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路遇附骨蛆
作者:三天两觉   盖世双谐最新章节     
    永泰二十一年,春,上海县。
    经过了数月之久,孙亦谐和黄东来终于又回到了这个当初出发的地方,重回了大的怀抱。
    而当初留在此地,作为魏公公联络人的那位锦衣卫总旗赵,自也早就在这儿做好了接应他们的准备。
    列位,您可注意啊,是“接应”,不是“接风”。
    虽然按照人之常情,双谐和魏公公远赴海外这么久、好不容易才完成了任务回来,赵总旗无论是代表官方还是个人,给他们接个风,即设宴款待一下,那都是应该的……
    但是呢,咱也知道,这次的任务从根儿上说,并不是什么露脸的事;本身皇宫里的国宝被东瀛使团盗走就已经挺没面子的了,万一要走漏了风声,让一些不法分子觉得你紫禁城里的安保也就那样儿,然后动起了歪心思,那可咋办?再者,盗窃的后果并没有用外交手段解决,而是靠着俩江湖人物去寻回的国宝……这又算个什么说法?难道我天朝上国对这帮蛮夷这点威慑力都没有?连一件被盗的古董都要不回来?以及朝廷自己就没人了吗?得找外人帮忙?
    还有,就算要吃喝玩乐,也最多给你们安排在出发之前,如今你们都返程了,龙璧也已经在手,再去整这些节外生枝的事情……那万一东西又丢了呢?这国宝从你们手里二次丢失的罪过,可比打一开始就没找到还要大呢。
    我这么一分析,想必诸位看官也就明白了,指望赵总旗给孙黄二人大排筵宴什么的那是不可能了,甚至这“接应”,重点来接的都不是他们这两个人,而是那龙璧。
    您还别觉得这不近人情,给皇帝效命,大多数时候就是如此,只要你最后把任务完成了,那其他都好说,故事你怎么编都行,赏赐也绝对少不了;但要是东西没拿回来,那就是“未能完成皇命”,仅这个“失败”本身就够治你罪的,至于你们在那过程中付出了多少努力、遭遇了多少客观上的困难,这你说再多也没有意义。
    赵总旗和魏公公都是朝廷的老特务了,这些道理他们自然一清二楚,他俩也不跟双谐整那虚的,接头后直接就将上述那些门道跟孙黄二人挑明了,意思里你俩也别见怪,想要真正松懈下来,等回京复命后再说吧。
    孙黄二人听罢,稍微商量了几句,便都觉得:那要不咱俩就在这儿把东西交接给公公和总旗,京城就不去了。
    当然了,他俩肯定不是因为回来后没人接风、跟朝廷置气才这么说的,只是觉得继续北上实在是不值当。
    站在他们的角度,这笔账其实很好算:
    其一,找回龙璧的命令是皇帝在去年秋末下的,这小半年都快过了,他当初的气儿铁定已经消了,而且冷静下来想想的话,这事儿本身的确也不算大,所以很可能……此时皇帝早就把这事儿给忘了,孙黄现在去复命,并不会得到多热情的召见。
    其二,咱前文已细说过,双谐在“十三死肖”事件中得到的封赏对他们来说差不多也到头儿了,别的东西赏给他们,意义并不大,甚至会成为负担,所以就算皇帝最后真挺热情的要好好赏他们,结果也是带来新的难题。
    其三,中原套路太深,北上旅途不短;这种护送任务不仅是身体累、心更累,魏公公和赵总旗本就是朝廷的人,干也得干,不干也得干,但双谐何必为了自己并不想要的一些赏赐再去遭那罪呢?就不如在这里把东西托付给魏公公和赵总旗,还能借此做个顺水人情。
    于是,孙黄自己商量完之后,便去找魏赵二人说了这想法。
    魏谦和赵初听他们的要求时,本来是不答应的,毕竟当初皇帝的命令是让双谐去取回龙璧,而魏赵两人只是给孙黄当后勤的。
    但随后双谐又给他俩算了笔账,还把想好的“应对”一说,总旗和公公那心思就动了……
    尤其那赵总旗,他暗忖道:这俩小子说得有道理啊,都过了这么久了,陛下日理万机,恐怕早就忘了当初下的命令具体是什么了;即便还记得,只要龙璧最后顺利送回,陛下肯定还是高兴的,接着我们就按照这俩小子所说,把“两位少侠称自己是江湖中人、屡屡进宫多有不便,加之他们淡泊名利、不愿再受封赏,故才苦求微臣代他二人向陛下复命,还望恕罪”这套以退为进的说辞报上去,那陛下不可能会发怒啊,甚至会很感动,到时候论功行赏,不就都是我和魏公公来受着了吗?
