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复杂的制度与商人地位
作者:一小水滴   明末:大周太祖最新章节     
    徭役在明朝基本上分为三种:里甲、杂泛、均徭。大概意思就是按照官府的要求修桥补路、打更、抬轿子等等。
    明朝对于官绅士人从来没有免赋税的说法,不论官位多高,只要官府没说你不需要交,原则上都得按照田亩数量交税。
    不过仅是在役上有所优免,优免的也仅仅徭役中的均徭与杂役,而里甲中的正役从来就不在优免之列。
    各地方州府根据实际情况掌控、把握徭役的征派。拥有的田亩越多,服的徭役也就越多。
    明朝为什么对徭役进行优免呢?
    朱元璋认为官员是读书人,从事脑力活动,既然当了官就和种地的百姓不一样。
    况且,官员远离家乡,也不可能在当地政府摊派徭役时回去,里甲中的杂役就不需要承担了。明初优免官员也仅限于在京任职的京官,更不用说举人、秀才了。
    明初,有军、农、匠籍,压根就没有商籍。商人还是挂靠在农户下面,商人地位太低了。
    朱元璋从小生活苦,见惯了世间险恶,对商人很是厌恶。所以朱元璋基本上不重视商业,并且重农抑商,四大案趁机还杀了很多的商人。
    明初,朱元璋为了保障国家的财政收入,严格限制人口流动。凡是人员离开居所百里之外,必须得出示文引,没有文引必须送官,纵容者同罪。没有路引到处跑的,全给你抓起来治罪。
    朱元璋觉得,作为农民,你就老老实实种地,不要瞎跑;军户就在卫所好好种地,敌人来了你就打仗;商人你就拿着路引各地经商,不要到处跑。
    只要不到处跑就不会乱,如此,江山才能兴盛万世。
    朱元璋在当时社会背景下建立一系列制度,确实保障了皇权稳固。针对皇子皇孙犯法,有《皇明祖训》;针对百姓,有《大明律》。
    朱元璋引发胡惟庸案、空印案、郭桓案,只是针对犯法的官员与骄纵不法的勋贵。
    蓝玉案,纵使朱元璋杀蓝玉有些私心,但那也是为了保证子孙统治的稳定。因为建文皇帝朱允炆没法掌控日益骄横的勋贵集团,朱元璋才狠心痛下杀手。
    朱元璋对种地的百姓还是很好的,就是不怎么待见商人。所以,朱元璋在死以后就被文官集团抹黑,《大诰》也被文官集团置之不用。
    每个制度都有其利弊,无论是路引制还是军户制。
    路引制严格限制各州县百姓的流动,促进了王朝一定时期的内部稳定与国家强盛,却禁锢了工商业的发展。
    但是随着皇帝、士绅、各处的大户进行土地兼并,多数百姓生存不下去,部分沦为大户的佃农,底层百姓生活苦不堪言。
    明末时期南方地区工商业发展极为迅速,甚至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
    军屯制在朱元璋设立初期,为王朝边疆的稳定做出了极大的贡献。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卫所内的军户军士逐步沦为将领的家奴。克扣军饷,任意打骂,卫所内的士兵大量逃亡。
    因此,就导致了明朝多数地区的卫所兵作战能力低下。
    其实,早在洪武时期,就有卫所军户大量逃亡。后来,多数卫所已渐渐形同虚设,嘉靖朝时期的倭寇肆虐沿海就是最好的证明。
    突然刘卓想起一句话“明军不满饷,满饷不可敌”,这句话也不是吹,确实有道理的。明初那些个鞑靼、瓦剌、女真、海盗、倭寇,哪个不是被打的到处跑。
    太祖立国之初,数次派兵遣将北伐,蓝玉率军取得捕鱼儿海之战的胜利,后来的太宗朱棣五次征伐漠北。
    即便是出现了土木堡之变,但是依然有应州大捷、红盐池大捷。刘卓感慨,奈何粮饷不足,还得经商。
    朱元璋总结历朝经验发现,造反的全都是豪门与老百姓,几乎没有商人。但是,商人逐利,为了利益,商人有时候连亲儿子都可以卖掉。
    所以朱元璋压制商人、打压商人,税收从“十税一”最终变为“三十税一”。
    刘卓对比了一下后世的税收和明朝的税制,明朝简直是发展商业的乐园。
    唯一的一个不好就是,得拉着各地官员一起,不然有些官员天天给你找事,你别好好做生意。刘卓对此无可奈何,只得和当地官员同流合污。
    没办法。朱元璋建国初,给官员俸禄确实不高,仅仅也是只是能够官员活下去。所以朱元璋杀了一批又一批的贪官,贪官就如野草一般,杀了一茬又来一茬,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奈何俸禄低,不贪污怎么维持官员奢侈的生活。朱元璋不是想不明白这个问题,但是,朱元璋本身也穷啊。没辙,就只能养肥一波杀一波。
