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集:黄牛属于正当防卫
作者:武所为   武敌讨薪最新章节     
    韩国峰问:“那你为啥,还非要抓住黄牛呢?”
    武敌笑着说:“韩哥,我问你,你当了半辈子警察,那你知道,啥是正当防卫吗?”
    韩国峰问:“山东子,你的意思是,这个黄牛,当时用木方砸掉吴峰手里的菜刀,不是犯罪,是属于正当防卫?”
    武敌笑着说:“这个我觉得应该属于吧?”
    这时只听韩国峰说:“在咱们华夏,要想确定这种事,属不属于正当防卫,这就需要看,它构不构成、正当防卫必须满足的要点:
    (1)正当防卫需满足五大要点:不法侵害发生、正在进行时、不超必要限度、保护合法权益、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
    (2)正当防卫在《刑法》中有明确规定,对制止不法侵害造成损害的不负刑责,但过当需担责,但可减轻或免除。
    (3)案例说明:单方聚众斗殴中,被打者捡起打人者凶器自卫属正当防卫,非蓄意伤害。
    (4)防卫场所为工作场所,被害人无攻击意图,仅防卫意图,且面临迫切危险。...
    韩国峰说完这些后,点点头说,当时那个吴峰,正拿着菜刀伤人,而那个黄牛,伸手从地上,捡起一根木方,将吴峰手里的菜刀打落在地,这属于正当防卫。”
    武敌笑着问:“韩哥,你说这种事情,既然这个黄牛,他用木方砸吴峰,不构成犯罪,那你说,是让这个黄牛跑,最后成为在逃犯好呢?还是在现场等着警察,让警察查明,他根本就没有犯罪好呢?”
    韩国峰说:“那当然是,让警察给他洗脱掉,他没有犯罪好了!”
    武敌笑着说,我给你说韩哥,刚才那个要账的张显,虽然他当时,动手打了晁老板一拳,但是如果把这个张显,问晁xx要工钱的视频监控,调出来,韩哥你说这个张显的行为,会不会构成犯罪呢。”
    韩国峰说:“山东子,你问的是,对方骂了你,而你动手打了对方,这种行为就是违法的。具体涉及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的规定来分析。
    一、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致人重伤,将会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如果你动手打对方造成了轻伤或重伤,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法规
    二、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此外,即使没有造成轻伤或重伤,你的行为也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该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此,即使你的行为没有构成刑事犯罪,也可能面临行政拘留或罚款的处罚。
    法规
    三、法律责任与后果
    综上所述,无论你的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罪,将面临刑事处罚;如果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面临行政拘留或罚款。因此,我建议你,在遇到类似的情况时,请保持冷静,一定要想着,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解决问题,避免采取暴力行为。”
    武敌说:“韩哥,你说的这种情况,我给你说一件事,那就是在2006年,发生在南京的一起扶被撞老妇被讹案。
    这个案子就是: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她?
    事情发生在2006年11月20日早晨,南京老妪徐xx,在南京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车时,被撞倒摔成骨折。老太指认:撞人者就是刚下车的小伙彭x,而彭x表示无辜,有目击证人为其作证。
    在2007年1月4日,66岁的徐xx,向南京市鼓xx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彭x将其撞倒在地,致其受伤为由,索赔13.6万余元。
    2007年9月4日16时30分,南京市鼓x区法院,认为本次事故的双方,徐xx和彭x均无过错。按照公平的原则,当事人彭x,对受害人徐xx的损失,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主审法官判决彭x,给付徐xx损失的 40% ,共人民币.6元。其理由就是,既然不是你撞的,那你为什么要扶。判决结束后,彭x表示不服判决。
    当时这起轰动全国的民事诉讼案,一审判决后引起极大争议,有人对主审法官王x的判决,表现出了极度不满。
    2008年3月15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曾在华夏“两会”新闻中心,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披露该案双方已庭外和解。彭x与徐xx达成庭前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彭x一次性补偿徐xx1万元。而那名法官王x,也被下放到x街道办事处,当了一名普通工人。”
    韩国峰说:不是你撞的为啥要扶
    ?“不是你撞的为啥要扶”这句话的背后,反映了一种对社会道德和人际关系的深刻反思。??”
    “首先,这句话的提出背景在于,当有人摔倒时,旁观者可能会因为,害怕被误认为肇事者,而选择不伸出援手。这种心理现象,被称为“旁观者效应”,即当有他人在场时,个体更可能不采取行动,因为他们认为其他人会负责。这种心理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为什么有些人会选择不帮助他人,即使他们并没有直接的责任,或义务去这样做。”
    “其次,这句话也揭示了社会信任的缺失。在许多情况下,摔倒的人,或其家属可能会误解或误判,那些上前帮助的人的动机,从而引发误解和纠纷。这种误解,可能导致好心人被误认为肇事者,进而受到冤枉和讹诈。这种现象不仅影响了个人行为的选择,也对社会风气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武敌点点头说:“可不是咋的,据我所知,现在已经有许多的人,即使看到了老头和老太太被撞,或者是跌倒了,也不敢去扶。”
    要知道后事如何,且听下集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