    双方这么一拉扯呢,最后魏赵二人便答应下来了。
    这之后,魏公公和赵总旗一路护送龙璧回到京城,结果也确实如他们所预料的,早已淡忘此事的朱,在听完两人的汇报后,还真为双谐的“高风亮节”感动了那么一小会儿,并在这股情绪下大加赏赐了魏赵二人,也算是皆大欢喜,当然那就不是咱要细说的事了。
    咱还说回孙亦谐和黄东来这边,告别了魏公公和赵总旗的第二天一早,他俩就拉着老胡出门,开始到处闲逛。
    这“老胡”呢,自然就是那胡闻知了,因为在船上已经跟双谐混熟络了,后者对他的称呼也就变了。
    昨日,跟随双谐一同回到大的他,因为旅途劳顿、加上身无分文,所以刚下船这一天一夜,他都待在客店房间里,门都没怎么出,而双谐也因为在跟魏赵商量事情,无暇顾他。
    不过今天不一样了,孙黄二人眼下已是无事一身轻,那便是街溜子本性发作,高低得带着老胡出去开开眼界啊。
    而时隔二十年才重回故土的胡闻知,确实也是需要有向导带带他,不然很多生活上的细节和习惯他都有点不适应了。
    “怎么样?老胡,还有什么想去的地方吗?随便提,钱不叫事儿啊。”
    这天中午,三人刚从当地一家不错的饭馆里走出来,还在剔着牙呢,孙亦谐就已经在问胡闻知下一家去哪儿了。
    “害,哪儿都想去,都见过,又都新鲜,呵呵……”紧随其后的胡闻知,那脸上尽是喜悦。
    作为一个智略城府都已磨练得不俗的人,其实他很多年都没露出这神情了;事实上,昨晚在客店房间里一个人吃晚饭时,仅仅是因为久违地吃到了中原的饭菜,他还偷偷抹了几滴眼泪。
    此刻谁又能知道,他这句简简单单的“都见过,又都新鲜”背后,是整整二十年的漂泊所留下的遗憾和唏嘘。
    “那要不去集市走一圈?买点穿的用的。”很快,黄东来便建议道,“听说本地的织业在全国也是排的上号儿的,我们这几个月跑下来,置换的衣服都快烂完了,正好一起去整几件呗?”
    他这主意靠谱,三人说走就走,不多时,他们已行到了集市的正街口。
    三人还没进去呢,便见得不远处人头攒动、议论纷纷。
    这热闹,能不去看看吗?
    三人挤到人群靠前处,结果发现,原来是墙上有新贴的告示,或者说……通缉令。
    “本县近现一盗匪,作案十余起,侵商扰民,甚是猖狂,据查此贼身形瘦短,常着夜行衣行事,轻功不俗,且每次作案后皆会在现场留下‘我乃曹乐’四字,今本县悬赏缉拿之,如有线索者,当速至衙门通报,若后能凭线索缉拿此贼,或有人可直接活捉此贼,本县当有重赏。”
    由于当时的社会识字率不高,所以每每到这种官府贴告示的时候,都会有那热心的识字之人在那儿念给围观的老百姓们听,这次也不例外。
    而看热闹的百姓们听罢,也都会当场就七嘴八舌地开始议论。
    孙、黄、胡三人在旁稍微听一下就听出来了,这个“曹乐”似乎是个义贼,就是劫富济贫那种,当然这情况也没让他们觉得多意外,因为一般都是这种义贼才喜欢在现场留点签名啊、信物啊之类的来标明自己的身份。
    又听了一会儿,他们便得知,原来这曹乐已经在本地活动了将近两个月,其作案目标呢,要么是那种爱欺负人的市井恶霸,要么就是那为富不仁或者做黑心买卖的商户,且他也不会把人家家给搬空、偷的金额只是小施惩戒的程度,偷完之后他还会悄悄把银子散给那些穷苦的百姓们,所以之前那么长的时间他都没被通缉,甚至在民间得到很多拥趸。
    然,就在昨天,这个曹乐竟然偷到县太爷的头上了,只因县太爷在前不久的一件民事纠纷案上收了贿赂,判了个不公正的结果。
    那这县太爷还能忍吗?
    金钱的损失倒也罢了,其实对县太爷来说,曹乐偷走的那点钱没多少,但问题是……老百姓全都知道,你曹乐的作案目标都是干了坏事的人呐,你这么一搞,不是多重意义上在打本县的脸吗?
