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酒和女人才会让男人更加快乐。而我认为,没有什么能比看到我们快乐更让那帮神棍感到懊恼的,特别是这些酒本该属于他们的话。”
唐纳德从小就走南闯北,见多识广,上到贵族小姐下到村野农夫都爱听他吹牛。
“坐在星空下喝麦酒的人和坐在王宫贵宾室里喝鲁姆庄园佳酿的贵族放的屁都一样,在这点上,众生平等。”
劳伦斯觉得唐纳德简直就是重生的大诗人维托里奥。
一个年轻的贵族——尽管唐纳德早就不再是字面意义上的贵族——当他站在台上为即将开场的晚会致辞时,围观的平民都很惊讶。他们无法理解这种话会从一位贵族口中说出,在平民的认知中,与平民厮混就是一位贵族对他高贵血统的背叛。
面对人群窸窸窣窣的议论,唐纳德做出了正面回应。
“是贵族先背叛了他们的人民。”他不屑地哼了一声,端起了酒杯,“现在,是我兑现诺言的时候了。兄弟们,举起你们的酒杯,让我们为胜利和一切值得歌颂的荣耀干杯,为兄弟们的英勇无畏干杯,为美好的明天干杯,为我的…我们的英明领袖,亚当·劳伦斯干杯!”
只需要一点火花,巨量的激情便被点燃了。唐纳德的演讲赢得了山呼海啸的喝彩,整个猩红平原的热量仿佛都被尽数吸进了茶花领人民的肺里。士兵,平民,铁匠,工人,他们都很高兴。正是那句‘贵族先背叛了人民’让他们真诚地相信,这个年轻的贵族值得他们托付身家性命。
唐纳德露出微笑,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那是一个贵族本能的笑容。
“现在,尽情享受吧,”他大手一挥宣布,“可劲吃,拼命造!”
随着唐纳德一声令下,士兵们立刻丢下了矜持,扑向堆成小山的酒和食物。为了把晚会办好,劳伦斯让厨师们准备了海量的菜肴——羊排、烤鸡、熏兔和炖鱼,主食是野菜馅饼和干面包。最让人惊喜的奖励莫过于晚宴还有水果和甜点了,多数平民只在童话里听说过的草莓和奶油糕点就摆在最显眼的位置,这让晚会一开始就出现了意料之中的骚动。还好有领主卫队的监督,骚动很快便平息下去,毕竟没人想在这种时候因一点小事触怒领主,引来不必要的麻烦。许多围观群众也忍不住在士兵们胡吃海塞了几轮后鼓起勇气涌进了广场,试图与士兵们一起分享领主大人的恩赐。一些年轻姑娘则用飞吻和媚眼之类的暗示让口干舌燥的士兵们主动把自己的食物送了过来。负责维持秩序的领主亲卫们对此混乱景象睁一眼闭一眼,劳伦斯只说让他们阻止斗殴或公开赌博之类的行为,又没强调民众不能入场。哪怕退一万步讲,兴许这场军民联谊将在明年为领地带来一批意想不到的新生人口,只考虑这点的话,亲卫们也没有让他们扫兴的理由。
唐纳德费了好大劲才挤出人群,来到广场旁的一间小屋里,劳伦斯正在那里等他。
“这事不该让我来办的,你才是领主。哪怕你缺乏演讲的经验,至少也该去台上露个脸。知道吗,这会让你的人民觉得我才是他们的领主。”
劳伦斯点了点头,示意唐纳德先坐下吃点东西。唐纳德不悦地坐下,毫不客气地从桌上抓起了一个鸡腿大吃起来。
“我不擅长调动群众的情绪,你知道的。”劳伦斯咧嘴一笑,给唐纳德倒了杯酒,“如果是我站在台上讲话,那这场晚会肯定就办砸了。”
“那就别像个傻瓜一样跟我兜圈子了!”唐纳德的吐沫伴随着碎肉喷在劳伦斯脸上。“他们情绪高涨,这意味着你可以在一个月内颁布任何不算太严酷的法令而不用担心引起公愤。说吧,你的计划是什么?”
