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少年歌行前传204
作者:玉栖剑骨   综影视:万人迷她是个无敌乐子人最新章节     
    “大小姐,我来抱这个……崽子吧。”
    苏昌河很会察言观色,他一直在忍,等朱水云摸够了,她最开始的兴奋慢慢褪掉,才主动伸手,将那个熊猫幼崽接过来。
    毕竟是一个活物,总是被摸肯定不舒服,发现有另一双手伸过来,那黑白二色麻团,忙不迭拱到了苏昌河怀里。
    “您要不要给它,他,她,取个名字?”苏昌河把麻团举高,扒拉一下,辨认出这是一只熊猫妹妹。
    “咦!不要脸,偷看人家小姑娘。”慕青阳笑道。
    “你也看了!不然你怎么知道这是个小姑娘。”苏昌河反唇相讥。
    “名字啊。”朱水云想了想,倒是想了几个熊猫的别名,什么执夷,什么竹中客。
    “执夷比较文雅,竹中客朗朗上口……”
    她有些犹豫地戳了戳下巴,然后一锤定音。
    “叫回锅肉吧。”
    唐怜月不可置信地抬眸:“……”
    “挺好,挺好。”苏昌河点头道,“美味好记,朗朗上口。”
    其余人愣了愣,但也纷纷跟着赞扬,是个好名字。
    “对呀。”
    “名字当然要好记。”
    “好记是第一位的。”
    “听着就很香。”
    没有人帮熊猫发声。
    可怜的黑白团子发出细嫩的叫声,嘤嘤咩咩,还没长成的爪子抓着苏昌河胸前的布料。
    苏昌河笑着颠了颠:“看啊,它多高兴,应该很喜欢这个名字吧。”
    唐怜月的嘴唇微动,似乎想说什么,目光纠结,临到嘴边,变成了一句肯定:“是,它看起来的确挺高兴的。”
    按照道理来讲,送这种小宠物,应该送一公一母一对儿熊猫,方便它们繁衍,若是不小心死了也有替补。
    但唐怜月使了个小心眼,若是朱水云不喜欢这个礼物,自然不会在意它死了。
    若是朱水云喜欢,黑白团子若是不小心死了,她定会再来蜀中拜访!
    如此,是不是就有了见面的机会。
    黑衣少年低头,将这份不可言说的小小心思,藏在心底,脸上依旧是那副沉稳,面无表情的恭敬样子,送别朱水云一行人。
    看着那一身红衣,逐渐远去,消失在苍茫白色的尽头。
    队伍走走停停。
    唐灵皇还是得逞了,成功将小孩塞给了朱水云。
    离开唐门之后,朱水云带着唐莲去寺庙挖出了自己父母的尸骨,用盒子装殓,并且带他看到了那朵,他的母亲临死前亲手栽下的莲花。
    寓意为保护的莲花。
    现在是冬季,莲花是休眠状态,没有花,连叶子都是枯黄的。半人高的孩子坐在池塘边,顶着冬日的寒风,一动不动地盯着那枯黄的叶子,看了很久。
    大缸装满了水和花泥,将那莲花带着池水一起扛上了马车。
    “你可以找一个喜欢的地方。”朱水云看着亦步亦趋跟着自己的孩子,想了想,“都看你的选择。”
    “我在快活城给你留了一个属于你自己的屋子,有小院子的那种,让你的父母睡在院子里。”
    “你每天早上起来的第一眼,就可以看到他们,还可以和他们问好,分享今天的心事。”
    她不觉得院子里立坟头有什么惊世骇俗。哪里晦气了,那都是自己的血脉亲人。活着的时候一直在保护你,死了之后难道还能害你。
    “然后,院子里可以挖一个小池塘,将那朵莲花种下去。”
    “等到夏天,它会开花,之后还会结莲子,长莲藕,都是好吃的。它可以子子孙孙,从一朵繁衍到一池。”
    “等到了夏天,抬眼望去,便是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清风吹来,荷叶迎风招展,水面清圆。”
    “你的父母也可以看到这一幅景象。”
    她半蹲下身,轻声描绘着那副未来的景象。
    “等到盛夏时节,莲花变成了莲蓬,你可以拨开嫩绿的外皮,尝到内里清甜的果肉。”
