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汽车喇叭声,沈幼楚穿着拖鞋,就冲向房门,可是当沈幼楚站在门口,看见开车的人,立刻就是一脸失望。
“妈,你咋回来了?”
沈幼楚无精打采的说道。
“我回来吃饭呀。”
外面的饭,太难吃,如果时间充裕,沈小涵都是回家吃饭。
“现在才十一点。”
“小牛,还没有回来对不?”
一看女儿的表情,就知道叶小牛还没有回家。
“是的。”
“我女儿这么漂亮,小牛一定会回来的!”
沈小涵安慰了一句,就走进了别墅。。
沈幼楚有气无力的走回了别墅。
叭叭----
母女俩刚刚进屋,一声汽车喇叭声,就刺耳传来。
“小牛回来了!”
沈幼楚一声开心大喊,又一次,跑出了别墅。
“没错,是小牛的车。”
沈小涵急忙走向大门。
叶小牛出去的时候,开的是美国轿车,美国轿车的喇叭声,特别刺耳。
“姑爷回来了。”
门口开门的保镖,望着别墅的沈幼楚,一声高兴大喊。
“呵呵。。。”
沈幼楚站在台阶上,一脸灿烂的笑着。
“也不知道蜂蜜水,有没有带回来了?”
满脸微笑的沈小涵,只关心蜂蜜水。
当小轿车驶进别墅,眼尖的沈小涵,立刻就激动的笑出了声:“呵呵。。。”
别克轿车内,堆满了装酒的纸箱。
“小牛!”
汽车刚刚停稳,叶晨打开车门,才走下轿车,沈幼楚就一声激动大喊,一跃而起,飞向了叶晨。
“妈妈,还在呢?”
叶晨伸展双臂,轻轻抱住双腿紧夹自己的沈幼楚,急忙大喊。
“唔---”
一双柔软的双唇,就堵住了叶晨的嘴巴。
“你们两个丢人现眼的东西,回家去玩。”
面对有伤风化的两人,沈小涵一声严肃大喊。
无奈之中,叶晨抱着沈幼楚就走进了别墅。
“小王,找两个人,把车里的酒,全部搬上二楼。”
“是,夫人。”小王答应一声,转身大喊:“你们两个过来。”
“小心一点,别摔坏了。”
沈小涵对着小王,认真说道。
“夫人,请你放心,一定小心搬运!”
“吴妈,你把车里的蔬菜,拿进厨房,记住千万不要用水清洗。”
“太太,请放心,我知道怎么收拾这些珍贵的蔬菜。”吴妈大声保证,心里却在想着:“姑爷带回来的蔬菜,比肉都好吃,一会偷偷吃点。”
“小王,把这些酒,放在卧室门口。”
“是,夫人。”
“一箱两箱。。。”
沈小涵就守在车前,默默数着。
“野蜂蜜水,那可是绝世宝贝,可惜数量太少,根本就不够喝。”
沈小涵摸着冰冰凉凉的牛皮纸箱,在心里高兴的想着。
“夫人,这是最后两箱酒了。”
小王小声说道。
“知道了”沈小涵点了点头,却在心里计算:“一箱六瓶,二十箱一百二十瓶,我们一家三口,又该咋分?”
分东西的时候,沈小涵就将叶小牛剔除在外,没算人头。
二楼卧室门口。
“小王,把门口的酒,全部搬进来。”
野蜂蜜水,可不能放在人来人往的客厅里。
“是,夫人。”
五分钟后,二十箱酒,全部整齐堆放。
“夫人,请问还有什么吩咐?”
“把门口的车,找地方停好。”
“是,夫人。”
砰!
等小王下楼后,沈小涵关上房门,“咔嚓”一声,直接锁上,这才打开酒箱,取出一个重重的搪瓷酒瓶。
抱在怀里,凉飕飕的。
“解暑神器。”
摸着冰冰的酒瓶,沈小涵激动说道。
打开酒瓶,将酒瓶里的野蜂蜜水,全部?入透明的高脚杯中。
望着酒杯中,晶莹剔透的野蜂蜜水,沈小涵张嘴优雅的喝了一小口。
“啊!---”
杯中清澈的野蜂蜜水,冰凉爽口,沁人心肺,一口下肚,暑意瞬间全无。
“香香的甜甜的凉凉的,却没有蜂蜜的味道,这还能叫蜂蜜水吗?”
