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内部的火势反倒不如羊角阶梯里来得猛烈。而红叶所经行之处,更是变成了一条宽达三米左右的干净通道。
沿着这条熄火的长道,周雨一边小步奔跑,一边环顾周围的景象。
从暂时偃息的火焰间,能够看到许多表面焚焦的钟表。多数已经变形损坏,但仍有几个在逆时针地转动着。
这里是他们之前经过的钟表屋。
得出结论后不久,他就追上了前面的红叶。曾经的同行者站立在墙壁尽头。在那尚未燃火的墙壁上,挂满了各类动物造型的钟表。
透过钟面玻璃的反射,他看到红叶正无声地微笑着。
“出来吧,奥斯尔。已经找到你了。”
她对着满墙的钟表如此宣告。
对此,钟表毫无反应,仍然静静地倒转着。
红叶发出轻轻的叹息。和往日那种苦恼无奈的调子不同,那是一种刻意的、带着嘲笑目的的声音。
“还不懂吗?你的谜题只够惹人乏味。”
她用高高在上,宛如长辈训诫小孩似的语气说:“你的整个人生都由丰饶之角支撑,很早以前就已经终结。重来一遍就会有所不同?这是你的幻想。因为你的境界只在此处。直至今日,你都是个空虚的可怜虫罢了。”
那婉转娇丽的音色,不断吐露出残酷而嘲弄的言语。
“与其选择痛苦,不如归于虚无,这乃你一直以来的逻辑不是吗?既然你没有任何改变,那么即使光阴倒转,你也还是会找到我父亲,做出同样的选择。
“这就是你的本性。”她最后说,“这就是你的命运。”
说完这番话后,红叶伸出白皙的手掌,将其按到身前的羊头钟面上。那钟的玻璃镜面如同水面般荡漾起来,将她的整只手掌吞陷进去。
“出来吧,你的债务还未偿尽呢。”
伴随着冷酷的声音,红叶抽回手臂,从钟面内拉出一个人来。
不,说是被“拉出”是不够准确的。因为那个男子并未反抗,而是握着红叶的手掌,跳华尔兹舞般轻盈地从钟内钻出。他绕着红叶滑了半个圈,自然而然地松开两人交握的手,迈着花步走到周雨面前,姿势浮夸地鞠躬行礼。
“夜安,年轻的女士。”
男子抬起脸来。那是一张十分年轻的面容,大约在三十岁出头,有深色的眼睛和鬈发,五官轮廓带着明显的异国血统。总的来说,这是个相当英俊的青年男人。
在向周雨行礼以后,他带着懒散而夸张的微笑说:“我是奥斯尔,欢迎来到我的领地。这栋建筑,女士,你觉得设计得如何呢?”
“无聊至极。”
冰冷的回复并非出自周雨,而是转过身来的红叶。不知何时,她的双眸已经回复如初,只残留些许浅透的银色。
“先是将一生都寄托在一只易碎的角上,然后又沉湎于回忆的牢狱。看来即使是死也没有带给你任何长进呢。”
对于如此严厉的评价,奥斯尔仍旧无所谓似地笑着。他转过身,朝着红叶行了个更加戏谑夸张的鞠躬礼。
“夜安,小主人。到此找我,有何吩咐吗?”
红叶凝视着他。
在这会儿工夫,她眼中最后的一丝银光也完全消逝了。像是对奥斯尔的表现感到无可奈何,她终于叹了口气说:“先把这里回复原状。赌局是我们赢了吧?”
“呀,遵命。”奥斯尔说。他轻快地打了个响指,整个空间霎时陷入绝对的黑暗。火焰、炽风、焚响,一切悉数消失了。
短暂的死寂后,奥斯尔那极具特色的、仿佛带着夸张笑容的声音回荡在整个空间内。
“女士们先生们!……噢,不,没有‘们’,欢迎来到我的家院!”