    “而藏在淤泥下的莲藕,也会在秋季成熟,打捞起来,生吃是脆甜爽口,洁白鲜嫩,煮熟可以炖汤熬粥,也可以做桂花蜜藕……”
    “加糯米塞满藕孔,然后蒸熟再切小片,用蜜汁和桂花腌制……”朱水云说着说着,思路跑偏,带歪了话题,感慨着说了十几种莲子莲藕的各色吃法,才意犹未尽地停下来。
    本来声音有些哽咽的孩子,哭笑不得,听着对方轻声细语的描述,脑子里也浮现出来一道道美味佳肴。
    他记下来,抿唇垂眸低头,微微笑道:“是……我知道了。”
    “多谢恩人。”
    朱水云默然,看来唐灵皇前些日子没少给这孩子洗脑。
    “……不用叫我恩人。”她摸了摸唐莲的头,“欢迎来到快活城。”
    “你和他们一起,叫我家主就好。”
    唐莲的院子被安排在苏红息姐妹旁边,周围的住户,都是年龄不大的孩子,这很好地安抚了他的陌生感,再被小伙伴抓着跑出去玩几次,几人便成了好友。
    另一边,朱水云被人堵在了门口。
    “云娘——真狠心啊。”
    这一声拉长了调子,说得百转千肠,幽怨和思念溢于言表。
    一头白发,一袭白衣,远远站在那里,皑如天上雪。
    然而这位雪中来客,却怀抱一摞公文。
    他反手将公文放在了桌案上,哗啦一下,声响震动,桌子都颤了三颤。
    “留我独守空房,为了你的城殚精竭力,你却和那个双宿双栖,逍遥快活。”
    他回眸抬眼,似笑非笑:“云娘,是不是和我解释一下,这结婚是,怎么回事啊?”
    他的话带着几分嗔怒,伸手指,点了点朱水云的额头。
    朱水云笑了,抓住他的手指,上前两步:“这种事之后再说,先让我抱抱你,这么久没有见,我想你了。”
    她将人拥到怀里,扑鼻是轻淡幽静的香味,茉莉花的主味,加了提神醒脑的冰片,还混了几分艾草,后调带着苦味。
    她的下巴蹭了蹭,将脸埋进衣服里:“嗯,换熏香了。这个味道更好闻,适合你。”
    “你,我,放开我,我同意你抱了吗?”莫衣耳根微红,轻斥一声,嘴巴上排斥,手却老实地将人往怀里带了带。
    “呵。”朱水云轻笑一声,点了点他已经扬起来的嘴角。
    莫衣瞬间破功了,语气也带了几分笑意:“真拿你没办法。”
    不可否认,听到那句想你了,他本来有的三分怒气,瞬间被丢到了爪哇国,嘴角不受控制地上翘。
    他就是那么好哄。
    “因为莫郎很厉害,你在这里,我放心啊。”朱水云笑道,“这段日子辛苦了。”
    “等过几天,我去抓几个别的神游半神游,让他帮我看着地盘,我们单独出去玩!”
    白衣人被逗笑了,但很快意识到不对,嘴角笑容微敛:“等一下。”
    “什么叫把别的神游,抓来?”
    “云娘,可不可以解释一下,你还认识几个神游?”他的语气幽幽,“可以放心地托付快活城的那种关系?”
    “啊……这个问题……”红衣女子微微皱眉,似乎苦恼了一瞬。
    “很难回答吗?”
    “很难,因为多到根本数不清啊。”朱水云叹道。
    “……”
    不说李长生和叶鼎之。守边境的神游境界,一抓一大把呢。
    学宫也有不少人一直活到了现在,只不过,或者是他们还不知道朱水云的消息,或者因为守边境的责任脱不开身,或者矜持有些小心机,想要让朱水云主动叫他们,所以他们目前全都在边境没有动。
    他们随便一个抓出来,都是身经百战的高手。
    莫衣觉得,眼前有些黑。
    “有些想杀人……”他轻轻说道。
    “你知道我杀过多少人吗?”
    白衣少年郎背手,站在山崖边向下望。
    山下是一片郁郁葱葱,冬日的寒冷,也没有抹去这片土地的深浅碧绿。
    一些穿着粗布麻衣的人,正在山间耕作,他们将田地处理成一层一层的阶梯状,在上面蓄水插秧,种植粮食。
    丘陵地带,结合人的伟大创造,便造就了下面这种独特的美景,也越发体现出了,生命的伟大和活力。
    蓝衣少年郎犹豫:“一万?”
