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刚起床,桑杰就已经命人备好了各色各样的早点。糍米糕、芝麻球、油酥饼等等,虽称不上精致,味道却相当不错,可见其用心了。
用过早点,赵怀月向他致谢之后,就准备启程赶往吕二姑的宅子。
“桑兄,多谢款待,咱们后会有期!”
“赵大人客气了,下次由小弟做东,咱们好好聚上一聚。后会有期!”
今天可是有事在身,早上肯定没有时间遛狗了。于是冰儿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小怜放缓驾车的速度,让苍空跟着马车一路小跑,权当是在遛狗了。苍空也跟在马车后面,撒开四条腿跑得欢快无比,一番乐此不疲的模样。
也没过多久,马车便停在了吕二姑的家门前,郁离早就等候多时了。
再次见到吕二姑,赵怀月开门见山问道:“吕绫匠,昨晚可有回想起关于丝帕的一些事情?”
“有,还想起了不少呢。”吕二姑请求道:“不过老身还想再仔细瞧瞧那块丝帕。”
“好说。”白若雪将帕子交到了吕二姑手中,顺便问出了昨天的疑问:“不过有一件事我一直没想明白,还请吕绫匠为我解惑。你昨晚见到丝帕之后,为何能立刻确定是十七年又四个月之前所绣,这未免也过于精确了吧?或者着上面还有留有其它的暗记?”
“大人猜中了。”吕二姑将帕子往桌上一摊道:“宫里的匠人基本上都会留暗记,不过老身为了能够区别绣品绣成的时间,还特意留下了表明时间的暗记。”
“还真是,让本王再瞧瞧这玄机在哪儿?”
“昨晚我想到这个问题之后,就又将丝帕重新仔细检查了一遍,可惜也没瞧出什么门道来。”
“那就算了。”赵怀月悻悻道:“你都看不出来,本王就不来凑热闹了。”
“没有对比,光是这样是看不出来的。”吕二姑指着丝帕周边的那圈花边,轻声笑道:“虽然丝帕的图案是由卫司衣所指定的,不过周边的花边不做要求。老身在刺绣的时候,就会用不同的花边代表不同的年号,反正年号很多年才会换上一次。三个角上的绿色条纹相加数量,对应着年份。而四个角又对应春夏秋冬四季,条纹颜色与其它三个角不同的那个角,条纹数量就代表着这个季节所对应的月份。比如现在的那个有红色条纹的角就代表了冬季,一道条纹代表十月,二道代表十一月,以此类推。”
“还有这种窍门啊!”
白若雪看到帕子角上的绿色条纹有十三道,红色条纹有三道:“三道就代表十二月。”
“对,从花边和条纹来看,当时是庆和十三年的十二月,距今就是十七年又四个月。”
“难怪昨晚吕绫匠一看便知......”
赵怀月被惊到了:“不就是做一个暗记吗,有必要搞得如此复杂?若不是你说出来,有谁能知道这种事情?”
“殿下恕罪,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吕二姑解释道:“若是暗记过于明显而被奸险小人得知,搞不好会惹祸上身。所以这种暗记本来就是只有绫匠自己才知道。”
“这倒无所谓,只是刚才听你提起,说指定你绣这幅‘凤穿牡丹图’的人是一位姓‘卫’的司衣?”
“是,司衣按定制有两位。卫司衣因为擅长设计各种衣裳、首饰的图案,所以专门由她负责掌管图籍,挑选图案的搭配。”
“你所说的这位卫司衣,可是叫卫巧灵?”
吕二姑确认道:“就是他。原来殿下也认得啊?”
“前段时间刚见过,她是何时离的宫?”
吕二姑有些迟疑道:“具体时间老身可不记得了,不过她的年纪可比老身长上不少,应该离宫十年有余了。”
“你说是她指定要你绣这幅‘凤穿牡丹图’的?所有绣品的图案,全都由她指定?”
“对,都是卫司衣说要绣什么,我们就绣什么。”吕二姑答道:“不过大部分情况下,都只是说一个大概的要求,我们自己按照要求绣就行。但也有娘娘或者皇子有特别的需要,那卫司衣就会让我们按照图籍上的图案绣。”
“那么这块丝帕呢?”白若雪指了指问道:“你说图案也是卫司衣指定的,可知是哪位娘娘或者皇子这样要求的?”
但是吕二姑却直说不清楚。据她所言,如果嫔妃或皇子有特别要求,也不会直接和绫匠说,而是派遣身边宫女或者太监找到卫巧灵,将要求告知,再由卫巧灵设计好图案后转呈给他们的主子过目。等确定图案之后,再由卫巧灵交由各个绫匠制作。
“我们一般都是直接按照图籍绣,不过也有图籍上面无法体现、需当面说的情况。这帕子老身还有印象,是某位娘娘身边的贴身太监跟着卫司衣一起过来的。”
赵怀月疑惑道:“你刚刚不是说不清楚是哪位嫔妃,怎么现在又突然说有印象了?”
“是哪位娘娘,那太监确实没说,但他时常会在卫司衣的带领下找到老身。只从他们的只言片语中知道,那位娘娘当时身居嫔位,而且特别喜欢牡丹。”
“牡丹?”白若雪眼前一亮:“那太监多次来找你,都是让你绣牡丹?”
“对,他说他的主子对牡丹的颜色特别挑剔,所以每次都需要由他当场挑选出满意的丝线颜色才行。正因为如此,老身才会对他的印象比较深刻。”
白若雪急忙问道:“主子叫什么不知道,那他叫什么总该知道了吧?”
“好像......”吕二姑绞尽脑汁回忆了一会儿,有些不太肯定道:“好像姓曹......”
“曹德荥!”白若雪脱口而出:“他是不是叫这个名?”
“姓曹应该没错,我们一般都称呼其为曹公公。至于全名,老身就不清太楚了。”
其它也问不出什么了,又闲聊了几句之后,他们便打算立刻启程赶往杞县,继续调查毛世龙和金莺儿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