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冲散了围观的记者,收了钱的托怕把事情搞大,都安分了一些。
他们伸着相机,争先恐后地往担架上拍,看见跟着的宋夫人和宋先生,他们已经知道担架上的是谁了,但是他们只有拍清楚了才能让今天的新闻大爆。
他们都指望着这一版新闻可以开张吃一年。
富豪的丑闻大家都喜欢,特别是跟校园暴力和医药行业相关,简直是不能更能引起公愤的板块了。媒体们都蠢蠢欲动,吴到现和王醒也来看热闹了。
“真是壮观啊。”吴到现坐在不远处的花坛上,“可惜闵小子不方便出面,这种场面就应该让他亲自看看。”
“谁说他看不到的?”王醒把一只耳机塞进吴到现的耳朵里,然后吴到现就听到了闵文秀的声音,王醒还把摄像头转过来,对着吴到现的脸拍了一下,然后转回去。
“谢谢你们让我观摩现场,我能看见。”闵文秀的声音在耳机里响起,无喜无悲。
这么多年过去了,想要的公道终于来了,但是已经没什么太大的感触了,只感觉到无边的空虚与寂寞,他做完这一切以后,他的人生就没有新的意义了。
视频通话里,闵文秀安静地看着医护人员把宋明珍抬上车,听着救护车的警报声慢慢变小,记者们追着救护车还想追,渐渐消失在视野里。
“什么感觉?”吴到现问。
“即将到来的安心感。”闵文秀回答,终于不用夜不能寐,终于不会总是惶惶地心怀愧疚,终于不会在夜里看着那个孩子无声地掉眼泪。
他做了好几年的梦了,梦里是很小的时候闵莎的背影,因为他们很久没见了,而他不敢回忆闵莎是怎么离开这个世界的,所以就算是做梦,也只敢看着那个很小很小的闵莎。
他也不敢出声,梦里闵莎只有背影,一直背对着他,像是一个雕塑。
或许今晚做梦的话,闵莎会愿意转身,到了真相大白的那一天,或许会在梦里跟他聊聊天,告诉他这些年她过得怎么样。
闵文秀和闵莎是同母异父的兄妹,因为母亲再婚了,刚开始把闵文秀丢给了奶奶抚养,然后会带着闵莎偶尔回去看看。
闵文秀不喜欢闵莎,因为她有爸爸有妈妈,但是自己只有奶奶。
后来他发现妹妹也很孤独,继父和妈妈总是出去打工,她几乎是吃着邻居家的饭长大的,但是邻居家的孩子不喜欢她,她就腆着脸去找人家玩,她很热情开朗,慢慢也把那个孩子的心软化了。
但是闵文秀就是不喜欢她,后来托继父的关系来京城上高中,住到了继父的家里。
那时候一个月回一次继父家,然后就会见到开心果一样的闵莎,但是闵文秀不想在闵莎面前笑,闵莎会蹬鼻子上脸觉得自己喜欢她,所以他从来不在闵莎面前笑。
闵莎一直觉得是自己的问题,更加用心地对哥哥,这个跟她有血缘关系的、亲近的人。
但是闵莎没说过自己被欺负了,正好闵文秀跟着学校一起去南方的大学进行交流学习,回来的时候就听到妈妈说跟继父离婚了,然后老老实实地回了老家,和奶奶一起生活。
当时妈妈说什么来着?妈妈流着泪跟他打电话,“文秀啊,我们这些普通人为什么要来京城呢?这么努力地想要在京城扎根,可是京城怎么会有小莎重要呢?”
