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姚启圣:雄略定海疆
作者:枫之羽   古代历史着名人物最新章节     
    一、早年时期
    姚启圣,这位生于浙江会稽(今浙江绍兴)的豪侠之士,从小就展现出不凡的气度与胆识。在顺治初年,随着清军南下占领江南,姚启圣的命运也发生了转折。他前往通州寻求出路,却不料遭受当地土豪的侮辱。面对这样的欺凌,姚启圣没有选择忍气吞声,而是毅然决然地投效清军,凭借自己的才智和胆略,很快就被委任为通州知州。上任后不久,他便将曾经侮辱他的那位土豪逮捕,并依法处以杖刑致死,以此来彰显正义。完成这一壮举后,姚启圣却选择了辞官,离开通州继续他的旅程。
    有一次,姚启圣在萧山郊游时,恰巧遇到两名兵卒正在抢掠一名女子。面对如此暴行,姚启圣并没有袖手旁观。他先是用温和的语言稳住兵卒,然后趁机夺取其中一人的佩刀,迅速将二人制服并杀死,成功解救了女子,并安全地将她送回家中。这一义举不仅展现了姚启圣的英勇,也为他在民间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随着时间的推移,到了清顺治十六年(1659年),姚启圣加入了汉军镶红旗。几年后的康熙二年(1663年),他在八旗乡试中一举夺魁,被任命为广东香山知县。上任之初,他就面临前任知县留下的巨额财政亏空问题。前任知县因为无法解决这个问题而被关押入狱。面对这样的局面,姚启圣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地承担起责任,用自己的财产为前任知县偿还了债务,此举深得民心。
    然而,好景不长,康熙八年(1669年),姚启圣因为擅自开放海禁,触犯了当时清廷的禁令,而遭到了弹劾。海禁政策旨在防止海上贸易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但姚启圣认为适度开放海禁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尽管他的出发点是为了百姓的利益,但在当时的背景下,这一举动被视为对朝廷权威的挑战。因此,他最终被罢免了官职,结束了他在香山的任期。
    二、剿靖南王
    康熙十三年(1674年),靖南王耿精忠在福建发动叛乱,并迅速扩张势力范围,侵入浙江境内,攻占了温州府府城以及台州、处州两府的多个县。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清廷迅速采取行动,派遣康亲王爱新觉罗·杰书率军前往镇压。在这场战役中,姚启圣和他的儿子姚仪挺身而出,变卖家产募集了数百名壮士,加入康亲王的部队,共同对抗叛军。
    在最初的战斗中,姚启圣被委任为诸暨知县,负责协助守备何清剿灭紫琅山一带的土匪。这次行动成功地稳固了后方的安全,为后续的军事行动奠定了基础。由于表现出色,康熙十四年(1675年),康亲王将姚启圣的功绩上报给了康熙皇帝,姚启圣因此被破格提拔为浙江温处道佥事。随后,他又跟随都统拉哈达参与了对松阳、宣平县叛军的平定工作。
    随着战争的进展,姚启圣的军事才能逐渐显现出来。康熙十五年(1676年),他与副都统沃申、总兵陈世凯等人共同作战,攻打石塘,成功焚毁了敌军的木城,斩杀了大量叛军,最终收复了云和县。同年十月,姚启圣父子跟随康亲王的军队继续追击耿精忠,攻入仙霞关,逼近福建。在强大的军事压力下,耿精忠最终选择投降。姚启圣因此被提拔为福建布政使。
    此时,郑成功之子郑锦仍然控制着漳州、泉州和兴化等地。清军随即向这些地区发起进攻。在此过程中,吴三桂麾下的将军韩大任表现得非常英勇,被誉为“小淮阴侯”。他企图从江西进入福建与郑锦会合。然而,在姚启圣的劝说下,韩大任选择了投降,其部下三千人被编入清军。
    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姚启圣继续参与了一系列的军事行动。康熙十六年(1677年),他随康亲王攻克邵武和兴化,完全收复了漳州和泉州两地,迫使郑锦撤退到厦门。一年后,即康熙十七年(1678年)五月,总督郎廷佐向康熙皇帝报告了姚启圣及其子姚仪在战场上的出色表现,包括他们自己出资养军、购买马匹和装备武器等事宜。对于他们的贡献,康熙皇帝给予了高度赞扬,并晋升姚启圣为福建总督。
    三、收复台湾
    康熙十六年(1677年),郑锦侵犯了海澄、长泰、同安、惠安和平和等县。面对这一局势,姚启圣上奏了着名的“十疏”,提出了详细的军事部署和后勤保障方案。这些建议涵盖了调兵遣将、粮饷供应、军事防御、兵力补充等多个方面。例如,他请求调动福宁镇的军队与八旗兵及浙江提标兵联合攻打泉州,同时调集衢州、赣州、潮州三路的兵力对付漳州的叛军。他还自愿捐赠粮食和增加招募督标兵五千人,并推荐了二十名浙江的贤能官员赴闽指挥。此外,他还提议增设漳浦、同安两镇的总兵官职位,并强调严格管理军队,禁止官员虚报兵额等。这些建议大部分被采纳实施,为后续的军事行动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在接下来的一年中,姚启圣与海澄公黄芳度一同从永福进军,成功收复了平和、漳平两县。郑锦的大将刘国轩则在蜈蚣岭附近设立营地,威胁泉州。姚启圣率领壮士出战,与将军赉塔、都统沃申等人的军队形成夹击之势,连续攻破郑锦的营寨,斩杀了多名高级将领,迫使刘国轩撤退到海澄。姚启圣乘胜追击,收复了长泰县,因此功勋卓着被晋升为正一品。
