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呼!等这么长时间!老贼的新书终于要发了!”
“看简介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可是既然是老贼的小说,那说什么也要看一看。”
“老贼的小说肯定会给你们惊喜的!”
“封神之后的第一部作品!”
“可不是嘛,我一个小时前就来排队了,等会回去爽看!”
……
《魔戒1:魔戒再现》的发售日,来自九州各地的读者们都异常兴奋,站在书店门口三五成群的交流着,甭管是什么类型的书籍,只要是老贼作品,就没不看的道理。
老贼的上一部作品《三体》说是将老贼封神的作品丝毫不为过,因为在九州小说各大奖项上都夺得了不止一项大奖,只可惜老贼的真容自始至终没有露面过。
感慨老贼神秘,个性的有,指责狂傲的同样也有,反正不管林秋的事。
老贼这马甲,最好一辈子都不要暴露,成为传说,那些才华都不是林秋的才华。
说起这次的新书系列《魔戒》,其实前世国内的读者们都很少读过原著,比起原著,可能电影系列还更加出名一些,可作品本身的质量的确没话说,在现如今这样的世界环境,林秋还是决定将其拿出来。
现如今以老贼的声望和作品的质量保证,即便是题材再小众,销量都不可能会低到哪里去,更何况西幻这样的题材,在夏州可能小众了些,可在九州之地,特别是西方,绝对是主流到不能再主流题材。
因此能够罕见的看到在老贼小说的发售日,西方会呈现出比东方更疯狂的购买趋势!
别说是寻常的读者,就算是一线作者都是人手一本!……
英州。
知名畅销书作者艾琳家中。
七位来自英州的作者汇聚一堂,彼此交流着。
这七位,都是英州知名作者,创作过不止一部家喻户晓的小说作品,这次汇聚一堂,自然是为了《魔戒》的赏析。
忽然间,管家推门而入,怀里还有一二十本崭新的《魔戒》,显然是刚刚从书店买来的,“买来了!”
“买来了吗?”
“快。”
将书籍分发下去,这些英州作者的脸上都洋溢着兴奋的情绪,要知道,英州的小说一直领先于九州各地,可是在新世纪后,英州的小说忽然间受到了桎梏,难以突破。
可自从《哈利波特》开始,这名来自东方的神秘作者却一次又一次的带来的精采的作品,甚至不断打破读者以及作者的认知,而这次的西幻题材,正是他们最希望看到的题材,没有之一。
他们迫切的想要知道,老贼究竟会怎样描绘他心中的西幻世界。
七名作者有的不希望看书的时候被打扰,就去书房读了,有的索性直接就在客厅中读了起来。
而这《魔戒1:魔戒再现》开篇的第一段话就很有意思!“天下精灵铸三戒,地底矮人得七戒。”
“寿定凡人持九戒,魔多妖境暗影伏。”
“暗王坐拥至尊戒。”
“至尊戒,驭众戒。”
“至尊戒,寻众戒。”
“魔戒至尊引众戒。”
“禁锢众戒黑暗中,魔多妖境暗影伏。”
……
其实从这段话就不难理解,这是一个关于戒指的喜欢故事,算是直接了当的将故事的主要内容点了出来。
小说一开始,从文字之中扑面而来的西幻感,瞬间就笼罩了所有读者。
这和小说情节什么的都没有太大的关系,通俗一点就是两个字——味道,高端一点叫意境,这和行文,对话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西幻这个题材,对于对话的写作要求是很高的,因为大量的氛围与信息都会从中交代给观众。
故事一上来,介绍了一个名叫“比尔伯.巴金斯”的老者,他是位年事已高的哈比族人。
在110岁生日那天,他决定离开故乡,并将所有财产都移交给他的侄子弗拉多·巴金斯。
不过,比尔伯唯一难舍的是一只可以让持有者隐身的魔戒。
据比尔伯.巴金斯说,这只不过是个不值钱的小玩意。
可观众们都知道,这个戒指肯定不会那么简单,或许就是书名《魔戒》的由来!
