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暗香馆
作者:布衣白饭   志妖仙途最新章节     
    李七夜思来想去,还是未能出口,转而翻阅写有武字的册子。
    武者,杀人技,止戈之术,诡道也。
    开篇几个字,让李七夜想了好久。
    武字拆开,便是止戈,敢战方能止战。这意思不难理解,但诡道又是什么意思?
    李七夜听董超讲过,习武之人先习练武道,讲究正大光明,这与诡道二字,南辕北辙。
    李七夜毕竟是探花郎出身,涉猎庞杂,并非浪得虚名,很快想到,孙子兵法中,有差不多的描述:兵者,诡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
    天下万物,皆为一理,这句话的意思,练习武功,主要有两个作用,第一,杀人,第二,止战,也可以理解为自保。
    武功, 本质上,是一种杀人技法。只要能杀人即可,并没有约定俗成招式,因地制宜,审时而动,就如用兵之道一样?
    李七夜突然心有灵犀。
    苦思之后,一旦有所领悟,李七夜便赶紧写在纸上。灵感如雪上飞鸿,若不及时留下爪印,一旦飞去,便再难寻找。
    李七夜冥思苦想很久,觉得头脑发晕,便再次运起法门聚气,片刻之后,脑子一片灵光。一旦察觉法门有用,便继续练下去。
    到了后半夜,聚气法门越发纯熟,李七夜凝气于指尖,虚空指向剑匣,同时想着冰魄剑出鞘。
    冰魄剑并未出鞘,却在剑匣之内,微微震颤,发出了撞击剑匣的声音,似乎在与李七夜召唤应和。
    李七夜大喜,再次琢磨运气驭剑之法,许久之后,二指点出,冰魄剑有力跃起,撞的剑匣当的一声。深夜四周安静,这一下声音传出,李七夜先吓一跳。
    瓷盘上怪哉虫,也是高高跃起,钻进玉管之中,瑟瑟发抖。
    清风从睡梦中醒来,从榻上一跃而起,惊声道,“老爷,出了何事?”
    李七夜强忍住兴奋,只说不小心碰到了椅子,哄骗清风再次入睡。
    清风毕竟年幼,一旦知道真相并说出去,会引来很多麻烦,况且如今,李七夜只能让冰魄剑在鞘内跳动,并不能驭剑出鞘,在他看来,根本不值得炫耀。
    他却不知道,仅仅能够以神念,控制冰魄剑跳动,已经是很多武人毕生梦想。
    第二日早晨,洗漱过后,斩妖司又送来几份斩妖录,李七夜随口问起董超行踪,来人说,东胜神洲,一处大海岸边,有一块猴形石头,每到阴晦之日,就会化成猴子,去海边人家抢夺食物。
    到了后来,那猴子开始打砸东西,甚至家里的小孩子,有时候也会被猴子抱走或者抓伤。
    海边居民非常恐惧,想要把那石头除去,但用尽各种办法,那猴形石头岿然不动。斩妖司接到求救,命董超前去杀妖。
    那几份斩妖录,记载的都是日常常见小妖,李七夜写这种文章,驾轻就熟,一挥而就之后,时间尚早,怪哉虫还在玉管中酣睡,便拿起凝气成形的册子,细细研读。
    这次开卷,感悟更多,依旧是全部写了下来。
    稍晚些时候,顾景行派人送来请柬,请李七夜参加金谷酒数。地点设在暗香馆,是京城有名风月场所,声名之盛,仅次于六艺楼。
    金谷酒数,乃是古人所创诗会别称,那古人名叫石崇,在名叫金谷涧的地方,兴建庄园,宴请当时有名文人,酒酣耳热之后,每每有精美诗词随口吟出。这些诗词装订成册之后,称为金谷诗集。
    每次金谷诗集面世,都出现洛阳纸贵现象。
    至于吟不出精妙诗词的惩罚,则是罚酒三杯,作为金谷酒会的赏罚规则。当时人,称之为金谷酒数,到了后来,便用来指代诗会。
    大乾朝文人,附庸风雅,多热衷此种游戏,既可向世人彰显文人高洁,又可以显得文雅,一举两得。
