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8章 逛街
作者:麻吉燎儿   重回八八,为了躺赢肝技能最新章节     
    第418章 逛街
    二娃归来的第一顿饭,是蒸面条,就是通常说的焖面。
    焖面的做法有很多种,以前大燕庄比较穷的时候,是直接把底菜炒一下,然后把面条盖在菜上面,接着等到面条和菜都差不多熟了,有条件的会加上卤汤,拌匀,继续蒸,直到出锅前,再加点蒜苗花之类的。
    没条件的就是炒菜的时候多放点油,然后多加点水,自己做点汤汁。
    因为底菜通常是萝卜或者豆角,这种做法到最后,萝卜豆角都被蒸的特别适合老头老太太们吃,有卤汤的有点油水,味道还行,但是没卤汤的,那味道其实就一般了。
    等到买的起肉之后,能搭配的菜也多了起来,焖面才真正受大家欢迎起来。
    而且做法也变得多了起来,比如先把细面条蒸熟,这边炒肉做点汤,不等蔬菜熟了就开始把面盖上去,浇上汤汁,略微等一会儿,拌匀,再焖上一会儿,等到蔬菜刚好熟就开吃。
    这样的做法,不管是用豆芽还是豆角,又或者其他菜,吃的时候该脆口的还是脆的,感觉会更好点。
    大燕庄虽然富的早,但是像二娃这批一直在镇上上学的,其实也没什么富二代的坏习惯。
    就像二娃,现在一大碗焖面,再加瓣蒜,他就吃的美滋滋,桌上还有搭配的咸菜凉拌的海蜇丝什么的,他只是尝了一口,就专心对付碗里的面,最多吃的太快感觉有点噎的时候,喝上口紫菜汤。
    吃着还感慨:“七斤哥你是真不怕费事,吃个蒸面条还弄几个小菜,有面还吃不饱吗?”
    燕长青懒得和他多说:“都是你嫂子张罗的。”
    “那谢谢嫂子了啊!”二娃立刻改了口,顺手又夹了点海蜇丝。“我就说这味道和七斤哥做的不一样了,原来是嫂子的手艺,就是好吃。”
    虽然这货表现的挺虚伪的,但是简红菲是真高兴:“我没有他的手艺好,以前我们那边也不吃这些,都是跟他学的。”
    “那就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我就是觉得嫂子做的更好吃。”二娃继续厚着脸皮夸嫂子,他又不傻,夸七斤哥没啥用,讨好了嫂子,那可比讨好七斤哥还有用。
    简红菲就高兴的一顿饭都面带微笑的,脸上还红扑扑的,显然对被人喊嫂子还是挺满意的。
    她说的也是实话,像是蒸面条之类的饭,她在家以前确实没怎么吃过——人家那边都吃米的。
    第一次张罗着给燕长青做他说的捞面条,还差点闹出笑话来——她炒了一桌子菜,然后把面条煮熟了捞出来端上来。
    在大燕庄的捞面条,根本不需要这么费事,都是直接菜里带点汤,浇上去的。
    ……
    二娃还是挺自觉的,吃着饭知道燕二河也来了,就问道:“二河叔来了住哪儿了?我去和他跟着他玩去,反正我也没啥事儿了。”
    燕长青摇头:“他还没回来,你要想过去等等再说,我待会儿吃过饭给你弄点药,让你伤口长好点的快点。”
    二娃大吃一惊:“我不用你给我配药,我这等等就会好的,现在已经好了……”
    “是喝的汤药,补补身体的。”
    “哦,那还行。”二娃顿时松了口气。
    倒不是别的,他是怕燕长青给他弄什么需要抹伤口的药,回头再给他上药,那……反正想想都觉得可别扭。
    ……
    吃过饭燕长青就自己去医院那边抓了药,结果回来还没进屋,就听到二娃正和简红菲聊的火热。
    二娃正在讲着:“……七斤哥那可厉害的很,啥都是无师自通的,你说那二胡吧,教他的那个是我们村五保户,整天拉的二胡都是吱吱哇哇的,我们都不爱听。可是七斤哥学了后,全村人吃饭都喜欢凑过来听……”
    燕长青听了几句就进去了,笑着说道:“药回来了,二娃你等会儿,我去给伱煎药。”
    看在他替自己吹嘘的情分上,自己就亲自动手给他煎药好了,自己可是厨艺医术都是二级的,煎的药肯定也能效果更好,让二娃能早点出去撒欢。
    二娃对此觉得挺正常的,说个谢字就安心坐沙发上继续吹嘘。
    倒是简红菲觉得有些惊讶,等燕长青进了厨房,才小声说道:“那個,平时他也这么……就是帮你煎药的事儿?”