而弗拉多·巴金斯,就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年幼时便失去父母,被叔叔收养,长大以后,成为一个认真、敏感而又聪明的小伙子,深深地迷上了叔叔丰富的藏书和他穿越中洲大地的奇妙的旅行故事!
当“矮人”“精灵”这些熟悉的词语在书籍中展现出来的时候,所有之前没有了解过这本书的读者们,也知道这将是一部怎样的西幻书籍。
就和道士,侠客是东方武侠,仙侠的代表一样,矮人,精灵就是西幻标志性的物种。
哈比族的守护者——灰袍巫师甘道夫,却没有那么心大,而是对这枚戒指起了疑心。
为了搞清楚这枚戒指究竟有什么来历,拼命的研究大量的史册,结果却发现了一个惊人的消息!
数千年以前,黑暗魔君索伦打造了力量之戒!
将其中三枚戒指送给精灵王,七枚送给矮人贵族,九枚送给人类。
可索伦在暗中更铸造了一枚至尊魔戒,拥有着奴役全世界的力量!这也就是前世诸多读者与观众津津乐道的《魔戒》的二十枚戒指!……
“将至高力量分布?”
“有意思。”
艾琳翻阅着书籍,对于西幻而言,故事的设定只是一部分,毕竟题材框死,就算是再怎么创新都不会有太超乎读者想象的东西,可不得不说,老贼的这个背景设定还是很具有吸引力的。
在至尊魔戒打造后整整一个世纪的时间,全世界都笼罩在黑暗中。
而后,精灵人类联盟向索伦以及他的半兽人大军宣战,最终用人类皇帝伊兰迪尔,以及大量联盟精英的牺牲,将黑暗魔君索伦杀死!战斗结束后,精灵王艾隆德原本打算毁灭魔戒,可人类王子却受到了魔戒的蛊惑,就如同当年《仙剑3》里邪剑仙蛊惑徐长卿一样,让魔戒留存了下来。
而后经过多方辗转,这枚魔戒到了【弗拉多】的叔叔比尔伯的手中,可比尔伯终归是老了,弗拉多是他的继承人,自然就将这枚魔戒交到了主角弗拉多的手中。
关于比尔伯如何得到这枚魔戒的故事,其实在前传《霍比特人》中有所记述,魔戒最大作用是激起佩戴者的欲望,引诱佩戴者堕落,佩戴者能力越强,越是容易被引诱其心中的欲望,使其堕落。反而越是小人物,没有太多欲望的人越不容易被引诱。
而比尔伯身为一名安稳平静过生活的霍比特人,无欲无求,最后在一次探险中,偶然得到了这枚戒指。
当然,比尔伯根本不会知道这枚戒指有这么多的故事。
若非如此,他也不会将这戒指直接给自己的侄子。
……
《魔戒》的故事一上来,就展现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世界观,并且对二十枚魔戒进行了简单的介绍,故事的主线,却完完全全的展现出来。
重新汇聚灵体的黑暗魔君索伦,知道了这枚重要的魔戒落在哈比族的手中,并且重新建造要塞,集结无数的半兽人,准备以大军夺取魔戒,征服全世界!
而魔戒本身,拥有的力量会让持有者堕落,最后只有死路一条。
想要完完全全的摧毁魔戒,摧毁掉魔君的至强之力,一定要将它投入原先铸造它的烈焰中,这个地方就是位于索伦老巢的末日山脉!不知不觉中,读者们已经完全徜徉在了老贼塑造的这个世界之中,激动的阅读着,因为从仙阙公布的消息来看,这部系列小说不止一部,而是有整整三部,后续还会有前传发布。
一部系列小说作品对于普通读者的吸引力太强了,没办法,如果仅仅只有一部作品,看完就没了,幸福来的快,去的也快,可系列作品就不一样了,从阅读到期待,再到讨论,最后到回味,都能够持续很久。
而且系列小说的情节与故事,总比单册小说的要丰富的多。
在魔戒的前因后果以及主线陆续铺陈出来之后,小说没有太多的废话,弗罗多直接就在忠实的伙伴山姆、梅利以及皮平三人的陪伴下,踏上了毁灭魔戒的征程!
