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四章:良民法典
作者:雪泥鸿爪ad   大明王朝1566之高翰文最新章节     
    送走了赵真善,高翰文又给金翠兰招呼了凡是王用汲来就说人不在。才安心地回到后院过自己的逍遥日子。
    这段时间之所以要躲着王用汲,根本原因是很多东西高翰文想做但却不愿意落在纸面上。
    首先就是仲裁所与良民社的联合良民法典。
    现在已经归纳总结了9类民法,总字数百万字。分为各项民法通则、对应的应用指南,以及优秀判例参考。
    这个规模,应该远超皇明祖训、大诰、大明律与嘉靖新例所有的内容之和了。
    这事,这帮人自己拟好后,就已经开始试行了大半年了,而且一直还在修改中。最近稳定了下来,于是王用汲就总想让高翰文给个说法,最好是有布政使衙门的公章。
    要不然,这叫什么事。人民脱离了朝廷,自己能管理自己。任谁都不会觉得是个好事情。另外,这个所谓的民法大典,确实需要朝廷的背书。要不然叫什么回事,被别人举报了怎么办?要不然王用汲看着确实挺好,早就闹翻了。
    而一开始高翰文还以这些东西原本就是宗族乡老的职责,就跟朝廷无干来推脱。良民在城市缺少公认的宗族乡老才出此下策。一旦朝廷插手,那其他地方的宗族乡老跟朝廷的判断不一致怎么办,要不要改?不改朝廷威信何在,改了,士绅乡老颜面何存,如何再约束本地人?
    从第一次把王用汲搪塞过去后,高翰文就有意回避王用汲了。骗好人,心里特别难过。干脆不见,才是最心安理得的。
    商业交易所依赖的契约最重要的前提就是平等。虽然有高翰文是不是聊天放出去的判罚方案,但总体还是良民结社自己商量出来的。
    而这种,封建朝廷一旦插手,必然破坏民事关系的平等性。当前可没有后世那么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官员。大明朝廷会有很多对无法讨论的回避事项,以及各种自以为为你好的爹味决策。而这些力量一旦参进去,这民法在后续执行中就必然会变成下一个大明律,华而不实。律法成为县令嘴里随意发挥的工具。搞得嘉靖朝不得不出一个《嘉靖新例》用判例法来替代原来的成文法《大明律》。无外乎,明初《大明律》中的套利空间太大了,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多套利空间被发现,被滥用。整部法律就跟筛子一样,四处漏风。
    当然,另外一个就是,高翰文现在离权臣距离太远了,一旦签字落笔,这东西就算是好的也休想得到清流的认可。更关键的还有个专权的皇帝。
    不拿到台面上,也就忍了。一拿到台面上,怎么着都得严厉打击,否则皇权的威信何在。今天可以不要官员自己判案,明天是不是可以不要皇帝自己管理朝廷了?这种东西,苗头都不能有的。
    哪怕高翰文授意下每则法条第一段都是各种阿谀奉承,感谢太祖皇帝解救华夏文明,感谢成祖皇帝发展了华夏文明,感谢嘉靖皇帝,让华夏文明进入新时代。但是这东西,要说能忽悠注嘉靖皇帝,这有点痴心妄想了。
    目前,还没遭到嘉靖跳反最大的核心原因可能还是在于浙江这大半年贡献的税款太多了。一浙江之地,九个月上缴贡献了两百万两商税,已经能抵得上近年来户部财政税负的四分之一了。这还没算农税。等明年全面按新量地执行,估计农税还得大涨。
    此外,更别说嘉靖从织造局和台弯宣抚司获得的内帑进账了。这么多钱,以前居然全都藏在民间,不在嘉靖的内帑里,简直是糟蹋了。就这口气撑着,只要高翰文本本分分的,应该还可以拖一阵子。而用这段时间来培育良民发展壮大,才是高翰文最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