,问道:“你说什么,我听不懂!”
    右边少年也干笑道:“是啊,我们只是在这儿玩耍,你走哪条路,和我们没关系吧?”
    唐逍也不多话,“呛”的一声,吞云剑出鞘:“你们从钱庄跟着我到成衣铺再到这儿,难道还不知道我要找的是什么?既然你们帮不上我,那我只有杀人灭口了!”
    有没有拿着吞云剑的唐逍,完全就是两个人。
    离开了吞云剑,唐逍只是一个饱受伤痛折磨的普通人而已;但若是吞云剑在手,他就变得耳聪目明、实力强劲、处事果断、卓尔不凡,一眼就能看出有谁在跟踪自己。
    他在彭口镇无亲无故,有谁会吃多了跑来跟踪他,自然只能是方柔的缘故了。
    这两个少年若不是“鱼刺”,那就一定和方柔失踪有关系!
    当然,看样子他们并不是“鱼刺”,因为他们太没有骨气了,一看就不像是山上弟子。吞云剑一搁在脖子上,两个少年都给吓尿了:“我们说,我们说,千万别杀我们!”
    唐逍冷冷地道:“一个一个说,吵着了老子,我就先杀了一个再说!”
    两个少年都不知道他要杀谁,赶忙闭了嘴,于是变成了谁也不说。
    唐逍一指右面穿黑衣的少年:“你来说!”
    那少年一哆嗦,脖子上又起了一片鸡皮疙瘩,连忙叫道:“我说,我说……你是要找你那同伴少女吧?她被我们惊云寨大当家看中了,弟兄们刚刚才把她请上山去!”
    “惊云寨大当家?”唐逍一怔,“那是什么货色?”
    少年赶忙叫道:“惊云寨是在镇南一百余里外的探龙山上,我们大家当人称‘百步惊云’雷少渊,虽然只有十九岁,却已经是宗师修为,算是方圆数十里的一霸!你那同伴……她不该长得那么美,更不该随随便便拿出灵石,被大当家看到了,有钱又漂亮,所以就……”
    唐逍明白了,原来方柔是被人“财色双收”了。
    她虽然在山上长大,也有巅峰武师境界,最近修为还有些起伏,似乎有突破到大武师的模样。但实际上,她性子软弱,与她的名字倒是相符,她只是在唐逍面前活泼、在姐姐面前倔强而已,现在蓦然被抓了,还不知道吓成什么样了呢。
    想到这儿,唐逍忍不住有些着急。
    握剑的手一紧,他冷喝道:“立即带我去惊云寨,不然,我杀了你们!”
    不用他多说,脖子上的冰凉已经让两个少年惊心不已,两颗头就像鸡啄米似的点个不停。
    唐逍收了剑,这两个少年也只是武师,而他虽然小半天没有给吞云剑“喂血”了,但自己估计,他还具备中阶大武师实力,自然不怕这两个胆小如鼠的山贼。
    不过雷少渊只有十九岁,就已经是宗师了,看来天赋也不算差,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五鸾宗没有把他收入门墙,难道是没有发现他?
    出了镇子南门,就看到一条青石铺就的大道,有一丈多宽。
    刚踏上大道,唐逍就皱了一下眉,往两个山贼看了一眼,却没有说话。
    两个山贼十分乖巧,并没有因为脖子上的长剑取掉了,就敢于出什么幺蛾子。
    黑衣少年满脸谄媚地道:“公子,这条路就是直通惊云寨的。大当家已经带着人走远了,我们是故意留下来,看那个女孩有没有同伙的,咱们是不是得走快一点……”
    唐逍冷笑道:“走快一点,好让我陷入你们山寨的机关,也好掩护你们大当家,是吧?”
    黑衣少年一惊:“公子……公子您说什么,我没有这个……”
    唐逍刷地一剑刺入他胸膛:“你敢存心陷害我,其心可诛!”
    黑衣少年猛然倒地,两眼瞪得溜圆,一股血箭飙起来足有三尺高!
    另一个黄衣少年呯的一声跪下去,骇得声音都嘶哑了:“公子饶命,公子饶命!”
    唐逍内心泛起一股狂躁,握着吞云剑的他,虽然实力大增,却也变得易怒、嗜血,动不动就要杀人,瞧他这一路来杀了多少人,简直就是满手血腥!
    他勉强压下杀意,冷冷地道:“不要想着骗我,带我去找她!”
    “是,是……”
    黄衣少年满口答应着,又带着唐逍转回了镇子里。
    镇子东南,是一片鳞次栉比的瓦房,街道狭窄,房间狭小,污水横流、遍地垃圾,到处都充斥着阴暗、嘲湿,到处都能看到老鼠、蟑螂:这就是彭口镇的贫民窟。
    黄衣少年在一扇黑漆门面前停下来,脑袋垂到肚子上:“他们就在里面!”
    唐逍皱了皱眉:“你们不是惊云寨的人,说,到底是谁掳走了她?”
    “是……是镇上的彭喜儿……他绰号山脚虎,是彭口镇的一霸!”
    眼见唐逍脸色不善,原本还有些犹豫的黄衣少年就如竹筒倒豆子一般,噼哩叭啦全都说出来了:“我们都是他的小弟,他叫我们故意躲在钱庄,如果有人打听那姑娘,就把那人引到惊云寨去……他说那姑娘穿着不是凡人,恐怕背后有人,所以……”
    唐逍冷冷地看他一眼:“带我进去!”
    黄衣少年扑通一声就跪了下去:“我……我可不敢!公子,您大人大量,小的这么卑微,您就像放个屁,把小人放了吧……小的要进去了,彭当家的不把俺一家老小全腌了……”
    唐逍嫌弃地飞起一脚把他踢飞,然后推开黑门,走了进去。
    院子里,一个白衣少年卓然而立,左手挽着一个女孩,正是方柔。
    唐逍没有看到方柔的脸庞,只看到两人的背影,她的脑袋斜斜地贴在他肩膀上,在初春柔和的阳光中,两人显得那么契合,就像一幅唯美的图画!
    唐逍默默地吞下嘴角的苦涩,退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