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故事的起点
作者:玄酒兔   惨鸣最新章节     
    2050年,s市
    每当我想父亲时,我总会到烈士陵园附近走走。
    我叫米绅,是一名刑警。
    我的父亲,是一名缉毒警察,可惜正因他的身份,“不配拥有姓名”所以我并不知道到底哪一个墓碑才是他。
    一声长叹后,我一口气吸完手中的半支烟,将烟头用手捻灭扔进旁边的垃圾桶,抬头看向灰蒙蒙的云层。
    身后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该走了,要下雨了。”
    他的语气一直只有一种,让人难以琢磨,但还好我从小就认识他。
    回过身,他向我递来一把黑伞,我顺势接过。
    “走吧,查sir。该回局里处理案子了。\"说罢,我从他身旁走过,上了警车的驾驶室。
    刚系好安全带,手机就开始嗡嗡作响。屏幕上出现备注名:小何。
    他是我的助手,那小子从刚来警局实习就一直毛手毛脚,他跟我办事少说也快十年了,还是改不了冒冒失失的毛病,这导致他总是被前辈们说教。
    “喂,米哥,之前斗殴案的那个男的一直不接受配合,我们都开始麻爪了,你快回来吧,局里都要乱成一锅粥了!\"
    我用右手捏了捏紧皱的眉心,本想把心中压抑情绪发泄在他身上,可是我也是从那个时候过来的。
    我不想刺激年轻人的自尊心,只好压低声线说了一句“先稳定好他情绪,我马上到。”
    挂断电话, 我按下车窗,向他大声喊道,
    “喂,查斯特斯,我可不是你的私人司机,快走几步不会要你命。”
    那个边推眼镜边朝副驾走来的人就是查斯特斯,我们工作中是搭档,私下是无话不谈的好兄弟。
    虽然他总像个闷葫芦一样不爱说话,但是和他认识这么多年,我早就摸清他的性格了。
    说句实在的,我觉得他有时候挺闷骚的,整天就只穿黑色的衣服,从来不换颜色。
    导致有些人在他身旁经过总会感到一种阴森感,再加上那个“葫芦”190的身高,可以说是压迫感更强了。
    不过本帅哥也不矮,187也就比他少个三厘米,如果他不梳周润发同款的大背头也就和我一样高了。
    我今年已经36岁了,父母双亡,没有妻女的我早已无依无靠,所以最近我一直在向上级申请去做缉毒警察。
    而他,我的搭档,查斯特斯,将要回到英国开一个属于他自己的侦探事务所。
    路上我们都保持沉默,他了解我,我在开车时几乎不说话,他也一样。
    不过,今天他主动问我:“你下定决心要做缉毒警了?”
    “对啊,我这叫‘子承父业’。”
    我本在等他接话,但是他总是个话题终结者,我也不愿多说。
    刚把车停好,进办公室前我用手扫了扫身上的雨滴,就听到不远的审讯室传来七嘴八舌的声音。
    我面不改色打开了审讯室的门,看见那个毛头小子一直喊着要找律师。
    一看就知道这又不知是哪谁家的“公子哥”。
    我先稳定住他的情绪,并明确告诉他斗殴打架对社会治安的影响。
    可他年龄也就二十左右,我也不愿多费口舌,剩下的事就要手下的年轻人们解决了。
    年轻时,我和查斯特斯接过太多稀奇古怪的凶杀案,所以对这种不涉及人命的案子,也不需要我多费心。
    追忆做刑警这十年,我真是见证了太多人性的扭曲。
    从一开始看到尸体的不知所措、作呕、恐惧,逐渐变得麻木、见怪不怪。
    我啊,年纪逐渐增长,也变得像以前的老人一样喜欢同年轻人诉说我的“光荣事迹”。
    说之前,我总会给他们打个预防针,胆子小的可别听。免得晚上做噩梦,第二天还要来找我算账。
    都说好奇心害死猫,这句话不假,因为年轻时候的我也曾被前辈的出警经历吓得魂不守舍。
    等到自己经历丰富后,才发现那些事,并不是胡编乱造,而是真实事件。
    碎尸案,抛尸案,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早就算是较为正常的命案了。
    我和查斯特斯搭档的这几年,所碰到的案件,估计写成小说也不会有人相信。
    所以每当那些年轻人质疑我是故意编故事哄他们的时候,我也只是轻声一笑,不愿做过多解释。
    有时候我自己都觉得这十年的经历是一场梦,捉到的凶手的杀人动机可以说是让人无法理解,杀人凶器也是让人绞尽脑汁才能发现的东西。
    要是真想让我把这些年那些大大小小的命案说出来,还真需要时间和耐心去听我唠叨。
    但愿你对我的经历有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