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乐的白昼过去得简直同风一样快。罗彬瀚原本以为多少要出点的差子一个都没有发生。荆璜不曾和谁动起手,雅莱丽伽没有找到新的受害者,当然也没有宇宙怪物从天而降。要不是雅莱丽伽还露着她的角,罗彬瀚几乎产生了他真的在带一群外地朋友观光的错觉。
他不得不钦佩雅莱丽伽掩饰自己外貌的手段。具体来说就是,她几乎没做任何有技术含量的事。一条深色阔腿裤加上平底靴就很好地隐藏了她的双蹄。她戴了一顶有绸花装饰与蕾丝纱网的遮阳草帽,可是却故意把她的犄角露出来,并在上面抹了一层闪闪发亮的凝胶。
这是否有助于骗过检测仪器罗彬瀚并不清楚,可是它却能让那对货真价实的犄角看起来又轻又假,像某种纸模或塑料货。这样当她穿着一身休闲衫走在街上时,人人都会觉得那是个开玩笑用的帽子装饰,或是某种活动的展示要求。而等他们进了像游乐园这样的场所,人们就只会想到请求跟雅莱丽伽合照,或者摸一摸她的犄角。有个女孩盛赞雅莱丽伽的装饰“极具质感”,只是委婉而遗憾地表示:如果没有表面那些过于厚重的保护性涂胶,那就是真正的十全十美。
“十全十美,嗯?”罗彬瀚压低了声音对雅莱丽伽调侃道,“她要是看到你的超可动仿真尾巴会怎么说?”
他感到很得意,毕竟雅莱丽伽没法在众目睽睽下把尾巴甩出来抽人。可是很快这股得意也就遭到了镇压,因为雅莱丽伽给他们每人都买了一个能闪烁发光的塑料尖角头饰。罗彬瀚还没来得及表示这东西仅适合十岁以下,莫莫罗已经热情地把它戴在自己脑袋上,并飞奔着加入了那些同样戴着小天使或小恶魔头饰的儿童中。
罗彬瀚承认自己有时喜欢赶赶年轻人的潮流,但是当荆璜摆着臭脸把塑料尖角往头上戴时,他觉得自己实在不能与之同流合污。他可不是永远十六岁的魔仙堡小王子,而是快三十岁的成年男人。三十岁的男人在俞晓绒眼中已然是半只脚踏入坟墓了,对于一个将死之人来说,没有什么比世俗名誉更重要。
雅莱丽伽和荆璜把他前后包围时,他依然不屈地说:“我要保护我的社会声望……“
他当然什么也没保护住,而且还屈辱地增加了一个带着小恶魔翅膀的背包,用于存放雅莱丽伽临时起意买下的任何小纪念品。他完全可以想象这一幕从外人看来是在演哪出——燃烧经费的女魔王与她五毛钱道具的低阶魔仆。好在,他最后也从荆璜身上找回了快乐,因为他买到了一把带有超长弹仓的塑料狙击水枪。而既然有了这样一把快乐之枪,三十岁男人的社会声望也就无关紧要了。更别提在如此多目击者的包围下,荆璜根本不能拿他怎么样。一切都太顺利,太开心了。只是进了光线阴暗的鬼屋以后他难免遭受报复。
检票进鬼屋的时候他是衣着光鲜的,出去的时候却成了落汤鸡。他的水枪在灯光熄灭的瞬间被抢走,紧接着他便遭到了猛鬼作祟般的全方位袭击,以至于扮演怨鬼的工作人员根本没法靠近他。而等他们快到出口时,那把水枪又被神秘地送回了他手中。弹仓已经空了,一块融解的塑料堵死了枪口。
罗彬瀚端着空枪,浑身湿透地迎上工作人员震惊而疑惑的视线。他采取的最后一项保全颜面的措施就是静立原地,对那摸不着头脑的人露出一个幽幽的水鬼式的笑容。
“你们这儿真有鬼……”他用充满神秘的声音低语道。
他推着真正的凶手走了,并且希望能在当地留下一个关于鬼屋冤魂的传说。
除了那把报废的水枪,猛鬼在白天的其他时段并未作祟,因此罗彬瀚还能说这是顺利的一天。而在他们这伙人里没有谁比莫莫罗更高兴了,被包围在一群尖叫飞奔的土著幼崽中似乎让他有非常强烈的代入感。他在午餐时兴高采烈地说:“这里的人们都很幸福呢,罗先生!感觉大家都幸福得有点不真实,好像下一秒怪兽就会从天而降了!”