沈小涵哪里知道,野蜂蜜只是最垃圾的配料,华仔为了保持营养成分,就只放了一丢丢蜂蜜。
往摇椅上,舒服一躺,沈小涵一边喝着野蜂蜜水,一边美美的幻想。
叩叩叩。。
也不知过去了多久,当沈小涵听到敲门声,才从美梦中忽然醒来。
“我的娘呦,野蜂蜜水真的好神奇。”
到了衰老的年纪,皮肤就会干燥缺水。
可是现在喝了野蜂蜜水后,精力旺盛,皮肤湿润,浑身上下再也没有先前的干涩感觉。
身轻如燕,体力充沛,沈小涵起身打开了房门。
“夫人,午饭好了,请下去用餐。”
“小姐呢?”
“我还没有去叫。”
“不用叫了。”
沈小涵微笑说完,锁上房门,就朝着楼下走去。
肚子其实一点都不饿,如果不是下面有叶小牛带来的蔬菜,中午饭,肯定不会吃了。
当叶晨再次出现的时候,天空已是彩霞满天。
“妈,蜂蜜水,你放哪了?我要搬走十箱”
每次做完夫妻之间的那点事,口都特别渴。
这个时候,如果能喝一杯蜂蜜水,绝对爽歪歪。
“小楚呢?”
沈小涵答非所问,故意岔开话题。
“刚刚睡着。”
“儿子,蜂蜜水只能给你五箱。”
“妈,不带这样的,一共一百二十瓶,一天喝一瓶,一人一共三十瓶。”
叶晨一愣,开口说道。
“儿子,你咋这么抠呢?妈妈一天必须喝两瓶蜂蜜水。”
刚刚尝到甜头,沈小涵一听,一人一天一瓶蜂蜜水,顿时就不干了。
“妈,蜂蜜水老珍贵了,里面的名贵中药,全部都是上百年份,你一天要喝两瓶,我的娘呦,我的那份呢?呜呜。。。”
叶晨揉着眼睛,伤心的哭了。
“我不管,我一天只给小楚一瓶,没有你的蜂蜜水。”
沈小涵脸一黑,直接耍赖,就是不给。
“妈妈,吃水不忘挖井人,你可要想好了。”
叶晨气鼓鼓的威胁。
望着光打雷不下雨的叶小牛,一旁的董三元,心中知道叶小牛正在故意装逼。
“野蜂蜜水,真有这么神奇吗?”
第二天一早。
董三元就带着叶晨出门上班了。
今天,去警察局带叶小牛完成入职手续。
“儿子,入职后,你要领枪吗?”
董三元想了想,开口问道。
“领。”
正在驾驶汽车的叶晨,毫不犹豫的扭头说道。
“领长枪?还是手枪?”
董三元微笑再问。
“手枪。”
为啥要枪?
身上佩戴一支手枪,可以减少很多麻烦。
枪的威慑力,非常大。
“儿子,你想干警长?还是警士?”
董三元又开口问道。
这个问题,叶晨考虑了好一会,才开口说道:“警士。”
警士是最基层的警察,就像刚入伍的新兵。
为啥选择警士?
为了躺平生活,为了照顾媳妇,减少被暗杀的风险。
咔。
听完叶晨的回答,董三元点燃的一支香烟,默不作声的抽了起来。
一路疾驰,直奔华界警察局。
嗤----
一脚刹车,轿车稳稳停在了警察局大门口。
望着重新建造的气派大门,叶晨在心里激动大喊:“我胡汉山,又回来了。”
大门门卫走过来,朝车内看了一眼,就立刻挥手放行。
叶晨一脚油门,就朝着警察局大院,快速驶去。
“儿子,既然你要当一名普通警察,我就不陪你了。”
董三元不高兴的说道。
配枪的警长,相当于排级干部,董三元亲自出手必须是警长级别。
可是,叶小牛却不求上进,考虑了半天,硬是选择了当一名警察。
“爸,为啥呀?”
叶晨有点想不通的问道。
“老子丢不起那个人。”
“爸,我不就是想从基层干起吗?”
“儿子,你一个人慢慢干吧,老子不陪你了。”
如果不是和媳妇商量过,尊重叶小牛的意见,董三元就直接安排了。
现在倒好,弄巧成拙。
“爸,我还是要当警士!”
叶晨毫不犹豫的说道。
叶晨心里知道,岳父董三元正在逼自己改口,让自己去当统领一方的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