强烈如昼日的灯光,在话音落下时骤然亮起。周雨不适应地眯起眼睛,看向周围。
钟表店已被整个替换。这是一个长方形的宽敞房间,装修以华丽热烈的金红配色为主,内部充斥大幅花织的真丝毛毯和壁挂。房间正中央是一张长长的餐桌,周遭摆满了金架的扶手椅。这似乎是一间豪宅内的小型宴厅。
周雨低头看了看脚下的丝毯。他不懂得辨识织物价值,但能判断出毯面很新,没有一点脏污迹象。毯上的图案多是家畜、田野与村女。
“在我的故乡有这么一句话,一条好毯子比黄金更宝贵。”
奥斯尔穿着一身银灰色的西装,从房间的那头轻快地走来,皮鞋轻轻踩踏着丝毯,动作甚至有点像蹦跳。那身西装的样式相当现代,与整个宴厅的风格颇不搭调。
宴厅古怪的主人将双手插在西装口袋里,低头打量了一会儿丝毯。突然间,他吹着口哨,从角落里拾出一条织着众多禽鸟的小小丝毯来。
“哦,看,天鹅。”他咏叹似的说,用手展开毯子,兴趣盎然地盯着毯上的图案,“忠贞的鸟儿,爱情的鸟儿……诗人都说鸟类的爱情比人更忠诚。”
“……你是在和我说话吗?”
“自然,漂亮的小姑娘。我还能跟谁说话呢?”
周雨后知后觉地看向周围。红叶和蔡绩竟然并不在这个空间内。此刻在奥斯尔面前的仅有他一人。他没有说话,将手插入衣袋内。
看到他的动作,奥斯尔快活地咧咧嘴,发出一记长长的嘘声。
“放松,放松,女士,放松!唉,我可没打算干什么。让我们继续天鹅的话题……诗人们说鸟类比人更忠贞于爱情,很遗憾,这是纯粹的谎言。我自己养过一阵儿天鹅,总共十对,开始的时候他们两两结伴,从不分离,就像传说中的那样。”
奥斯尔一边漫不经心地评论道,一边将丝毯拿到烛光下细细观赏起来。
“但是嘛……我过去是个挺有好奇心的人,总乐意比普通人更进一步。所以我叫厨师去挑宴会的材料,他得选三只雌天鹅,又选三只雄天鹅,但不能拿它们的伴侣。你猜怎么着?我只能说那顿饭真是不错,而且落单的六只也马上结成了新对子。
“唉!连一季繁殖期也没落下!唉!小姑娘,这就是鸟类的忠贞。超越人类的忠贞。”
织着天鹅的丝毯,在烛火焚烧下逐渐化为灰烬。奥斯尔若无其事地拿起残留的布片,对着那上面的灰烬吹了吹。
“尽管如此,我还是喜欢天鹅。它们也许不懂爱情,但还是比人强些——它们懂规矩。诚信,效率。固定的伴侣在繁殖上配合得更好,那么它们就不会想着找点别的乐子尝,这人可做不好。人类总是喜欢新鲜。而你知道对爱情最忠诚的物种是什么吗?我认为是昆虫。”
他将手伸进口袋,掏出一枚银色的水晶筹码,轻轻吹着上面的蝴蝶纹案,向周妤展示,又咧嘴微笑。
看到他的动作,周雨才骤然意识到自己衣袋内只剩下刀柄的冰冷触感。
“蝴蝶,蝴蝶。它们就很忠诚。等雄蝴蝶完成交配以后,它们就会开始绝食,几天内死个干净,好把粮食留给负责生育的雌性。许多昆虫都有这种习性:只要完成结合,雄性就得断食,或者干脆让情人吃了自己。它们懂爱情吗?我不敢断言,不过它们的忠诚超越任何高等物种,因为它们死得够快。对,短寿是确保心意不变的唯一方式。”
英俊的男主人将筹码凑到脸前,轻轻地、充满柔情地吻在蝴蝶的纹案上。
然后,他的手掌用力合拢,细碎的水晶粉末从指缝间漏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