罗彬瀚赶紧让他打消这个念头,并威胁说如果这时真的有怪物出现,那肯定是莫莫罗的邪恶愿望带来的。说完这句话后他居然暗暗紧张了一会儿,结果什么也没发生。只有荆璜一边用叉子戳着奶油蛋糕,一边轻蔑地瞧着他们两个。
“你以为会发生什么?”他冷嘲热讽地问罗彬瀚,“现在0312在这里,怎么会有别的外物敢过来?”
“你怎么不说你和陈薇呢?”罗彬瀚反问他,“难道你俩都不如法克有用?”
“那家伙是无远的人,本来就擅长修筑阵地。他在你们这里逗留了这么久,应该已经有不少布置。”
“你就看着他布置?”罗彬瀚不满地说,“他布置你也布置!怎么能被光头比下去!”
荆璜的视线飘忽起来。他生硬而模糊地说自己确有布置,或者罗彬瀚认为自己听到了类似的话。可是当他要求荆璜再清楚重复一遍时,后者却对他不理不睬。罗彬瀚并不觉得失望,说实话,他对今天能把荆璜拉到光天化日下的人群里已经足够满意了。
“但是话说回来,我们这儿没什么吸引怪物的理由。”他喜悦地吸着冰可乐说,“我知道剧里是这么演的,但我们这儿到底有什么值得怪物跨越一个宇宙来掠夺的?能源?人口?我发现他们来这儿的路上花费的东西就比可能抢到的多,而且待着也不见得有多舒适——我们这儿就是宇宙里的非洲丛林,没有谁会想侵略这里。”
他想起了死于本地的0206,于是补充道:“除了走投无路的通缉犯,只有他们才会往丛林里钻。”
莫莫罗一派天真地说:“可是罗先生,你们的丛林里有很多宝藏呢。”
“你用我的电视看了我们这儿的节目,是不是?”罗彬瀚说,“我真的不介意你看我收藏的冒险片,虽说它们大部分是胡扯的。顺便,别去翻我的私密收藏夹,好吗?标着‘失眠用’的那个。”
“为什么,罗先生?”
