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小小少年已成长
作者:话唠的悟语   身在江湖之决战长安最新章节     
    村野深山之中。
    只见几头黄牛。
    一位小小少年。
    少年时而打坐,时而上蹿下跳。
    日复一日,月复一月。
    放牛郎跟百草神医学会了酿酒秘籍。
    又把天机和尚的天机心经记得滚瓜烂熟,并且按照百草神医的指引每天习炼。
    而他习练的踏风微步已经可以随便追逐野鸡,手抓野兔了。
    时间飞逝。
    放牛郎已经十三有余。
    这年深秋。
    放牛郎决定尝试酿酒。
    山村孩子,基本不用把想法告诉父母,因为他们从小就懂事。
    父母们几乎也没有多少想法,因为都在操心一家人的温饱。
    宇氏夫妇平日里只知道自家孩子放牛砍柴,偶尔抓回野鸡、野兔。
    哪里知道自己的儿子学会了酿酒秘方,更不要说一身功夫了。
    这一天。
    宇氏夫妇听说孩子要酿酒,吓了一跳。
    “你这小小孩子,怎能糟蹋粮食?酿酒可不是小事情,千万不许!”放牛郎的父亲连连摇头,怎说就是不肯。
    宇家家境贫寒,根本没有余粮可供自己的儿子糟蹋。(注:放牛郎本姓宇)
    山野村庄,秋风萧瑟,片片落叶随风而舞。
    那一棵棵柿树上挂满了红彤彤的小灯笼,格外显眼。
    放牛郎跟游天枫、孙大勇满树爬,把那又红又甜的柿子摘了许多。
    树下的明清月吃的是满嘴柿油,不停的叫喊着好甜好甜。
    放牛郎突然机灵一动:何不把这些柿子摘下来用作酿酒?
    想到这里,他嘴角露出来了得意的笑容。
    放牛郎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几个伙伴,小伙伴们立即行动起来。
    不一天的功夫便摘下来好几十筐柿子。
    放牛郎把这些柿子放进缸里发酵,放半月的时间便可以酿酒了。
    放牛郎有酿酒秘籍的加持,果真酿出了酒。
    这个消息在村庄里传开了,爱喝酒的村民们哪里喝过如此清香的柿子酒呢。
    尝过酒的村民无不称赞。放牛郎倒也大方,凡是本村庄的村民都能免费打回去二斤。
    游天枫带回去一坛柿子酒,让他父亲品尝。
    游先生喝了一碗,连连叫好。
    读书人脑子就是好使。游先生脑子一转:这么清香的酒怎么不去集镇上变卖呢?
    于是,他赶紧吩咐游天枫去把放牛郎及他父母叫到家里来。
    “他大叔找我们啥事儿?”宇氏夫妇见到游先生开口问道。
    “孩子酿的酒味道太好了,比集镇上卖的酒都要好喝多了。我是这么想的,这么好的酒,怎么不去变卖些银子,也好补贴家用啊,这样孩子也不用天天去山上放牛砍柴了。我们做大人的总要为孩子想个好的出路是不是,孩子们总不能像我,像你们一样穷死在这山沟沟里吧?”游先生道。
    “我酿的酒卖得出去?”放牛郎眼睛放光,自己酿的酒能得到游大叔的认可,那高兴劲就甭提的了。
    “好孩子,你酿的酒非常好喝,只是你酿的酒不是很多,你又送了不少给村庄的人,剩下的哪里够卖,快快把树上那些柿子都通通摘了酿酒,不然那些柿子还不是便宜了那些鸟儿。”
    放牛郎连连答应,第二天带着游天枫赶忙寻得另几个玩伴去摘柿子。
    游先生不愧是读过书的人,脑子想事儿周到,吩咐完孩子们小心爬树,便去了放牛郎家。
    放牛郎的父母本就是老实人,听游先生说自家的酒能够换银子,无不高兴。
