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婆婆见莫待东张西望,似乎在找东西,笑问:“在找桥?别找了,奈何桥不是桥,是孟婆所居之处的名字。奈何桥头孟婆汤,你品品这句话。”
“懂了。晚辈还有一事不明,为何这里的彼岸花有灭绝之迹象?”
“这件事说起来简单又复杂。这彼岸花原本是用来安抚亡魂,超度死灵的圣洁之花。死者踏着彼岸花铺成的道路,跟着花香的指引便可达到阎魔殿,再入轮回。因此,凡是彼岸花开的地方皆为平顺坦途,并没有沟壑河流,妖魔鬼怪。奈何人世间的冤魂实在太多太多了,他们放不下前世恩怨,不甘心就此罢手,一人一滴泪,聚泪成河,名为忘川,生生将那一眼望不到头的彼岸花给淹死了。如今,河水滔天,一滴水裹着千般仇万般恨,哪里还有彼岸花生存的空间!河边仅存的那几株全靠孟婆的灵力撑着,不然怕是早就死光了。”
“就没有办法化解他们的怨气么?”
“有。据说,只有聚灵珠才能净化这河里的魂灵,所以每一代阎王都以寻找聚灵珠为己任,想让彼岸花再次盛开。可这聚灵珠是巫族的东西,想得到怕是得费一番功夫。”
“用巫族的灵珠净化冥界的亡魂?这是什么异想天开的怪想法?”
“这并非异想天开,聚灵珠确实能净化亡魂的怨恨。可惜,至今没人知道它的下落。”
莫待正要说话,忽觉得心口剧痛,像是有人拿刀剜他的心那么痛苦。“婆婆……”他大叫一声,吐血不止。
“糟了,糟了!”钱婆婆跺脚道,“我家老头子说你魂魄不全,我还不信。这下麻烦了!残缺的魂魄撑不到十二个时辰不说,还极易招来鬼怪!照冥界的律例,你是非法入境,不受摆渡人保护。如果有鬼怪图谋不轨,怕是凶多吉少!”
莫待闭了眼喘息,无力回话。就到此为止了么?他心有不甘,挣扎着呼吸吐纳,却愈发难受了。看来我与先生的约定无法完成了……蓦然间,一股暖洋洋的热流从他的心脏部位向周身扩散,速度非常快。疼痛随即消失,流失的力量又重新回到他的身体。
钱婆婆奇道:“你的身体是什么构造?这就没事了?”
先生?莫待感受着那股源源不断的力量,内心充满了感激。“还要多久才能到阎魔殿?”
“过了忘川河,便可到阎魔殿。所需时间的长短得看当天的实际情况,没有定数。今天晴朗无风,又无鬼怪出没,一个时辰内可到。”
“晴朗是真晴朗,无风也是真的。要说没有鬼怪出没,那就只能说明你老眼昏花了。”说话声粗犷如牛叫,带着嗡嗡的回响,“老子可是好久没有出来玩了。”
“这就是受孟老婆子关照的小子?看起来稀松平常,没什么特别嘛!”
“受孟婆子关照的,绝非等闲之辈!先拿下再说,别便宜那帮死鬼!”
“这里有一个算一个,哪个又是活的了?别他妈跟老子提‘死’字!”
“瞧你们这粗俗样!就不能好好说话不吵架?吓得妾身的妆都花了!”
刹那间,周围响起一片嘈杂的声音,七嘴八舌地讨论莫待与孟婆的关系以及莫待的价值,时不时地还要斗几句嘴。莫待暗自苦笑:孟夫人原是好心,谁想竟适得其反。果真是福兮祸兮,福祸难料。
议论声越来越大,越来越激烈,河水也越来越热。不多时,河水咕噜噜开始冒泡,渐有沸腾之势,像要将河里的一切蒸煮成飞沫。血红色的波浪一个接一个翻卷而来,使得小船左摇右摆,随时有倾覆的可能。一滴血水溅到莫待腿上,烫得他暗暗皱眉。
钱婆婆知今日之事不能善了,颇为莫待焦心。回头却见他负手而立,双目平视前方,腰身挺得笔直,通体流露着自信与镇定,全然是凌然不可侵犯的模样,不禁暗暗称奇,遂将担忧减了两分。
一个长发如海藻,面如满月,形容极为艳丽的女鬼扒着船舷,望着莫待痴笑:“小公子,你虽不及我的情郎风流俊俏招人疼爱,马马虎虎的倒也还看得过眼。不如,你就跟了姐姐我,咱俩做一对恩爱夫妻,整日在这忘川河自由游荡,岂不美哉?”
莫待眼珠一转,收了威严,笑道:“姐姐这提议也不是不可行,只是我受人之托找小阎王问点事,暂时脱不开身。要不这样,姐姐宽限我一个时辰,等我回来时咱俩再好说好商量?”
“等你回来黄花菜都凉了。择日不如撞日,就现在。快来吧!”