“对你不健康。”罗彬瀚高深莫测地说。
他不让莫莫罗继续多问,因为那对于永光族绝对是超纲内容。而为了转移莫莫罗的注意力,他们下午也安排了足够充实的行程。梨海市不是个以旅游闻名的地方,也没有多少特别的景点,可是莫莫罗实在相当易于满足,似乎只要把他放到一群可互动的土著群中就会叫他万分高兴。而像在城市历史博物馆或是艺术画廊这样的场所,他又试图把所有介绍过的内容都背下来。
罗彬瀚发现他还带了一个小笔记本,用于临摹画作与风景。他费解地问莫莫罗是否有这个必要,结果莫莫罗告诉他这都是从别人那里观察学来的。罗彬瀚真的想知道他在自己不在的时间里都看了些什么节目。
这一天就这么过去了。风平浪静又让人头晕目眩。而且意外地没有花多少钱。那是因为所有人似乎都对昂贵为精致的纪念品缺乏兴趣。星期八满意于她的天使小背包,而莫莫罗的小笔记本里已经临摹了许多画作,甚至还有他们几个人的速写。那些画不见得很有艺术性,可是准确度非常高,直线与弧线都完美得好似用工具作成。欣赏者能很直观地认出他所描绘的东西。
在回去的路上,罗彬瀚饶有兴趣地翻看莫莫罗的笔记本,借此回忆他们一天的行程。这些精准而客观的画作令他想起了所有那些莫莫罗送给他的编织玩偶。他不得不为莫莫罗的多才多艺而惊叹。不过同时他也发现,和简单可爱的编织玩偶不同,莫莫罗的画奇怪地缺少一种生气。他说不出专业性的评价,只是觉得它们有点冰冷。那些笔触太完美太利落了。画者只是忠实而精准地记录了光线呈现出的物体位置,可是他记忆里的那种氛围却不存在于画上。他疑心莫莫罗玩得并不尽兴,但当他偷眼打量笔记本的主人时,他发现后者正热情而专注地跟星期八玩一种从当地儿童中学来的拍手游戏。
罗彬瀚陷入了沉思。他在想作品到底能多大程度还原作者的个性与气质,又或者那只是纯粹技法的问题。内在与表现的不协调。要么,莫莫罗并不真的清楚人类情感与种种象征表现之间的真实联系。那些复杂的反应被奉为是高级的,可是对于永光族而言却未必如此。它们是炽阳高照处毫无阴翳的山峰,而那些它们忽略的,从未理解的乃是丛林之底。那些野草丛生、枝蔓纠结的阴湿之地。在那里虫鸣喧嚣而又腐草丛生,永远不见天日,却成为了繁林茂树的根基。
他在关于丛林的思绪里睡着了,直到公交到站时荆璜才把他叫醒。
“你应该在这站下吧?”他迷迷糊糊地听见荆璜说,“这里离周雨家最近。”
罗彬瀚揉着眼睛下了车。等到公交车绝尘而去,他才后知后觉地惊奇起荆璜竟然懂得公交路线是怎么一回事。他还发现自己手里依然抓着莫莫罗的小笔记本,不过没什么可着急的,他可以明天再物归原主。
天已经快黑了,但周雨不在家里。罗彬瀚给他发了消息,却没得到任何回复。这也不算什么稀奇事,他估计周雨正要经历一个忙碌的实验室之夜,没准要到凌晨或次日早上才能回来。他本想给自己做顿晚饭,再随便听点新闻或流行的节目,可是屋内的安静令他一下有点适应不了。
他很快就待不下去了。于是他给周雨留了条消息,又重新走下楼去。这次他用不着漫无目的地游逛,而是径直走向枪花。他打算今晚继续在“埋伏剑仙”的任务上碰碰运气。即便碰不到也没什么关系,他觉得和陈薇聊聊也很有趣,如今他对她已经有些认识了,不再觉得她那么神秘而可畏,只要别让她送自己回家就行了。
谷掲结果,他连陈薇也没见到。当他钻过枪花那狭小的门脸后,唯一见到的熟面孔——还不如说是熟背影——是那个坐在角落里的红发男人。他桌上的饮料与餐点与前次如出一辙,服装坐姿与笔记本的角度也分毫不差,每个细节都像是昨日重现。只有他的头发看起来更缺乏打理了。从他敲打键盘的节奏里,罗彬瀚依稀听出了几分坏心情。
没必要去惹一个正怀着火气忙事的人,因此罗彬瀚蹑着步子绕到柜台边,先敲了三下门,可是没有回应。他又研究了一下那个把手,没找到任何疑似锁眼的结构,而当他试着伸手去拧动时,休息室的门也就这么轻轻松松地打开了。