    二娃觉得理所当然:“他要只给我药,我还不会弄呢!再说了,七斤哥干啥都喜欢自己动手,有些时候我们想帮忙,他还嫌碍手碍脚呢!嫂子,我可不是懒,是……”
    二娃说着说着自己忽然迟疑了,然后大概明白过来了:“嫂子你的意思是,现在他已经是钱多的没数的大富翁了,还是知名大歌星,是大企业大集团老板,还给我帮忙煎药吧?”
    简红菲点点头。
    二娃想了一下,一拍大腿:“嫂子你要是不说,我平时还真没多想过。七斤哥从小就带我们玩,我们也从小喊着七斤哥长大的,平时他给我们弄点啥的,我们也觉得挺正常的,没有多想过……”
    这家伙一边说一边想着:“……好像后来也确实有些变化了,以前玩的不少人,有的就不往他这来了。最后就我们几个……可能是我们几个脑子简单点,没想过太多吧!反正他没钱的时候就是七斤哥,有钱了还是七斤哥……”
    简红菲笑了起来,还有点自责:“想少点也挺好的啊,我觉得这样很好的。都怪我,我要不提的话,你也不会想这么多……”
    “嗨!”二娃一脸的不在乎。“我想了又能咋样,我和他们都不一样,只要我喊七斤哥他还答应,那我就还这样。嫂子你想的太多了,其实七斤哥没那么难相处,他平时给人感觉就是又勤快又懒。”
    “勤快是说他天天坚持练武练习乐器,学个啥东西都能坚持下去。懒是他平时也不喜欢应酬啥的,倒是以前我们都小点的时候,一放假就喊他下河玩,他还挺乐意。”
    “现在想起来,觉得七斤哥能干大事就是必然的,这么多年其实他也没啥变化……我说性格上,反正我感觉一直那样,也不会有钱看不起谁……”
    简红菲听着二娃赞扬燕长青,脸上的笑容就没听过,然后总结:“听起来你还是挺佩服他的啊!”
    二娃点点头:“那肯定的,让我学习啥,我可坚持不了那么久。不过这话我可不会当他面说,不然他又拽起来了……”
    ……
    二娃还是挺自觉的,吃了药就自己坐沙发上看电视。
    燕长青也有时间问一问简红菲这几天怎么样,简红菲觉得一切都好:“这里都是咱们那里的人,感觉还是挺好的。那个小吃街建的也不错,我还吃到我们那的碗糕,三合汤,瓦块鱼……对了,你吃过没有,晚上我做给你吃啊?”
    燕长青想了想:“那晚上我们出去吃,多吃几样。这些做起来太麻烦了,我们人少,不值当费事。”
    简红菲也是见到心上人一时头脑发热才说自己做,其实她现在就跟着燕长青学了一些厨艺,刚才她说的她自己家乡的美食,她也只知道大致做法,真让她亲手做,还不一定做成什么样呢!意识到这个问题,她就点头:“那也行,我也就是知道做法,还不一定能做好。”“二娃睡着了,咱们出去溜达溜达去吧!”燕长青提议道。“这里的小市场建设的怎么样我还没认真看过呢!”
    简红菲看了一眼,二娃果然已经歪在沙发上睡着了:“不喊他进屋里睡吗?那样舒服点。”
    “没事,他怎么样睡都成,给他搭个毯子就行。”燕长青心说喊了这家伙,指不定他就又不睡了,现在他再睡两觉伤口就好了,到时候再让他出去跑吧!
    ……
    现在酒厂这边已经像是个小镇了。
    这里的路修的好,各个地方都不缺车,不但是酒厂这边的人来,在农牧场葡萄园工作的人休假了会过来,平时大家采购东西也都乐意到这里来。
    小镇上有几条街道,有菜市场,有卖日用杂货的,也有饭店。
    除了菜市场单独划分一个区域,其他的行业暂时也没仔细划分区域,这是老黄的建议,他觉得这样在一起,给人的感觉会更热闹点。
    事实也的确如此,燕长青和简红菲出来已经是过了饭点了,但是不少饭店,小吃摊上,还有不少人。
    这些饭店和小吃摊上飘来的香味,飘到旁边的杂货铺里,飘到烟酒店里,飘到了小酒馆里……给人的感觉就格外有烟火气。
    菜市场单独划分那是没办法,在家里的时候,很多人大半辈子除了还带都没见过其他什么海鲜,但是在这里,虽然离海不算近,但是因为运输便利,海鲜就是家常菜了。
    有了海鲜,那就不能让他们在街头随便卖了,原因所有人都明白,也都理解。
    ……
    燕长青已经很久没在这里露过面了,不少人见了他的第一感觉,竟然是迟疑:有些不太能确定这是不是燕总了!