“我们带两打人,到沃河下游的隘口建设小型堡垒,这样就能更轻松地处理边境防务问题。考虑到那里离恶魔的老巢太近,前阵子在浅滩拓荒已经引起了很多兄弟的不满,所以我才需要你去试探他们的态度。”
“你是不是脑袋被门夹了?”唐纳德瞪了他一眼,“又不是涨税,这种事根本不用顾及他们的想法。你根本不知道他们想要啥,但我知道——现在他们只想大醉一场,去妓院找几个姑娘,去好好玩一天。每个人都想赶紧结束这场战争,越快越好。”
劳伦斯宽容地看着唐纳德撇了撇嘴。他就没想过这家伙会热情洋溢地赞扬什么,那不是他的风格。
“况且,你确定这计划行得通?如果恶魔哪天突然趁乱从背后发动攻势,我们就会被夹成馅饼,那你建造的堡垒就和玩具一样派不上用场了。”
“我看过工程师的设计图,这种情况不会发生的。”劳伦斯抿了口酒,“堕落深渊在堡垒的西南方,一些兄弟会在下游的耕地上驻守,并为堡垒和茶花领提供预警。假如恶魔真的发起攻击,我们也有足够的时间从堡垒脱身——通过堡垒下方的地道。不过建造堡垒就需要点运气了,这不是个小工程,恶魔一来到地表就能看到我们。”
“你可真乐观。”
“战争总是有风险的。”
唐纳德皱起了眉头。
“好吧,我会去挑选人手的。如果你真的这么想,那我可以在明天傍晚前把所有准备工作做完。假如恶魔来了,那就让它们来吧,我会和你并肩作战的,一如既往。”
劳伦斯笑了。
“很高兴听你这么说。先喝一杯?”
一瞬间,唐纳德有些恍惚。他读过太多书了,眼前的场景在历史上发生过不止一次。英雄们沿着泰坦荒坟向西进发,沿着猩红平原向南进发,跨越草地,跨越沙漠,南征北战,然后来一场名为胜利的宿醉。在神话时代,全世界的英雄都在忙着把人类的旗帜插在更遥远的土地上,每天都有怀揣着梦想的年轻人告别故乡,带上一把锈剑和一腔热血踏上征程,一路打抱不平,广结良缘。那个时代,好像遍地都是黄金和机遇,随便去哪远行一趟,都能赚得盆满钵满,带着响亮的名号荣归故里。
而出生在黑暗时代的年轻人也没有放过扬名立万的机会。以奥兰多公爵为首的年轻人们在一场场残酷的战争中以血铸剑,把兰斯送上了大陆之主的宝座。他们把恶魔赶回了堕落深渊,打得塞连险些灭国,只用一句轻描淡写的威胁就吓得教皇跪地求饶…那个时代的英雄,现在可能也只剩下奥兰多还在世了吧。
唐纳德什么也没赶上,从小他的父亲就教导他不要做当英雄的大梦,还是守着好不容易到手的爵位比较重要。他也曾安慰自己,贵族生活也不错,每天泡在酒池肉林里又不会死于非命,只要活得够久资历一直涨下去总归能位高权重;英雄就太遥远了,旅行的途中说不定遭遇什么意外就一命呜呼;也说不定旅途的尽头根本就没有能分给他的一杯羹。于是在成为第七军团的军官后,唐纳德只好又说服自己,如果这场仗打完自己还是没碰上任何改变命运的机会,他就回去老老实实学习父亲的各种手段,继承爵位,做个平平无奇的约克公爵。
前人早把机会瓜分完了,自己已经错过当英雄的时代了。
其实他知道这都是自己骗自己的借口,他只不过是生性害怕风险罢了。如今他站在这个时代的拐点,却没有全心全意投身风口浪尖的勇气。直至今日,他还时常会想起自己拒绝向教皇屈膝的抉择。
是正确的吗?
面对一个无法无天,权力和力量已经没有上限的庞大组织,区区一个亡国的公爵之子,又能做什么呢?