    白衣少年郎摇头,伸出来一根手指:“一百多年前,我参与过的一场战役,仅仅那一场战役,我就杀了一万多人。”
    这话语里的残酷让人毛骨悚然。
    本来叼着根稻草,百无聊赖地蹲坐在山头的蓝衣少年,脸上的随意慢慢褪下。
    他转头,有些骇然地盯着白衣少年。
    却见那个白衣少年笑了,笑容有些老气横秋。
    “我活了一百八十年,在我手里直接死掉的怕不是就有十万。而间接死掉的,更是数不胜数。”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
    “为何武无第二?因为两者相逢,生就是第一,死就是第二,干脆明了。”
    “比武,永远不会像笔杆子一样,拉扯不清。”
    白衣少年展开素白的手,展示给对面的蓝衣少年看。
    那双手洁白,干净,指尖柔软,根本看不出来任何血腥印记。
    “你做好准备了吗?”
    “你若是想要混迹江湖,争名夺利,便要做好杀人的准备!”
    “因为,一定会有很多人想要杀你。”
    他语重心长地说道。
    “你这些日子,整顿了附近的所有山贼匪徒。队伍越拉扯越大,就连当初那批丢了军粮的士兵,都被你收拢了大半,已经成了方圆百里之内,最大的土匪窝。”
    “从最小的战役开始,带着那几十人几百人攻占其他山寨,还帮助附近的农户翻修房屋,建立土堡和防御设置。”
    “你已经成了,附近的住民承认的,山大王了。”说到这里,南宫春水忍不住小学,山大王这三个字带着调侃的笑意。
    老实说,百里东君做的,很不错,已经超出了南宫春水的预料了。
    他应该是耳濡目染,接受过来自百里洛陈很详细的领军作战教导和传承,方方面面都有所了解。
    虽然他做事情的时候,带着书面气和匠气,也就是其他人口中的纸上谈兵。
    纸上谈兵要分清楚对象。
    赵括打白起,纸上谈兵,自然是输得一败涂地,死无葬身之地。
    但赵括打大字不识的山贼,那就是手到擒来,这份纸上谈兵,便是知识的体现。
    百里东君便是如此,有学问的人仗势欺人,一直到现在都表现得很好,但也,直到现在,都没有杀过一个人。
    他会按照军纪,处置犯了错的山贼,按照律法,处置恶贯满盈的流氓恶霸,让手下人将他们拖出去砍了。
    但,哪怕是领军作战的时候,在战场上都总会留手。
    多可笑啊,在战场上留手,害怕直接把对手砍死。
    南宫春水默然,他喜欢徒弟的这份赤子心性,但又觉得,不行。
    如果百里东君没什么大的心愿,也不想为已经死去的古尘做些什么。他自然可以一辈子不杀人,不涉足江湖,不执掌军队……
    但无论他希望可以入江湖,为古尘挣些好名声,还是执掌军队,希望可以撑起来镇西侯府。这二个愿望,都离不开杀人。
    慈不掌兵,百里东君现在能够像一位合格的将军一样,见到手下军队死亡,依旧冷静指挥他们继续作战,是因为这些人是恶贯满盈的山贼,死不足惜。
    在他眼里那不是他的军队,那是他抓来的急需改造的苦力和恶棍,双方各自警惕着,若不是百里东君武力太高,恐怕这些人早就啸营哗变了。
    “我带你来南诀,本意是想让你熟悉一番战场。学习日后如何继承你爷爷的大军。”南宫春水道,“做一个合格优秀的将军。”
    “但是,没有不杀人的将军。”
    “没有不杀人的将军……”百里东君喃喃复述一遍,然后又问道,“那,如果我去参加科举呢?”
    文成武就,走通了哪条路,都可以守住镇西侯府。
    他小的时候也想过未来参加科举,也做过这种准备。
    南宫春水摇头:“年纪轻轻,记性不好。”
    “我说过啦,文官比武将杀的人,可能更多。”
    他叹了口气:“只要你处在权势漩涡中,就永远有人,想要把你拉下马。”
    “有人的地方,就会有争斗,想要守住自己的东西,必然是因为其他人的是。”
    一个状元郎的脚下,有着成千上万学子寒窗苦读多少年光阴错付的尸骨。同样,一个人能成为宰相、太师等高位官员,也是踩着其他人的失败血泪上位的。
    “想明白了?就做好准备。我们要进行下一步了。”
    “山贼不够用了,该招揽附近农庄的壮汉,训练属于你自己的亲兵了。”