    直到燕长青冲他们打招呼,问他们在这里的情况,大伙儿才确定,还真是燕总,还带了老板娘出来了。
    眼看场面就要失控,燕长青赶紧摆手:“别挤过来了,我们逛街呢,你们都过来干啥。也别拿东西来,你们见过逛街还带一堆东西的吗?”
    “那七斤哥来尝尝我的凉皮吧!”一个声音响了起来。
    燕长青一看,是个给他印象很深刻的家伙:“曾海潮你怎么跑来做凉皮了?”
    曾海潮乐呵呵地:“我来了之后啥都好,就是那会儿饭店太少了,我吃的不习惯,干脆回家自己学了,然后来开饭店了。七斤哥你看咱这饭店咋样?”
    门面还不小,大门口的牌子上还写着经营范围,有凉皮泡皮汤浆面条等,都是桃树乡一带的饮食。
    燕长青点点头:“挺不错的,生意挺好吧?”
    曾海潮得意一点头:“那当然了。”
    燕长青又问道:“你家里生意你不回去管,还打算一直在这开饭店啊?”
    “我老子又不老,回去我也是当小跟班,在这我多自在啊!没事我还能……”曾海潮说的挺得意,说到这儿发现七斤哥带着七斤嫂,立刻改了口。“……能欣赏一下异国风情。”
    燕长青懒得搭理他的小心思,这货就不是个老实人,要不他怎么成了来澳洲的人中,第一个看热闹中枪的呢!
    于是点点头:“那挺好,晚上我们过来吃,现在就算了。”
    转头又给简红菲介绍:“这家伙家里生意也做的挺好的,你都听见了,他现在就想在这儿自己混。对了,上次看热闹挨枪子的就是他,我还让他二叔揍他了……”
    简红菲笑了笑,没吭声。
    曾海潮自己脸一红,也不反驳,招呼了一句:“那七斤哥你晚上带嫂子来啊!我多准备点拿手好菜来……”
    说完就溜进人群跑了。
    燕长青和周围打了个招呼,继续和简红菲逛街。
    然后就发现,桃树乡的假冒名牌货,居然在这里也有了。
    镇上其实大部分东西,都是从老家那边来的,比如衣服之类的。
    从老家带过来,直接坐飞机每次托运点,就够这里的人用了,但是去本地城市买的话,价格就不一样了——大伙儿还是用的老家的钞票,去本地城市,可就得用人家这里的钱了,一换算就很不划算的。
    不过燕长青觉得这些人的生意头脑还有待加强,既然知道了这条商路,为什么就没人跑本地城市里去开店呢?
    不卖假冒名牌,就卖普通衣服,也是很赚的。
    但是想想这里的人原本都不是专业做生意的,一开始大伙儿可都是来跟着进厂干活的,后来是他和老黄支持大伙儿出来做生意,提供免费房子场所,才让这里热闹起来的,心里就又释然了。
    不过这个商机想想也不能放弃,二娃他老爹那伙人早就开始在北美和欧美市场卖货了,结果到了后来又开始忙网站忙快递送饭啥的,就忘了开发这里的市场,回头可以提醒他们一句。
    于是他又转头告诉简红菲:“回去了你告诉二娃一声,让他给他爸打个电话,说这边市场其实也可以开发一下。咱们家生产的东西,拿到这里来,都算是低价了,随便一卖赚的就不少。”
    简红菲还没来得及点头,就听前面有人招呼了:“燕总,给老板娘送束花吧?”
    燕长青一看有些诧异:“朱其亮,你可是我们的保安队长,怎么跑来卖花了?现在咱们这还有卖花的了?”
    “流行嘛!我去这里的城市看了,人家这里卖花的挺多的。我就趁着不上班的时候,带着媳妇来卖花,回头等我媳妇熟悉了,她一个人就行了。”朱其亮解释道。
    然后还介绍:“这是我媳妇,她才过来的,孩子进了学校,她没个事儿干,闲着她又不乐意,我就想着给她找个事儿干。”
    燕长青顿时笑了起来:“你这安排的还不错……行了,先给我来一束玫瑰花!”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