    “其实我建议在集镇里找个门脸儿,那样也方便客人打酒。我知道你家格外清贫,这租门脸儿的银子我来出,好让我家枫儿跟着你家放牛郎一起做个伴,毕竟孩子们的感情就像亲兄弟一般,常在一起也好互相有个照应。”
    宇氏夫妇自是喜出望外,游先生这出了主意又出银子,又是让自家的孩子一起,那肯定可靠。
    宇父连忙说道:“娃他叔,你说咋弄就咋弄,我家放牛郎自小跟着你识字,读书,你分文不取,今又这样帮衬,我们感激啊,只要娃娃酿的酒能换几个银子,长大了能讨上老婆,我们也就安心了。”
    “你二位就放心,孩子们都是聪明伶俐之人,剩下的事情我去操办就是了。”游先生道。
    集镇上人来人往,一家新开业的酒肆取名“酒飘香”。
    游先生是账房,宇老伯竟然成了酒肆的老板兼伙计,放牛郎是酿酒师,游天枫,孙大勇自然是打杂兼酿酒帮手。明清月是个女孩子,偶尔帮客人打打酒。
    柿子酒劲淡却清香甘甜无比。
    经过放牛郎的精心酿造,集镇上的客人和邻居自是相互宣传,生意倒也可以。
    只是柿子每年就是那么一季,肯定经不起售卖的。
    这天午后。
    游先生教完孩子们识字读书,便叫来宇大伯商议。
    眼看柿子酒越来越少了,大概只能坚持月余,总不能卖完了酒便关了门脸儿,等到来年有了柿子在酿酒做买卖吧。
    放牛郎在旁边说道:“游大叔,我们可以酿些红薯酒,包谷酒,米酒,这样可以丰富酒肆的品种,还可以让客人有更多选择。”
    孙大勇说道:“我父亲曾在九头山庄当过厨子,他活着的时候把他炒菜的手艺都教给了我,我能不能在酒肆里当个厨子?过往的客人也可在酒肆打尖,我们也能增加收入。”
    众人一听,这俩孩子主意好,无不是乐开了花。
    孙大勇天生喜欢做饭,别看小小年纪,做起菜来,那可是倍儿有精神,做的饭菜色香味俱全。
    大伙儿可没少吃他做的饭菜。
    多年之后,孙大勇成了长安最出名的大厨。
    就连皇帝最宠的那个女人都要去吃孙大勇亲手做的菜,这是后话。
    几人商讨完毕,马上动起来。
    店铺的门脸儿本来就不小,经过一番收拾,置办了一些桌椅用具,算是简单的饭馆加酒肆。
    不知觉间酒肆的生意竟然做的风生水起。打酒的,吃饭的,倒也把几个少年忙的不亦乐乎。
    襄阳孟家。
    孟浩然接到李白的书信,相约长安再聚首。
    孟浩然欣然答应。
    孟浩然收拾好行装,告别家人便向长安赶去,与先行一步的李白汇合。
    黄柿集镇虽然地处偏僻,却是途经秦岭往京师长安的必经之路。
    所以黄柿集镇显得格外热闹。
    “酒飘香”的招牌吸引着过往的客人。
    这一日。
    店内来了一位风度翩翩的白衣先生。
    他就是名满天下的李太白。
    李白闻得酒香。
    进门后看了看招牌上写的酒名,随口就要了一坛”孟婆汤”。
    ”孟婆汤”颜色乳白,入口甘甜,给人的感觉是没有多少酒劲。
    只是”孟婆汤”有个特点,那就是见风倒。
    只要你多喝那么一口,被风吹过后,整个人的身体都是软绵绵的,浑身无力。
    可是,你还清醒无比。
    这酒就是放牛郎酿制的麸子汁,不知道醉倒了多少过客,醉倒了多少爱喝酒的豪爽汉子。
    李白初喝“孟婆汤”,没有想太多,只是觉得店家给这米酒起的名字很有意思,才叫上来一坛。
    哪知。
    他喝了一口便吃了一惊,这等地方怎会有这独特的美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