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贝恩斯的到来
作者:老实人12   降神最新章节     
    雪怪王太大了。
    它一个就能破坏掉五灵门的五行刀阵。
    这个五灵门的五行刀阵十分厉害,可以以弱敌强,甚至以少敌多。正是有了此阵存在,虽然看似被雪怪埋伏,但仍然挡下了雪怪的攻击,没有让雪怪们第一时间把他们的队伍冲垮掉。
    可现在刀阵一破,整个局势就大不好了。
    祁青丝有一些懒洋洋的说道:“你不出手?”
    刘醒非苦笑了一下。
    他没说话。
    祁青丝这个女蛇妖太精明了。
    这样的人,闻一而知十。
    说一句话她往后能猜出一百条证据链,所以多说多错,干脆不要说话。
    他能说什么?
    说自己一出手,就会被人盯上?
    这雪山上有他的大敌,有他也惹不起的存在。
    他除非是拿到自己的墓藏,不然是不会选择露头脸的。
    这时,于和已经来到雪怪王的身前。
    一见于和,敢于亲自跳到自己面前,雪怪王自然是勃然大怒,它毫不犹豫的就扑跳起来,五米高的身躯,这一跳起来,犹如大山压顶。
    于和毫不怀疑自己给扑中了会死的下场。
    但他又岂会站在原地不动。
    脚下一滑,人已经移开三米,提剑就向雪怪王砍去。这一砍,白花花的毛就被砍下来了无数。
    但于和知道,没破防。
    剑器在对方的身体上,就像砍在了充满弹性的胶皮上,根本入不得内里,反而每往下用力,就会隐隐然有一丝反弹性在其中。
    皮毛皮毛,自己的一剑,竟然只能伤得这雪怪王的一点毛而已。
    但于和没有失望,他早预计了此怪难伤,现在一看果然不假。
    不过无所谓,他是于和,一手剑法不是假的。唯一遗憾的,是他手中没有一把神兵,不然说不得他真能宰杀这头雪怪王。
    天下兵器,分为普通品,中级品,高级品和极品,再往上,就是神兵。
    普通品是普通人家的柴刀菜刀,中级品是军中打造的足够质量的刀剑,高级品是名匠打造出来的作品。
    至于极品,是一个名匠打造作品中最体质的一个,十分稀少,但放眼天下,也不能说没有。
    只要有钱,总能购买一两件的。
    至于神兵,那就对不起了。
    神兵有两个特点。
    其一,是一个大匠一生之中最巅峰最满意的作品。
    此作一出,终其一生,甚至其余人,也再不可能打造出这件神兵了。
    其二是神兵是有灵性的。
    或为善,或为恶。
    真正的神兵,不是人选神兵,而是神兵选人。普通人,神兵是不会回应的,只有认可的主人,神兵才会发挥它身上的灵性。
    但是,奈何。
    在江湖上,神兵永远都是稀缺品。
    这也是当年杨大小姐混入刘醒非他们之中的一个原因。
    当时,刘醒非他们三个人,一人一把神兵,在杨大小姐眼中是多么的豪横。
    事实上,一个江湖人,能有一把极品,就要高兴的不要不要了。
    至于神兵,纯粹看命。
    无数年来,神兵也随之,一一消失。
    有的是在战斗中真的毁灭了。
    而且这往往意味着一次毁掉了两把神兵。
    还有就是主要或其亲属友人,把这神兵给陪随墓主人一起下葬了。
    不要小看此点。
    一把神兵埋入土,土里的地气和阴气会对神兵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
    加上时间的变化,现在这年头,即便是于和,也只能搞把极品剑器。
    虽然不对破防,但毕竟也是剑器,狠狠一下,也是会让雪怪王十分难受,或者说——痛。
    至少,也是给它扎一个小红点。
    这让雪怪王渐渐丧失了理智,它发怒了。
    雪怪王发出怒吼。
    它双拳横扫。
    让于和连连后退。
    得亏了是于和,换一个人,此时已经死了。但就算如此,于和一个人也撑不了多久。
    好在,这时,有人来了。
    这不是一个人。
    是一群人。
    带头的一个人大叫:“发耶!”