    前世一句名言:“当利润达到10%,就有人蠢蠢欲动;当利润达到50%,有人敢于铤而走险;当利润达到100%,他们敢于践踏人间的一切法律;当利润达到300%,连上绞刑架绞刑架也不怕。”
    有些商人为了利益什么都敢做,可不是空穴来风。
    日不落帝国三百年海上霸权的崛起就和海上贸易息息相关,但是这个时候,英国还没崛起。
    1581年(也就是万历九年),荷兰摆脱西班牙的统治,国家独立。后来随着政治、经济的稳定发展,荷兰在海洋贸易中崛起,开始走上殖民称霸的道路。
    值得一提的是在17世纪初,荷兰的海上军事力量与贸易还是非常强大的。
    在没有与英、法冲突之前,荷兰的殖民发展与海上霸权当得“海上马车夫”的美誉,长期垄断东西方海上贸易,雄霸整个大西洋。
    刘卓隐隐记得,荷兰好像与明朝发生了几场海战。应该也是因为贸易问题,明朝直接拒绝,有几次还是海盗郑芝龙出力打败的荷兰人。但是,明朝在当时的火器、火炮确实落后于西方。
    想到于此,刘卓暗道:应该派人接触一下郑芝龙这个海盗,对,应该先建立起联系,葡萄牙人也可以接触接触。
    刘卓总结一句话:明朝商人地位低,被文人瞧不起,但是商人有钱,和官员、百姓、士人生活息息相关。“穷秀才”为什么加一个穷字,无外乎手无缚鸡之力,识文断字瞧不起别人。
    明清大量的小说里都提到,穷秀收入还比不上屠户。刘卓猜测,可能在一些地方,部分秀才确实穷困,大概也就是官员贪污、秀才家中人口多、秀才不擅经营、好吃懒做等各种因素影响。
    秀才多数还是生活可以的,比百姓过得好,但也有一些确实生活困难。
    刘卓对未来的经商之路开始了规划。十多年来,山西商会的声誉传到了全国各地。
    但是出了山西,其他省份排外、抱团、利益纠纷等因素影响,商会收益有所降低,进而影响到了刘氏商行的收益。
    没办法,不能只让你挣钱,有钱大家一起挣。这些年,随着山西煤炉、煤炭行业的发展,加入山西商会的商行基本上依靠着煤炭行业的发展,挣的盆满钵满。
    许多山西的老百姓也都通过挖煤过上了好日子,毕竟,捡、拾煤也可以卖了换钱。
    刘卓也借着官府每次安置流民招揽了一批青壮劳力,与妇女。
    随后,刘卓的也将目光也转向棉纺、羊毛、酒、肥皂等行业。因为刘卓前世在在休闲时候,喜欢看各种抖音视频。这些东西基本上明朝都有,也能制作出来。
    只是没有大规模量产,普通老百姓多数还是用不起的。
    刘卓只是稍微利用了一下现代人的经营管理思维,多劳多得,干的多拿的多。就算如此,刘卓也没有在研究出上述产品后大规模生产,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若是刘卓把这些东西量产,肯定会招致地方督抚与豪门富户的觊觎。到那时,就不是能不能保住性命的问题,而是会被人吃的连骨头也不剩下。
    刘卓这些年读了不少书,感悟的也更深刻。个人、商会的实力是无法与明朝的朝廷、官府对抗的,只能加入他们。
    越是看书,通过身边人的了解,刘卓深有体会。
    所以,刘卓与刘宅身边这些年护卫总共也就百余人骑兵(关系已经全是至亲)。
    不是不想发展更多,马是个吃钱粮的大户。尤其是用于军事的战马,简直就是耗费钱粮的无底洞。
    倒不是说刘卓养不起。刘宅及刘宅所属的宅院也就养了战马百匹,分布在周边各县庄园。
    战马一年的维护、修理费用,相当于普通百姓20人一年的生活费。山西商会名义下的商队也有护卫骑队,马匹、骆驼基本上用于运输。
    最精良的战马全部捐献给边关大佬。
    战马作为朝廷的战略物资,没有一定地位与权势就大量持有,必定会招致祸端。
    刘卓手下的这些战马还是边关大佬养不起了,才交由山西商会处理。
    刘卓也通过商会给护卫买了个小官,获得领兵权。毕竟钱再多也得在规则之下,凌驾不了王法,刘卓深谙猥琐之道。
    刘富刚开始不怎么认同刘卓的保密、低调的主张,觉得挣钱了就应该注重名声。
    毕竟“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是多数人的想法。
    不过,随着煤炉子、肥皂、毛衣、美酒等的出现,刘富接触的多了,方才看到感受到了惧怕。
    在刘卓的提示下,刘富不经意间将想法透露给商会,慢慢引导商会各商行加入其中,共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