“现在我们赶时间,小阎王等着呢!还不让路!”钱婆婆喝道。
长发女捻个兰花指,软声软气地道:“我说婆婆,咱俩是老熟人了,这些年没少打交道,规矩我们比你还懂。不管是他找小阎王,还是小阎王找他,都洗刷不了他是擅入者的事实。婆婆知道擅入者的意思吧?你呀,护不了他也就别费那力气了!真要动起手来,理亏的可是你。回头闹到小阎王面前,可别说我不顾全你的脸面。”
钱婆婆道:“我跟小公子没交情,不会自找麻烦。只是孟婆有话在先,各位还是三思而行的好,她可是个敢跟小阎王拍桌子的狠角色。”
“嗨,就别拿那老婆子来吓唬人了,她天天忙她那张老脸都忙不过来,哪有闲工夫管闲事。再说了,在忘川河这么多年,我什么罪没受过?会怕她?河底黑暗无趣,我正愁没乐子可寻,你叫她来找我,咱们乐呵乐呵。”
“你不怕她,也不怕小阎王么?”
“规矩是小阎王定的,我循规蹈矩做事,为何要怕?行了,别浪费我的好心情了,我没功夫理你。”
莫待苦笑:“看来,姐姐是不肯给我方便了?”
“只要跟了我,你想要什么方便我就给你什么方便。还不跟我走?”长发女娇笑着埋头扎进水里,甩动长发,搅起汹涌的波涛,搅得河水呈漩涡状疯狂流转。
众鬼怪嘻嘻哈哈,窜上跳下,在河中嬉戏。一只胖头鬼双手抓着船身,使劲一掀。船翻了,化作拐杖悬停在半空。钱婆婆翘着腿稳稳当当坐在上面,丝毫不受影响。待波平浪静,拐杖又化作船,漂浮在水面。
莫待就没那么好命了,他刚跃起,就被一帮鬼怪死死拽住了双腿。眼见着就要掉入河中,他甩出两点灵光,正中那只扯他衣服的瞎眼鬼。结果,那点灵力不仅没给对方造成伤害,还反弹回来差点打中他自己。雪凌玥担心的事终究还是发生了——莫待虽然对修灵的方法精熟,却无法聚灵,更没办法将灵力转化为武器。遇见妖邪,他连保命都是个问题。
钱婆婆想出手,又怕坏了规矩,只能盼着孟婆听到风声后速来救场。
牛头怪道:“就这点能耐也敢闯冥界?哪来的愣头小子?”
“孟婆子是真老了!竟对这么个熊玩意青眼有加!可笑!”
“说孟婆可笑,那就大错特错了。有消息说,追魂使者任期已满,小阎王正物色人选呢!呼声最高的就是孟婆。她要当选了,你说她是可笑还是可怕?”
“当然是可笑!”一个多目怪道。“堂堂追魂使者、小阎王的左膀右臂竟是个识人不明的死老婆子,还有比这更可笑的事么?”
“确实!老子就死在认敌为友,识人不明上。可笑,可笑至极!”
莫待一门心思地想办法保命,根本听不见众鬼怪的议论与冷嘲热讽。长发女旁观多时,这会看准时机,舞长发为鞭,狠狠抽在他的腰上,直接将他抽落到河中。众鬼怪蜂拥而上,拖着他快速朝河底潜行。
河水由红转黄,浑浊得像雨地里被反复践踏的泥浆,滚烫如熔炉之水,能将鱼鳖直接烫熟。越往下,腐尸烂肉的腥臭味就越浓烈,简直奇臭熏天!莫待目不能视,耳不能听,手脚无法动弹,已成了废人。恍惚间,他看见自己已变成一具白骨,正缓缓向河底沉去。好困!好温暖!好想睡觉!长风?怎么会有长风的气味?难道我是在长风的怀抱?是的。我是长风。你安心睡,到时间了我叫你。好!有你在身边,我才能睡得踏实……莫待的嘴角勾起一抹笑意,沉沉睡去。睡梦中,他听见有人在喊他的名字,一声声,一声声,撕心裂肺,如杜鹃啼血。
是谁?是谁在叫我?
是我啊,我是梅染。
先生?你怎么来了?
傻瓜,我来接你回家。
家?家……我哪有家!
有!草堂就是你的家!
草堂?对了,我要在草堂住一辈子的。
那咱俩约定好了,你可别丢下我不管!
三生石为证,我永远不会丢下你……
我在草堂等你!生生世世,地老天荒!