室内没有人。昨天他和陈薇坐过的地方已被收拾好了,床上散落的书似乎也还是那几本。那个华丽的胡桃夹子却被好好地安置到了床头。罗彬瀚冲它摆摆手,又把脑袋缩回门外。
那个曾经仔细打量陈薇的女孩今天没来,只有红发男人独占店面,看起来还十分心安理得。罗彬瀚无所事事地站在柜台前偷瞟他,心中幻想起一些离奇的情节:也许这个红发男人就是他要找的隐居剑仙,他每天都佯装成客人坐在这里,用那台笔记本电脑和宇宙中的庞大势力互相交流,并且还顺便和陈薇串通好了一出针对他的恶作剧。他表面上是个社恐的老外,而实际上却演技超凡,随时能扮成另一副样子——不然何以解释他那口流利标准的中文?一个整天不跟人说话的老外可不能把发音吐得那么标准。他准会在罗彬瀚看不见的地方偷偷练习。另一种假设是那头红发和白皮肤都是伪装,他实际上是个本地剑仙,只是想找个理由不和别人说话。这没有什么不可能,要是荆璜能够逃避和陈薇说话,肯定会自愿为此变成一只鹈鹕。
怀着种种漫无边际的想象,他在柜台上给自己倒了一杯可乐,然后慢吞吞地走到红发男人桌边。当他靠近到三米以内时,对方已经半合上电脑,用警觉的眼神打量他。罗彬瀚没有表现出一点尴尬,而是笑眯眯地在旁边坐下了。
“还记得我吗?”他口气愉快地问。
红发男人大概并不愿意回答。可是罗彬瀚持续不动的笑容与凝视肯定叫他明白对方不会放他一个人待着。他非常勉强地点了点头:“你想要什么?”
“我看你经常来这儿。”罗彬瀚说。
“偶尔来,但我可没进过里边。”
这下罗彬瀚知道对方确实还记得自己。他继续用那种热络得如同老朋友的语气说:“我是这儿的员工的朋友。你懂的,昨天那个女孩带我进来的。她对我就是这么好说话。”
他知道自己此刻脸上露出的假笑定然颇为惹人嫌恶。不过,说来很有趣,他发现内向寡言的人总是吃这一套。那不是说他们能成为交好的朋友,而是这种人总不愿意去费过多力气打发一个无耻的纠缠者。他们会倾向于逃避,把视线投向遥远的天际,或是不可企及的出口。他们的思想既已逃向幻想中的清静之地,嘴巴反倒会在无关于己的事情上松一些。
果不其然,红发男人只是盯着他看了几秒,就像要躲避一滩秽物似地快速转开,并把墙上的一丛纸玫瑰视作了新的精神家园。
“我有点好奇这家店的老板是谁。”罗彬瀚视如不见地说,“这家店开得……你瞧瞧这布置。怪好笑的。我听说老板是个只会撒钱的公子哥。”
“不像。”红发男人冷冰冰地说。他努力在语气里表达出对此类流言蜚短的厌恶,不过做得很生硬,足以说明他生平不常遭遇这样无礼的事。
罗彬瀚故意在脸上显出不信的神情。这点额外演出实际上并无必要,因为对方根本没看他。不过他轻佻怠慢的语气准没有放过对方的耳朵。
“有哪里不像?”罗彬瀚说,“这人一看就是个没什么本事的富二代,成天想入非非,还自以为挺有个性的。嘴里喊着自己要独立创业,然后就大把大把地花家里老头的钞票。当然,先是搞些时髦又没用的产业,最后一败涂地,还假装自己受了什么天大的委屈。这样的人我见得多了,有钱人家的小祖宗嘛。根本吃不起任何苦头。”
他发出嫉恨又不屑的啧声。红发男人的眉头皱得更紧了。这是个即便店主不在也会自觉付账买单的人,自然而然是个正直而讲求秩序的人,或者跟店主关系不赖。罗彬瀚瞧出他呼吸急促,知道这位常客已经被他激怒了,很快就要吐露一些关于店主的辩护之词。
“如果你觉得人人都像你一样无事可干,”红发男人不冷不热地说,“你可以去看看他的货车,每天凌晨四点半就会开过来。他搬货的样子可不如你像个……你说的什么来着?‘有钱人家的小祖宗’。”
罗彬瀚咧嘴笑了起来。一半是为了继续撩拨对方,另一半则是出于诡计得逞的真心得意。“每天四点半!”他说,“难道你每晚这个时候都在旁边盯着他?还是你听他这么跟你诉苦?”
