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白的保时捷驰骋在清晨的马路上。
副驾驶座上的小姑娘打了个哈欠,“为什么一定要这么早起……”
“因为要送你去期末考试。”简之恒单手驾驶,另一只手递给小姑娘打包好的早餐,“乖,把早饭吃了。”
洛洛拆开一看,一个三明治,一包牛奶,都是简之恒早起加热过的。
“到前面堵车的地方再吃吧,现在洛洛没有胃口。”
“让你昨晚不要熬夜,不听话。”
“唔,其实我们可以在考试结束前一小时出发,洛洛二十分钟可以答完卷子的。”
“语文作文也写得完?”
“嗯嗯。”洛洛点头如捣蒜。
虽然装作幼稚的笔迹写一些流水账确实会耗费一点时间,但是比起睡眠不足要经历的痛苦,洛洛觉得自己还是可以超额完成目标的。
“想都别想,老老实实去考试,从头到尾,有始有终。”
“好吧。”洛洛狠狠咬一口三明治里面的肉肉,心想她提前交卷就好了。
简之恒把车停在学校对面的马路边,牵着洛洛送她到校门口。他想送她进去,但门口的保安大叔虎视眈眈。
简之恒和小姑娘再确定一次,“你记得一年级三班怎么走吗?”
“洛洛来过的,在开学和期中考试的时候。”
“行吧。你妈妈和你的班主任打好招呼了,你听老师安排就行。手机带好了吗?有什么事就打给舅舅。”
洛洛乖巧地听着舅舅絮絮叨叨,同时在一心二用,余光之中,小姑娘们陆陆续续走进校门。她下意识拽了拽身上红色格格的校服裙,很像小红帽。
“洛洛?洛洛?在想什么?叫你也听不见。”
“我在想,”洛洛很认真地说:“还是上大学好,可以不穿校服。”
“……”
简之恒蹲下来为她整理荷叶领的花边边,也认真地说:“大学只能住校。”
舅舅骗人,洛洛吐了吐舌头,背着小书包踏入校门。看书溂
踏进教室是五分钟之后的事。她的记性确实很好,没有多绕一点路。
但是……
洛洛看着坐在她身旁的小男孩,一头灿烂如今的卷发,天使般俊秀的面容,浓密的淡金色睫毛低垂,让人看不清情绪。
在异国他乡萍水相逢的小男孩,现在是她的同桌,这就是魔幻现实主义吗?
amos好像没有理睬洛洛的意思,洛洛自然也不会热脸贴冷屁股。
他们一个是典型的外国小孩,一个是从不在班里出现的神秘小姑娘,又都长得精致漂亮得过分,好像和其他人不在同一个画风之中。
班级里的小孩子们仍旧吵吵嚷嚷、嬉笑打闹,却默契地不凑到他们这桌面前,气氛自成一片诡异的寂静。
洛洛感到很满意。
班主任走进来,公布了考试要求和考试纪律,然后督促小朋友们按照学号换座,然后分开桌子,使桌子和桌子之间隔开30cm的空隙。
一场兵荒马乱之后,洛洛托着腮,余光留意着距离她稍远的那道熟悉身影。
amos,沉默地挪了桌子,恰好还是坐在她右侧。
真巧啊。
是不是太巧了?
洛洛吐出一口气,从前面的小姑娘手中接过语文卷子。她随手翻了翻,果然,简单到让人不想做的程度。她想起舅舅的话,还是决定有始有终地做完。她用铅笔写上班级、姓名和学号,开始专注地答卷。
最后,干巴巴编完不算作文的一小段作文,洛洛甚至没有检查一下,直接举手交卷。
监考的老师看了一眼填完的卷子,点头同意了洛洛去卫生间的要求。
一米二的小女孩,在一年级的小萝卜头儿里面也算高的了,有着不需要老师时时看护的自理能力。
谁知道洛洛这样说,只是为了避免麻烦而已,还好不是更熟悉她的班主任老师监考。
全学校的小萝卜头们都在考试,走廊和楼下一派安静。洛洛不打算去外面吹寒风,她慢慢走到走廊的尽头,倚靠在太阳晒暖的窗边,百无聊赖地望着楼下光景。
脑海之中,007为她念诵聂鲁达的诗句。它认为洛洛应该接受更多诗意的熏陶,并且加深对人们爱情的理解。
【倚身在暮色里,我朝你海洋般的双眼,投掷我哀伤的网。】
“很美,很忧郁,但我听不懂。”洛洛如实道。
【我不再爱她,这是确定的,但也许我还爱她。爱情太短,而遗憾太长。】
洛洛似懂非懂,“我好像有点明白,像老邵对简之涟……不,或许更像舅舅对薛阿姨。”
【我喜欢你是寂静的,仿佛你消失了一样。】
“我喜欢这句。”洛洛点头表示强烈的肯定,“我喜欢寂静,没有人打扰,仿佛全教学楼的人都消失了。”
007不知道是否还有继续下去的必要,洛洛完全不理解爱情,她还太小了。
“不继续念了吗?”
