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位父老乡亲,此锅盖乃是用高粱茎秆编织而成,既轻巧便捷,又结实耐用,其价相较于竹编锅盖,要低上三四成有余啊!”
“观之确实不错,且价格亦是公道,若买回家中,着实能省下不少铜钱呢!”
众人纷纷围拢过去,眼中都露出了心动的神色。
还有那高粱秸秆做的扫帚,虽然比草编的贵上两成,比竹编的也贵上一个铜钱,但不少人还是被它吸引。
因为在试用之下,它的清洁效果是真的好!
而且据说耐用性也是最好的呢!
再看那笸箩和篱笆,也是便宜又实用,不少百姓都付了钱高兴地离开了。
而咸阳城内。
顾绫雪刚一下朝,便迫不及待地直奔酿酒作坊而去。
在酒正的作陪下,检查发酵情况。
从四日前开始,陇西郡那边运来了一车又一车已经晾晒好的高粱,朝廷这边,先是第一时间将在生长期间就标记好的那些优良单株运至了宫廷之中,采用了石磙、连枷,轻轻碾压、拍打,进行人工脱粒,后装入透气性良好的布袋中,放在干燥、通风又阴凉的仓库内储存,以待春播。
至于剩下的,也确实如传闻所言,全部用于酿酒,而且为了更高效的脱粒,还用南星寒、王飞和狄莹三个人改良过后的脱粒机,进行大规模的脱粒。
不过,此时的脱粒机采用的还是对作物进行击打、摩擦、挤压等方式,使籽粒从茎秆上分离,原本主要还是用于麦、粟脱粒的,对高粱脱粒虽然也有一定的效果,但效率低了一些,脱粒也有些不干净……但有用总比没用的好。
于是乎,酒正和酒士门这几天算是忙疯了。
他们既要负责将没脱粒干净的挑选出来,又要将脱粒好的放入清水中浸泡,泡十二个小时后又得将他们捞出来放入锅中蒸煮,直至煮到高粱呈现熟而不粘、内无生心的状态,这大概需要一两个小时,之后,将蒸熟的高粱从锅中取出,放在干净的竹席上摊开,自然冷却至适宜的温度在加入适量的酒曲,搅拌均匀。
然后便是将接种好酒曲的高粱放入陶制的发酵容器中,进行长达七到十天左右的发酵了,期间需要定期检查发酵情况,防止杂菌污染。
今天是发酵的第二天,顾绫雪虽然不好酒,但也知道这是个生钱的宝贝,自然关心的很!
不过在看了个寂寞后,在伴随着淡淡的,还带着一丝甜味的酒香和粮食香气中,顾绫雪还是心情愉悦的回帝都大学去了。
刚回到办公室,顾绫雪便看见自己的办公桌上多了两个陶罐,旁边还平放着一封信笺。
正在室内专注看书的穿耳听到动静,立刻放下手中的书卷迎了上来,恭敬的说道:“师长大人,这是早上邮人刚送来的,据闻是从南海郡那边来的。”
‘嗯?南海郡?’
‘不愧是吕后啊,这是掐着时间点,时间一到就开工的吗?’
顾绫雪眼睛亮晶晶的,瞬间就猜到了里面装的是什么。
她先是快步走到桌前,拿起信封拆开看了起来。
随着阅读的深入,虽然偶有一丝遗憾,但更多的还是高兴。
‘红糖就红糖吧!’
‘其他糖的成功性却是小,尤其是白糖,因为这个时候没有活性炭,所以只能用草木灰这些替代,没想到果然还是脱色失败啊。’
‘等后面有了甜菜……算了,也特么一样需要脱色,看来这辈子是没法普及白糖了。’
‘不过甜菜可以直接生食啊,味道甜美不说,根中还含有天然的红色素,到时候完全可以制作口红啊!’
‘这不比朱砂便宜多了!’
顾绫雪想象着未来一支支甜菜根口红售卖火爆的场景,一边上扬着嘴角,一边轻轻揭开了其中一个陶罐的盖子。
刹那间,一股淡淡的甜香弥漫开来。
只见罐内一层柔软的干草上,整齐地摆放着色泽诱人、宛如深秋枫叶般红糖。
顾绫雪轻轻捻起一块被切割的四四方方的红糖,这古法熬制的红糖,质地细密紧实,表面并非完全平滑,而是有着细微的起伏,红得深沉而浓郁,其间还隐隐透着一抹褐色。
站在一旁的穿耳眼睛都瞪的大大了,满是好奇之色。
顾绫雪的目光在红糖上停留片刻后,便放入嘴边咬了一小口。
嚼吧嚼吧之下,只感觉这甜还是甜的,就是甜味中带着明显的杂质感,并不如她所预想的那般纯净,而且口感中还带着甘蔗的青涩味。
总之,直接吃起来口感还是不太好的,比较粗糙,有颗粒感,过甜中还带有一些其他杂味。
最主要的是,有些粘牙!
吃多了怕是可能会粘在牙齿上,这对于一向注重礼仪形象的秦朝人来说,可能就要尴尬了!
顾绫雪一想到老祖宗在尝试第一口就可能粘牙的场景,就有些忍不住想笑。
思及此,顾绫雪不动声色的伸出修长的手指,从陶罐中轻轻拈起一块红糖,递给了站在一旁的穿耳,笑容温和的说道:“这是红糖,穿耳,你也尝尝。”
“红糖?”穿耳虽然有些受宠若惊,但她也知道师长大人待他们一向宽容仁爱,便也没有客套,而是红着脸,一边像是接过一件稀世珍宝般伸手接过,一边感激的道谢,“多谢师长大人赏赐!
说完,也学着顾绫雪,轻轻咬了一口。
这一小粒刚一触碰到舌尖,刹那间,一股浓郁甜味便在她的口腔中瞬间绽放!
那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强烈味觉冲击!
除了那甜得让人陶醉的味道,还有一种独特的清新香气!
这与她以往所接触的任何味道都不同,让她感到无比的新奇,无比的独特!
“师长大人,这红糖的味道实在是太奇妙了!我从未吃过这么甜的东西,比饴糖要甜多了!! ”穿耳激动的眼中都在闪烁着兴奋的光芒。
“喜欢就好。”顾绫雪微笑着说道。
要知道这红糖的甜度可是远高于饴糖,对于习惯了相对清淡甜味的秦朝人来说,这种浓郁醇厚的甜味会是一种全新而又强烈的感受。
有些人应该会一时难以适应?
尤其是对于习惯了细腻食物口感的贵族来说,这红糖吃起来有明显颗粒感,不像现代那样细腻,应该更不适应?
算了,应该也没人日常当零食直接吃吧?
顾绫雪甩去脑中乱飞的想法,对穿耳说道:“帮我倒一杯热水吧,记得要沸水,再加入姜片、红枣,这样与红糖一起冲泡,既能增加风味,又能驱寒暖身、补血养颜,在这大冬天里喝上一杯,身子便会暖和许多,你也试试。”
“好的师长大人!” 穿耳眼睛再次一亮,转身快步跑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