好,我一定回去找你……莫待猛然从昏沉中醒来,无论如何也想要挣脱缠在身上的鬼怪。他越挣扎,鬼怪缠得越紧,直缠得他两眼翻白,就要窒息。蓦地,一道红光自他体内射出,将周围的鬼怪化成灰烬,只留一股难闻的黑烟很快被河水冲走。紧接着,一股强大的力量将他托出水面,他借力跳上钱婆婆的船,头晕脑胀,思绪十分混乱。
“小公子,小公子!”钱婆婆唤道,“醒醒……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莫待使劲捶脑袋,总算清醒了些。是谁唤醒了我?凌寒,是你么?很早以前你就许诺要给我一个家。你还记得?“我没事。”
钱婆婆看看又开始冒泡的河水,催道:“趁他们没缓过神来,赶紧走吧!”
又一道红光闪过,船上多了一个瘦削高挑,清丽绝尘,明眸皓齿的红衣女子。她打量着莫待,清澈的眼眸流转着点点笑意。
莫待暗中戒备,心想:不知道这又是只什么鬼。都说越漂亮的鬼越会祸害人,我得十二分当心才行。却见钱婆婆已整肃衣冠,上前见礼,才知道红衣女子不是恶鬼,随即卸了力气,稍事休息。
红衣女子道:“你继续行船,我与这位小公子闲话几句。”
“您请便!”钱婆婆松了口气,安心划船去了。
莫待心想:听闻追魂使者喜着红装,见者丢魂,莫不就是这位?
红衣女子笑道:“别打探我的来历也别问我的名与姓。我无害你之心,只是想跟你打听个人。你母亲是不是姓林名漫,漫漫长路的漫。”
莫待冷眼相对:“前辈认错人了。家母不姓林,也不叫林漫。”
“名字也许会有错,人决计错不了。知道刚才是谁救了你么?”
莫待思索良久,道:“在下当时已意识模糊,确实不记得了。”
“你是修仙之人,又跟在梅染身边历练见识,对符咒术应该不陌生。梅染有没有跟你说起过巫族的皓天印?”
“说过。先生说,皓天印乃巫族初代圣女林凝所创,至今仍是世间最厉害的术法,无人可比肩,无人可超越。”
“没错。世间的高级法术,除了神界极个别天才人物有自创,其余的都脱胎于这皓天印。刚才救你的是其中的一式,名为天照。我之所以问你与林漫的关系,是因为皓天印只能用在直系血亲之间,而天照是只有巫族族长才能使用的高级术法。这两点,从巫族建立的那天开始,至今未变。你不用奇怪我怎么会知道得这么清楚,这些从来就不是秘密,三界中知道的人不在少数,梅染也知道。”
“说了这么多,在下还是不认识她。”
红衣女子盯着莫待看了片刻,摇头:“你不信我,你没跟我说实话。”
“素昧平生,在下凭什么相信前辈?”
“凭我不费吹灰之力就能结果了你的性命,凭我知道林漫与你的关系,凭我即将护送你过忘川。”顿了顿,红衣女子又说,“我已布下结界,你我之间的谈话谁也听不见,钱婆婆也不能。你不必有顾虑,大可以畅所欲言。”
“抱歉,在下实在不习惯与陌生人说话。”
“既然你有顾虑不肯说,那么我来说,你听。”红衣女子的手对着莫待的胸,闭目不语,过了半盏茶的功夫才道:“你出生在大雪纷飞的冬季,后被一个锦衣华服的男人抛弃在深山。你睁眼看到的第一个人不是你的父母,而是一个没有名字手拿紫萝烟的孤苦少年。后来,你叫他长风,视他如兄如父。”
果然是江湖郎中,全靠蒙。莫待冷冷一笑:“前辈此言差矣!在下出生在炎炎夏日,不是冬天。长风拿的也不是有‘紫霞仙子’美誉的紫色茉莉紫萝烟,而是姑娘们用来染指甲的胭脂花,学名紫茉莉。”
“我实话实说,信不信随你。”红衣女子收了手,目光深邃:“我想看透一个人,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困难。”
“随便就将别人看透了,可不是招人喜欢的事。”莫待越发警惕了,言语间便少了些尊重。“前辈若要与我同行,我不敢有意见,只是最好别再研究我了。我这个人,不喜欢被人看透。”
“你与不喜欢的人说话的样子,当真与林漫一模一样!言归正传,我来问你,林漫有没有告诉你聚灵珠的下落?”
“聚灵珠的传闻听说过一二,但我真不知林漫是谁。”
“她是你的母亲,巫族的圣女,也是巫族的前族长。”
莫待嘴角上翘,笑容讽刺:“那我可真是不胜荣幸!”
“你这态度也很不招我喜欢!林漫有亏欠你的地方?”
“她与我陌生,何来亏欠一说?不过是冷不丁地听说自己不但有母亲,而且还是巫族的族长,一时受宠若惊,接受无能,有些不适应罢了。前辈若觉得我的态度有问题,见谅。”莫待不冷不热地道,“等我哪天心情好了,必定找到这位伟大的母亲大人,给她磕三个响头,还了她与我的血缘之情。当然,若她要我剔骨还母,也是可以的。总之,我会好好拜谢她没让我胎死腹中的不杀之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