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灵时代,十连保底正文卷第四百五十四章遍地飘零慕家宅,庭院。
一名穿着汗衫的老者正在活动着身体。
他双手持一把六合大枪,正在院子里的桂花树下挥舞着。
速度不快,但力大势沉,没有运用任何的内力,纯粹是以肉身力量在驱动这一杆重量不低于五十斤的玄铁六合大枪。
这一练便是半个时辰,等出了一身汗后,老人将手里玄铁枪敲在青石板上,发出铿锵的回音,其壮硕的身材和肌肉更是完全不像是老人。
相较于吴清的驻颜有术,慕家家主的慕老爷子看上去才是正儿八经的六十多岁,虽然老,但老当益壮,老而弥坚,岁月留下的风霜痕迹在他脸上留下伤疤和沟壑,有一道伤疤贯穿了左眼,气质宛若一头健壮的草原雄狮。
练完几套枪法,慕宗保呵出一口白雾,神清气爽。
“练完了就去洗个澡,一身汗味。”吴清从厅堂里走出来后,端着一碗热汤,催促道。
慕宗保端起一旁放着的热汤便一饮而尽,嘀咕道:“年轻时候说我练枪有男人味,年纪大了就变成熏着你了。”
“我倒是不怕,但遥夕可不止一次说你身上味大了,还有来了好几个客人,两名漂亮姑娘住在这儿,你秀什么肌肉呢?”吴清笑骂道:“快去冲洗一下。”
慕宗保快速冲洗后换了一套练功服回到庭院里,问:“说起来,那几名小家伙呢?”
“出门去了。”吴清正检查着晒着的中药,随口道:“伱想见可能要等晚上了。”
“什么?他们不回来吃午饭吗?”
“京城好吃好玩的东西多了去了,几个年轻人出去吃吃喝喝,谁在家里吃午饭?”吴清戳了一下慕宗保的脑袋:“咱们年轻时候不也一样天天不着家。”
“可惜了。”慕宗保嘀咕了句:“我听说那小子练枪的,还寻思着给他露一手。”
“你找错人了,他可是白破天的孙子,你秀的再厉害,能比封圣更厉害?”吴清好笑道:“跟一个孩子炫耀,你是越活越回去了。”
慕宗保一本正经道:“老……我也是想把把关,看看这小子品行如何。”
“还需要你去考验和把关?”吴奶奶翻了白眼:“能考验这小家伙的只有国家和人民,而他也已经通过了这份考验,整个京城,半个大夏都知道了。”
慕宗保挠着头说:“我就是看着小子身边好几个漂亮姑娘,这不是有点担心么?”
“担心什么?”
“遥夕啊,还能担心什么?本来说带个朋友回来我还挺高兴……”
“结果是个男孩?”
“男孩也挺好。”
“那女孩呢?”
“女孩也没什么。”慕宗保瞪眼:“但总不能两个一起带吧!”
“所以咱家孙女带了三个人。”吴清笑着说:“这丫头是长能耐了。”
她认真了一些说:“这一趟出门挺长时间,遥夕这结交人的眼光确实不错,是我孙女。”
吴清作为家中主母,自家的事,自己门清儿。
她年轻时候也是风靡京城的金玉美人,自诩眼界出众同样格外挑剔。
就这么大龄未婚,一直到了她三十多岁的时候,才遇到了还是二十出头的愣头青的慕家老爷子。
后者对前者一见钟情,苦苦追了她近十年,最终让她狠下心不顾周边眼光,吃了这颗不再嫩的嫩草。
吴清是年近四十才成婚。
事实证明,她眼光确是不差,慕老爷子成就不输他父辈,两人恩爱有加,她也一心一意给慕家做了贤内助。
可这不意味着慕家没有问题,事实上慕家仍然解决不了人丁凋零的问题。
军人世家的荣耀都是靠亲人战死维系的,一寸荣光一寸血。
早在很久之前,吴清和慕宗保就决定要给慕遥夕招婿了,她是不能外嫁的,最好招一个孙女婿进门。
尤其在慕遥夕觉醒先天英灵血脉后就更是打定了主意,可不能让这个丫头嫁出去。
但慕遥夕是先天英灵血脉,慕家地位也很高,她自幼开始不论吃穿用度还是教育,还是长大的圈子,都是大夏顶层的那一批,注定封圣的血脉更是让她滋养了一些毛病。
说是自视甚高也好,是眼高手低也罢,总归是有许多问题,而且她几乎没有同龄朋友。
对此老两口也没办法,慕家整体都对慕遥夕十分溺爱,她很懂事,并不无理取闹,只是太过于顺利,从来没吃过亏。
这样的女孩很难讨人喜欢,便是招婿也是极难的一件事……况且慕遥夕自身也并不喜欢强加的婚姻。
没想到这一趟回来后,原本慕遥夕身上的那些毛病被磨掉了。
