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重新布置
作者:白石源中生   明末之白衣天子最新章节     
    第282章 重新布置
    张鹿安在北隍城岛只是待了一个晚上,还是住在岛上驻军军营里的。
    行程安排的很满,次日午后,张鹿安和贾名杰带着白雪等人赶到了芝罘港。
    张鹿安仍然是以工作优先,压根没有做其他事情,白雪觉得无趣,索性一上岸,直接回到了白贵在芝罘港的家里。
    张鹿安和贾名杰则是马不停蹄地会见了郭亮、陈新天和白贵等人,按照贾名杰的规划,趁着还能赚钱的时机,要逐步把赌场、风月之类的生意全部转让,筹措出来的资金,要用来开辟新的赚钱通道,发展对外贸易产业。
    “如果说咱们要发展海外贸易,需知南海那边前些年让许心素勾结在东洋的李旦、以及在小琉球的颜思齐,垄断了南洋那边的贸易。小琉球?哦,就是现在大家都称呼的台湾(注1),自吴国卫温东航以来就是归属于大陆,已经历时千四百年之久,我洪武太祖时期,航海侯恩国公张讳赫公(注2),曾经率领船队进占小琉球之笨港,并且上奏朝廷设置有澎湖巡检司,加强对小琉球的管理。可惜天、崇祯以来,先是佛朗机(注3),后为红毛鬼(指荷兰)趁着我大明多难,趁机霸占了小琉球,听说如今岛上产出很不错,真是可惜了。后来李旦和颜思齐先后过世,南洋航线又让李旦的义子郑一官(指郑芝龙)给垄断了,咱们如果想要发展南洋生意,只能通过郑家与外夷联络。而如果向东,则是直接可以和倭人建立外贸联系,按道理来说就不需要一定经过郑家。张家和崇明沈家的关系良好,如果能够跟沈家合作,想必这一点不存在问题,咱们就有更多的腾挪空间。当然也不能完全靠着别人,如果要发展对外贸易,那么咱们就要大力发展咱们的水师力量。至于采购货物从方便和成本方面考虑,芝罘港很明显不合适,没有一定的腹地作为货物补充。老夫认为,要么在云梯关,要么在崇明、要么在太仓州一带设立基地,方便商品的采购和转运。”
    贾名杰说道。
    站在上帝视角,贾名杰说的或许非常普通,但是以当时的时代来说,贾名杰无疑是张鹿安身边唯一一个具有国际视野的人。
    “贾参政真的是见多识广。”郭亮说道。
    “哪里哪里,贾某不过之前充任过海防同知一职,只能说不算是尸位素餐罢了。”贾名杰谦虚道。
    张鹿安对于贾名杰谦虚的态度还是非常满意的,而且贾名杰口中有意说出恩国公张赫的事迹出来,很明显是为了抬举淮右张家。
    谁都知道张鹿安就是大明开国航海侯张赫的后代,张赫是洪武朝极其少有得以善终的“从龙之臣”。
    只是就算刘备还属于“刘皇叔”呢,不也只能织席贩履?
    祖先的荣耀跟后代又有多大关系?
    甚至到张鹿安的曾祖父那一代,就已经没有了可继承的爵位。
    牵强附会之词,但是只要对自己有利,张鹿安自然乐得默认。
    关于贾名杰对对外贸易的理解和提倡,张鹿安知道贾名杰实际想发展的就是外循环经济,来钱快但是风险也高,最重要的一点是,大海都让那些先行者占据了,先行者吃肉,后来者连喝汤的可能性都没有。
    “太仓州距离崇明太近了,虽然我家和崇明沈家关系良好,可是咱们也不能蹬鼻子上脸,强抢人家的地盘吧?我觉得就设立在云梯关吧。云梯关四通八达,兼顾河漕运输以及海运,对于搜集河南、山东和南直隶一带的货品来说,水运非常便捷。你们接下来要物色相关负责人选。芝罘岛方面,要将逍遥城尽快转卖掉,比如卖给朱以海他们,他们之前不是很感兴趣吗?价钱的事情好商量,你们自己看着办,到时候回笼的资金,再投入到购船和外贸上面。同时芝罘港的船坞要继续扩大,直接建成一个大型的造船厂,在芝罘岛东面设立军事禁区,建立火炮厂和火药厂,技术人员的事,我来安排,你们负责把厂区建好,筹措物资物料,这件事不能再耽搁了。”
    ……
    张鹿安和众人商量了很多关于发展的事宜,把问题具体落实下来。
    按照贾名杰制定的规划,整个体系的核心还是在芝罘港,无论是正阳关还是浮山寨都是四战之地,没有一个安稳的发展空间。
    正阳关可以提供源源不断的人力支持和煤炭,浮山寨的对面就是铜陵,上游还有大冶,可以提供源源不断较为廉价铜材,是制造大炮炮管的必备材料,将浮山寨一带建成为粗加工基地,必将大幅度减少造炮的成本。
    “出于安全考虑,最好能将炮厂设立在芝罘港,但是就怕会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郭亮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炮厂设立在芝罘港,这是之前就确定好的战略,引发不必要的麻烦,环节上来说,无非就是试炮阶段带来的巨大声响,会惊扰到周边百姓。咱们大可以把火炮运送到北隍城岛去试炮。后期也会找到一个远离大陆的试炮点,这样就不会被轻易发现了。至于火药厂,可以设立三处,北隍城岛、崆峒岛和芝罘港各一处,减轻安全风险。”贾名杰道。
    “只是说的再好,所有的一切基础都是需要钱呐……”陈新天感慨道。
    注1:明末开始将小琉球称作“台湾”。
    注2:张赫,明初大将,生前航海侯,身后追封恩国公。
    注3:此处指的是西班牙,明人此时还无法区分葡萄牙和西班牙,都当成佛朗机国,此时的葡萄牙本土已经被西班牙占领,葡萄牙人只保留有巴西殖民地。
    注4:指的是尼德兰国,包括今日的荷兰与比利时的大部分地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