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球,地球上的人们已经注意它很久了,可能在很久以前人类还是“傻子”的时候就开始打它的注意了。
当然,人类的想象力是无限的,技术却是有限的。
巴巴的看了月球这么多年,知道了月球上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就更想上去看一看了,而直到了几十年前人类才有幸上月亮上溜达一圈,但是想要利用上边的资源,并且从利用资源的角度出发,使利润超过投入,那还是差得远了。
不过技术不行,不耽误人们接着想象。
原先很多国家和私人公司都想着在月球背面建造月球基地,很多科学家也认为,月球背面是月球基地的最佳选址地点,除了可以开采矿产资源外,在那里安装望远镜也很不错,对于人类了解宇宙是非常有好处的。
但缺点也是有的,那就是需要一系列中转卫星来保持月球背面与地球之间的联络,不过随着技术的发展这个条件也可以得到解决了。
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心理因素,因为不能让在月球背面工作的宇航员感到与世隔绝,要让他们能感觉到自己不是孤单的。
但是这虽然解决了联系问题,但是宇航员们在月球背面想看一眼地球都困难。
虽然这么说有些矫情,但是有时候人类就是这样,眼睛能看到“家”,那才不会孤独。
所以后来一些人们就改变了想法,如果纯粹出于对资源利用的考虑,那么靠近月球南极的地方或许是较好的选址。
因为那儿有大量的水冰和其他矿物质,并且月球是个与地球迥然不同的地方,月球自转一圈要花接近1个月时间,所以在月面上的大多数区域,每个夜晚要持续大约两星期。
然而,月球南极的一些区域却几乎一直被照亮,与地球北极的夏季情况很相似,这意味着这些区域没有特别大的温度变化,因而能让架设在那里的太阳能电池板吸收充足的阳光,为月球基地提供电力。
至于望远镜,只要建在大气层外就行了。
这也是孤光航天为什么在这里选址的原因,因为董晨没和他们说核聚变的事,他们也只是考虑弧光航天现有的高转换率的太阳能电池板的事。
就算转换率再高,那也离不了太阳,而且他们要建造的面积还那么的大,里边的设施还那么多,用电量肯定多。
初期的基地只是为了实验人类在外星建设基地的生存能力,是为了以后更加遥远的外星探索和殖民计划做的探索。
要是连最近的月球都呆不了的话,更加遥远的距离就别想了。
而采矿、实验和经营旅游业其实也是实验的一部分,只是不会对外说罢了,并且也是希望着能够盈利,毕竟还是私人公司不是嘛。
这样的经营模式,加上弧光航天的技术支持,盈利还是很有希望的。
董晨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氦-3去的,别人暂时还无法利用,但是他手里可是有现成的技术的,这种元素可是他手里的一张王牌,在宇宙发开时期可是刚性需求,必须占住。
而且有了一个月球基地,也是多一条路。
当董晨介绍完所有的情况之后,看着下边乖的像像小学生一样举手的众位记者,随便指了一位说道,“就你吧,你有什么想问的?”
董晨也没仔细看,等这位站起来之后看名牌才发现是一位米国记者。
他抬起自己的话筒问道,“请问董晨先生,在我们米国第一次登月的时候就宣称月球是属于全人类的,那么贵公司现在的行为是不是违反了联合国的呢?毕竟华国也是条约的签署国,是不能对月球宣布主权的。”
“我的问题问完了,请回答?”
看着问完问题后老实坐下的记者,董晨也不好确定他是不是受了什么指使,也怪自己,瞎指。
不过他笑了笑说道,“这位米国的记者,我想你搞错了一个问题,而且你好像不知道还有一个吧?”
董晨竖起食指说道,“第一,中提到,月球及其自然资源是人类共同财产,也就是你说的说的属于全人类,任何国家、团体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但允许各国开发利用。”
“也就是说,谁先开发,谁先得利,我们公司的计划完全没毛病。”
“第二,我们并没有对月球宣布主权,我公司只对我们自己建设的月球基地和资源矿坑负责,这一点也没问题。”
“第三,请找“全人类”同志出来跟我对话,我愿意坐下来和ta谈谈。”
“第四,你们米国是第一个登上月球的没错,但是现在能不能安心的发展你们的科技重新返回月球再说?别老是管那些管不着的事情,ok?新战舰造好了?”
“第五,法律,是要靠执行力的,而不是靠说的。”
说完之后董晨看了他一眼,然后又转头看向他旁边说道,“第一个问题回答完毕,你问第二个。”
由于董晨怼了第一位记者,接下来的记者就老实了很多。
作为新闻媒体界的人,弧光集团的粉丝怼的某些国家控制自己这边的舆论,他们可是知道的比其他人清楚多了。
那是相当的了不起的。
好在没一会整个新闻发布会就结束了,但是新闻发布会带来的问题却没结束,甚至在世界范围内的讨论比之前的首次互动还要热烈。
原因就在于人类对与地外行星的各种主权、归属权、开发权等等一系列权益上。
各个国家是通过联合国制定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并且很多的国家也都签了,但是这些法规却没有彻底的落实下来,并且里边漏洞百出。
甚至还闹过众多的笑话。
在刚出来限制国家对外太空宣布主权的时候,很多私人都纷纷对外太空宣布了主权,还有人成功的赚到了钱。
但是他们最后都不了了之了,甚至被抓了起来,因为他们“打”不过国家机构。
这几部法律的可行性一直在被律师界讨论,虽然签署了,但是却没有一个定论。
还是那个问题,执行力的问题。
人类现在登一次月球都费劲,更别提在上边进行生活、生产活动了。
而且明明什么都做不了,却偏偏想着凭一部法律就把整个宇宙给框起来,也不问问外星人答应不答应。
所以,虽然这些法律法规都推了出来,但是那些有实力的国家该干什么还是干什么,因为这些法规根本就是屁用没有。
一些只管着地球的国际法的约束力都不强,就更别说这都管到外星球上的法律了,能有约束力就有鬼了。
弧光集团没有直接宣布对月球的主权,那是因为弧光集团的大本营和根基就在地球上呢,也是觉得没有必要为了一个小小的月球就和地球各国闹僵,以弧光集团的技术,将来探索宇宙照样能得到最大好处。
没有必要为了开头的蝇头小利把自己的大后方搞的一团糟。
所以董晨就没打算把路都堵死,而且还给他们留了很多路,只要他们能上来,董晨就没打算对他们阻拦。
当然,只要他们不贪得无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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