这让老两口感到惊喜,同时也感到担忧。
吴奶奶看得出磨掉慕遥夕那些小毛病的人一定就是白榆,但了解到的白榆过往实在过于优秀,他又是白破天的孙子,怎么都不可能入赘。
退一万步来说,如果他和慕遥夕互生好感,都可以慢慢商量着来。
问题在于,只怕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白榆能磨平慕遥夕心里的傲慢,必然是他自身也优秀的让人自惭形秽。
昨日吴清也暗暗观察了其他两位姑娘,见到苏若离静坐半晚上衣不解带,完全足够称得上是一句情深义重。
横向对比一下,自家孙女回了房间就没出来过。
吴清知道撮合是不可能的,也只能劝老爷子别乱想。
慕遥夕目前还没有表现出那份意图,最好是让她和几个年轻人保留在朋友关系。
不管男人和女人之间是否有真正意义上的友情,都不要在这个节点上做些什么事。
这一点,吴清看的很清楚,所以表现的格外佛系,她也特意提醒一下慕宗保别想着插手年轻人之间的自由交流,但听到慕宗保说起胡话感叹‘万一怀上了怎么办’,顿时忍不住回头剜了他一眼:“胡说八道些什么,遥夕是那种不懂分寸的姑娘么!”
慕宗保装模作样的拍了拍嘴:“该打该打,不过当年不是有白星河的前车之鉴么,我这是在担心啊。”
“北冥钥的事,算是北冥家自己棒打鸳鸯不识好歹。”吴清冷冷道:“若是当年少做那恶人,采取怀柔政策,都不至于把白家两代天骄推到对立面去。况且,你我怎知白榆将来不会封圣?目前看来他的天赋直追骄阳之首的凰栖霞,届时白家一门双封圣,再算上注定封圣的苏若离,若是三人都留在罗马,可不单单只是北冥家的过错,更是大夏的损失。”
“现在说封圣也太早了一些。”慕宗保摇头说:“走到那一步,起码还要二十年。”
“北冥钥还要再等二十年。”吴清流出几分感性的同情:“北冥家,当真是不当人子,只希望这孩子的此次殿试能顺利吧。”
“怕是不容易。”慕宗保严肃道:“我得到的消息是,这一次极有可能是那位大人亲自出题。”
“哪一道?”
“三道都是。”
……
一整个上午时间,四人一起在京城里到处闲逛。
虽然白榆这个名字早已通过新闻播报而享誉京城家家户户,但好在没有把他的样貌披露出来,不至于走在大街上就遇到希望采访他的记者们。
饶是如此,这一个帅哥三个美女的搭配仍然带来了许多关注度,仅仅是等几位女士手拉手去厕所的功夫,白榆手里就多了两三张星探的名片。
同样的,搭讪这种事也没少遇到,甚至有当面搭讪的,其中某些气焰嚣张之辈被拒绝后甚至开始爆典和阴阳怪气。
哦,别误会,被搭讪的主要对象还是白榆。
他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招惹上的,时尚女郎就算了,居然还有男人……这里明明不是成都啊,怎么遍地飘零了?
苏若离和慕遥夕倒是没怎么碰到搭讪这种事,反而是阮青雪屡次碰见。
阮姑娘因此心情变得极差,她开始请教为什么苏若离和慕遥夕的相关心得,两女回答的十分自然,她们修为高,三阶超凡的黄金灵魂,压迫力一般人难以受得住,平淡的一个眼神看过去,男人腿软女人肾虚,谁胆敢靠近?
中午在慕遥夕认识的一家私厨里,同样开在胡同口里,一共上了十四道菜,每一道菜都是精品,其中好几道菜品明明都认得也会做,但做不出那份堪比发光料理的精致口味和醇厚香气。
白榆吃完后仍然意犹未尽的说还想再来吃一次,慕遥夕遗憾的表示这是她一周前预定的,想吃就得排到十天后了。
午饭过后,去了附近一个公园散步。
一边散步一边聊天,大部分时间是三个女孩叽叽喳喳仿佛停不下来的百灵鸟。
白榆捧着一杯咖啡在公园池塘边坐了半小时,打断了有说有笑能侃到地老天荒的女孩们。
“差不多该走了吧。”
“嗯?你又想去哪?傻蛋长城,还是什么别的怨种聚集景点?”
“都不是。”
“那是?”慕遥夕注意到白榆表情意外的严肃。
白榆吐出三个字:“神武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