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七章 真是失态ja
作者:是河豚啊   怪猎:猎人的笔记最新章节     
    “好辣!

    !”

    金发少女直接跳了起来。

    风莹则是一脸无所谓的模样,辣吗?辣就对了,热饮的主要原料就是辣椒,习惯就好。

    少女大张着嘴哈了几口气,“快给妾身水!”

    风莹取出干瘪的水囊晃了晃,“没有,喝完了,忍着吧。”

    “饮料也行!果汁!红茶!都可以!”

    风莹疑惑地看着对方,开始怀疑这家伙的脑袋是不是有问题。

    又叫又跳适应了好一会儿,喉咙间的灼烧感终于退去。

    “真是失态ja。”金发少女捏着手指做了个动作,想用扇子遮住下半张脸,却突然回过神,自己最喜欢的那把银眠鸟扇子早丢了。

    “如此对待妾身,太失礼了啦!”金发少女瞪着好看的大眼睛,上挑的眼尾居然有点威严的味道。

    “哦。”

    风莹直接无视了对方的抱怨,“暖和起来了吗?”

    “咦?”

    少女搓了搓自己的手臂,惊奇道:“真的暖和起来了!”

    风莹觉得不能被这奇怪的家伙牵着鼻子走,自顾自地道:“我是炎火村的风莹,接到你家女仆的紧急任务,赶来救援你。”

    “哼,那家伙居然走丢去了炎火村吗,真是呆瓜!”

    呆瓜是你自己啊!

    “算了,看在她找人来接妾身的份上,就饶过她吧,妾身真是大度!”金发少女昂起下巴道,强行制造出居高临下的视角。

    “你是猎人?”

    风莹看看自己的防具铠甲,再看看自己身后的武器,感觉这个问题似乎不必回答。

    “原来你这么矮的也能成为猎人,那妾身岂不是也能当猎人?”金发少女单臂抱胸,手指点着脸颊,继续自说自话。

    风莹感觉自己血压又高了,她深吸了口气,压下怒火,“我们赶紧离开,虽然人鱼龙被我解决了,但无法保证周围没有其它怪物。”

    “欸?!那个唱歌很好听的怪物被你处理掉了吗,真可惜。”金发少女撅起嘴,“妾身还打算派人抓它回去,让它每天唱安眠曲的ja。”

    风莹选择性无视了金发少女的“胡言乱语”,同时再次催促对方,准备离开。

    “不要!妾身肚子饿了!不吃东西妾身走不动路!”金发少女叉腰拒绝。

    似乎是为了证明主人没有说谎,少女的肚子适时“咕唧”了声,这反倒让她感到有些不好意思,“真,真是失礼。”

    风莹想了想,饿了好几天的人自然会没力气,对方的这个要求倒算不上过分。

    她掏出块携带食料丢给对方,“快吃吧。”

    金发少女似乎没有接住别人抛来东西的习惯或是经验,眼睁睁地看着携带食料掉到地上。

    风莹额角又跳起一股青筋。

    她一把抓起携带食料,塞少女手里,“吃!”

    “咦?原来这个是食物吗?妾身还以为是积木之类的。”金发少女好奇打量着方方正正的携带食料,有些惊讶。

    “快吃!”

    “可是掉到地上了欸?”

    “不是有包着油纸吗?撕掉再吃!”风莹第一次感到如此头疼。

    金发少女拈着两根手指,一点点地去掉包装纸后,沉默了两秒,“这真的是食物吗?你莫不是在骗妾身?

    啊!妾身懂了,可能是西大陆方言问题导致的误会,交流失败,真是失礼ja。

    ‘食物’指的应该是那种,唔姆,可以吃的东西,应该是更加热腾腾,更加柔软,摆在餐具中......”

    风莹感觉自己脑子中的一根弦绷断了。

    无视了金发少女对她理解中“食物”一词的描绘,风莹走上前去,再次捏开了少女的嘴,然后把携带食料塞了进去。

    终于安静了。

    紧接着,她又一把把金发少女按倒在地上,摊开大氅,把少女卷了起来,最后再用大氅的袖子做绳子,用力打了个死结。

    “呜呜!

    !”

    金发少女试图挣扎反抗,但在力量远超常规壮汉的风莹面前,这些反抗甚至都没被后者注意到。

    将扭来扭曲的金发少女扛到肩上,风莹大步朝着洞穴外走去。

    “琥珀,回家了!”

    洞穴附近的树冠上,三名猎人正藏身于此。

    倪泰有些担心地道:“风莹都进去这么久了,怎么还没出来,不会出了什么问题吧?”

    护卫小姐轻咳两声掩饰尴尬,“咳,第三王女脾气不太好,她们或许发生了些争执。”

    “风莹的思维比较线性,不太容易吃亏。”安希尔看了护卫小姐一眼,“王女倒可能会吃点苦头。”

    然后,他们就看到风莹哼着小曲从洞穴内走了出来,肩上还扛着个捆得和条蚕似的,不停扭动的第三王女。

    护卫小姐:“......”

    安希尔笑了笑,“这样,任务应该算圆满完成了吧?”

    “当然,唉——。”

    护卫小姐叹了口气,“偶尔让那孩子吃点亏也好。”

    ......

    在东多鲁玛。

    戈登与哈雅塔度过了悠闲又无聊的一周。

    这几天里,他们不是去训练场打磨武艺,就是在大众酒馆吃吃喝喝,再不就是去蹲图书馆打发时间。

    期间唯一称得上特别的事,是在赫莉的推荐下,跑去听了场那位着名“歌姬”的演唱会。

    剧场内,歌声空灵梦幻,哈雅塔听得痴迷,戈登却干脆直接睡了过去。

    音乐细胞这种东西,他是一个也没有的。

    一周后,消息来了。

    戈登的武器与珠子,哈雅塔的“南蛮刀”,还有香兰的雌火龙猫铠,都已经打造完成。

    然而,到武器店取货时,戈登却见着了两位意料之外的熟人,或者说故人更合适?

    “教授!还有阿尔瓦?你们怎么会来武器店?”

    戈登惊奇地走过去,跟两人打了声招呼。

    古龙观测局与书士队的总部距离大众酒馆不远,到东多鲁玛的这几个月来,他倒也与阿尔瓦碰过几次面。

    但教授还真是从遭遇岚龙事件后,第一次见。

    “是戈登大哥,啊,还有哈雅塔小姐,你们好。”总是给人文静,甚至有点胆小印象的年轻书士低着头问好。

    老教授依旧是那副上满了发条似的模样,“嗖”得窜到戈登面前,上上下下把他打量过一遍,“果然是你,听说‘戈登’这个名字的时候就猜到是你,难道这也是某种宿命?”

    “啊?”戈登不知道对方在说什么。

    此时,大工匠婆婆也从武器店内间走了出来,“抱歉,小戈登,这次的作品有些特殊,所以老朽擅自把书士队的教授请了过来。”

    见戈登依旧是副一头雾水的模样,大工匠耐心解释道:“纳古力村的那个老酒鬼居然也有走眼了的时候。

    你当初从火山挖出来的,并不是什么普通‘锈块’,而是更古老,也更稀有的‘太古之块’。

    以太古之块还原出的古代大剑,据我所知这还是第一把,请原谅老朽自说自话,将这柄大剑命名为。

    ——墓志铭。”</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