    所以今儿这位县令就算是自掏腰包,也要出这张告示,通缉这个“曹乐”。
    “呵……有点儿意思,不过我估计这人他们抓不着。”黄东来听了一会儿后,便开口锐评道,“既然这告示上对他的外貌有一定的描述,还能说出他‘轻功不俗’来,那就说明之前肯定有某些本地的捕快或是某些富户的护院曾尝试过抓他,只是最后追不上、或阻不住他而已。”
    “嗯,有道理。”胡闻知也点头接道,“而且像这样的义贼,江湖侠客和绿林道的好汉大抵也不会去动他……看来这县令发这告示是自取其辱了。”
    他这句话,音量不高不低,混在人群中,本来也不怎么扎耳,却不料……
    “这是谁啊?竟然敢妄言谤官,说咱们县令大人‘自取其辱’?”
    就在胡闻知话音落后不到半秒,其背后丈许之地,忽有一名男子拉高了嗓门儿,用阴阳怪气的语气来了这么一句。
    这人一开口啊,周围很多老百姓看都没看见他,仅仅是听到他的声音,就开始往远处躲,无疑都是在怕他。
    于是,短短几秒间,孙、黄、胡三人身边的人群就都散去了,而他们三个倒是不紧不慢地循声转头,看向了那说话之人。
    且说那高声喊话的男子,三十六七年纪,一身书生打扮,手持折扇,身形瘦长,还有点儿溜肩膀,那长相则是……窄脑门儿,嘟噜腮,草灰的眉毛斗鸡的眼儿,鹰钩鼻子扁平嘴,一张面皮倒是白白净净,但脸颊上又透出点点姜黄色儿,鼻子右侧还有一点黑痣。
    常言道,相由心生,这话虽不完全准确,但这世上的确有很多人应得上。
    就比如眼前这位,他这一脸的奸相,便可说是三分爹妈给,七分自己凹。
    那么此人是谁呢?咱们书中暗表,他姓金名,乃是本地赫赫扬名的恶霸,整个上海县,只要他出现,老百姓可说是见着就躲。
    或许有人要问了,就他这模样,也不像多能打啊,怎么就人见人怕呢?
    首先,他本人是不能打,但他手下的打手能打啊,就此刻,他背后便跟着六个家丁恶奴呢。
    其次,这人平日里干的事儿,可比一般的恶霸狠多了――他干的都是那告黑状、讹人、诈骗、欺负弱小、巧取豪夺的勾当。
    普通恶霸,路边收收保护费,还懂得不能涸泽而渔呢,这金可不同,你要被他盯上了,他就用那最下作、最恶毒的手法,给你吃干抹净,一点儿活路都不留。
    比如,某年,他看上一户普通农家家里的地了,想占为己有,他就先去查,看这户人家都有谁,家里情况如何,一查,有个半大孩子,那好办了……他就挑一日子,趁人家孩子在外头玩儿的时候,他提一鸟笼子打那儿过,先给孩子一串儿糖葫芦吃,亲切地聊上几句,还拿鸟笼逗孩子玩儿,然后突然就抓住孩子的手,用吃了一半儿的糖葫芦串儿把笼子里的鸟给串死,接着他就让手下人把孩子捆上,上门就开讹,他说这鸟值多少就多少,就是明着讹你,你不给,当着你的面,他就让人把孩子吊起来打,你要反抗,反正他人多,还“占理”,见官他也不怕,他和县太爷有交情,再说了,到了堂上你还能说得过他?
    其他的,像什么在外头吃饭从来不结账,为霸占人家媳妇儿设计害人性命,诈骗老人吃绝户之类的,他样样都干,而且因为他读过几年书,狡猾善辩,在衙门口也使了不少银子打点关系,老百姓明知他的所作所为,却也拿他没有办法。
    在背后,百姓们都管金叫“附骨蛆”,您说这得多招人恨吧。
    就这么一个吃人饭不拉人屎的玩意儿,今儿在看热闹的时候,他耳朵里突然灌进来一句“看来这县令发这告示是自取其辱了”,那他自是当时就起了应激反应啊。
    这么好的讹人机会,他能错过了?
    于是,金当即就喊出声来,并盯上了说这话的胡闻知。
    “哟,仨人呐?”待人群散去,金见有孙、黄、胡三个人站在那儿,顿时面露冷笑,那诬陷之词也是张口就来,“看着面生啊,你们该不会……是那曹乐的同伙儿吧?”
    他说着,已经用手在背后打了个手势,他手下那几个打手见了也是心领神会,立马就一拥而上,准备把这仨当场擒拿。
    按照金的想法,就冲今天胡闻知嘴里说的这句话,有罪没罪也得送他到衙门口去,即便捞不到好处,送去给心情正差的县令大人出出气也是好的。
    当然,如果这三人“懂事儿”、“识抬举”,肯把身上的银子交出一些,求他金大爷放他们一马,他也不是不能考虑。
    然,就在金的手下冲到孙亦谐他们跟前三米左右,一场实力悬殊的打斗一触即发之时……
    忽的,斜刺里又响起一声暴喝:“干什么!今天老子在这儿,我看谁敢动孙少侠一根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