    康熙十八年(1679年),郑锦的军队再次集结,准备攻击长泰。姚启圣与赉塔、杨捷以及巡抚吴兴祚联手出击,大败郑锦的军队,招降了大批官兵。在接下来的一年中,双方在江东桥、榴山寨等地展开激战,姚启圣与将士们英勇作战,再次取得胜利。
    到了康熙十九年(1680年),姚启圣与赉塔、杨捷、石调声等将领合力攻复了海澄县。与此同时,提督万正色攻克了海坛岛。姚启圣派遣军队渡海,成功收复了金门和厦门,并招降了伪将军朱天贵、杨彪等人。这些胜利为他赢得了兵部尚书、太子太保的荣誉。
    在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姚启圣因收复海澄、金门、厦门的功勋,被授予世袭骑都尉的爵位,并加封一云骑尉。此时,郑锦已经去世,其子郑克塽继承了延平王的称号。郑克塽表示愿意向清朝称臣并进贡,但希望保留自己的发型传统。对此,姚启圣上奏康熙帝,请求拒绝郑克塽的要求,并推荐水师提督施琅领军攻取台湾。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六月,施琅率领水师攻取了澎湖。八月,姚启圣前往澎湖监督粮饷供给,确保前线军队的补给充足。最终,施琅攻克台湾,郑克塽、刘国轩等人投降。姚启圣回到福州,完成了收复台湾的历史使命。
    四、弹劾风波
    康熙二十年(1681年),左都御史徐元文向朝廷上疏弹劾福建总督姚启圣,指责其行为不当、贪污腐败、滥用职权等问题。这一事件揭示了当时清朝政治体系内部的复杂斗争以及地方官员之间的矛盾。
    徐元文列举了姚启圣的多项问题,包括滥用公款、贪污军饷、侵占民利、私生活奢靡、阻碍军事行动以及恶意中伤其他官员等。这些指控如果属实,无疑会对姚启圣的政治生涯造成重大打击。
    对于第一条指控,徐元文指出姚启圣曾经请求借用国库银两经营生意获取利益,这是严重违反朝廷禁令的行为。此外,徐元文还提到姚启圣声称自己家中无任何财产,但实际上却挥霍无度,尤其是在军中捐款数额巨大,这表明他可能通过克扣军饷或剥削百姓来敛财。
    第二条指控涉及到姚启圣个人的生活作风,包括拆毁民居建造私人园林,以及强娶长泰县乡绅戴玑的孙女为妾。这些行为不仅违背了朝廷的道德规范,而且引起了当地民众的强烈不满。
    第三条指控则涉及姚启圣在军事方面的表现。徐元文指责姚启圣在海坛战役中消极抵抗,但在海坛被收复后又主张直接进攻台湾,这种前后矛盾的态度令人怀疑他的真实意图。
    第四条指控指出了姚启圣与水师提督万正色之间的矛盾。徐元文提到姚启圣曾向侍郎温岱诬告万正色与敌军勾结,但这一说法后来被证实是错误的,这表明姚启圣试图通过诋毁他人来掩盖自己的不足。
    第五条指控则是关于姚启圣在朝廷面前的形象。徐元文批评姚启圣为了谗言而在朝廷官员面前长跪不起,这被认为是失礼的行为。
    面对这些严重的指控,康熙帝命令姚启圣做出回应。姚启圣随后上奏为自己辩护,解释了每一项指控。
    针对第一项指控,姚启圣承认曾请求使用国库银两,但他辩称这是为了应对大量归顺人员需要犒赏的情况。他还说明了自己捐款的资金来源,包括贸易所得和个人资产的变卖,以及亲友的借款。
    关于第二项指控,姚启圣否认了强娶之事,并澄清了修建总督府的原因,解释了与戴玑孙女无关的实际情况。
    对于第三项指控,姚启圣解释了自己在军事行动上的考虑,包括在合适时机发动进攻的理由,以及为何在厦门收复后提出进攻台湾的策略。
    第四项指控中,姚启圣否认了自己有任何不良动机,强调他与万正色之间的合作,并没有所谓的嫉妒或恶意中伤。
    最后,关于第五项指控,姚启圣表示他在朝廷面前的表现是为了表达忠诚,并非谄媚。
    姚启圣的答辩被呈交给了皇帝,最终康熙帝决定不予追究,此事也就此结束。
    结语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十一月,姚启圣回到福州不久后,旧有的背疾再次发作,病情迅速恶化,最终不幸病逝,享年六十岁。姚启圣的一生充满了波折与挑战,特别是在福建总督任上期间,他不仅要应对复杂的军事局势,还要处理各种内政事务。他的去世标志着一个时代的结束,同时也引发了对其遗产和作为的重新评估。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九月,朝廷开始对姚启圣生前的一些行为进行审查。其中一项调查涉及到了他修造船舶和军械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虚报国库资金的问题,总额达到了四万七千两银子以上。这样的指控在当时是非常严重的,因为这涉及到滥用公款和贪污腐败的问题。
    然而,在得知姚启圣去世的消息后,康熙皇帝考虑到姚启圣在任期内为国家所做的贡献,特别是他在平定沿海叛乱和恢复海防方面所付出的 努 力 ,决定对这笔款项予以豁免,不再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