“他没跟我说过,”红发男人用压抑火气的语调说,“但我就住在这……”
罗彬瀚全神贯注地等着他的下文,如同渔夫把着自己浮漂沉落的鱼竿。他已经预感自己即将得到收获,可事情偏巧就是那么不顺利——店门在这时被推开了,走进来的是个高高瘦瘦、皮肤黝黑的中年男人。
新客人的出现立刻打断了红发男人的证词。更糟的是,某种惊醒的神色随之浮现在后者脸上。他的嘴唇紧紧抿住,疑心重重地打量着罗彬瀚。那个靠撩拨肝火编造出来的陷阱已然被识破了。罗彬瀚知道自己今晚再也不能从他口中挖出什么消息,而要是他不马上滚远点,没准对方还会叫警察来呢。
他多少有点恼恨地望向那个坏了他好事的不速之客。可是一等他看清对方的长相,脸上的表情便也僵硬得像刚才的红发男人。他快速而无声地起立,走向距离红发男人最远的一张桌子。穿着黑色衬衫的中年男人紧跟着向他走来。当他在罗彬瀚面前坐下时,罗彬瀚已调整好了一张略微带点愧疚微笑的合适面孔。他稍稍挪了下位置,让新客人的身体挡在他与红发男人之间。日后的机会有得是,他在心里想,最好少让那红发看见自己变脸。
新客人也用柔和的、经过恰当控制的神态望着他。这是一张饱经沧桑的面孔,干瘦多皱,泛出不健康的焦黄色。大体来说,这张脸放到一位久经风霜的农民,或是一个身无分文的拾荒者身上都很合适。只有他的眼睛显露出不同寻常的精明与冷酷。对于性格软弱的人而言,要和这双眼睛对峙将是件备受煎熬的事。
罗彬瀚正面对着这样的一双眼睛。不过此刻他没有受到什么煎熬,因为归根到底这不过是双肉体凡胎的眼睛。他的思绪已经飘出去很远,而表情和姿态都恰当地表现出谦恭。他的一部分思想在静静计数:
一、二、三、四、五。
他缓缓地低下头,避开目光的接触,如同猫科动物在表示友好和顺服。然后他轻轻地拨弄了一下自己装着可乐的杯子,仿佛正为眼前的场面感到不好意思。透过杯子的倒影,他能看见对方也摆出了宛如慈父般宽容理解的神态。
他明白对方在等他开口,而场面气氛也已经差不多了。于是他叹了口气,温顺地、近乎是腼腆地微笑着说:“我还以为至少得要一个星期呢。”
那代演慈父角色的人朝他轻轻点了一下头。或许是长年累月的人事工作使此人变得更善于拿捏姿态。罗彬瀚可以准确地读出他想要表示的意图:对胡闹行为的批评、对游子归来的欣慰、对冷静应对的赞许。一个人竟能在举手投足间表达出如此繁多的态度,罗彬瀚真想给他拍一段录像以备研习。
“回来了。”他说。
罗彬瀚跟着说:“回来了。”
对方把干瘦的手搭上他的肩膀。罗彬瀚放松了那里的肌肉,好让对方安抚般地轻拍。那态度终于令对方满意了,他向罗彬瀚说出一句玩笑式的问候:“非洲丛林里怎么样?”
“不如这里精彩。”罗彬瀚说,“那的日子太单调了。要什么没什么。生意,钱,夜场,什么都没有。太闷了。太无聊了。我发现没了这些我过日子可是一点意思都没有。说真的,非洲到处都光秃秃的,咱们这儿才是个找刺激的好地方呢。”
他们一起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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