    一枚枚小铳炮的炮弹就打了过来。一下子把雪怪们的后方给扰乱了。
    雪怪还在发懵,更密集的铳弹又来了。
    轰辍轰。
    顿时,三五头雪怪倒下去了。
    前前后后,大约十只雪怪倒下,这个数字对雪怪来说是重大损失。
    普通的长短铳对雪怪没什么用。
    了不起打疼了,要死哪那么容易。
    但这是铳炮。
    沾了一个炮字它就不简单了。
    哪怕是小铳炮,也是目前最新型款的重武器。
    雪怪当然受不了了。
    看着死伤的族群,雪怪王不甘的发出了咆哮。
    于是,剩下的雪怪开始撤退了。
    金奎哈哈大笑。
    他大声打着招呼。
    “贝恩斯,你终于来了。”
    贝恩斯也带人过来。
    他手下清一色都是西极佣兵,一个个长得牛高马大,加上几层的衣服一裹,整个人都和大熊似的。
    不仅如此,他们还带了很多武器。
    甚至还有铳炮和大量的弹药。
    贝恩斯先是在笑。
    然后他就收了一张笑脸:“还好意思说,我们说好了的事,结果我们没到,你就已经带人上山,是不是想要反悔了?”
    金奎理所当然道:“是你迟了,不是我不等你,你看看,这位是马家的祖婆,这位是清溪剑派的于掌门,大家都按时到了,就你没到,我能怎么办?我是江湖人,这江湖,最重要的是人情世故,我不能让两位跟我在山下没个时日的等你。”
    早早的,金奎就联系了贝恩斯。
    坦白说,他也需要贝恩斯手里的军火,退一万步说,也是需要这个人的力量。
    时代不一样了。
    过去是看武功高手。
    现在,武功高手在特殊情况下还不如一个新兵训练出来的人,只要给他足够的军火。
    所以金奎才无论如何也要请贝恩斯。
    但正如他所说。
    江湖最重要的是人情世故。
    人家马家的马金莲,清溪剑派的于和,这都来了,能怎么办?
    约好的时间,你迟迟不来。
    那就对不起了。
    同时金奎也有想过,如果没有贝恩斯,其实也不是不可以,冒得风险大一点而已。
    毕竟,贝恩斯这种人,死要钱了。
    好在,贝恩斯慢的其实不多。
    他终究是赶上来了。
    因为他其实只是慢了一点点,又没有下雪,路上仍有痕迹,所以让他跟上来了。
    不过,不得不说,得亏是贝恩斯赶到了,这才及时打跑了雪怪。
    方才的雪怪出来的怕不有五十个了吧。
    这才死了十个不到,它们仍然还有足够的数量。
    仍然不可以大意。
    “这就是雪怪,看起来就像是猴子。”
    贝恩斯说着,挑了一个,带到他的雪橇车上。
    于和,马金莲,连金奎脸上都流露出了一丝不屑的表情。
    他们哪里看不出来,这贝恩斯已经贪婪到了连雪怪也想要带走的想法。
    这雪怪,说不得也是一种异种猴子,在世界上来说算珍稀品种,既然如此,就足够值钱。
    贝恩斯也感觉到了这些人很多的对他不喜。
    但他才不在乎呢。
    这些人不喜欢他很重要吗?
    赚钱才是最重要的事。
    不过。
    他仍然给出了一个建议。
    “我们可能需要在这里待上几天,金,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金奎道:“我不明白,你什么意思?”
    贝恩斯道:“我知道你们的这些人好像不是很喜欢我,或者就是不喜欢我,但那不重要,重要的是刚才这些猴子,难以置信这群猴子,但是毫无疑问它们是一个族群,如果我是它们,不会放弃继续袭击你们,与其在未来某一个不利的时间被它们偷袭,我个人以为干脆找到它们,杀了它们,你觉得怎么样?”
    贝恩斯有经验。
    他一眼看出这些雪怪是群居生物。
    这样的一群怪物,有两点,一是它们不会距离太远,在大雪山这样的地方,你能指望它们跑多远呢?
    如果是族群,它们的驻地一定距离于此并不遥远,只要细心,找一找就可以找到。
    另外。
    他说的担心不是没道理的。
    这一次,他们杀了近十个大雪怪。
    这些大雪怪会因此无动于衷,甚至开心快乐吗?
    不是的。
    只要正常想一下,报仇才是最可能的。
    所以在接下来的时间,这群雪怪暗中跟踪他们,找机会偷袭,他是一点也不怀疑的。
    可这就会给他们的队伍带来大麻烦。
    毕竟,只有千日做贼的,哪有千日防贼的。万一给这帮畜生找到了机会,那他们不是损失大了?
    金奎是不想多事的。
    他们这些人上山,食物有限,每一天都是珍贵的。
    哪能随随便便就浪费时间杀什么雪怪呢?