《魔戒》的主线故事,正式开始!……
“竟然是一部公路式小说!”
“老贼好像从来没有写过这样类型的作品。”
“什么是公路式小说啊?”
“简单来说就是首先定好两个点,起点和终点,然后主角在公路上不断前进,遇到一件又一件事情。”
公路式小说,在读者的眼里看似简单,可实际上只有作者才知道有多难写。
因为起点与终点都被固定,所以对于故事结尾的期待感就会大大减弱,就譬如《三体》,身为读者,完全猜不到结尾会是什么剧情,可公路式小说不同。
这样一来,就更加考验在这个过程中作者的笔力和剧情的精彩程度,否则写不好就会变成流水账的存在。
艾琳很确定,老贼要在这个过程中,向读者们揭示《魔戒》笔下世界的完整存在,这份自信,换作她自己,根本不可能有。
接下来的故事里,果然,《魔戒》的世界正在展开!
第一个遇到的,就是西幻里的经典种族精灵族。
在《魔戒》拥有非常多的种族,而最重要的三大种族分别是精灵、人类和矮人。
而精灵一组,身材颀长,聪慧美丽,举止优雅,目光敏锐。
他们最擅长诗歌,文学和音乐,同样是中土世界最厉害的弓箭手,堪称是中土世界中最迷人的种族,光是通过老贼文笔的描绘,万千读者们的脸上就面带笑容,感受到了这些精灵族的魅力!而后的故事里,主角团几人在索伦的爪牙——黑骑士,也可以被称之为戒灵的围追堵截下,展开了冒险故事!……
不知不觉中。
时间在流逝。
几乎所有读者都忘却了时间。
就说夏州观众,原本大家都以为故事的内容会很晦涩,因为一直以来西幻书籍都是这样的存在,可是当他们真正阅读到《魔戒》的时候,却发现很有意思。
老贼通过大量的对话以及主观视角冒险的写法,不断的吸引着读者。
说是主角在冒险,可实际上读者的代入感相当之深,就感觉自己在中土世界冒险一样,不断遇到不同的人或事,不断从困境中脱身。
这种公路式的冒险剧情,通过旁人道述和通过自己阅读的观感是完全不同的!在前世,电影版的《魔戒》,其实都做了很多风格和剧情上的改变。
而这本书牛逼的还不仅仅只有这样,而是原作作者,语言学家托尔金在书中一共创造了15种不同的精灵方言,还为树人、半兽人、矮人、霍比特人等生物创造了各种语言!
其中最著名的就是精灵语昆雅语,只不过现如今正在阅读这本书的读者们,都不会想到这部《魔戒》中精灵的语言竟然是成一个体系,而并非胡编乱造的!
林秋记得在前世,几十年来都有很多人对于昆雅语进行研究,发现这种语言完全具备成为一种崭新语言的潜力,可想而知《魔戒》的原作者有多么无解。
此时的读者们,关注点还是在于四小只的冒险以及魔戒远征队的建立之上!
在小说的剧情中,面对重重险阻,四小只幸而有着混血王子阿拉贡,精灵莱古拉斯,精灵公主爱雯,人类战士伯罗迈尔,精灵女王格兰瑞尔以及矮人金利和甘道夫巫师等正义力量的保护和帮助,才得知度过难关。
而后魔戒远征队正式建立,九位成员确定。
其人员,除了主角弗拉多,园丁山姆,巫师甘道夫以外,其余几人都是在路途中相遇相识的好汉,这也符合公路式写法的特征,配角的存在是为了激活或者解决中途事件,这样的配角可能有些都不需要太多的笔墨,可对于情节一定是有着推动作用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