他想到自己二十年安于现状,不敢踏出一步的生命,想到自己在被慢慢消磨成沉迷酒色和弄权的油腻老男人的恐惧。他眼中的情绪在翻腾,但劳伦斯没察觉到。
他沉默了很久,久到劳伦斯以为自己是不是说错了什么话时,他才轻蔑地笑了一下,举起酒杯。
“你这辈子都不可能把我灌醉的。”
“这可不好说。”
一杯酒刚下肚,外面就传来了嘈杂的喊声。人们点燃了篝火,吹着口哨,摇晃着手中的食物,醉醺醺的喊声与乱糟糟的喝彩从庞大的广场上飘进了室内。尽管劳伦斯并不喜欢这些让人心烦的噪音,但他还是尽可能选择了包容。
“看来音乐已经准备好了。”唐纳德向外瞟了一眼解释道:“马修,就是那个见点血就腿软的胆小鬼,他要登台表演了。兄弟们在清理战利品时发现了一把鲁特琴,而他恰好是军队里唯一会演奏它的人。虽然我很怀疑这群观众能否欣赏音乐这类精妙的艺术,但有人为晚会助兴总归是好事,对吧?”
当厚厚的帆布被单落下,头戴翎羽高帽的马修僵硬地站在台上,紧张地打量着他的观众们。舞台现在就像一个露天的宫殿,上面摆满了麦酒和香喷喷的好肉。不管马修犯了什么错,他都不该受这种罪——在把他吃饱喝足的观众们伺候好以前,饿了一整天的他不被允许碰任何食物。当然,如果他的演出足够精彩,那台上的食物就全归他了。
马修手中的鲁特琴非常破旧,劳伦斯甚至怀疑那东西是否还能出声。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马修身上,直到他慢吞吞地拨动着脆弱的琴弦,广场才彻底安静下来。像大多数兰斯的底层民众一样,观众们欣赏不来太高雅的艺术,但也没人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就是个只配在欢快民谣里扭屁股跳舞的粗鲁农夫。于是士兵们努力地摇头晃脑,不时闭眼轻哼,或手上打着拍子,装出如痴如醉的样子。劳伦斯见状没憋住笑出了声来,他只注意到马修弹奏第一个和弦时,一根琴弦就因老化崩断了。
“《帝国悲歌》组曲,能在这听到还真让人意外。”唐纳德用手指揉了揉严肃的脸,“哪怕在王都的音乐厅,敢演奏这首长诗的人也是屈指可数。”
“很难吗?”劳伦斯无法理解,在他看来,这就是一首节奏死板,听上去让人想打瞌睡的曲子。
唐纳德点了点头。
“这是最简单的第一乐章,但难度已经超出绝大多数演奏者所能达到的高度了。这首曲子的难点在于音色的处理和情感的张力体现,简单来说就是弹下来容易,但弹好难。听到刚才的震音了吗?没有十几年的基本功根本弹不出那样的效果。它需要四根手指…”
劳伦斯不耐烦地举起手来。
“我不想知道它是怎么被弹出来的,老兄,我只想知道这个大音乐家能在前线派上什么用场。”
唐纳德心不在焉地砸了砸嘴,算是对劳伦斯的回复。
“这太无谓——当一个闲散的君主,安居家中,在这个嶙峋的小国,我与年老的妻子相匹,颁布着不公的法律,治理野蛮的种族,他们吃、睡、收藏,而不理解我。
我不能停歇我的跋涉;我决心饮尽生命之杯。我一生都在体验巨大的痛苦、巨大的欢乐,有时与爱我的伙伴一起,有时却独自一个;不论在岸上或海上,当带来雨季的毕宿星团催动激流滚滚,扬起灰暗的海波…”
听着马修忘我的歌唱,唐纳德的胃突然一阵悸动,他感到之前的焦虑变成了兴奋。他感觉到了,荣耀就在眼前,他只需要站在英雄的身边与英雄一起凯旋而归就好。然后无数诗人学者就会把美化过无数次的战斗场面写进他的生平事迹。他的名字,约克·唐纳德,也将被刻在兰斯王国编年史的英雄名册上。
一想到这,唐纳德就心跳加速,忍不住感到一阵激动。如奥兰多公爵所述,战争可能是人世间所有肮脏卑劣勾当的集合体。但有时,就在一首长诗改编的组曲中,它是一种摄人心魄的,精致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