    不过马金莲倒是心动了。
    她打算借一波力。
    “这个主意好,我们到时下墓,如果上面始终有这种畜生盯着我们,总是不好的,倒不如把它们找出来,杀掉。”
    说到这,她看了一下贝恩斯。
    金奎一下子明白她的意思了。
    贝恩斯一伙,大约有十几个人。
    但运用了很多雪橇。
    这些都是大车。
    上面装的除了物资就是军火。
    倘若他们的军火太多,实力太强,会不会有些客大欺主?倒不如借雪怪之手,消耗一下他们也无妨。
    一向信奉平衡理论的金奎顿时心动了。
    “巴甫洛夫,你擅长追踪之术,能找到它们吗?”
    巴甫洛夫摸出一个小酒瓶,随便喝了一口说道:“这还用找,我哪怕用脚想都能想明白,它们一定是躲在这山洞子里。但我要我要告诉你们,山洞子里可大啊,里面大不说了,和迷宫似的,进去就找不到道儿了。你们往里面深入,自己也会迷路,到时能不能杀了雪怪不重要,能不能出来才重要。但如果你们不深入,又怎么杀这些大雪怪呢?”
    巴甫洛夫。
    呵呵。
    不要小看了他。
    也许很多时候人们会以为这货就是一个忠心耿耿的老酒鬼。
    但他真的一无是处吗?
    不是的。
    他精通追踪术。
    这不是在开玩笑。
    尤其是在野地里,更是能一显他的本事。
    别以为这是大雪山,就不会有痕迹了。
    事实上,在山下久了,他仍然能拥有过人的追踪技能。
    只是他技能太好了,观一斑而知者众。
    所以有时他知道的还真多。
    虽然很多是猜想,但即便是猜想,那也是没错的。
    对于大雪怪,他又岂能不了解一些呢?
    想要追杀大雪怪,开什么玩笑,这些畜生要是好杀,早死绝了。
    在大雪山这样艰苦的环境下,仍然能生存下来,那都是不简单的。
    没有两手的,早就死光死绝了。
    大雪怪竟然能发展出族群,这简直可怕。
    听了他的话一说,马金莲也就缩了。
    但贝恩斯不甘心。
    “这样好了,你们帮我,找到它们的地方,其它的就交给我的人了。”
    金奎在犹豫。
    他终究是需要贝恩斯等人军火的力量。
    刚才就是证明。
    在面对大雪怪时,武功显然不如这些西极军火好使。
    “可我们的物资补给有限。”
    金奎道:“我们浪费不起时间。”
    贝恩斯闻弦知雅意。
    “呵呵,不过是一些物资而已,这样,我给你们两箱压缩军粮,你给我两天时间,还有,找人帮我们找到那些大雪怪。”
    说到军粮。
    金奎眼睛一亮。
    别的不说,这贝恩斯手下人的军粮那是真不错,不仅有足够的饱腹感,更是有着不错的味道,比金奎他们自己准备的带着盐味的干粉要好吃多了,听说他们在军粮里加了鸡蛋,简直奢侈。
    不过,他仍然有些好奇。
    “贝恩斯先生,我有点不明白,在这雪山上军粮是何等的珍贵,你为什么要花费这么大的代价去杀这些大雪怪呢?”
    贝恩斯笑了:“你就当,我一时的任性好了,如果因此耽误了太多的时间,我会付钱和军火来弥补诸位,毕竟就算这一次失败了,也无关紧要,我们下山补给物资后还可以第二次,第三次上山,不是么?”
    贝恩斯这一番话打动了金奎。
    他欣然道:“欧凯,一言为定。”
    金奎穷,发动一次行动,这吃喝的准备需要很大的一笔钱。
    一次失败,就要慢慢的想法子筹钱才好进行下一次行动。
    既然贝恩斯站出来说他包了,那金奎何乐不为呢。
    他和大雪怪们又不是亲戚。
    虽然贝恩斯一直没说他为什么一定要找大雪怪的麻烦原因,但这和他又有什么关系。
    至于贝恩斯。
    他当然不会告诉这些人,大雪怪是多么稀罕的玩意儿。
    在西极,那些穷极无聊的有钱人,只要是稀罕玩意,他们什么都要。
    这些大雪怪,在贝恩斯眼里,那就是刀乐尔。
    是西极没有的玩意。
    无论是把它们杀了,做成标本,还是抓到活的,关到动物园里,又或者收集它们的皮毛,牙齿,这都是能够卖钱的事。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大雪怪能够卖到的钱,比他的军火还要厉害。
    现在,也就是战时,军火还值一点钱。
    但这些大雪怪,不好意思,什么时候都值钱。
    身为一个西极人,哪有看到发大财的机会却无动于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