    六艺楼几月前出事后,生意一落千丈。暗香馆趁机抢了头牌,花大价钱,买来六艺楼许多看家女子。至张半城死后,六艺楼毫无还手之力,除了暗骂几句,别无他法。
    大乾王朝文人风流,聚会时请风尘女子作陪,抚琴起舞助兴,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并无有伤风化说法。
    李七夜本不想去,但见顾景行请帖所附名单上,都是同僚,斟酌良久,第二天准时带剑前往。大乾王朝尚武,文人佩剑,更是雅事。李七夜之前,并未佩剑,并非不喜欢,只是没有合适佩剑。
    如今有了合适的佩剑,自然要带出去,让诸位同僚开眼。
    李七夜本就风度翩翩,如今佩剑上街,更增添几分英气,引得很多女子,侧目而观,继而交头接耳,窃窃私语。李七夜目不斜视,昂头而过。
    此时还未到正午,昨晚一夜狂欢,暗香馆门前一片安静。几个下人,哈欠连天,打扫着门前道路。李七夜便坐在不远处树下,闭目养神,练习凝气之法。
    等气息充盈之后,李七夜再次尝试驭剑。他天性好强,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一旦认准一件事情,便是千辛万苦,也要实现。接连尝试之下,冰魄剑跳动更加厉害,撞得剑匣嗡嗡作响。
    李七夜异常惊喜,再次凝气尝试,如此连撞几次,心里非常得意,察觉自身神念,毫无异常,更是高兴万分。一旦沉迷其中,便不想别事,他很想一走了之,回去专心参悟。
    不知何时,暗香馆已经热闹起来,看门前的马车,已经有志妖司的同僚到了。
    其中一辆马车,排在第一位,车身上醒目的骆字,正是同僚骆西山到了。
    骆西山年近六旬,日常不苟言笑,腰佩长剑,身穿麻衣,颇有几分仙风道骨。真没想到,第一个来到暗香馆的,竟然是他。
    依次看过去,并没见到顾景行马车,李七夜暗暗点头,整理好冰魄剑,昂头而入。
    暗香馆伙计,显然已经提前得到消息,上前行礼,“是不是志妖司李大人?骆大人等,已经在里面等候多时了。”在前面带路。
    李七夜走过铺满地毯的长廊,这种地毯,来自于番邦外国,用色大胆,花色繁复,看上去极其华美,深得风月场所喜爱,暗香馆作为头牌,更不能例外。
    两边房门紧闭,经过昨晚狂欢,如今还大多在温柔乡未起。也有勤快之人,正在做着早课,声音透过门窗缝隙,传了出来。
    李七夜微微皱眉,心里默念,非礼勿视,非礼勿听,疾步走过。
    伙计领到二楼,手指一间临湖屋子门口,“骆大人等诸位大人,就在里面。”
    李七夜微微点头,刚刚走到门口,里面景象,让他不由自主皱眉。
    屋子三面临湖,靠墙一角,并排站着十几名女子,或者丰腴无骨,或瘦骨嶙峋,真正的环肥燕瘦,各有风流,顾盼之间,万种风情。
    骆西山见李七夜发愣,伸手招呼,“青莲,快来选一个笔墨伺候,若是再来得晚,便没得可选。”
    青莲是李七夜的字,骆西山如此招呼,意在显得亲近。
    文人吟诗作赋,总少不了研墨铺纸之人,称为笔墨侍候。那些女子闻言转头,齐齐的看着李七夜。
    虽在风月之地,但这些女子,久闻李探花大名,能为他研墨铺纸,绝对是人生幸事。
    那些女子,衣衫单薄,身材丰腴,李七夜虽在门口,已经闻到阵阵暗香,他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微微脸红。
    有几个女子见他害羞窘态,掩口而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