【洛洛,有人过来了。】
洛洛转过头,对上amos湛蓝的眼眸,像极了明澈的海洋,平静地盛满了她,又好似空无一物。
她歪了歪头,有些困惑。
这个看上去只有六七岁的男孩儿停在距离她半米的位置,默默地看了眼窗外,目光又执拗地落回到她身上。
远远看去,两个孩子像是并肩站在窗边。
洛洛不喜欢每次都是这样的开场,冷漠道:“如果你有事找我,要开口说话。”
“对不起。”
他听出了她语气中的不耐烦,竟以一口纯正的普通话开口致歉。
“你很美好,我想多看你。”
洛洛看着他纯粹的眼睛,她直觉他没有说谎,顿时一点气都生不起来了。
“你为什么来中国?又为什么成为我的同桌啊?”
amos回答说:“澜宁是我的故乡,妈妈带我回来的。”
洛洛知道澜宁,准确的说是澜宁区,z市的四大直辖区之一。澜宁区在地图上偏南,距离北辰小学所在的东澜区不远,他来这里上学也可以解释了。
“哦,你的中文挺好。”洛洛想起上次在书店见面,她因为他说故乡是中国而生气,顿时有点不好意思,也就没注意到amos还有一半的问题没有回答,比如他为什么这么巧合地成为她的同桌。
“中文很好,我学习了一个月,还不熟练,很高兴可以和你无障碍地交流。”
amos的语速有些缓慢,但没有什么语法错误。这对于一个中文的初学者来说,已经是很不可思议的进度。
“你说得很棒。”洛洛深有同感,她学习德语的时候也用了一个月的时间,于是和他分享经验:“学习一门和母语差别很大的语言很难的,要注意用不同的思维来思考问题,确立自己的思维方式,形成习惯。”
amos认真地听着,蓝眼眸中划过一丝笑意,金色纱丽般的阳光在他周身弥漫,使他看上去更像天使。
洛洛很难不欣赏他的外貌,虽然性格是古怪了一点,但她又不打算和他做好朋友。
“我可以叫你洛洛吗?我的名字是amos·leopold,你可以叫我amos。”
洛洛落落大方地点头,她猜测amos告诉她名字的时候省略了中间名,但她并不好奇,她唯一有点好奇的是:“你是清教徒吗?”
洛洛读过一本有关英文名字的书籍,她记得“amos”的意思是负重,上帝所生,被协助的意思。负重、上帝所生,在希伯来语中“承载”。阿莫斯是旧约的十二个小先知之一,是“阿莫斯之书”的作者,他反对贪婪、腐败,和对穷人的压迫。它是最早的预言书之一。作为英文名字,阿莫斯在清教徒中很受欢迎。大体就是这样的意思,时间久远,洛洛也不是很确定了。
小男孩闻言并没有流露出洛洛担心的被冒犯的神情,他只是微微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她会这么说。
最终他轻轻地摇了摇头,结束了这个奇怪的话题。
洛洛有些口渴,去饮水机那边接了一杯温水。托老邵的福,她养成了一年四季喝温水的好习惯。洛洛喝了两口,眼角余光瞥到那头淡金的卷发。amos正在门口等待她。
洛洛有点无奈,她不明白他为什么像一只小狗那样执着地跟着她,但她也不好说什么,毕竟他没有凑她太近——在洛洛认为他们应该分道扬镳之后,他只是站在外面等待她而已。
“你口渴吗?”洛洛问他。
然后她就看到那个淡金的脑袋动了动。他点了点头。
“进来,我教你怎么接水。”
洛洛无奈地取出一个新的一次性纸杯。她的水杯在教室里,走的时候忘记带出来。现在考试还没有结束,不好回去拿。而且她都不用猜测,阿莫斯的水杯肯定也不在身上,因为他两手空空。
他慢慢地从门后阴影中走出来,看着洛洛的眼神很柔和。
洛洛这次很耐心地和他说话,她发现阿莫斯很聪明,示范一遍就学会了。
她对他的感官有点矛盾,有时候他过分拘谨,有时候又有种古怪的执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