为什么呢?闵文秀不知道,但是他留在京城了,并且有前继父的继续资助,顺利地高考了。
他来到了明礼大学,等了三年,等到了宋明珍和金洙赫。
现在终于一切都要结束了,他如释重负一般,平静地透过手机,看着宋家的乱象。这么多年过去,看见大仇得报了,都没有欣喜和快慰的感觉了,就像连痛都变得不那么清晰了一样。
现在闵莎可以安息了吗?闵文秀茫然了,然后挂断了电话,起身了。
他编辑了一条短信给朱瑛,然后出门下楼,拦了一辆出租车就出发了。
“帅哥去哪里?”司机问。
“陵园。”闵文秀回答,健谈的司机都沉默了,一言不发地开着车。
闵文秀的表情实在不算好看,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没必要插科打诨了,会让人烦躁。
闵文秀到的时候没带花,他在陵园门口掏遍了所有的口袋,只凑出了半份花的现金。老太看着他半天拿不出来钱,就送他一束小的,跟他聊了两句。
“怎么这个时间来?祭祖吗?”老太太看着他这么年轻,有些不理解,“还是亲人忌日?”
“是完成了妹妹的愿望,来看看她,跟她聊聊。”闵文秀回答,“好几年没敢来了,不知道是什么样子了。可能......杂草都长出来了吧。”
他是个懦夫,他一直都这样。
老太太责备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宽慰他,“陵园都有人定时清扫,但是长草这个不好说,赶紧进去看看吧。如果真的要拔草,时间也不早了,别吃不上午饭了。”
正和老太太聊着,闵文秀看见远远地走过来一个人,是个女人。
她不施粉黛,穿着纯黑的素裙,看起来很苍白,也很瘦弱。带着黑纱的帽子遮住了一点眉眼,怀里抱着一大捧茉莉花。
还是个年轻女人,闵文秀看见老太太熟悉地对这个年轻女人打招呼,“您又来了,不久前才来过,今天也想她了吗?”
“前两年不敢来,今年总想着能不能补上来。今天是个好日子,所以来看看。”年轻女人的声线让人觉得熟悉,闵文秀这才觉得这个年轻女人的眉眼看起来很熟悉,或者说骨相没变。
是朱瑛。
闵文秀恍惚地看着朱瑛这个弱不禁风的样子,她先前的照片不是这个样子,之前在职时,她脸上的笑容很明媚,还有点婴儿肥。闵莎的日记本里说朱老师笑起来有酒窝。
但是现在这么瘦,那个酒窝笑的时候,像是松垮的皮肉丑陋地绷在脸颊上,已经了没有几年前的风采,还有相片里的神采奕奕。
“这种事情怎么是一年补上来的呢?如果心里的亏欠放下了,以后每年都来看看,都不孤单。”老太太笑着说,“能放下是好事,人总要往前看的,总是回头没人受的住的。”
“老太太今天去看过您的爱人了吗?”朱瑛瞥见闵文秀,他的手里只有局促的小捧花,眼神奇怪地盯着自己,自卑感油然而生。
以前是多么的光鲜亮丽,如今就是多么的黯然失色。朱瑛避开闵文秀的目光,有些局促地看着老太太,等着老太太的回答。
“天天来看,顺便卖卖花,感觉心里就有着落了。”老太太笑笑回答,“人到了这个岁数了,看开了,哪天说不定我就在这里躺下,或者在来的路上躺下,他旁边的墓我已经买下来了,有一天我就会躺在他旁边,我们许诺的一辈子就到这里了。”
闵文秀失语,看着老太太,突然觉得自己刚才掏不出钱真是该死。不是什么节日的话,生意应该很惨淡,可能都不够老太太来的路费,和进货的本金。
“我买您几束花吧,今天应该没有多少人会来。”朱瑛拿出钱包,递了厚厚一沓,然后说,“花就给这位先生吧,我去看的人喜欢茉莉,我就不拿了。”
“小莎喜欢茉莉花吗?”闵文秀有些局促地问,“我不知道她喜欢什么,来得太匆忙也忘记带了。那个,你就是朱瑛老师吧?我是闵文秀,闵莎的哥哥。”
朱瑛手一抖,抱着的花差点从怀里滑下去,她怔怔地看着闵文秀,然后堆起一个不自然的笑容来,“您就是闵莎的哥哥吗?久仰大名,我是朱瑛......当年的事情很抱歉。”
“快递的事情,我也很抱歉。”闵文秀愧疚地回答,“我没想过,您这几年是这么过的。”
看起来一米六五的人甚至没有八十斤,瘦的像是人皮裹住了骨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